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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怜词的记忆中,他有关于儿时的回忆,除了那间满是书柜与书本的屋子之外,几乎就是空白的了。

他和普通的孩子不一样。

这一点,是他从记事的那天起就已经明白的事。

他的腿不能动,所以他几乎没怎么出过门,整日就只能与书本作伴。

这让他养成了一种如同一本书一样的性格。

初见只能识得封页,想要更深入的了解,就只能在漫长的相处中,一点点地去通读。

有时甚至还需要反复地琢磨,才能明白其中的内容到底在说些什么。

所以能够称得上是了解李怜词的人,除了他的父母之外。

大概也就只有他的弟弟了吧。

那个比他小两岁的二弟,李怜英。

李怜英是一个如同纸面一般的人。

这是李怜词对其的评价。

原因是大多数的人只需要看他一眼,便能够知道他的想法。

这种人难免略显浅薄,而且通常没心没肺。

但是李怜词,却并不讨厌自己这个天天就只知道傻乐的二弟,甚至还挺宠他的。

理由是源于从前,在李怜词还不能随意离开家门的时候。

就是李怜英每天去他的院子里逗他开心,与他说笑的。

盖因如此,他亦是对曾在某一个多月里,一直被李怜英挂在嘴边的那位神仙妹妹有些记忆。

毕竟,他当时的生活平淡的就像是一碗白水,任何一点掺入其中的味道,都能叫他印象深刻。

……

还记得,那应该是一个才开春的新年午后。

二弟突然兴冲冲地跑来同他说,自己有了一个新的丫鬟。

这本不是什么大事,李怜词起初也没有放在心上。

他只是笑着,看着二弟在那里炫耀。

说那个丫鬟如何如何漂亮,小手如何如何柔软,还冰冰凉凉的,没一点烟火气。

接着,李怜英又开始讲起了自己与对方见面的过程。

他说他刚见到那个女孩的时候,女孩还是个小土包,浑身上下都脏兮兮的,没一处干净的地方。

但等她被人带走,清洗打扮一番之后。

再牵过来一看,好家伙,那粉雕玉琢的模样简直就和神仙家的童女似的,无比讨人喜欢。

李怜英觉得,以后不能叫女孩丫鬟,应该叫她神仙妹妹。

对此李怜词只能哭笑不得地让他去询问父亲,并表示自己可做不了主。

在他看来,自己的这个二弟也着实有趣,才小小年纪居然就打起了人家姑娘的主意。

这要是被父亲知道了,还不得把他捆起来打。

不过也好,早管早教总比日后误入歧途来得要强。

关于这点,李怜词相信父亲自会有一番定夺。

事实证明,李怜英之后确实吃了一顿板子,原因是其目无尊卑,但他也确实对着那个丫鬟叫起了神仙妹妹。

这让李怜词有些惊讶,因为李怜英平时最怕父亲,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二弟这般坚持的模样。

同时,他也对那个所谓的神仙姑娘有了些许好奇。

家里的仆人偶尔会在做事时谈论起那个女孩。

说她看上去根本不像是个流浪的乞儿,反倒更像是个落难的小姐。

举止得体,谈吐大方,见识也多,还总能讲些好听的话,讨老爷和夫人开心。

其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李怜词就没怎么见过李怜英了。

只知道那小子整天跟在新丫鬟的后面叽叽喳喳,弄得家里的下人都开始说起了闲话。

至于那个新丫鬟呢。

她后来,倒也真的做了一件“大事”。

传闻有一次,他二弟得知了女孩居然会写字,便让其帮自己做课业。

结果那篇文章竟被第二天来家里教书的先生给看上了。

直夸李怜英文采斐然,目光长远,实为一块璞玉,细琢可成大才。

但等这件事被回家的父亲知晓了以后,深知儿子秉性的他,直接用一顿毒打问出了实情。

然后,女孩就被安排去陪着二弟一起读书了。

女孩的文章李怜词之后也看过,不得不说,写得很好,至少不是他那时能写出来的。

于是,他心中想见一见女孩的念头,也愈发强烈了起来。

可哪知等他将这事对二弟提起的时候,李怜英竟然像藏宝贝似的,藏着女孩不让他见。

这着实是令李怜词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他还能跟自己的弟弟抢一个丫鬟不成?

再之后,那个月的月底,女孩就跑了。

……

没人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更没人能料到,那个平日里无比乖巧的女孩,居然会选择逃跑。

那六七天的时间里,李怜英整日缠着父亲,想让他派人出去寻找女孩。

但女孩终归是一个丫鬟,又怎么值得动用大力气去寻找呢。

甚至因为李怜英不争气的表现,李父反而更不想将王戊寻回来了,只是将其训斥了一顿,便不再理会此事。

李怜词那时曾抽空去看望过自己的二弟。

却意外地发现他的弟弟,居然因此变得成熟稳重了许多,乃至开始自觉读起了书,神情专注。

暗自欣慰的他,并没有出声打扰,就命人带自己离开了。

而眼下,又有谁能够想到。

当年的那个女孩居然又回来了。

而且还是以一个江湖人的身份。

以一个绝顶高手的身份。

作为一方势力的少爷,李怜词自然非常清楚,一位绝顶高手对于一个家门,亦或者是对于一个门派来说到底有多重要。

他们李家从前便是因为没有绝顶高手坐镇,所以即使生意遍布天下,也只能屈身江湖二流。

再加上李怜词的修为,如今刚刚突破绝顶。

所以他更能够明确感受到,在绝顶与一流之间,到底有多大的差距。

至于他究竟是如何确认王戊的修为的。

答案其实也很简单。

因为昨晚,他在与王戊告别的时候,见到了对方留在路面上的一个脚印。

在一块支离破碎的石板中间。

在一截扭曲龟裂的岩层下面。

王戊当时没有穿鞋,所以她的脚印很容易辨认。

虽然完全想象不到,那样一只小脚到底是怎么踩到那么深的地里去的。

但李怜词也已经基本能够体会到王戊的“厉害”了。

不过,既然如今都已经遇见了,那我也不能什么都不做不是吗。

我们李家莫来当,可还没吃过买卖上的亏呢。

如此想着,李怜词悠闲地闭着眼睛思索了片刻,随后伸手关上了书房的窗户。

接着推动轮椅,缓缓离开了房间。

这位已经做好了打算的当铺少东家,准备先去一趟仓库,找出当年的那份卖身契,然后再去一趟汾江楼,去谈一笔不大不小的生意。

至于是什么生意?

哼,那当然是欺男霸女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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