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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男人沉吟了一会,看了看身后睡熟的老婆,再次舒服地松了一口气。

蓦然间叹道“真的真的好轻松啊。”

“真是真是谢谢两位了!”

你看,这都主动谢了莫测满意地点了点头。

达斯坐在旁边的床上,笑着问道

“既然你离开她会更轻松,又为什么要和她相恋,和她结婚呢?”

男人眼中闪烁着光芒,用很是肃穆的语气说道

“当然是因为爱情!”

达斯·佛朗哥转头和莫测对视了一眼,同样跟着叹了一声

“爱情”

男人见两人脸上都是玩味的表情,似是有些激动起来

“蓉蓉虽然脾气大了些,但是有其她很多优点的!他其实对我很好的,真的很好!”

“她心里是爱我的!只是因为脾气”

莫测笑着摇了摇头。

男人想了想,仿佛要争辩什么一般道

“他父亲是铁山市数一数二的富豪,她家境优越,因为是独女所以从小娇生惯养这才导致她被宠坏了,她其实很善良的!”

“然后呢?”达斯反问。

“我是普通家庭!”男人申辩道

“蓉蓉可一点都没嫌弃我的出身,这说明她并不嫌贫爱富!”

莫测撇了撇嘴角,指着昏睡的“蓉蓉”说道

“因为她家太有钱了啊,没必要嫌贫爱富吧。”

男人顿时一愣,想了想“”

眉头拧成一个川字,几秒钟后,继续争辩

“她很单纯的啊!你看,她只是被宠坏了而已,但是心思很单纯的啊这是富家小姐多少都有的习性!”

莫测摇了摇头,再次缓缓说道

“单纯的另一面是有点弱智,而且颐指气使!”

男人无言以对“”

身体不由自主地紧绷,站了起来。

看着莫测脸上的笑意,男人心思电转,祭出大招

“她是个对感情很忠贞的女孩!她家境那么好,追求她的富家子弟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人,但是我的蓉蓉从来不和我以外的任何男人有勾连!”

莫测哈哈大笑,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缓了好几秒钟才继续说道

“第一,你想想她的家室啊,那么有钱的独生女儿,他爸爸怎么会容许她与其他男人有勾连?那可意味着未来的家产会有被别人骗走的风险!”

男人“”

莫测老神在在地继续说道“第二,她没和别的男人有勾连,是因为哈哈,她这样的脾气,没别的男人受得了她吧?”

男人双眼瞪大“”

“第三!”

莫测打开桌上的一包雪茄,抽出一根叼在嘴里点燃,呼出一口烟雾

“所以,他们家族才要你这家境一般的老实男人入赘啊!你还不明白白吗?”

男人嘴巴缓缓长大,像是被莫测触动了心事,脑海中急速思索的同时,眼神中还闪烁着恍然大悟的精芒。

莫测肯定地点了点头

“没错,你果然不笨!”

“让你入赘,当然是因为你这样的穷小子比较好控制的啊!而且,你碍于出身的原因,自然会因为能娶到如此富豪的女儿而感恩戴德,所以必然会很听你老婆以及岳父的话嘛!”

“不信的话,你想想,从你们结婚之后,你岳父将家产转移到你的名下了吗?”

闻言,男人彻彻底底地恍然大悟,一砸拳头

“的确没有多少家产!”

“原来是这样你是在说,我只是蓉蓉家族的赘婿,只是一个工具人而已你说的很对!”

莫测很是满意地点了点头,对他伸出一个大拇指

“你很聪明!”

男人双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一边回忆一边分析

“我入赘后,岳父说我还不熟悉家族业务,还不需要锻炼,只是将他手里的干股转给我大概三分之一的样子”

“哎,说什么让我锻炼五年再全盘接手蓉蓉家族的业务,原来是哎,还是没把我当家里人啊!”

“我只是个赘婿,是个工具人!“

莫测差点一个跟头栽倒地上。

被打脸了啊

额弄错了啊,白忽悠了半天,这个入赘的傻舔狗是真的赢家啊!

