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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良钰摸着空落落的肚子睡了半宿,后半夜生生给饿醒了。他早先昏睡大半日,身子本就亏空,醒来后就喝了半碗稀粥,接着又是一顿忙,胃里那点子粮食早就告罄了。

肚子饿的感觉最是难忍,谢良钰在铺上翻来覆去摊了几圈烙饼,实在是睡不过去,干脆一骨碌爬起身,上村边的水田里去抓泥鳅。

他们这地方夏季多雨,雨后那些泥鳅黄鳝都翻上来,数量很不少,这些小东西虽然卖相不佳,但肉鲜味美,很受欢迎。只是村里人平时干农活太忙,也只有小孩子实在馋肉的时候,才会呼朋引伴地去抓,回去让大人搁点儿盐蒸蒸,便能美美地吃上一顿。

夜半刚刚下了一场雨,此刻刚停,空气还潮乎乎的,不知名的虫儿脆亮亮的鸣叫。谢良钰提溜个小桶,拿了把四子耙头,在月色地下走了一会儿,干脆地下了一块刚打完稻谷的田,开始细心地翻找起来。

农村这些东西天生地养,谁抓着了算谁的本事,没有什么划地而分的说法,因此谢良钰也不怕别人说他半夜来偷鸡摸狗的。

泥鳅滑溜溜的很不好抓,好在谢良钰前世年少时常干这事,动作很有技巧,再加上后来“奋斗”生涯练出的稳准狠,抓起来一抓一个准,不一会儿就攒下了小半桶。

他也不贪多,眼看着东边开始泛亮光,周身也热了起来,就收手回了家。

虎子这一天是被肉味儿从梦中惊醒的。

这可怜孩子从生下来就没福气闻过几次这刺激人味蕾的味道,闭着眼睛就口水流了一床,万般不想从睡梦中醒过来,直到紧闭的眼睛无论如何也留不住残余的梦了,才不情愿地睁了眼。

香味居然没有消失!

虎子一愣,蹭地跳起来,连滚带爬地跑到了厨房。

谢良钰手脚麻利地杀完滑溜溜的泥鳅,已经生起了火,将泥鳅加盐丢进去煮——他倒是还知道许多细细烹调的方法,可一来家里的盐都是刚翻箱倒柜找出来了,二来……作为思想上的巨人,他在厨艺一道的行动力上向来身高不足。

但泥鳅胜在纯天然无污染,而且杀得干净,没什么土腥气,加盐煮一煮已经十分美味。虎子风风火火地闯到门口,口水都要流下来了,谢良钰看他一眼,把刚煮好的肥美泥鳅捞出两大碗。

家里总共就两间房,他不耐烦再回主屋去,干脆把多的一碗给了谢虎,打算就地消化。

虎子刚要吃,可看看自己手里的,再看看哥哥手里的,小小的眉毛一瞥,手指扣着碗沿,突然间不敢动嘴。

谢良钰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吃啊。”

没想到小孩儿一抖,仿佛壮士断腕般一闭眼,把碗往前一伸:“哥、哥哥吃。”

“我有……”谢良钰说了半句话,见男孩瑟缩地掀起眼帘,在浓密的睫毛底下偷偷觑他,忽然有些明白了。

原主对唯一的弟弟不好,甚至到了苛待的地步,从小不曾给过他什么照顾不说,甚至有时候外人见小小的谢虎可怜,给他些吃食,最后也会被或抢或骗地进了原主的肚子。到谢虎大点儿了,原主变本加厉,有时候甚至会因为弟弟没有主动把食物“献给”自己而动手打人……

这他妈到底是什么天杀的人渣啊!

谢良钰实在无语,他虽然接收了原主的记忆,可一点都没兴趣仔细观看对方恶心的一生,倒是遗漏了不少细节。

谢良钰叹了口气,改变形象果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多年来原主作出来的阴影,哪是自己和颜悦色两句、烧两顿饭能消得干净的。

“这是给你的,”谢良钰只得蹲下身,认真而柔和地摸摸弟弟的脑袋瓜,“我自己也有,这一碗是专门给你做的,快吃吧。”

虎子顿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他犹豫地抿了抿嘴,见谢良钰没有反悔的意思,小脸一下子亮堂起来,两只大眼睛弯成了月牙儿,十分珍惜地吃起来。

谢良钰弯弯眼睛,他自己大病初愈,此时不宜吃太多,于是吃了两口垫垫肚子,就把剩下的都拨给虎子,自己进屋换了身衣裳,拿上钱准备去镇上。

“大哥……”

“哥进城一趟,”谢良钰抬抬下巴,“自己吃,屋后平地上我写了几个字,你先练着,晚上回来再给你细讲。”

安排好家里的事,谢良钰一身轻松地走上通往镇上的路。

谢家村是安平县城旁边的一个小村子。安平地处国境东部偏北,气候宜人,虽算不得富庶,却也常年风调雨顺,普通人家也足以安居乐业,尤其是前些年直达京畿的大运河竣工,运河沿岸的安平县便也一并得了好处,日子过得愈发好了起来。

可惜附近几个村子离县城都足有多半日路程,路也并不好走——糟糕的交通是山里几个村子经济始终发展不起来的主要原因。谢良钰这副身子弱,他爬了半个山头,穿过一片小树林,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不得不停下来擦擦汗,喝一口山泉水,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要散架了。

可若想当天往返,路上一点工夫都耽误不得,谢良钰歇了片刻,就勉强捡了根树枝撑着,加快了脚步。

“哎,那小哥!”

