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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里,一个身形高大的农户正在埋头锄田,透明的汗珠顺着小麦色的脸庞滑进衣襟。

“春福!”

两三个束着发冠,穿一袭黄衫,绿衫的男子娉娉婷婷地走过来。

没错,是男子。

沈听眠半月前换了世界地图,来的是一个全新虚构出来的大陆。

这里的人有三种性别,除了男女之分,还有一个性别便是哥儿。

哥儿乍看同男子无异,但si|处有yin|xue,所以能诞下婴儿。哥儿很少,所以很是珍贵,若是出嫁,一般都能寻门好亲事,丈夫不是商贾就是权贵。

沈听眠所在的这具身体也是哥儿,当然他在书里不是。

书里他是李子坝村的一个普通的猎户,叫|春福,好吃懒做,平时还爱赌点小钱,所以家徒四壁,穷的连锅都揭不开。

春福到了二十五岁,说了几次亲都没成,人家明面上不说,但背地里都嫌他穷,他也不着急,每天都窝在赌坊里厮混。

后来有年冬天,春福打猎的时候,在山崖底下捡到个昏迷不醒的美貌哥儿。

春福对他一见倾心,把人扛回家里后,一番悉心照料,那哥儿醒了,对春福百般感激,但没想到,春福为了留下他,竟起了歹心,夜半时候,趁那哥儿睡得正香,把人给强了。

想到这里的沈听眠想锤爆自己的脑袋,他弄不懂自己为何总喜欢些一些莫名其妙的强制情节。

既然那哥儿失了清白,他就只能留下来给春福当媳妇了。

俗话说外面的野花,养到家里,就容易看倦,味道也自然不香了,开始几天,春福对那哥儿还挺热切,后面腻了后,就又回归赌场,输的个叮当响才往家里赶。

那哥儿身体弱,不能生养,久而久之,街坊邻居都开始以此来笑话春福,春福是个大男子主义,哪能受得了这委屈,赌桌上受得气,回来全发在那哥儿的身上。

眼见着那哥儿要被折磨致死的时候,春福家里来了一队浩浩荡荡的车马,要接那哥儿回京。

春福这才知道,原来自家这个瞧着柔弱的哥儿,竟是京城柳家的嫡长子,不过乃去世的主母所生,所以在家中并不受宠,但身份同样尊贵,不是春福这种农户能肖想的。

但春福是个厚脸皮的,见自家哥儿家中如此有钱,说什么也不肯合离,非逼着那哥儿领着自己一同上京。

后来那哥儿无法,只能带着春福走了,不过在回京的途中,春福常常腹部绞痛,且偶尔便血,甚至后面已经开始呕出大口大口的浓血,那哥儿找大夫诊治,大夫却说春福是因水土不服,小时候生过大病,身体留了病根儿,现在已是回天乏术。果然没过多久,病重的春福还未到京城,就已经断了气儿,那哥儿虽心里难过,但只能托人好生安埋,一个人回到了柳家。

开了上帝视角的沈听眠自然知道春福的真正死因,那哥儿是个切开黑的,偷偷在春福的吃食里下了五石散,不过春福本来设定就是个恶毒男配,落得如此下场,也只能说活该。

他之前本来设定是一哥儿经历过跌宕起伏的人生,重新收获幸福的大团圆故事,后来这哥儿的挂开的太大,读者买的股越来越多,越来越杂,沈听眠也不知道该选谁当男主了,干脆就定了个无cp。

这哥儿最后成了楚汉国权势滔天的丞相,后面一大堆追随者,也是史书上记载的第一位性别为哥儿的丞相。

反正这本书总得来说,就是记录这位哥儿的传奇生涯。

沈听眠既然穿到了这本书,那某些地方肯定得改变,首先第一条就是他肯定要给这哥儿捧臭脚,才好捡回自己的一条小命。

系统说这个世界由于初级设定是无cp,所以读者的满意度就定义在哥儿唯一发生过关系的‘初恋’身上。

主要全篇文下来,这哥儿除了有众多舔狗,但完全没感情线,春福算是唯一一个有感情,但又给予主角最大伤害的配角。

所以他这‘初恋’的角色如果能成功洗白,那读者对结局的满意度基本在合格的边缘。

“你家夫君呢?”三个娇滴滴,白嫩嫩的哥儿站在田埂边问他。

春福擦了擦额头上的热汗,“在乡里教书,没回来。”

“别是不想回来吧。”黄衫哥儿拿丝绢遮挡着头顶上的太阳,笑嘻嘻地说:“有半月没回了吧。”

春福反应不大地嗯了声,继续埋头认真地锄田。

的确,他穿过来的这半月,还没看过这哥儿是何模样。不,现在已经不是哥儿了,他已经翻身农奴做攻了。

这破系统也不管设定合不合理,他这么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生下来竟是个哥儿。不过在被他警告过后,系统消除了他属于哥儿的器官,改成生下来便有缺陷,没办法生养。

也正是因为如此,谁家里都不愿意娶个不生蛋的回去,所以没有生育能力的哥儿,也就是春福,一直在家中被留到了二十五岁,成了老哥儿。

当然原身的人设还是没多大改变,依旧爱赌,强迫那男主娶了他,还仗着那人身娇体软,非逼着男主行床|榻之事。

见春福不想理他们,那几个哥儿有点意兴阑珊。他们跟春福同岁,不过命好,都已经嫁去了城里,还没嫁的也定好了亲事。

而春福便成了他们嘴里常聊的话题,毕竟好赌,丑陋,不能生养等等先天的‘谈资’,他们不聊聊,岂不是对不住这张爱嚼舌根这嘴。

但这几天,他们却发现春福变了。

他不再去赌坊,也不再好吃懒做,竟然开始拿起农具,在地里干起了农活,起初他们都以为春福只是做做样子,维持不了一天,但现在已经半个多月了,春福竟然还是成天在农田里忙活。

