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蝠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六百六十八章 吃人狂魔,古董商的寻宝之旅,血蝠,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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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前张楠翻了翻《沉默的羔羊》:托马斯-哈里斯同名小说的的改编权成功拿下,哥伦比亚影业打算明年或者后年就将其搬上银幕。
张楠记得这部小说在创作时似乎是有真实原型的,而且后来还应该拍了续集片《汉尼拔》,剧情也参考了真实事件。而且应该在差不多时期,还有部惊悚片干脆是以同一真实事件为剧情,那部电影的名字叫《达莫》!
“那个达莫有问题?”
听张楠这么说话,关兴权就知道问题大了,不然不会用方言交谈。
张楠神秘笑笑,“和孙二娘差不多。”
“前一半还是后半段?”
卧槽!这一刻张楠再次佩服关老大,这话问得太有水平:前半段杀人夺财卖人肉包子,后半段造反!
这会谈论这么变态、反人类、反和-谐社会的人物,关老大口气都还能风淡云清,这神经也够粗的。
“前半段,不过这家伙应该是自己吃,不卖。”
到这,张楠瞬间想到了一些曾经在网上看到过的特别别扭的照片,都感觉胃部都有点不适。
老板和关老大两人用华夏方言交谈,所有人都明白会是极度机密、重要的事,也不多听:不管听不听得懂,自觉点当聋子比较好。
这会看着保罗不喝酒了,大口嚼着红烧牛肉,张楠忍不住嘴抽抽。
关兴权这会的脑子其实是在高速运转的,不用问为什么会知道那个达莫是个吃人肉的疯子,因为张楠问这事就是不正常的。
在精绝古城那时起,关兴权已经不再问张楠的任何秘密,所以处理沪上郊区火车站问题时,他也没问什么原因:不科学的事太多,不需要再问,这会他考虑的是如何解决这件闲事。
是真正的闲事,但有能力去管,关老大还是不会坐视不理。
一个人可能的吃人肉疯子,这样的怪胎可少见,关兴权有点兴趣。
“做个良好市民?”
“港片看多了吧?”张楠吐槽。
“那换种说法,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种禽兽变态还是早点毁灭的好。”
听关兴权这么说,张楠道:“那怎么和伙计们说?”
关兴权看了眼张楠,“还要把事搞大?”
“关哥,你不会是想找到那个死变态,然后给他一枪了事?”
“这样最简单。”
“你还真信我!”
关兴权表情没什么变化,但张楠还是能看出他其实已经是一副“你说对了的表情”。
“关哥,好几条人命,现在最多算失踪人口,就给一枪也太便宜了。”
“那把人抓来,蒙大拿就不错,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最多别让保罗来凑合,熟人不好下手。”
“别扯,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关兴权歪了下脖子,道:“这就比较麻烦,要计划一下,保罗就必须要参与进来。”
“我担心的就是怎么和大家说。”
“用不着解释,只要把计划想好,弟兄们自然会把事情办好,这的人没什么刨根问底的兴趣。”
既然关兴权这么说那就行了,他的眼光张楠还是信得过:其实更相信的是姐夫的眼光,不然项伟荣早就要换人了。
那就多管闲事了,反正抽上十天半夜时间没什么问题,闲着也是闲着。
这边说完,大家也吃完了,但一个都没走。按照以往经验,每次老板和关老大这样的谈话之后,总有重要的事要宣布。
果然,关兴权道:“保罗,如果那个达莫有问题,你会不会管?”
保罗心中有疑惑,但还是道:“认识一场,如果他有困难,我会拉他一把。如果他有大麻烦,那得看是什么事,或许我会当作没看见。”
这态度不错,人生几大铁就是白叫的。
“要是他比水牛比尔或者开膛手杰克还危险呢?”
“杰克瑞?”
保罗有点不可思议,记忆中那家伙除了酗酒之外,部队里属于比较弱势当然那一类人,看着根本不属于危险人物的范畴。
但关老大这么说,老板也必定是一样的观点。
保罗是保镖,就算再得老板的信任,他还是保镖。没问为什么,所有的疑问都没问。
“如果他是个杀人狂?”
