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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朔拜别了马爷后,又去镇子里买了一匹马,这才上路。
此时正值春夏交接之际,路上绿柳茵茵,草长莺飞。月余后叶朔一人一骑已经来到凉州和岱州交接的大城望月城。
望月城北接阿萨克尔山脉,再过去就是罗斯国。西边则是和北狄接壤。
九国中只有这两国的人金发碧眼。
望月城和这两国比邻而居,加之贸易往来频繁,所以整个城充满异域风情,就连望月城的建筑也中都是混搭风格。显得不伦不类之中又有那么一些自己的独特韵味。
叶朔进城后,发现大街上行人如织,且摊位如瀑,各种小吃、奇珍琳琅满目。吆喝声锣鼓震天。
这些东西叶朔虽然很多都没见过,但这次去中都,肩负重任,生死难料,根本没有游玩观赏的心情。
一连月余骑马急行,人困马乏,正打算休整两日,却是一连气找了五六家客栈,除了客满,还是客满。
耽误了一两个时辰,最后才在一个小巷子里找了个客栈。虽然小了点但胜在清净。
叶朔刚点完吃的,门口忽然传来一个粗犷的声音。
“老板住店。”
接着一个露着膀子身高九尺有余,背着一把巨剑的壮汉走了进来。
此汉子鼻梁高挺,眼窝深陷,头顶一撮黄毛。显然不是大秦人士。
而他后边跟着两个女子。
其中一个女子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如玉。头上编者一束褐色马尾,同样有着立体五官,却不那么明显,整个人给人较为柔和的感觉。显然这是一个符合大秦审美,且充满异域风情的美人。
她一进门,立刻便吸引无数人的目光。
另一个女子,金色的头发如瀑布般披在脑后,脸上带着面纱,只露出一双蓝色的眼睛,具体面容看不真切。
客栈老板是一个中年人,见三人要住店立刻迎了上去。
叶朔瞥了几人一眼便收回目光。
那两个女子估计是不喜‘万众瞩目’的感觉,办好登记入住事宜后,便上楼去了。
倒是那个魁梧的红毛汉子,却留在了大堂。并且大大咧咧的坐在了叶朔左手那一桌上。
而左手边那一桌,坐着一个身着劲装的中年剑客。满脸络腮胡子,看着非常彪悍。
通常情况下,这种人光看面相,就让人唯恐避之不及。但大堂这么多空位红毛汉子不坐,偏偏要坐在劲装汉子那一桌,显然另有目的。
此刻劲装汉子正一口酒,一口肉的大吃大喝。浓密的络腮胡子上满是酒渍。见红毛汉子坐在自己对面,瞅了一眼便继续吃自己的。
“啪!”一声闷响。
红毛汉子将背后的巨剑放在桌上。由于他的剑太过巨大,竟然占了小半个桌面。
他的剑真对着劲装汉子的剑。
劲装汉子猛地抬头眼若铜铃“咋的?想找茬?”
红毛汉子道“我叫皮尔,来自罗斯国。听闻九国之中,大秦国武技最为出色。当年的摘星楼事情,时隔这么多年依旧在我国流传。这次来大秦便是想向大秦的武道高手请教。”
红毛皮尔的大秦官话跑调甚是严重,话虽然说的很有礼貌,但神情倨傲,满脸不屑。
劲装汉子一脸诧异,用手指这自己道“武道高手?你是说我?”
“这个店里,只有两个人带着武器。一个是娃娃。”红毛皮尔看了看叶朔一眼然后道“一个就是你。而你看起来很不友善,并且较为强壮。”
在皮尔眼里,或许在整个罗斯国人眼里,强壮应该是高手必须具备的体格。
大堂众人本以为是一场龙争虎斗的好戏,结果劲装汉子却来了一句。
“我算是那门子高手。”
正在这时,一个清亮的声音自二楼响起。和红毛汉子说的大秦官话一样,跑调严重。
“都说秦人勇武好斗,武艺不凡,今日一见,真让人不敢相信。皮尔上来吧!他们手里刀剑,只是窗户上的帘幕,庭院里的盆栽。虽然佩戴武器,却胆小的如同天上人麻雀。根本不配做你的对手。”
不知什么时候,那个扎这马尾的女子,站在了二楼的过道上。刚才的声音就是她发出来的。
“嘭!”的一声巨响。劲装汉子拍案而起。
“他奶奶个熊的。老子不和你比武,是自知当不起武道高手四字。还真当老子怕你不成。杂毛鬼画出个道来,爷陪你耍耍。”
“等一下……”客栈老板跑了过来拦在两人中间“我们秦人,素来好武,你们要在我店里比武当然没问题,但是,打坏了东西算谁的?”
老板话音刚落,一个钱袋便从天而降落在老板手里。
“这些钱可够?”二楼那个扎着马尾的女子问道。
“够……够!”老板将钱袋子在手里颠了颠,喜笑颜开。随后道“丑话说在前头,本店开门做生意,自是不想弄出人命。你们比武可以,但一定要点到为止。若是弄出人命,我只能报官。让官府处理。”
红毛汉子点点头。
大堂众人,拖桌搬椅,为两人腾出来一大块空地。
客栈老板对着劲装汉子笑道“吴老六,你天天吹自己武艺了得,今儿个,你若是赢了这个大块头,你这顿酒钱就免了。”
“他们欺我大秦无人,我这可是为国而战,你竟然只免我一顿酒钱。你这吝啬的老鬼。”
劲装中年人吴老六,拧着剑和红毛汉子来到大堂空地。随后摆开架势。
吴老六拔出自己的剑,双手抱住剑柄,剑尖朝地。
这是大秦特有的比武礼仪。不管有何深仇大恨,只要双方同意比武,这种礼便少不了。同样的江湖上最常讲的一句话,一战定胜负,一战消恩仇。也是从这比武礼仪来的。
剑竖比胜负,剑指决生死。
“杂毛怪,我这剑杀过人,见过血,锋利无匹。你当心了。”吴老六道。
红毛汉子用剑拍了拍胸口道“来,让我看看你们大秦的剑技,是不是如同你们的嘴皮子般厉害。”
吴老六大喝一声。抬剑如弓直刺皮尔的胸口。
这一招弓步剑刺,虽说招式普通,但吴老六深得疾字精髓,使的相当老道。显然也是个练家子。
刚才皮尔就是拍着胸口嘲讽的他。这一剑显然是想还以颜色。
不见皮尔如何动作,他那把巨剑,已经挡在了他的胸前。
“叮”
一声脆响。
一剑无功,吴老六迅速改变策略,手挽剑花,迷惑对手。身子围着红毛汉子快速移动,采取游斗之术。
一时间,大堂剑光霍霍。
众人耳朵里传来一连串的金属交击之声。
劲装汉子,虽然体型健硕,但这手以轻灵为主的剑法使得是有模有样,让人大跌眼镜。
大堂里两人虽然打的热火朝天,但叶朔全然没有兴趣。依旧自顾自的就着一盘花生,啃着着自己的馒头。
关于这场比武,他从劲装剑客一出手,就知道结果。两人都没有突破后天进入先天境界。那拼的就是速度,力量,技巧。
红毛汉子虽说没什么技巧,但他力量足够大,速度也不慢,那把巨剑与其说是剑,还不如说像个盾牌。这种大号的‘盾牌’最是克制轻灵路数的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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