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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收到这类信件的时候,他十分谨慎,几乎都呈给了张东峰进行处理。
后来张东峰对他说,遇到这类信件,有两个处理原则。
第一、 有没有署实名。如果是实名举报,可以先进行调查,搞清楚基本情况。
如果确实有证据,再交给他来处理。
第二、如果是匿名举报,那要仔细看看举报的内容。如果只是笼而统之、含糊其词,那就直接进行归档。只有那些虽然是匿名,却有真实依据的举报信,再交给他处理。
今天这封举报信举报的是义东市府副职领导严绍辉,虽然是一封匿名举报信,却列出了两个事实。
一是义东市环城高速公路招标的时候,严绍辉替明江公司说情,明江公司送给他了一笔钱以及一个叫乐婷美的美女作为回报。
二是修建义东市图书馆时,严绍辉又收取了明江公司一笔钱。
看到这封举报信,周潜龙认定,这些举报材料应该是真实的,举报人掌握了非常机密的资料。他甚至还认为,此事很可能与明江公司高层的权力争夺有关,否则的话,举报人很难列出具体的金额。
之所以说渠道非正常,是因为这封举报信并没有走流程,而是由综合一处的副处长马正豪悄悄送给周潜龙。
马正豪作为综合一处主持工作的副处长,所有需要呈报给张东峰的文件,都要在他这里处理一次,然后再送给李玉河。
李玉河看过之后,决定呈给张东峰还是退还综合一处,这就是流程。
当然,只有张东峰有权阅读的文件,并不用走这个流程,而是会有专门的机要员亲自送达,张东峰阅读后,机要员还当场负责收回。
马正豪通过非正常渠道来处理这封信,本身就说明很不正常。
周潜龙向张东峰递呈待处理文件的时候,特别提到了这封信。
张东峰听说后,几乎没有任何思考,立即作出了回应:“信在哪里?你交给我。”
张东峰拿过这封信,并没有立即看,而是转过头看着周潜龙。
周潜龙明白张东峰的意思,这封信并不是原件,而是复印件。而且,按照规定,所有递呈张东峰的文件,前面都应该有一个文件处理签,上面对于谁签收的文件,什么时候签收,经历了哪些部门,哪些领导看过,均有记录。
可是这封举报信,并没有附上处理签,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有走程序。
马正豪告诉周潜龙这份举报信在一个月前就收到了。
在当时,综合一处确实走了流程,只是送到李玉河那里,再没有下文,到底卡在了哪个环节,谁都不清楚。
周潜龙明白马正豪的意思,他之所以一个月后,再一次将这份举报信拿出来,说明他相信,文件并没有传到张东峰的手里,最有可能卡住这封举报信的是秘书长李玉河。
周潜龙明白,一是严绍辉与李玉河关系不错。二是李玉河认为自己对办公厅的控制很紧,压下这份举报信根本不可能引起麻烦。退一步说,就算引起了麻烦,李玉河也可以推说这是一封匿名信,他按一般匿名信进行处理了。
马正豪为什么在一个月后将这封举报信悄悄地塞给周潜龙?这件事背后的信息非常多。
比如马正豪是不是已经认清了形势,正在向张东峰靠拢,此举甚至可以认为他在向周潜龙表示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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