“有多狂?”
保罗问道。
“吃人!还是吃了一个又一个!”
“那我会亲手送他下地狱!”
听到保罗的话,张楠摇头道:“这样不好,你该把他送给警察,做个好市民。”
一听这话,边上的关兴权心里直翻白眼!
到底是谁港片看多了?
“老板,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会很麻烦,还要符合常理,不然警察和fbi会把我们烦死!”
保罗的脑子很清醒,现在已经不是100年前的西部时代,万事得将法律。
“证据会有的,会多到让世界震惊。不过你说得对,要有个合理的故事,这就要你来当福尔摩斯。”
张楠说到这,想了下,又道:“保罗,你能不能分辨出血腥味和死人的气味?”
听老板这么说,保罗道:“没有问题,人血和动物血的气味都能分得出。
死人,如果是腐烂的那种,没问题,我闻到过好几次。”
“能对警察说吗,我指的是你为什么能分辨尸臭的原因。”
这下轮到保罗摇头了,“一般警察不行,但我可以要求以前的长官到场,由他们去解释,一句军事秘密就行了。”
张楠点点头,这就行了。
“伙计们,老规矩,只要执行就行。这趟我们要多管点闲事,对付个可能的杀人狂,还是个吃人肉的疯子!
我们要编个故事,一个合理的故事,让保罗能够接近那个疯子,至少是保罗能接近那个疯子住宅的合理故事。
对了,那个疯子应该是个同性-恋,不过这条可以忽略,因为咱们的保罗显然是个纯爷们,咱不用钓鱼那一套……”
听到这,保罗一下子悬起来的心又放了下来。
……“说说各自的意见,自由发挥。”
好了,餐厅立刻变成了会议室,众人压下心中疑问,开始想办法。
大伙是保镖,曾经是军人,但不是阴谋家,更不是小说家,这编故事到底难度还真的挺大!
绞尽脑汁、挖空心思……
第一个发言的是扎克,好歹他在警察队伍里当了多年的司机,这破案这一行好事有点了解的。
听他开口,大家还都有点期待。
但他想出来的办法有点奇葩……
“把戴维斯叫回来,他当过警探,负责过大案,有经验。”
好几位直接给他竖了个中指!
但这也有道理。
张楠直接拿电话,往加拿大打了个。
“戴维斯,我,艾伦……嗯,刚回来。你那最近抽不抽的开身…大约十天半月。
…那好,你在温哥华最好,最快速度回纽约,我找你有事……”
张楠还看了下表,“……不用连夜回来,明天就行…那好,随你,明天见。”
挂了电话,看到大伙都在看自己,张楠道:“他晚上坐半夜的红眼航班就回来,过会会打电话通知时间,明早扎克去接一下。”
“好的,老板。”
把大侦探召回来有大用,这时保罗道:“我只知道他应该是俄亥俄人,但不知道具体地址。”
略微探究的眼神,意思很明显:老板,你知道部?
张楠当然不知道!
自个是人,不是神!
不过有办法。
“关哥,联系下托马斯,让他查人,要保密。”
“联合力量”有自己的情报渠道,在军队、华府、cia这些地方都有关系。
但如今不适20年后,那时候要查个人非常简单,找台警用电脑一查就清清楚楚,别说住址、车辆、有无犯罪记录,连住宿记录都一清二楚!
现在是1989年,很大程度上得靠人。
这边联系上托马斯,一听明白是什么事,托马斯打着包票道:“只要那家伙不是隐形人,最多到明天下午就能查到那家伙在哪。”
很简单的办法:通过军队能知道他以前的住址,而美国有专门管理退伍军人的部门,让人一查就清清楚楚。
至于帮着查询的人不仅仅是关系户,更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的老手,知道那些事情要彻底烂在肚子里。
至于找到那个达莫在哪,下边该怎么办的问题,那就得让戴维斯回来再想个妥善的办法。
散会,该干嘛干嘛去,一切等明天再说。
这趟属于典型的多管闲事,张楠闲的?