富豪岳父送了手里百分之三十的干股,这就特么的说明文化体了啊——说明人家是真的对这傻女婿不错。

没错,真的是傻女婿!

特么的人生赢家!

就是太笨了啊,被我前面几句话就轻松带偏了额,这小子不会因为我的影响,回到家里后大变性情,上演罗迪尼亚版本的赘婿逆袭故事吧!

莫测心下连连吐槽

原本想开开这小子的玩笑的,让他认识到舔狗没有好下场的事实结果人家可不是一般的舔狗赘婿啊,人家已经人生开挂了啊!

哎~~莫测不由得长长叹了一口气

怎么自己遇到这么多人生赢家。

就是人生赢家啊,虽然他老婆有些低幼,有些缠人,脾气有些大但是这些算什么啊?

对舔狗来说都不事儿!

万贯家财啊!

再说了,看这昏睡过去的老婆,长的还是挺漂亮的

擦,嫉妒了想了想,觉得没必要继续扯下去,莫测指了指门外

“兄弟,我们有点饿了,能不能叫个宵夜。”

“我们不方便出去”

男人点了点头“没问题。”

就要起身出门,去车厢下一层的高档餐厅,男人却像是想起来什么一般忽然停住脚步。

不由自主地,眼睛瞟了一眼床上昏睡的老婆。

这是在担心了啊,毕竟,这两个陌生官方男人在房间里呢丢下昏睡的老婆好像不安全啊。

这舔狗对自己老婆是真没的说莫测猜到他犹豫的原因,指着旁边的达斯·佛朗哥,没好气地说道

“放心,他喜欢的是男人!你明白吗?就是那种”

男人闻言将目光放在旁边一脸尴尬的达斯·佛朗哥身上,将达斯看的无话可说,这才将视线转回到莫测。

恍然大悟的感觉!

男人转身,放心地迈着轻快的步子出门了。

莫测不禁嘴角狂抽。

你特么是不是误会了什么?老子很正常的。

同伴的确喜欢男人,凭啥你会认为他的同伴就是他的男人?

见男人离开,莫测转头看向达斯,问道

“对了,忘记问你了!”

达斯“嗯?”

“在我们混进这车厢之后,发现没有空着的包厢的时候如果是影组织的人的话,会怎么做?”

达斯·佛朗哥感觉这个问句似乎熟悉的有些想让人呕吐,他目光深邃地看向莫测

“我好像大概明白了”

“明白什么?”莫测笑问。

“你一直问我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是因为”达斯·佛朗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我以前是艾老板的人,是隐秘组织的下线成员,做事凶厉乖张以后,我要跟着你混了,你觉得应该让我知道做事的原则和底线在哪里,知道需要遵守什么,知道什么是边界。”

“如果我仍然像以前一样,比如,肆意杀人的话,你是不能容忍的。”

莫测不置可否,笑着转头看向窗外。

高档餐车服务还是很不错的,男人回来之后,只用了不到十分钟,便有列车服务生推着餐车送来食物。

莫测和达斯·佛朗哥大快朵颐

这特么都多少天了?多少天没吃过正常的食物了,莫测干掉了一盘伴着辣椒酱的蛋炒饭,熟悉的味道让他鼻涕泡都快冒出来了。

男人见两个人狼吞虎咽,叹道

“你们两个多久没吃东西了?这架势不像是官方人员,到真像是逃犯。”

“不过,还是谢谢你们,让我过了半夜的轻松时光。”

“蜜月旅行拯救者”

睡觉的时候,男人依旧将自己的老婆守在身后。

只是,面对着睡中间床位的,已经鼾声如雷的达斯·佛朗哥,男人确是战战兢兢,一幅提醒吊胆的样子。

莫测却是没心思睡觉,出神地看着窗外的夜色,心下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罗青自己那个舔狗同事的葬礼恐怕早就已经搞完了吧?

