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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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珠绝情的关闭了系统面板:“不买!留着看!”
对于这样冷酷无情无理取闹的宿主,小田田只能默默地滚回小黑屋去了。
研究了一下那才买到手的方子,也都是些天然的植物提取的,王永珠心里有了数。
站起身来,走了没几步。
那边宋重锦虽然带着孩子们,可一直关注着这边,看王永珠起身,忙将孩子们交给了王永平,几步就跨了过来。
“歇好了?要不要陪你到处走走?”
王永珠点点头,正好看看这附近有没有材料。
两人漫无目的走了没多远,宋重锦就发现王永珠总是在看那些有颜色的植物,立刻就明白了:“又在想染方的事情?”
王永珠跟宋重锦当初约定好后,一贯的坦诚:“如今咱们这样,我想过了,最大的靠山还是那宫中的德妃娘娘!我要让德妃娘娘以后只穿我染出来的布料!”
宋重锦自然明了,王永珠这是未雨绸缪。
如果他真的考中了,明年就要去参加会试,必然要去京城。
去京城,恐怕就逃不开宋家卫国公府!
即使考中了,他也不过是区区一个举人,在乡下那是不得了的人物,可在京城,就什么都不是了。
如果没有一点实力,没有靠山,只怕去了京城,就是宋弘的天下,任由他摆布了!
想到这里,宋重锦忍不住心中一热,又是酸又是甜,还有一些愧疚:“都是因为我的缘故——“
王永珠瞪一眼宋重锦:“夫妻本是一体,何必分你我?再说了,有德妃娘娘这样的现成的大腿抱,傻了才讲什么清高,讲什么有辱斯文。都说了,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你努力科举,将来一身本领卖给皇帝,我努力染布,所有的布都卖给德妃娘娘!咱们夫妻俩这也算夫唱妇随,珠联璧合!”
说到最后,自己也笑了。
宋重锦心中感动,想起心中的那个念头,忍不住犹豫起来。
没等他想出个明白来,王永珠倒是想着难得来一次山上,又想起金壶说的想采黄松菇,当初签的契约,那可是一年三斤呢。
想了想,还是将小田田又给放了出来,“小田田,扫描一下这附近有没有黄松菇?”
小田田无语凝噎,他堂堂一个高级种田系统,如今沦落到扫描的份上了。
可是有活干,总比无所事事强。
小田田麻溜的答应了一声,几秒过后,王永珠的脑海里就有了一副详细的地图,标注了附近十里有多少处黄松菇,十分简单明了。
王永珠看了一下地图,就在自己这附近,不过十米的地方,就显示出黄松菇。
心中顿时一喜,做无意状走过去,然后蹲下来,惊呼——
宋重锦看着地上那一团围着的黄松菇,忍不住眼神就往王永珠身上瞟,这运气也太好了吧?
王家人听到了惊呼声,忙赶过来,围着这一捧黄松菇。
宋重锦小心翼翼地用竹铲子,将这黄松菇给轻轻的挖了起来。
然后就用叶子小心的给包了起来,放在手里掂量了一下,轻飘飘的,估计能有一二两。
这已经很不错了。
几个孩子还有王永平见到了黄松菇,也坐不住了。
纷纷散开来去,四处寻找起来。
虽然没找到黄松菇,可大黑山本来就物产丰富,比起七里坡可富饶多年。
不过是因为深山老林里有猛兽,所以进山的人就少了。
几个孩子虽然没有经验,可这大黑山的产出丰富,几乎都没有空手。
王永珠看了看小田田扫描出的地图。
他们毕竟是在山脚下,所以黄松菇并不多,而且距离遥远,如今眼看看着太阳快落山了,还是得早点下山才行。
大家收拾好捡到的山货,才发现金壶不知道跑到那里去了,居然没看到人影。
朝着深山里喊了好几声,才隐约的听到金壶的声音。
没多大一会,金壶就幸福的跑了出来:“我找到黄松菇了!”
说着从背后的竹篓里摸出两朵黄松菇来晃了一晃,就给收进竹筐里,又用新鲜的大树叶子,给盖上了。
然后等着大家的夸奖和羡慕。
结果半天,居然没一个人夸他,反而都在夸老姑?
“二哥捡回来的这黄松菇太小了!”金罐嘀咕。
金壶来气了,自己累得半死,能捡到黄松菇,那已经是家里的祖宗保佑吧!咋还嫌弃黄松菇小了?
“你们知道啥?能捡到就不错了!背回去放一夜,明天就能吃了。”金壶此刻十分的有经验。
大家高高兴兴地下了山,进了村,就有不少大姑娘小媳妇,借着踏青的借口,跑来围观宋重锦。
上次王老柱的丧事办完以后,宋重锦他们搬到城里去,大家伙才知道,原来这宋重锦居然是秀才!
这七里墩这么多年来,能考上秀才的都屈指可数。
再加上宋重锦当初是多么的可怜,家里有闺女,疼爱闺女的,谁乐意把孩子往火坑里推?
此刻才知道,这宋重锦居然这么厉害,都考上秀才了!
一个个羡慕得死去活来!当初早知道宋重锦有这般出息,就是不要彩礼,还配送嫁妆过去,也要结亲才是。
如今悔之晚矣!
只有那大姑娘小媳妇,心里还不服气,只恨王永珠下手太快!又惦记着,这如今当了秀才老爷的宋重锦,只怕是风采更胜往日。
所以不约而同的都跑到山下进村的那条路附近等着。
宋重锦他们一下山,就被这路旁边的大姑娘小媳妇给惊呆了。
这天都快黑了,一堆堆的不回家,挤在路口是想要干啥?
远远的看到宋重锦,七里墩的大姑娘小媳妇们就小声的道:“来了,来了!下来了!”
等到宋重锦和王永珠并排走到众人面前,那些本来先前还说些酸话的大姑娘小媳妇,一个个都哑了口。
这才大半个月没见,也不过就是去城里住了些日子,怎么看着就跟以前不一样了。
因为孝期,穿着素净的衣裳,反倒越发衬托出两人的出众来。
站在一起,如同会发光一样。
有那有廉耻心的姑娘,自惭形秽的捏着帕子就回家了。
倒是有那些小媳妇,当初也是喜欢过宋重锦的,只可惜没拗过家里,嫁给了本村男人,早早的就被婚后的生活,磨去了那点子天真和纯善。
见王永珠,当初不过是一个谁都瞧不上的又肥又蠢又花痴的傻姑,如今居然翻身成了七里墩的村花不说,还嫁给了她们的梦中情人宋重锦。
看她如今的样子,定然婚后生活是极好的,没有公婆伺候,没有小姑子小叔子,尤其是宋重锦还是秀才老爷!
怎么不让人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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