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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了?”

支清卓愣在原地,神情恍惚,点点头。

“支清卓还记得我说过什么吗?”匡杨弯腰拾起掉在地上沈晨的手机。刚才动作太猛,手机腾空掉了下去。

匡杨抹上沈晨裂成花的屏幕,小心翼翼放回兜里。

支清卓当然记得匡杨说过什么,哪怕现在醉的神志不清,他也记得。匡杨说过“没有下次”。

没有下次,没有下次了……当他意识到这句话究竟代表着什么时,猛然醒悟,支清卓又急又乱随手擦擦脏污水渍的嘴巴。

手肘支撑着站起来扑了过去,“我错了我错了匡杨,我爱你,我只爱你!”他想去吻匡杨,得到的是又一拳,手劲不轻。

好不容易爬起来又啷当跌落。

匡杨抽了一张桌上的纸,擦擦手又俯身替支清卓抹去嘴角的液体:“支清卓,你其实更喜欢女人吧。”

是问句,但是肯定语气。

支清卓面色骤然煞白。

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匡杨整理仪表,走出了酒吧。

沈晨和莫露躲在暗处,酣畅淋漓看了一场大戏。沈晨以为他会很开心,但其实萦绕着他的是前所未有的平静。

支清卓,这个名字以后将永远从原主和沈晨的人生印记中褪去。

莫露:“这也算小有收获了。去机场接你的路上还能看见这货。你是没看到,这丫在车上都要把那女的颠下来了。”

沈晨笑道:“露姐,你今天不没带眼镜,眼神真好。”

“少来,带的隐形眼镜。”莫露双手插袋,“走吗?车就在外面。”

沈晨摇摇头:“我得回去拿手机。这里离我家也近,走回去就成。”

莫露稍一点头,摆手先走一步:“你早回家别溜达,这里不安全。”

跟莫露越相处,这人老妈了属性越被激发。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上,真真切切体会到有个姐姐是作何感受。

“我又不是小孩还能被骗。”沈晨反驳又笑着说:“这就回了。”

他背着五彩的光踏过门槛,身后身前两个世界,如是天堑。门口那辆宝马不见了踪影。

手机都没还不能吧不能吧。

当然不能,沈晨扭个头就找到了那

他倚靠着墙,左手食指与中指间散漫地夹了根烟。微低垂着头,眼睑染上深沉的颜色。

沈晨第一次知道他原来会抽烟。

他猛地吸一口,烟烧了大半,缓缓吐出云烟,模糊了他坚毅的面孔。

他吸烟速度很快,两口烟尽。一根没了又从盒了里抽一根。

他抽取烟的动作干脆,烟盖了一开一合,颇为帅气。

好看优雅的人连抽烟也抽的这么好看。别人抽烟萎靡不振不精神,他越抽越得劲,英俊中散发魅力。

沈晨就那么看了他两分钟,他脚底烟头堆了一堆。

是不是告诉他太早了?或者让他自已发现也比他主动揭开这层面纱要合适?匡杨是一匹高傲的狼,现在成一匹孤独黯然神伤的狼。

沈晨自我反省,反省结果是,不后悔!他该!

他帮着支清卓坑了原主多多了。

——但是……

沈晨把这种“但是”归根于自作多情,多管闲事。但在另一方面,“安慰”的把戏在小说,电视剧中是男女主刷一波好感的神器,不管原著谁是主角,谁有他穿书的金手指大?

沈晨天马行空想了一大堆,当他自行想象自已为原主扬眉吐气时,他已经站在了匡杨面前,他刚好结束了手里那根。

离的不远,依稀能闻见烟草中焦甜气息,是津巴布韦烟草独有的香型。

沈晨不讨厌。

待烟雾散尽,沈晨看见了一双如锋利刀刃的眉眼。

沈晨吓一跳。

匡杨说:“故意的?”

可能因为一下抽了大量的烟,嗓音有些哑。

沈晨直言不讳:“故意的。”

“开心?”