就在黎明时分,一次停车之后,莫测透过车窗看到了十几名身穿监察署制服的同时上车。

从行动的状态上来看,到的确像是在搜寻什么人。

应该就是一次预想中的排查。

果然,铁山秘境的事情肯定会引起潘多拉地毯式的搜索,这是毋庸置疑的

——达斯·佛朗哥两人可是“绝缘体”,是重要的战略物资,两人越狱的同时还干掉了一名橙级的正义之眼。

而排查对于莫测来说并没有什么,关键是达斯·佛朗哥。

如果达斯被查出来的话,那就相当于暴露了自己。

最初的时候,莫测原本想将达斯直接扔进“缩小瓶”中,与莲妹妹去做个伴的,这样就能躲过绝大多数的盘查

至于莫测自己,应付搜查就容易的多了。

可惜的是,达斯·佛朗哥已经融入了一颗结晶体,变成了符源不耐受的绝缘体,也就是说,契约能力以及契约物品对他不再有非凡层面的功效他根本就不能被装进瓶子里。

就在莫测提心吊胆地拉着达斯·佛朗哥躲进包厢盥洗室,准备随时应对突然情况的时候,却没想到能如此顺利的过关。

前面的一系列操作得到了不错的效果。

首先,对于高级卧铺车厢来说,本就不是监察署监察员盘查的重点,还有,这几名监察员要盘查的可不仅仅是这一辆列车,而是所有开出北方行省的车次,自然很难每一列火车都地毯式搜索。

其次,高级卧铺车厢人员流动近乎没有,再加上被莫测弄晕的那名车厢列车员醒来以后只以为自己因为太累睡了一会而已——他一直在执勤,守在门口,在监察员进门盘问的时候,他一口咬定高级卧铺车厢没有任何人不明人士进出。

他被“失忆”帽子删除了一段记忆的,并不记得两个衣衫褴褛的,类似逃犯一样的人在自己面前通过。

于是,监察员也就是如同例行公事一般,潦草的每个房间都看了看。

这个时候,对“蜜月旅行拯救者”心存感激的男人又起了不错的作用,应对起来相当的轻松

于是,火车再次缓缓开动,莫测两人就这样过关了。

莫测笑着对达斯·佛朗哥说道

“你看吧,我每件事的安排都是有预设目的的,如果按你说的,干掉了那个列车员,我们现在这波麻烦躲不过去了!”

“做人,一定得做好人好事才行,铁神才会恩赐回报。”

达斯·佛朗哥听到他这么说,一时间有点没弄明白他是真的早有设计,还是只为了在自己面前装个b。

总之,感觉很是高深的样子。

逃过一劫后,莫测觉得所谓的盘查应该也就是这么一次而已,所以

男人没用了!

他直接用“失忆”帽子让他和老婆一样,安眠在床上。

当然,也同时抹除了他这一夜相处下来的记忆。

莫测觉得,还是不要让自己说的那些话影响这个赘婿了。

毕竟,人家可是真正的舔狗,并惊天地泣鬼神一般地舔成功,娶到富商的女儿,并已经成为人生的赢家

所以,还是不要让自己的“欺诈”影响他对老婆和岳父的态度了吧!

嗯,这是莫测心态阳光一面的想法,而背地里阴暗的一面则是——这小子毕竟看过达斯的脸,虽然未来暴露的可能性不高,但总归也是个隐患。

就这样,两个人在包厢里舒舒服服地休息了两夜一天,火车终于抵达东城市。

莫测专门帮达斯·佛朗哥舍去了三千烦恼丝,嗯,达斯已经变成了一个头顶油光瓦亮的秃子。

这不是为了改变形象么,虽然东城市不用过于担心盘查的问题,但是也要为以后着想啊,达斯始终是个隐患的,要改变他的形象,这样才能将风险降到最低。

至于剃头的工具

当然是“锋锐”匕首了。

当真锋利异常,几乎没有任何阻隔,就将原本长发飘逸的达斯·佛朗哥变成和尚。

对此,莫测是相当开心的。

至于他能为这件事如此高兴的原因,可能是源于上辈子扑街写全勤的经历——

自己的头发掉光了啊!

所以看到别人头发一根不剩的时候,总有种莫名的,报复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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