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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扩建后,狼崖城在原有的城门外大兴土木,修建了新的外城。为了适应越来越多的人口,基地内外城的职能被重新划分,不同区域间井然有序,整座城市已经初见雏形。
幸存者们在杨本生的指挥下,花费一周时间把一部分丛林清理推平,同时将得到的木料用于外城房屋的修建。新修建的外城区域还没有城墙,只有一座孤零零的石砌大门。不过地面已经被初步夯实,期间林茜找到一名从者,共享她的土系能力。那人郎华见过一次,是个寡言少语又秀气的小姑娘。从这座石砌大门到内城的一段硬化道路,就是她们师徒两人的杰作。
在杨本生的规划中,弧形城墙以内的外城区域,宽约2千米,长约5千米。外城将以入城大道为分界线,划分为东西两部分。西面较为宽敞,主要是平民区和生活区。新来投奔的难民在经由郑红所在的人事部登记后首先被安置在这里。入城大道的东面的建筑相对密集,靠近道路部分是空旷的演武场,远处则主要作为军队的营地。建好外城城墙后,在狼崖城东西两侧仍有大片的空地,这段缓坡土地肥沃,紧邻环绕风尾山的河流“齐水”,郎华打算让人在开春后开荒种上庄稼。
内城中,原本设立在城门内左右两侧的临时营房,如今成为了一小撮人的专属住所。一些新近觉醒的低阶能力者,以及经过高层挑选出的潜力较高的小队成员,将在这里拥有自己的一个房间。虽然比不得城中心的那些独栋别墅,但有着这间三十平米的屋子,他们总算不必和其他人挤在外城的集体宿舍里,也算找回了一点文明的感觉。
毕竟能在内城中居住,本就是一种来自高层的荣誉和认可。当然那些被筛选出拥有特长的人,具备了在末世中被利用的价值,同样也被特别准许住在这里。不过他们和战斗人员的房间是分隔在城门两侧的,平时的工作内容没什么交集,也不会有太多来往。
从城墙下的营房区域再向里走,经过一片宽阔的公园广场,就来到了内城的核心区域。中央是兼任指挥所的城主府,以及办理各项手续、发布赏金任务的公民大厅。
吴克的刀剑作坊位于内城西侧,紧紧挨着狼崖城的材料库房,以及重兵把守的军火库。这里还有一座两层小楼,主要作为核心成员的能力评测场所,常常在夜深人静时还传出练习的声音。
此时在半开放式的工作间中,郎华正从吴克手中接过一把细长的苗刀。这刀刀柄采用红木包铜,护手也是椭圆的黄铜板材。靠近刀背处有一道深长的血槽,刀身表面有一层棕绿色的氧化层,像是古铜表面掺进了橄榄色,在黑暗中锋芒不显。一旦有光照射过来,便可见刀锋处是一道靓丽的紫红,看起来十分漂亮。
苗刀的刀身修长形似麦苗,故此才被称为苗刀。郎华拿起来随手舞了一个刀花,便听得刀身划过空气时发出轻微啸响。注入晶能之后,刀身微微发红发热,给郎华带来无比熟悉的手感。
见到郎华舞刀,吴克眼睛一跳。
他也是玩刀的老人儿了,一看郎华的手法便知其中深浅。对方这个年纪,还有一手好刀法,实在是难得。想到这里,吴克对郎华这个“小首领”的佩服不禁再上一个台阶。
吴克问道:“副城主,您之前练过?”
郎华闻言抬起头来道:“嗯,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老头子我见过的刀手里,可没有几个像您一样把刀花玩得这么漂亮的。”
郎华点点头将苗刀收起,笑道:“谢了,这把刀我很满意。”
“哈哈哈,副城主您满意就好。”
听吴克介绍说,这刀全长五尺,刀身长三尺八寸,刀柄长一尺二寸,刀宽一寸二分。刀坯使用α+β双相钛合金热压力加工而成,初步成型后又经过吴克上千次的精心锻打,最终才得到这把成品。
比起钢合金,钛合金在相同硬度下更加锐利,耐磨性性能更是逆天,可以说几乎不会变钝。这种高强度钛合金早已超过了许多合金结构钢的强度。同样体积的钛合金,重量只有钢材的60。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贵。但在末世中金钱早已经是一张废纸,再贵的材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比起制作陌刀所用的特级弹簧钢,钛合金质量更轻、强度更高,而且在超低温、超高温以及强腐蚀环境中也表现良好,可以让郎华在不同情况的战斗环境中做到游刃有余。
正所谓轻刀快马,有了这把苗刀,郎华在作战中能够更快地掌握先机。
“打磨这家伙可费了我老鼻子功夫了。”吴克感叹道。
他望着郎华腰间的苗刀,忍不住将手在皮褂上搓来搓去,似乎十分不舍。不过郎华可没有将这把心爱的武器还回去的道理。
于是他适时岔开话头道:“老吴辛苦你了,这次的奉献点就按两倍发放,狼崖城可不会亏待咱们的兵器大师。”
