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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断掌的皮肤十分细嫩,指尖留有长长的指甲,染做了淡红色;正如薛之殇所言,一枚镂花的金戒指戴在中指上,看形貌甚是名贵。正如谢贻香所言,此时那断掌的拇指上分明裹着一圈纱布,略微泛黄的纱布上依稀渗出淡淡的血痕。
这是一只齐腕而断的手掌,可是仔细看那手掌的断裂之处,这京城刑捕房里最顶尖的五位精英,却同时脸色大变。
因为这只断掌仿佛并不是断裂,而仿佛是……脱落。
不错,正是脱落。因为手掌那断口之处微微鼓起,上面竟然还覆盖着一层肌肤,和手背上的肌肤一般细嫩,居然和整支手掌融为了一体,浑然天成。
就算是伸手去抚摸那断口之处,只怕也感觉不到那里的皮肉有什么异样。薛之殇不禁沉声喝道:“这不可能。”
他做了五年的郎中,十年的仵作,又在刑捕房做了二十年的验尸工作,检验过的尸体数以万计,这才被人尊称为“抽丝剥茧”。然而他却从来没见过眼前这般诡异的现象。
一旁的程憾天深吸了口气,问道:“这当真是人的手掌?”薛之殇只是摇了摇头,缓缓闭上了眼,说道:“我不知道。”
虽然这确实是一只女人的断掌,但是人的手掌怎么可能出现这样的现象?假设一个人的手掌被砍去,经过数年的调养,他手臂上的断口处才会长处新的皮肉,将断裂处的伤口覆盖起来,就好比眼前这只手掌的断裂处所覆盖的皮肉。
可是手掌从身体上砍落下来,便已再无生机,又怎么可能在离开人体之后,在断口处长出新的皮肉?
除非这只手掌,是有生命的。
程憾天凝视着草丛中的这只手掌,又望了望路上那具尸体,陡然退开两步,正好撞在自己的马上。伴随着骏马的一声长鸣,程憾天大声喝道:“难道是……难道是这支断掌……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虽然眼见如此诡异的景象,贾梦潮仍不忘讥讽于他,冷笑道:“就算是要拍老薛的马屁,也用不着去重复他刚才说过的话。”他和程憾天虽是十几年同僚,相互间却私交甚恶,暗地里曾有过好几次大打出手。
却听庄浩明叹了口气,说道:“小贾,误会了。”
他伸手抓了抓头上稀稀疏疏的白发,缓缓说道:“小程他是想说,掐死路上那名男子的凶手,便是眼前的这只断掌。”
一轮红日当空普照,春风带着潮湿的气息扑面而来。但听马蹄声碎,刑捕房一行人神色阴霾,早已默默无语地继续赶路了。
薛之殇满脑子都是那只奇怪手掌,这些年来只要是经他检验的尸体,从来不曾有过丝毫的含糊。可是如今却有这么一只不合情理的手掌出现在了他眼前。只要一闭上眼,好像就会看到那只手掌迎面飞来,掐住自己的脖子。他甚至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手掌指尖那长长的指甲正在自己脖子上来回划擦着。
于是薛之殇终于忍不住纵马上前,来到庄浩明身边,问道:“老爷,我们当真不理会此事?微一犹豫,薛之殇又有些迟疑地补充说道:“我们身为刑捕……我们有权过问天下所有的案件,遇到这等怪事,似这般一走了之,似乎有些……”他本来是想说“我们身为刑捕房的人”,然而突然想起此番西行要掩盖自己的身份,这才把“刑捕房”三个字吞了回去。
庄浩明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不禁叹了口气,说道:“想不到来对我说这番话的,居然是。”眼见薛之殇满脸疑惑,他转头望了谢贻香一眼,淡淡地问道:“贻香,有什么看法?”
谢贻香不假思索地说道:“侄女愚钝,但听叔叔吩咐。”
庄浩明笑道:“那倒是说说,叔叔为什么要让大家不作理会,继续赶路前往岳阳?”
谢贻香道:“叔叔英明,做的决定,自然有的道理。”说完这话,她见庄浩明依然望着自己,便瞥了一眼身旁的贾梦潮,问道:“贾大哥,说为什么我们不理会此事?”
