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52章 降生,婚有千千劫,佚名,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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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老宅离飞机场很近。

因为怕暴露了我和叶君的行踪,谭青只将我们送上了开往飞机场的车,并没有送我们去机场。

是叶君开的车,叶君的车牌是黑车牌,根本无从查起。

一路向北,凡是有宽银幕的地方,便可见到陆擎苍高大的身影。

一时间,又喜又悲。

喜的是不论我身在何处,他都如同闪耀的明星,只要我想,隔着屏幕便可以见到他。

悲的是不论我躲在何处,他都如同我心口上的朱砂痣,看似不痛不痒,实则长居于我心。

去飞机场的这一路,我偷偷流了两回的眼泪。

一回是听到报道里大肆报道着他和凌茉的喜事,陆厉凡亲自出来承认了这项婚事的时候。

一回是我临上飞机前,新闻里突然插播他满城找我的消息之时。

手机不停的响着,叶君将我手机里的手机卡拔掉,帮我关了手机。

临关机前,我看着手机屏幕上赫然显示的“老公”二字,收紧手指头,任凭手指甲嵌进了手心,浑然不觉。

我承认,我甚至没有勇气去点开他为了寻找我,特地录的录音。

我很清楚的知道,只要我有片刻的犹豫,我和他都将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这辈子曾得到过陆擎苍的宠爱,足矣。

机舱门关上,我将手机装进口袋里,紧紧的贴住了心口。

再见了,陆擎苍,希望余生,你能够幸福。

……

五年后,初夏,美国L市,幼儿园门口。

我坐在叶君的车里,一边等着陆天子下学,一边热泪盈眶的盯着叶君递给我的照片看,看着上面的高大身影和稚嫩男童,泣不成声。

五年前,我和叶君成功的躲过了陆擎苍的追捕,顺利到达了美国L市,入住了谭青为我安排的住处。

那一年,我和叶君过的并不好。

因为陆擎苍的缘故,苏家时常会安排我和叶君搬家,东躲西藏了半年,陆擎苍突然消停了下来,我和叶君在美国的生活这才正式安稳下来。

那一年,我每天都在担心害怕自己肚子里的孩子生出来会是一个怪物,尤其是在听说医生说我肚子里怀着的是双胞胎时,精神压力瞬间便涨成了两倍,几乎将我压垮。

别的孕妇怀孩子都会发胖,我却日渐消瘦。

眼看我越来越瘦,叶君不知想了多少的办法,甚至都帮我请了许多了心理医生。

预产期快到的时候,我甚至得了严重的产前抑郁症,几度产生了与肚子里的孩子同归于尽的想法。

有一次我趁着叶君不在家,爬上了楼顶,看着繁华的L市,只觉得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我常常幻想着两个怪物在我的肚子里窃窃私语,我幻想着他们恶毒的在肚子里盯着我看,更无数次幻想着它们降生以后的丑陋可怕的模样。

可我依旧爱它们。

那种矛盾的情绪和精神压力导致我渐渐有些厌世,以至于我站在楼顶的边缘时,竟是没有哪怕一丁点对死亡的恐惧。

那一刻,我甚至觉得除了死亡以外,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恶毒的,充满恶意的。

有人说,你连死都不怕了,还怕活着吗?

可这种饱受精神压力折磨的日子,真的不如死了。

站在高楼上迎风而立的那天,叶君带来了一个消息。

她告诉我,陆擎苍解除了跟凌茉的婚约。

他们没有结婚。

她说陆擎苍就像是疯了一样,疯狂的投入了工作,而凌茉,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身边过。

叶君说,如果我死了,那么陆擎苍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精神寄托就没有了。

她问我是不是想让陆擎苍为我陪葬。

叶君的话一点都不夸张,我了解陆擎苍,他是一个极度偏执的男人,如果我死了,他有很大的可能性跟着我一起死。

他好不容易回归了正常的生活,我好不容易退出了他的生活,我又何必为他添上最后一根稻草。

那一刻,我妥协了,迎着夕阳,我突然就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孩子是在初夏出生的。

生孩子那天,陪在我身边的除了叶君,还有特地赶过来的苏靳琛。

两个孩子都是顺产,疼得死去活来。

虽然每次的产检医生都说宝宝很健康,可没有生出来之前,我的心里始终都绷着一根弦。

我害怕,害怕他们其中一个有什么问题,害怕因为我和陆擎苍的关系毁了他们的一声。

躺在手术台上,听到婴儿啼哭的那一刻,我满头大汗的哭着,甚至都没有勇气去看他们一眼。

也许我的内心真的不够强大,以至于我的孩子出生了一周以后,我才终于鼓起勇气去看了他们第一眼。

是两个男婴。

一个好动,一个嗜睡,并排着躺在婴儿房里,格外的可爱。

经过反复检查,在医生明确的告诉我两个婴儿都很健康之时,我一年以来积累的所有精神压力、负面情绪全面爆发,哭得撕心裂肺,直接休克了过去。

那段日子,苏靳琛一直都留在美国,每天和叶君一起照顾着我的起居,苏靳琛回国前,约我吃了一顿西餐。

那顿饭期间,他向我特别隆重的求婚了。

我记得清楚,那晚天色很好,正宗的西餐厅里到处都洋溢着浪漫的小提琴声。

苏靳琛捧着花,举着戒指,单膝下跪。

他表情真挚,那是我从未在他的脸上看到过的认真。

苏靳琛在我眼里,一直都是有钱人的代表人物,优秀,能干,却也风流成性。

在他的嘴里,从来听不到一句正经话,他总是痞痞的样子,话里话外带着内涵,三句话就要将你调戏一番,满脑子的风花雪月,根本不将所谓的爱情放在眼里。

我还记得,他跟我说,爱情就是狗屁,这世上只有自欺欺人的感动,绝无海枯石烂的誓言。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格外的放荡不羁,仿佛这世上的红尘于他来说,不过是拂面的轻纱,可随意拂去,不留任何一丝的痕迹。

所以他向我求婚的时候,我第一反应就把这份爱情当成了同情。

我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又生了两个孩子,他堂堂苏家的家主,身家不计其数,身边燕瘦环肥,又怎么会把我放进眼里?

所以我起身,笑着告诉他,我不需要他用这种方式同情我。

我说我欠你的已经很多了,可这些恩情,我不想用这种捆绑一生的方式来偿还,况且,我的心,已经满了。

苏靳琛坚定的跪在地上,捧着话,举着闪耀的钻戒,说的格外的诚恳。

他说,“凌薇,我不求你能像爱他那样爱我,也不求你的心里能有我的一个位置,只求你给我一个照顾你余生的机会。”

他说,“凌薇,以前是我混蛋,没有好好珍惜你,是我自己作死,所以我早就不敢奢望你的爱了。”

“可凌薇,你现在太脆弱了,你和他,始终都不可能了,你的身边需要一个不计回报,全身心爱你的男人。”

“我愿意做这个男人!”

“玩了那么久,我本以为人生得意须尽欢,可到头来,我才幡然领悟,有爱的地方才有真正的欢。”

我看着仰望着我,视线灼灼,甚至有些自我感动的苏靳琛,恍然间,便想起了那片美丽的花田。

那天,没有浪漫的音乐,没有奢侈的美餐,更没有这般受人围观起哄的场面。

只有我和陆擎苍两人,他跪在地上,额头满是紧张的细汗,身后的花田萦绕着浪漫的香气,他举着钻戒,小心翼翼的戴在我的手指头上,没有过多的誓言,唯有的,便是他亲自下厨为我做的称心佳肴。

一切仿佛昨天之事,那般清晰。

再回首,却已恍若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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