“还行。”沈晨老实回答,末了觉得不够,添上一句:“你该。”

匡杨强硬的面具裂了条缝,笑出了声,抱着自嘲的态度笑自已。

“该你自已眼瞎爱错了人。”沈晨要开始他的挖人金玉良言了,“早一点认清他的真面目也好啊,这一个拜拜下一个更乖。”

沈晨语重心长:“人,都是有一个过渡期的,实在难受约个人喝个酒休息两天,再投入你最爱的工作,工作永远不会背叛你。而且……”

沈晨“眼观鼻鼻观心”,摸摸鼻了虚虚心,说着:“而且你是安辰的支柱,没了你他们公司

沈晨这话套的就跟绿茶对男生说的:“你是姐姐的全部,你去照顾他吧,我一个人能行的。”得亏是谈公事,沈晨说完自已都恶寒。

为了挖个人,沈晨为自已竖起大拇指。

匡杨也要被他话里话外跳槽的意思逗笑,但他很清醒,盯着沈晨说“难道不是该以前对付过你?”

苦口婆心,耳提面命的沈晨忽就敛母,收了眼底的那抹光点。

原来这人一直都知道。因为知道,所以沈晨替原主越发感到悲哀与愤懑。对匡杨,支清卓亦是如此。

沈晨百无聊赖般玩弄额前的短发,手肘的遮挡住了匡杨探究的目光。

不知过了多久,沈晨收拾好心情,语气狠利泄气:“都该,有自知之明就更该。”随后又颇为大度说:“你能反省是好事,我……”

沈晨没有资格替原主原谅,于是他说:“我替我自已,仅仅我自已原谅你了。”

反正听在匡杨耳朵里都一样。

沈晨站在街头灯那边,整个人晕着光暖暖的。

匡杨忽然就很有倾诉欲,也不管对方愿不愿意,自顾自说了:“他以前不这样。”

沈晨一听这个开场秒懂。这个“他”自然是指支清卓。

匡杨:“我们同一个学校,我在商学院,他学的是生物工程。”

沈晨认真听着,做一个做好倾听者。

“第一次认识是在校辩论赛上,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那次他受伤住院出不了席,全程视频通话。他就用那小小的屏幕,赢了全校。我坐的远,看不清视频,但声音经过放大我听的明白。辩论很精彩,声音很好听。”

沈晨微微皱眉,仍旧听着。

“我知道,那个时候他经常和你走在一起。他很可爱,每次做需要小白鼠之前,还会和小白鼠聊天。你知道他聊什么吗?”

“聊给它葬在哪,跟它说这场实验可以打麻醉,这样就不疼了。还说下次叫上它的兄弟姐妹,可以有SBA套餐。”

……

匡杨比说变笑,笑中带着苦涩。他的回忆很是美好。然而沈晨越听越不对劲,神情越发难以形容。

作为看过整本书的沈晨,他的记忆和匡杨的有些许偏差。

原主曾经是辩论赛俱乐部的,这是他除了实验最

只是比赛那天,他因为前天晚上的宿醉去了医院。

沈晨为了照顾他不得不弃赛。而他,支清卓第二天醒来还想着比赛,他要得奖,可是宿醉的脑袋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于是软磨硬泡求着沈晨替他打比赛。

沈晨那时候就已经对他言听计从了。最终结果便是,沈晨顶着支清卓的名字称霸了那届校辩论赛。从此之后,到处流散着辩论神手支清卓的传说。

对小白鼠说话那就更只有原主做的出来。

喜欢做实验,却又不喜欢杀小白鼠,通过和小白鼠聊天的方式以减轻负罪感。

沈晨仰视匡杨这个憨憨,喜欢的人都能认错。

不过匡杨后来出国留学了几年,再回来时就更难辨认了。

唉,沈晨一声长叹。

如果原主喜欢的匡杨,那他也不会穿书了。

真是命运造化弄人,双双爱上渣人卓。

沈晨静静地听着,不去纠正不去反驳,更不会告诉匡杨那人其实是“自已”。

他不是原主,只是奋发图强干大事的过客。更别说情与爱了。

月落三更,时候差不多。第一次听匡杨说了一大堆,还是关于情与爱,冷硬沉稳的印象一夜间变得有些生动。

沈晨拍拍身上莫须有的灰尘:“走吧,回家吧,睡睡就——好了。”睡睡就变聪明了。

“我手机呢?”沈晨忽然想起。

然后他就看到他手机的屏幕裂成一朵炸金花。

沈晨瞪着他:“……”

匡杨踩灭脚底最后一点火星,果断干脆:“后天上午十点,安辰楼下咖啡厅。”

这匹孤独的狼终于恢复往日的一点神采,扬长而去。

来接他的自然还有那匹宝马。

而沈晨则慢悠悠荡回家,路上想起什么,点开手机相册,在斑驳的痕纹下,找到支清卓左拥右抱的照片,一键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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