谢良钰刚再次挪动脚步,就听见身后一声脆亮的呼喊,他止步转身,稍稍扬眉,瞧见一个粗布短打的姑娘,正歪着头打量他,眼神有些迷惑。

……姑娘?

这荒山野岭的,哪儿来的姑娘?

谢良钰心里一顿,什么山精鬼怪吃人狐媚之类的传闻都噌噌往外冒——自从穿越以来,曾经天不怕地不怕的莫先生胆子是越来越小,他把这种变化一股脑归咎于原身: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果然不假。

原身是个人渣没错,但这种从天而降的大黑锅扣在身上,也是委屈得很了。

那妖……咳,那姑娘紧走两步过来,两人视线一碰,同时震了震,不自在地转开了头。

姑娘一低头,脸儿有点红起来,她方才是在背后看这后生眼熟,想着若是熟人说不准能帮自己一把,这才开口叫人,谁知道对方一转身,竟是这么个俊俏的书生。

谢良钰这壳子底子很好,长得是真俊,还是那种眉目流转间就让大姑娘小媳妇脸红心跳的俊。再加上里头现在换了芯子,洗涮干净,整个人气度更是不凡起来。此时清清冷冷立在林间,满身翩翩浊世佳公子的味道,让人根本注意不到他身上破旧的衣衫。

也难怪人小姑娘脸红。

可她此时只是不自在,却不知对面的谢良钰面上虽淡,心中却已经掀起惊涛骇浪了!

这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姑娘容貌明艳娇俏,英气勃勃,竟有几分肖似他前世无数次午夜梦回,梦中千回百转的那张脸!

虽然……梦中的面孔幽怨哀愁,而眼前这张却是言笑晏晏,但……那眉宇间的熟悉感是不会错的,难道她就是那梅花簪的主人?她竟是真实存在的吗?

那竟不是年少时无来由的一场春|梦?或许自己跨越来到这个时空,就是为了见她……可是……

可是,那梅娘怎么办呢。

谢良钰骤然想起那个被原身陷害下嫁,最后一世悲惨的姑娘来,就好像有一瓢凉水直接浇进脑子里——他们已然订了婚,他又怎么能够在此胡思乱想,不负责任?

谢良钰不是那种食古不化的人,原本想着的,也是成婚后把话与洛梅娘说开,再试试两人能不能相处得来,若实在不成,他自会把那女子当作妹妹疼爱负责……可他们两个一天没有和离,他就仍是一个女人的丈夫,无论如何都不该再有旁的心思。

谢良钰心乱如麻,冷不丁听见那姑娘羞涩地说了句“对不起,认错人了”就要走,他愣在原地一瞬,使劲抿了抿唇,艰涩道:“姑娘等等。”

“?”

“姑娘怎么会一个人出现在这荒郊野岭?此地荒僻,且山上猛兽众多,你一个年轻女子出门在外,总有些不安全吧,何不叫父兄相陪?”

他见那女子并未梳妇人发饰,便知她还未成亲,因此这样问。

谢良钰到底是前世自底层摸爬滚打过的人,方才心情激荡至极,片刻间却已经平静下来……至少表面上已经说服自己平静下来,他再三告诫自己,此刻不过是出于对陌生人的关心,怕这女子遭遇什么不测罢了。

怎么说,如果真是那梅花簪的主人,便多少算是他的恩人,对恩人多关心些,应也不算过分。

不想这话刚问出口,对方却是神色一黯,摇头强笑道:“小女自幼在这山上走的,对此很是熟悉,多谢公子关心。”

说完矮身一福,许是觉得与陌生男子单独交谈不合礼数,垂首快走几步,绕到了谢良钰前头去,快步走了。

谢良钰望着她的背影,有些怅然若失,但对方不愿多讲,他亦不会强求,只是叹一口气,继续拄着自己的长树枝,一步一个脚印地往镇里走去。

唉……他也是自作多情,观那女子脚步轻快、气息平稳,倒像个练家子——总之比他这副病弱残躯强些,他便是想要保护人家,遇到危险时还不知道是谁保护谁呢。

——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此时的谢良钰还不知道,他此刻不过是自嘲一番,竟也能在不久的将来一语成谶。

他更不会知道,那个无端扰乱他心湖的小女子,正是因为那婚约而逃脱继母监视,欲上镇里寻找同胞兄长求助的洛梅娘。

为全礼节,谢良钰刻意等那姑娘离开片刻之后,才又加紧脚步上路,好在穿过这片树林之后,他终于看到一条被夯得平平整整、可容马车通过的道路,顺着那路再走半个时辰的工夫,便终于看到了安平镇的城门。

谢良钰松了口气,活动活动酸软的腿脚。他都有点佩服原身日日来镇上赌场报道的毅力了——这是怎样一种深沉的热爱啊!

谢良钰来的路上已经对如何快速敛财有了点想法,此时远远看见那让原身本来的人生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赌场大门,不禁露出了一个有些冰冷的笑容。

接着他丢开树枝,像往日一般朝那个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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