要是一半罪犯,张楠又不是超级英雄,才懒得管!
纽约每天发生那么多刑事案件,被谋杀的人几乎每天都有,更不要说有些街区晚上的治安一团糟!
多管闲事的喜欢不好,但这个杰夫瑞-达莫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如果现在是1999年,那自己在看到《沉默的羔羊》后想到《达莫》,都会去警察局查查这个达莫在哪。
不过现在不行,而等到99年,那个杀人变态都应该下地狱了。
杰夫瑞-达莫,美国著名连环杀手,犯下多起命案,绰号“密尔沃基怪物”,可能是犯罪史上最冷血、最变态、最令人发指的连环杀手!
张楠在网上看过《达莫》那部电影,因为是真人真事改编,所以顺手差过那家伙的资料。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比孙二娘还变态!
他据说那个变态杀人狂的外表就有如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伙子,即使你在街上遇见他,也不会特别注意到他。
看过真人照片,还真感觉不出那时吃人肉、还“挑肥拣瘦”那种。
他堪称是《沉默的羔羊》里食人博士汉尼拔的真人版本:他会把他有兴趣的猎物绑架,然後杀害、强-奸,最终吃掉!
更加变态的是,达莫和这会还在苏联逍遥自在、未被发现的另一个吃人狂魔安德烈-奇卡提罗一样,他只有通过对尸体叉叉oo才能获得性-满足和高-潮!
杰夫瑞-达莫是个同性-恋,而他杀害并食用份额被害者夜似乎全是男的!
而且在吃人方面,达莫那个疯子还非常讲究,只会选择想吃的部位切下来放在冰柜里储存,其余的部位要么在厨房特制的硫酸池处理掉,或者想办法在野外处理掉。
而且选择目标不仅仅有随意性的时候,还有预谋的类型:在他所有的吃人案件中,他曾经试过先后杀害两兄弟,然后吃掉他们!
还有把被害者的头盖骨凿开、灌入水银,割人皮风干的事好像也干过。
“口味独特”,最爱吃被害者的生殖器……1991年警察在他家发现大量人头和残肢。还有切好的人肉片。
杰夫瑞-达莫最终被捕可说是一场意外,因为之前警察由机会发现这个杀人、吃人狂魔,但因为出警处理的警察是种族主义者,完全没去想他是个杀人狂,反而把半昏迷、原本已经逃出魔窟的老挝裔受害者留给了达莫。
那个14岁的少年在两个人渣警察走后被杀,然后也被吃了!
直到在1991年7月的一个晚上,两名警探罗斯和罗尔夫-米勒在巡逻时遇上一名黑人青年特雷西-爱德华,他报告警察:他附近的一名邻居扬言要剖开他的心并吃掉!
三人一起来到调查事件真伪,起初找错了人,但最终也来到杰夫瑞-达莫的家,结果在房子里发现了大量的人头和残肢,冰柜里还有不少切好的人肉和一个人头!
杰夫瑞-达莫居然没给送上电椅,最终被判有罪并要坐牢1070年,在狱中也如电影中的汉尼拔一样被单独、高度监视下隔离。
但这个变态连环杀人狂、吃人魔鬼在监狱里没活几年:1994年11月28日,达莫在威斯康辛州的哥伦比亚行为矫正中心服刑期间被一黑人囚犯杀死,那名囚犯声称是受上天感召,要杀死这个杀人狂魔替天行道!
杀人、吃人肉,《水浒》里的孙二娘和张青成了“替天行道的好汉”,武松那个神经病也能和卖人肉包子的杀人魔鬼称兄道弟……
真不知道到底谁是神经病!
还好,现实社会中被发现的吃人肉的杀人狂魔基本上没能逃脱法律和正义的制裁,除了一个人……
那是个小鬼子……小鬼子嘛,本就畜生不少,吃人狂魔能逍遥法外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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