“哪里哪里”,吴克赶忙摆手,“老头子是得副城主照顾才被重用,更别说还破格成为了能力者。我为基地多多出力那还不是应该的嘛。”
“哈哈哈哈,该有的该有的,不要推辞嘛。”
“那我老吴就先谢过副城主了。”
一时间两人相谈甚欢,吴克甚至表示,如果郎华能搞来锻压机和一些精密设备,他就能为军队提供批量生产的武器。当然前提是有足够的人手。
吴克的进化能力是“巧力”,走的是四两拨千斤的路子。他在末世爆发后便对各类材料的内部质地十分敏感,进化方向为“材料感知”,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炼器大师。
在他们聊天的时候,工作间的里屋还走出来另一个人。他穿着脏乎乎的白色t桖,下身则是厚实的背带牛仔裤,让人很难和那个一向打扮得比年轻人还要潮流的林文金联想在一起。
林文金毫无形象地用手腕蹭蹭鼻子,把另一把硕大无比的长刀交给郎华。
“你的陌刀修复好了,记得要请我吃饭啊。”
看着林文金的狼狈模样,郎华幽幽道:“林叔,我看主要是老吴在出力吧。”
“没有功劳有苦劳,懂不懂?”林文金扣扣鼻子,斜眼看着郎华,似乎非常不屑。
修复好的陌刀刀柄长约四尺三寸,刀身接近六尺,整体重量也远胜从前。其刀身晶莹,刀刃不时闪烁着蓝紫色的微光,是使用富含晶能的黑尸脑髓精炼后的成果。最终它被郎华取名为“紫夜”,寓意人们能在未来驱散黑夜,迎来来一丝曙光。
林文金在老吴身边打下手是郎华的主意。一方面,林文金身为金火双系的能力者,在武器锻造方面的天分不输吴克,所欠缺的只是经验和眼力,完全值得花时间培养。另一方面,让林文金跟老吴搭配做助手,看似是在辅助,实为偷师和监视。
没办法,郎华前世和吴克接触并不多,必要的防备还是不能省的。
“好刀,确实是一把好刀。”郎华感叹着,将紫夜陌刀珍重地放进一方木盒中。
“怎么,不带上么?”林文金皱眉道。
“不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还是把宝刀留给有缘人吧。”郎华笑道,“我也不能把好东西都占了对吧?”
虽然知道郎华是在说玩笑话,但林文金还是由衷地说道:“那塔山一战后,茜儿有了赤墨斧,我收获了射日弓,就连生哥儿夫妇都有了法戒和法杖,唯独你还两手空空。好不容易强化的银星手枪,也叫你送给了秦家那姑娘。此去一路艰险,还不若将我的射日弓……”
郎华听到一半便笑着打断他道:“犯不上,林叔。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君子不夺人所好。再说了,就算有了这些附魔胶融核心的装备,你们就能赢得过了我吗?”
“这……”
林文金迟疑了。虽然通过圣装和宝具让他们初步拥有了越级作战的资本,但若对手是郎华的话……恐怕结果和之前也没什么两样。
“林叔,你知道吗?真正的强者不能永远依赖外力。等你们的进化等阶逐渐提升,就会明白这是末世中最真实的道理。”
林文金一点就透,同意道:“那倒也是。”
“放心吧,不出半个月我就会回来。沙市也算是我的老窝了,出不了什么意外。”
“那一路顺风。”
“好。”
辞别了吴克和林文金后,郎华当即启程赶往沙市。
虽然错过了附魔圣装核心的机会,但郎华一点都没有后悔。他前世本就走的就是另一条路子,现在有了吴克重新为他锻造的苗刀,他只会更加顺心应手。下一步就是通过晶能材料对武器不断精炼强化,甚至通过“血祭”的方式来对苗刀进行温养洗炼。
虽然这样的过程进展缓慢,但只要有耐心和时间,最终并不会比宝具、圣装等差上多少。至于过程中的血腥残忍,或者什么别人的看法,更不会在郎华的考虑之列。说到底,就是因为前世他的杀的人够多,杀的黑尸黑兽够多,才让血啸苗刀成长了起来,他才有实力去守护自己珍视的东西。不论重生与否,有些观念是不会改变的。
上一世的郎华从军一十三年,擅长多种武器。正面战场上他是横刀立马的前锋,善用陌刀以一当十;敌后战场里他是游走于暗影间的刺客,怀握匕首狠辣果断;再到“血狼花”时期,郎华常用的则是一柄妖异的血啸苗刀,以惯常搏命的打法威震四方,将“疯狼”的名号打得响亮……
重活一世,郎华已经有了新的目标。
他十分清楚的知道,只做一名战士或刺客救不了任何人。郎华今生今世若想要搅动世界风云,进而改写历史、影响末世走向,就需要也必须要成为最强的那一类人。
为此他决意拿起前世那柄血啸苗刀征战沙场,杀尽所有敢于挡在他身前的任何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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