他们心里都有点惊讶,这不,今个闲来无事,回来探亲的时候,顺便来探探这位行走的‘话题包’。

春福拿过水壶,灌了口放凉的开水。

他灌的猛,咕噜几口,喉结上下滚动,来不及吞咽的白水打湿下巴和衣襟,站着的几个哥儿眼里纷纷闪过几分嫌弃。

他们从没见过这样的哥儿,皮肤黝黑,动作粗鲁,嗓门也高,比他家里那个细皮嫩肉的丈夫,还像个男人。

见春福不想离他们,那几个哥儿面面相觑,同春福说了句告别之语,就结伴离去了。

春福见那几个哥儿走远,心里不禁松了口气。

他实在应付不了这些瞧着比女人还女人的男子,倒谈不上歧视,毕竟是自己文下的角色,只是头一回见,有些适应不了。

就像这些哥儿也适应不了他的生活习惯一样。

他不再纠结这些无关紧要的事,看着才锄了一半的田,他又拿起锄头,继续勤恳开干。

春福那个猎户爹,临死的时候,给他留了两块田,还有三间破破烂烂的土胚房。

他用上个世界的奖励,换取了自己农业方面的技能。

毕竟他以前是个城市长大的,现在让自己来做这些事,完全是一窍不通。

春福已经计划好了,稻田里种水稻,旱地里种玉米,小麦之类的粮食,然后把后山那块荒了很久的土地开垦出来,可以种一些土豆,白菜之类的蔬菜。

还好现在穿过来是四月份,正是播种的季节,他如果勤奋一些,今年再怎么也能比去年过得好。

他想起去年过年的时候,家里没米,又没钱,他跟男主的年夜饭,是用男主偷偷藏起来的两个铜钱,去县里买了几根玉蜀黍,春福熬成糊糊,他们两人喝了一大碗,这才勉勉强强地迎接了新的一年。

既然现在要洗白,那第一步就不能让男主饿肚子。

到傍晚的时候,春福才锄完了一整块田,他肩上搭着汗巾,收起农具,准备往家的方向赶。

一路上有男人盯着他嫌热,挽起来的裤脚猛瞧,春福想起这个世界,哥儿是不能露脚踝的,他想了想,还是把裤腿放了下去。

既然来了,还是得遵守这个世界的法则,以免又惹出些不必要的麻烦。

春福到家的时候,看到灶房的烟囱里冒起了寥寥青烟。

他心里奇怪,把锄头放在堂屋,快步走到灶房瞧了眼。

发现一个穿着白衫,背对着春福坐着的男子,正不停地往灶里添柴。

灶洞里此刻塞满了干柴,但却瞧不到火苗,一直冒着大股大股的白烟。

“你这样燃不起来的。”见那男子还想往里面添柴,春福忍不住出声提醒。

那男子回过头,同时熏的通红的眼睛也跟着望过来。

果真同小说里描写的一样,生了副旁人比不得的好相貌,眉若远山,身段如松,尤其是那对漂亮的黑眸,深邃如渊,淡淡瞧一眼,就止不住的让人脸颊发烫。

当看到这男子瞥见自己,眼底快速掠过的杀机和冷意时,春福心里那根紧绷的弦儿蓦地一松。

——不是他。

“我来吧。”春福走上前,想拿过那男子手里的火钳,结果见他一过来,那男子却先一步避如蛇蝎地把火钳扔在地上。

气氛因为他躲避的动作,瞬间变得有些尴尬。那男子阴着脸,默默等待着春福的打骂,结果没想到那人只是脸色平静地捡起火钳,把堵在灶洞里的木头全部捡出来,重新生火。

那男子见他毫无发怒的迹象,心里隐隐奇怪,但没说什么,转身出了灶房。

既然自个‘男人’回来了,那自然得吃点好的,春福把前几天下大雨,去山沟里捡到的那条大鱼炖了个汤,然后炒了盘野山蕨,最后把捡来一直没吃的两个野鸭蛋,同从门口那棵树上摘下来的春芽一起炒了。

柳不辞看着桌上还算看得过去的三道家常菜,心里越发古怪,总感觉这恐怕是顿鸿门宴,但见坐在对面的夫郎已经动起了筷,他犹豫片刻,最后还是夹了一筷子山蕨菜放进嘴里。

味道还行,并不难吃。

他食量不大,喝了半碗稀粥就落筷了。

“喝完鱼汤吧。”春福给他舀了半碗,“给你补身体的。”

本来已经不想吃的柳不辞,最后又鬼使神差地把那碗汤喝了。

吃完饭,春福自觉把碗端去洗了,柳不辞则坐在睡房里看书。

今天干了一天农活,身上脏的不像话,春福烧了些热水,去茅厕里洗了洗身上的泥灰,然后换好了干净的衣裳。

“你不睡?”春福躺进被窝,见柳不辞还干坐着,便象征性地问了句。

柳不辞头也不抬,冷淡道:“你先睡吧,我等会。”

春福也不管他,直接转过背,呼哧呼哧地睡熟了过去。

等到半夜,柳不辞才熄了灯,慢悠悠地上了床榻,察觉到那热乎乎的身子贴过来,他在黑暗里的双眸变得冰冷,漠然道:“脱衣服。”

睡得迷迷糊糊地春福咕哝了句,“什么?”

“你不是想做?”柳不辞皱眉,反问他。

春福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麻溜地滚到床榻的最里侧,半梦半醒地呢喃了句,“我疯了不成。”

柳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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