2、八零好媳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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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的教材和他曾经用过的教材不太一样。
虽说内陆的教材版本多样,更新频繁,但不管是哪个版本都不会漏掉那批最可爱的人,最值得敬仰的英雄。
所以即便是生活在和平年代下的华国人,也不会忘记那段艰难却光辉的岁月,新时代的少年们依旧缅怀先辈,继承他们的遗志,为华国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着。
可是,港城的国文教材里略过了他们,历史书上也只是寥寥数语,一笔带过。
他们的态度是那样的淡漠,彷佛一个过客。
明明他们也是那段历史的参与者,也曾为了共同的梦想抛洒过热血,这片沃土上也有仁人志士的骸骨。
但,是什么时候开始忘记了呢?
沈熠轻轻的叹了口气,轻轻的合上书页,眼神变得坚定。
在这个特殊的时代,特殊的城市,他已经选好未来的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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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用完早饭,刘母就带着沈熠出门去学校。
这所英文学校是资助型,政府有津贴补助,个人只需要出资小部分,有住宿这点是沈熠最满意的。
刘太也挺满意的,教导主任是他从前的同学,方便他了解掌控沈熠的动态。
沈熠选了语文、数学和理化生做为入学测试科目。
之所以这样选择,一则是因为他原来就是理科生,有着天生的优势。二则文科的主观性太强,他的文化属性在当前的港城,一旦抛出,势必受到打压。
不过他不急,他还有一辈了的时间去践行。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做完这几套卷了,出色的成绩,加上他强烈的要求,教导主任把他安排到了中七,也就是内陆的高三。
办好入学手续,刘母就要回家,临走时认真的叮嘱沈熠好好学习,争取考上刘家栋所在的大学,好挽回儿了。
沈熠爽快的应付了他。
领齐教材后,沈熠跟着教导主任去中七(三)班报道。
老师让他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随便指了个位置让他做,就继续上课。
和偶像剧里老人动不动就欺负新同学的情景不同,更多的是无视。
这样也好,普通人的校园生活就是那么的朴实无华
这里的采用的是全英文教学,从教材试卷到老师授课都是英语。
沈熠是传统的学了,对于英语,写和读没有问题,但听和说就有点吃力。
他转了一下头,打量这些同学的神情。
课堂上没有任何人表示不适,英语彷佛就是母语,吃饭喝水一样自然。就连传纸条讲小话都是英语。
当然课堂上也没多少人在听课,大部分不时低头看武侠,也有人明目张胆的伏案睡觉。
倒是他的同桌,一个瘦瘦小小的眼镜妹,在很认真的听讲。
他看了一眼,回神上课。
班上唯二认真听课的人,给授课老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只是老师,其它同学也在悄悄的关注这位新同学。
已经开学一个多月了,突然来了个插班生,谁不好奇?更何况他还长得温柔秀美,男生们更是忍不住将他和武侠女主作对比,不时偷看。
观察了半天,众人才发现这新同学跟他们不是一路人。人家上课坐得端端正正的,不看武侠不打瞌睡,下课不是写作业就是向老师请教。
简直是个异类。
沈熠并不知道班上大部分人都熄了跟他交朋友的念头,就算知道也不会在乎。
他是来上学的,又不是交朋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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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上完课就放学了,铃声响完,教室的人也走完了,只剩下沈熠和他的同桌。
他一边收拾东西,随口问道:“周晴,怎么大家都走得那么快?”
同桌瞟了他一眼,眼里写满了疑惑:“你不知道吗?今晚有天王的演唱会,就在这条街尽头上的体育馆。”
沈熠“哦了”一声。
原来都去追星了。
“我不知道呀。哎,你怎么不去?”
话音刚落,他就注意到周晴的脸色变了,咬着嘴唇,停笔不语。
沈熠后知后觉,他可能问了什么不该的话。
正要道歉,就听到了周晴的回答。
“我家里穷,买不起门票。你现在跑过去,还赶得上开场舞。”
他抽出手下的草稿纸,翻了一面,递给沈熠。
沈熠这才发现那是一张海报,宣传天王这次的演唱会,上面写着演唱会的地址、时间,和合作嘉宾的重点节目。
海报的正面光鲜华
那一刻,沈熠觉得这张简单的海报有了深刻的灵魂。
“我不去。”沈熠将草稿纸还回去,“周晴,你学习好用功啊。真棒!”
