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浮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六十五章 计中计,乱世南唐,乱世浮萍,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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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说明他没有投降的意思,等他有这个心了,自然会有机会。如今外面如何了?”这城池关了好些天了,他对外面也是一无所知。
“我也不知道,如今连鸟都飞不进来,双方应该是隔江对峙吧。”杨启风觉得宋无冕说的没错,如果对方有意投降,就算自己不上门,他也要想法子接触剑州军。
“估计等外面打一仗,这邓茂就该有决断了。”宋无冕将杨启风请到屋内,吩咐下人端来茶水点心招待,邓茂这明显是怕下错注,想等局势明朗了再决断。
“也是。”杨启风点点头,如果自己是这邓茂,此时押上身家性命,实为不智,风险极高。只要双方打上一仗,就看得明白了,彼时再下注,起码性命无忧。
杨启风看见一个大络腮胡子汉子,端着一个托盘,上面除了茶水,还有一些点心,看来这宋家连个侍女都没留下来。
“杨校尉,请用。”宋无冕指了指茶水点心说道。
“这真的是点心?能吃?”杨启风拿起一块黑不溜秋的玩意,也不知道能不能吃,该不会有毒吧。
“哈哈,那个,都是些糙老爷们,刚开始我也不适应,过两天就好了。”宋无冕笑笑,抓起一块往嘴里塞去,这玩意虽然口感不好,但是挺扛饿的,反正比饿肚子强。
“过两天?手艺进步这么快?”杨启风咬了一口,&nbp;除了难吃,愣是没吃出来是什么味道,赶紧喝口茶,将它吞下去。
“那倒不是,是吃习惯了。”宋无冕吃完一块,又抓了一块,好像味道不错的样子。记得那天修筑防御工事,晚上太饿了,只有这玩意吃,他一口气吃了十几块,以前望海楼的糕点,他一口气也吃不了这么多。
“侍女都全撤走了?”杨启风还是有点难以置信,这宋家大公子,居然能吃这种苦。
“嗯,兵乱嘛,女子、特别是年轻漂亮的,最为可怜。与其留在这担惊受怕,不如出去躲躲。其实这也没什么,你说以前我们在海上,有一次碰到海盗了,粮食都全部收缴了,不也回来了。”宋无冕想起那段日子,是真的苦,每天就靠一张破网,打到鱼就吃生鱼肉,没有的话,就只能饿着,在海上愣是扛了十几天才靠岸。
杨启风点点头,若是大户人家都如这宋公子一般,想必天下能太平些。
整个晋江防线,由带领三团的郑屠防守最下游,孙宇亲自带着亲兵营协同,后方还有围绕着泉州城的骑兵作为策应,此处防守最完备。居中的是陈启霸的二团,双方抵达的时间最短,可以有效策应,最上游的程镇北的一团,防守任务最重,孙宇这边赶过去要四个时辰。
以孙宇的推测,这张汉思渡江之后,最想去的肯定是泉州城,只要进了城,攻守之势为之一变。与邓茂兵合一处,麾下兵力超过两万,又占据泉州城之险要,孙宇断无攻克之可能,只要己方粮草物资告急,只能灰溜溜退去,他甚至可以尾随追击。
虽然对方在营地外堆放了不少的木板船只,作出渡江的姿态,可只要对方一刻没有发动大军渡江,他就不会下令点燃烽火。谁知道张汉思带着主力躲在哪?大白天的,江面一览无余,根本不能传递消息。
“大人,你看,烽火!”郑屠看见远处冲上天空的浓烟,根据其位置判断,应该是一团的程镇北所部。张汉思居然选择了最上游的位置渡江,当真出人意料。
“郑屠,我先走一步,你留两个营在此守卫,然后立刻出发北上。”孙宇暗骂张汉思老奸巨猾,对面的营地竟然是个空城计,程镇北的一团,应该能挡住一阵子,希望陈启霸能够早点赶到。
郑屠留下两千人,剩下的三千人片刻之后,也陆续开拔,临走前还叹口气,自己这什么运道。估计去了也就是收拾残局的份,那两位的勇猛,他可是清楚得很。
郑屠不停催促手下,只求赶快一点,能够喝口热汤。
一个多钟头后,孙宇赶到了陈启霸的营地,留守的士兵告诉他,陈启霸看见烽火就立刻发兵了,这会估计已经到一团所在位置了。孙宇松了口气,这就好,就怕霸虎耽搁时间,总算没让自己失望。
“大人,那边怎么也有烽火?”士兵指着孙宇来的方向说道,那不是三团驻地么。
“不好,上当了,计中计。”孙宇猛地一回头,三团留守两千人,还有骑兵营策应,若是敌军少于三千人,占据地利,根本不用点燃烽火。肯定是张汉思那个驴养的,根本就不是空城计,而是兵分两路,声东击西。
“快、快,赶快回去。”孙宇冲着恶狗吼道。
恶狗扯着大嗓门一喊,整个亲兵营立刻原地转了个身,开始小跑往回路走去。
郑屠出发的晚,速度也比不得孙宇的亲兵营,刚走到半道,就发现后方的浓烟,立刻掉头回返。他相信自己的部下,必然是有抵御不了的敌军,才会如此。
一个时辰后,回返而来的郑屠,犹如受伤的孤狼,恨不得仰天长啸。对方前锋已经渡江成功,他一手带出来的队伍,正在被对方围杀。
张汉思起码在此准备了八千精兵,占据地利的两千剑州军士兵根本抵挡不住,却绝不退让。如今清源军士兵大半已经渡江,正在将剑州军士兵切割成两半进行围剿。对方重甲步兵太多,刚刚赶来的少部分骑兵也只能在外围放弩箭攻击,难以阻止清源军士兵的切割。
“冲啊!”
