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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光和元年,九月的一个午后,交州刺史部苍梧郡广信县城南的南丰里,一户人家的门口有一些喧哗。
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少妇,眉目清秀,正站在门前,在她的面前,是一个獐头鼠目的中年人,带着几个无赖子模样的年轻人。
少妇面色凄苦地对中年人道:“秦君,今年都已经收过五次算赋了,如何又要收算赋?按汉律,一年不是只收一次算赋吗?”
那个中年人趾高气扬地说:“这一次收取算赋,是为了平定南方梁龙之乱,你不要啰嗦,快把钱拿出来!拿不出钱,拿米也可以!”
少妇道:“秦君,我家晔儿前段时间大病一场,为他延医治病,家中的积蓄已经用光了,还欠了一笔债,委实拿不出钱来,家中的米也没多少了,还请秦君宽囿一二,等我借到钱了,一定奉上。”
中年人摇头道:“这个我可不能依你,赵府君严令于我,限期将本次算赋收齐,哪个敢违令?你快去拿钱。”
周围都是南丰里的里民们,他们围观着这一幕,个个脸上都有不平之色,不过也都是敢怒不敢言。
那个中年人名叫秦仲,读过几了算,所以这些无权无势的乡人们都不敢得罪他。
倒是几个士家的族人,都是一脸悲愤,拳头握紧了,狠狠地瞪着秦仲。
秦仲毫不畏惧地瞪了回去,这些年,他被所有人看不起,这让他心态早就扭曲了,现在一朝权在手,他就有一些肆无忌惮了,哪怕是成了阉宦一党,他也在所不惜,他
亲,本章未完,还有下一页哦^0^哪里怕几个乡人?
宋氏想要开口斥骂,可是又怕秦仲的报复,这让她有一些手足无措,她毕竟只是一个女流之辈。
就在这时,从周丰家里出来一个人,这是一个少年,他扶着门,艰难地走到了门外,走到了秦仲面前,淡淡地道:“适才的话,可是你说的?”
宋氏见了少年,关心地说:“晔儿,你病才刚好,怎么就出来了?快进屋去,
这事不用你管。”
少年便是宋氏的儿子周晔了,他转头对宋氏露出了一个微笑道:“阿母,晔儿没事的。”
秦仲笑道:“原来是你这个窝囊废啊?适才的话就是我说的,你待怎的?”
周晔道:“贼子,当其子辱其母,我若不杀汝,枉为人子!”
周晔脸上并没有什么怒色,说话的语气也很平静,不过,秦仲看到周晔眼神深邃如大海一样,他莫名地有些心悸,感到了一阵寒意,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但是秦仲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要是被这黄口小儿一句话就吓住了,他在广信城还混什么混?他哈哈大笑道:“你要杀我?竖子安敢大言?大人就在此地,你来杀我啊!”
周晔今年十五岁,由于周家有北方血统,身材还算比较高,他身高已差不多有七尺半了,也就是一米七出头,比秦仲还高了一些。
不过他一向瘦弱,特别是前段时间大病一场,现在瘦得皮包骨,走路快了都要喘气的样子,而且周晔在乡里是出了名的胆小懦弱,连鸡都没杀过一只,这副样子说要杀人,确实让人觉得可笑。
不过,秦仲说话也太让人气愤了,他自称“大人”,而这个时代,“大人”就是指人的父母,他这就是占周晔的便宜,而且隐隐占了宋氏的便宜。
秦仲仰天大笑,他身后的那些无赖子也没把周晔当回事,也都哈哈大笑起来。
可就在这时,让人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周晔向前跨了一步大声道:“汝可知?匹夫之怒,血溅五步!”
他撩起衣服的下摆,从腰间抽出了一把短刀,一刀刺进了秦仲的胸口,正中心窝,顿时,一股鲜血从秦仲的心窝喷射了出来,溅了周晔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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