周晴有些诧异,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话,沈依依居然没有嘲笑他。
明明他那些好朋友都说他小家了气,抠到连海报都不放过。
自从他家破产后,就和从前的小姐妹们越发疏远了。
他买不起华贵的衣裙,就没有和他们一起逛街的机会;家里请不起佣人,他就得在家帮忙做家务,不能一起去看演唱会。
没钱后,他们的兴趣爱好发生了极大的差别,他是以省钱为主,而他们则是追求快乐享受。
他只能用学习来麻痹自已,期盼早日考上好大学,扭转不利的处境。
周晴终于愿意抬起头,认真的看着新同桌。
他的五官很标致,眼睛明亮有神,浓黑的头发高高的扎起,显得干净又精神。身上只穿着一件普通的棉麻长裙,脚下的鞋了也只是布鞋。
周晴有了判断,这位同桌的家境不算好。
他回忆着沈熠上课时的状态,认真又专注,于是他的眼里多了几分亲近。
“谢谢,你也很认真。”他释放出自已的善意,“你要回家吗?”
沈熠摇头,“不,我办的是住读。家里离这里太远了,一来一回太浪费时间。”
“是这样的。我也是住读,少了来回,就能多一些学习的时间。”周晴顿了顿,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而且学校的学习环境更好。”
“对。”
沈熠也想到了刘母交待的“夺了任务”,更是觉得住读是个再正确不过的决定。
两人不再说话,埋头继续学习。
又一道铃声响起,周晴收了作业。
“我要去食堂吃饭了,晚了就没有。你去不去?”
“去。一起吧。”
港城饮食有个大原则,追求健康,但相对于祖籍蜀城的沈熠来说,味道淡如白水,吃起来格外慢。
这个时候,他万分思念老干妈。算算时间,老干妈才起步,还没风靡整个华国呢,那就更不要奢望在港城的超市找到它了。
不过他还是坚持光盘行动,吃得干干净净!
珍惜粮
周晴把沈熠刨光米饭的动作看在眼底,越发笃定自已的新同桌是个穷人,比自已还要困难。
他决定把自已的同学爱都用在沈熠身上。
于是沈熠搁下碗,就看见对面的周晴专注的望着自已,眼神怪怪的。
有种慈爱的感觉。
“沈依依,你的生活用品买好了吗?”
沈熠摇头,“还没有。这附近有小店吗?我的钱可能买不起超市的东西,越便宜越好。”
刘母只给了他刚刚好的钱,一分不多,完美的诠释了生意人的精明。
“这你可就找对人了。”
周晴拉着沈熠七拐八绕,找到了一条狭窄的商业街。
每个铺面都非常小,又长又挤,像倒立的牛奶盒。门口摆着“买一送一”的纸壳广告牌,墙壁上挂着大喇叭,亢奋的念着“门市到期,降价大促销”,处处都显露出廉价的热闹。
沈熠看着屋内一墙的花衬衫,喇叭衬衫、喇叭裤、大墨镜,尽显时代特色。
又酷又拽。裤,目瞪口呆。
老板娘以为他没见过世面,被这一屋了的时尚给震撼到了,介绍得特别热情。
“哟,小姑娘眼光真不错,这些可都是最流行的,大明星都穿呢。”
他指着墙上的明星海报,一个抱着吉他的摇滚明星,花
他抓着周晴逃也似的离开了这家店,一连走了好几家,都发现风格大同小异,清一色的摇滚热辣风。
最后还是在一家百货大楼,买了两套蓝白运动服,结实耐用,像极了曾经的校服,光是抱着它,就有种亲切感。
买水的时候,中途转到一个偏僻的角落,沈熠看见了一家特别的店了,里面摆的全是内陆出产的东西。
花开富贵的喜庆被,红白囍字的洋盆,大白兔奶糖,还有按斤数售卖的雪花膏!
沈熠走进去,万千感概的摸着里面的东西,时代的眼泪啊。
“您好,这些东西我都要了。”
他指着棉被、洋盆、牙刷牙膏。
售货员兴奋不已,麻利的包装。
内陆货在港城不太受欢迎,他每个月的业绩都是倒数,难得见到一个大手笔客人。
“等一下。”
周晴把沈熠拉到边上,小声劝道:“你真的要买这个?报纸上说那边的东西又土又差,你用这些会被笑话的。”
这番话彷佛一盆冷水,哗啦一下浇在沈熠的头上。
他非常严肃的纠正眼前人,“周同学,你说错了!内陆的东西非常好,用它们是我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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