郑屠抽出长刀,往前一指,当先朝前冲去,后方士兵紧紧跟上。
郑屠带着近卫营跟刀盾营,直接撞入清源军士兵中,战场顿时陷入一片混乱。长枪营的前排竖起一片大盾,弓弩营对着后面正在渡过浮桥的清源军士兵发起攻击,箭雨不断,鲜血瞬间染红了江面。
郑屠所带的士兵,连续赶路,体力明显不如对方,终究挡不住对方的进攻。长枪营已经被对方突破,刀斧手在弓弩营中左冲右突,剑州军士兵伤亡惨重。
郑屠有些绝望,挡不住了,他不会有援军了。他回头朝着北边看去,正好看见一骑从北疾驰而来,那一定是大人,可惜亲兵营并不是都有快马,自己对不住他,没有挡住敌军。
“兄弟们,为了大人,随我冲!”郑屠一刀砍翻一名敌军,朝着周边的士兵吼道,他看见了对方的大旗,旗下有一人全身着甲,正在凝望着这里。在他的周边,重甲步兵组成一道防线,那一定是张汉思,只要干掉他,哪怕四团全部战死,那也是胜利。
“为了大人,冲!”周边剑州军士兵,爆发出一阵呐喊,跟着郑屠朝军旗下发起反冲锋。
近了,更近了。
郑屠满脸鲜血,有自己的,也有别人的。跟着他发起冲锋的兄弟快速减少,对方的重甲步兵开始出现了慌乱,被这些不怕死的剑州军士卒给震惊了。
郑屠虽然很累,可是他就快要成功了,在他们的不断努力下,凿开了对方重甲步兵的防卫。郑屠快速往前冲了两步,然后奋力一跳,高举长刀朝着张汉思砍去。
“太慢了!”张汉思摇摇头,手中长枪往前一刺,正中郑屠腹部,轻易的穿透铠甲,刺进他的体内,然后用力一甩,将郑屠给甩了出去。郑屠早已力竭,他的速度,在张汉思眼里,简直如同慢动作一般,漏洞百出,他虽然老了,体力不行了,可武艺还在。
“不!”孙宇拉住缰绳,仰天大叫。郑屠平日里,虽然是三团校尉,可是在自己面前,一般不多说话。他知道自己既没有老程跟霸虎的勇武,也没有白勇的聪慧见识,他能做的就是努力。每天都一丝不苟的训练士兵,也拼了命锻炼自己,他想证明自己,不比任何人差,这些孙宇都看在眼里。
在绝对劣势的情况下,犹自敢向对方的大将发起冲锋,这是何等的勇气,如今,就要失去这样的人了,孙宇痛彻骨髓。
孙宇恨不得现在就提起马槊,跟张汉思决一死战,可是他不能。这样的话,郑屠的牺牲还有什么意义?
郑屠的死,让剑州军士兵爆发了更强的战斗力,他们要复仇,将清源军士兵牢牢拖住,无论张汉思如何催促,短时间也无法离开此地。
从开战到现在,四团的战损已经过大半,却犹自不曾奔溃,或数名,或十数名围成一个小团,与周边的清源军士兵鏖战。
孙宇骑马站在一个小土坡上,他在等后面不远处的亲兵营,手臂青筋暴起,他要遏制不住自己的杀意了,好久没有这种嗜杀的感觉了。
围着射杀清源军士兵的骑兵,直接脱离战场,朝着孙宇汇合,后面陆续赶来的骑兵小队,也全部聚拢在孙宇的周围,骑兵只有集体冲锋,才能在战阵中发挥最大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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