那贾梦潮素来自负,见谢贻香当面询问自己,心中一喜,面上却不露声色,淡淡地说道:“那是因为庄叔叔精明,看懂了其中的真意。”
他忍不住细细说道:“三小姐仔细想想,这条官道每天有那么多人经过,几乎可以说是车马不绝。老薛既然说那男子死于昨天半夜,为什么如此明显的一具尸体横躺在官道上,却没有被其它行人发现?哼,这自然是有人故意要让我们看到这一幕。我敢断定那具尸体和断掌,是在我们来之前,刚刚才被人挪到官道当中,目的便是要给我们看到。由此可见,我们的行踪早就在别人的掌握中了。”
旁边的薛之殇不禁吓了一跳,问道:“是谁在暗中监视我们?那具尸体又是什么意思?还有那只手掌……究竟是凶手将那人掐死后,手掌才掉落的,还是……”
程憾天见贾梦潮抢尽了风头,不等薛之殇说完,便接过话头说道:“我说老薛啊,整天只知道和尸体打交道,总是喜欢纠缠于这些细枝末节。凡事不能只看眼前的东西,而要看它的根本。”
贾梦潮也急忙抢过话头,冷冷说道:“我们此行的目的便是缉拿那个杀手,所以最不想我们顺利抵达的,自然便是那人了。至于那具尸体和那只奇怪的手掌,只怕就是他对我们的警告。他应当也知道,他这举动是吓不退我们的,但我们若是停下来深究,那就中了他的诡计,以至延误行程。”
他说到这里,程撼天又抢着补充道:“缉凶的关键便在于一个‘快’字,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视而不见,老爷的决定是对的。”
众人这次微服来到湖广,一路上都掩藏起了自己的身份。除了谢贻香之外,大家都称庄浩明为“老爷”。庄浩明听他们两人说出这番话来,不禁略带赞许地点了点头,总结道:“不错,我们此行的目的是要将那声名狼藉的‘蔷薇刺’缉拿归案,无论任何事、任何人,都不及此事重要。再者我们此行甚是艰难,在遇到对方之前,大家要尽量保存每一丝气力,务必要以最佳的状态迎战。”
薛之殇皱了皱眉头,虽然心有不甘,却只得就此作罢。当下众人一齐扬鞭叱马,再不多说一句话。
庄浩明却若有若无地瞟了谢贻香一眼,缓缓地摇了摇头。
想不到自从经历了去年太元观的那场叛乱后,这丫头就变了。她已再不是那个天真烂漫、心无城府的小女孩,就连自己也越来越难读懂她。
‘蔷薇刺’并不是一朵花,而是一个人,又或者是一群人。
因为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也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
每次犯案的时候,这“蔷薇刺”都会带上一个乌木面具,上面用朱砂勾勒出一朵鲜红色的蔷薇花。他既不偷盗抢劫,也不**掳掠,他只杀人,而且只杀一种人,那就是朝廷的官员。
每年总有那么几个官员死在‘蔷薇刺’的手中,有江西巡抚这样的朝中大员,也有临河县令这样的荒野小官。这些官员之间虽然毫无关联,却有一个极其显著的共同点,那就是穷。
穷得面有菜色,穷得衣不蔽体,穷得家徒四壁。被百姓称作青天,被朝廷封为楷模。每当看到这样的朝廷官员出现,所有人便立刻知道,他就是‘蔷薇刺’的下一个目标了。
然而无论怎么防范,那张画着鲜红色蔷薇的乌木面具,总会出现在某天深夜里,将一柄木头雕刻成的匕首刺进那个官员的胸膛。伴随刺杀而来的,还有一幅白灵,上面写着:“众花无心,蔷薇有刺。”
没人知道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也没人知道为什么他要刺杀这些受人爱戴的清官。最令人奇怪的是,这‘蔷薇刺’既不是朝廷的人,仿佛也不是江湖中人。朝廷曾发动过三次大规模的彻查,却先后无功而返;江湖中人也对他深恶痛绝,私下展开过好些年追捕,结果却连这“蔷薇刺”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所以庄浩明这次接到刑捕房线报的消息,说‘蔷薇刺’正徘徊在湖广境内的苗区一带,便立刻率领程憾天、贾梦潮、薛之殇和谢贻香四人一路披星戴月,直奔湖广而来。
这一次,势必要活捉这个“蔷薇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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