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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啦!”

林余提着篮子过来,里面装着陶腊梅等人的午饭。

伙食很简单,每人一个苞谷野菜做的杂粮窝窝,大约成人的巴掌大小,足够顶饱,味道却一般,有些粗粝,得嚼很久,才能嚼出甘甜的回味来。

除了杂粮窝窝,还有一大碗糊涂粥,里面的东西很杂,有番薯,有苞谷还有一些切碎的菜叶,煮粥的时候,林余还加了一碗昨天没吃完的米饭,让这一碗糊涂粥看上去浓稠了许多。

一碗粥,一个杂粮窝窝,就是陶腊梅等人今天的午饭,男人比女人又多了一个蒸熟的番薯。

他们这群人里最年长的是陶腊梅的男人,最小的是陶腊梅小叔家的儿子,今年才十一岁,他能干的活儿比较少,同样的,吃的也少一些,他分到的那个杂粮窝窝被撕了一大半,均分给干活最多的长辈。

“这个娘们儿真抠。”

陶腊梅的小叔喝了一口糊涂粥后恨恨地说道。

“大嫂,你得和她说说,不能光给饭吃不给工钱呢,没看我们干了多少活儿吗,放在我们那儿,一天起码还能得五文工钱呢。”

不过这个价格是水灾前的,现在他们那儿不少人家都受灾了,剩下的田地光是自家那些人就足够解决了,至于田地多的地主,有的是受灾的农户愿意去地主家里帮忙干活,工钱一压再压,要不然他们也不会跋山涉水跑来投奔远方的亲戚。

至于现在待的这个地方,排外太厉害,一听他们是外地口音,就不愿意雇用他们干活了。

“哼,庸俗!他们这是地域歧视!”

陶腊梅的男人也在边上搭腔,外地人怎么了,他们哪里比不上本地的男人了,但凡这里人大度一点,他们也不用在葛石燕这个泼妇手下干活了。

其实这也是这个朝代惯有的地域局限性,一般来说除了外面来的商客,对于操着不同口音的外乡人,总是带着警惕性。

尤其陶腊梅他们还是因为受了灾,逃荒过来的,人家不知道他们的底细,也怕他们手脚不干净,干活儿的时候摸走一根针一根线也足够让主人家心疼了。

在有当地劳力可以选择的情况下,何必要雇用一些外地过来的难民呢。

“没错,必须要她给工钱,孩子女人每天至少给两文,男人至少要给一文。”

一群人凑在一块,喝着稀粥,吃着卡嗓子的窝窝头,互相加油鼓劲。

他们已经打听好了,葛石燕有八亩地等待收获呢,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得先帮自家把田地收了,才能抽出空来帮忙,除了他们,葛石燕雇不到其他人,就算能雇到,按照现在的市价,一天下来起码得花六文钱,比雇用他们贵多了。

安稳了两天,吃了两天不怎么好吃却能够填饱肚子的饭菜,一群人的小心思又开始冒出来了。

他们怂恿陶腊梅出头,虽然葛石燕那个女人不讲情面,可相对来说,她和葛石燕的关系总是更亲近的,既然葛石燕愿意雇用他们,是不是也证明了其实葛石燕并非完全没将陶家那些亲戚放在眼里。

陶腊梅本就不是立场坚定的人,被大伙儿这么一劝,立马就有些心动了。

“没错,大嫂你和她说,要是不给工钱,咱们就不干了!”

“没错,不干了!”

又是一阵稀里哗啦地喝粥声,大伙儿含含糊糊地说道。

有了大家一致认可的决断,陶腊梅鼓起勇气,朝葛石燕走去。

“今天下午出两个人帮我去挖沟渠,这个活儿累一些,干活的人晚上有肉吃。”

葛石燕坐在小椅子上吃着自己那份午饭,见陶腊梅那堆人凑在一块窸窸窣窣地说话,时不时还朝她坐着的方向看,顿时就知道他们又不安分了。

于是不等陶腊梅走到她面前,就冲着他们喊了一句。

啥!有肉吃!

几个人顿时打了个激灵,自从家乡发生涝灾后,他们有多久没有尝到肉味儿了。

“咕咚——咕咚——”

耳边都是吞咽口水的声音。

“我是大哥,我经验多,挖沟渠的活儿让我去!”

“我最小,最年轻,有的是力气,挖沟渠的活儿累,大哥你年纪大了,吃不消的。”

“我我我我,虽然我才十一岁,可是我想吃肉!”

一群人刚刚才统一立场呢,现在就为了两个吃肉的名额争抢起来。

至于刚刚说的工钱,那是啥玩意儿啊?

比起一个还没影儿,不知道能不能从葛石燕这个泼妇手里讨到的好处,显然还是晚上就能吃到嘴的肉更实在啊。

那个女人这般小气,她给的肉肯定不多,或许就拇指大的一块,只够尝一下味道,所以修沟渠的活儿一定得抢到手。

小样儿!

葛石燕远远地看着那些争地面红耳赤的人,默默吃着自己的午饭,深藏功与名。

*******

大人们忙着秋收,孩子们也没闲着,这个时候,是山上野果子丰收的季节。

原身留下的记忆里,这个季节的山上有野生的番石榴果,成熟后的野番石榴是金黄色的,果实软嫩,掰开来后是香甜可口的果肉,还没有熟透的番石榴带着点胃酸,吃再多都不觉得够。

除了番石榴,还有拐枣和野葡萄,可惜山上的野葡萄很酸,很多孩子摘了野葡萄主要是拿来玩,或是拿回家给大人做果酒喝。

葛石燕虽然担心闺女,可不能一辈子都把她拘在屋子里不让她出门,再说了,上一次宝宝和林余联手将龙凤胎打退,已经让葛石燕知道这俩孩子并不是傻傻任人欺负的性格。

因此在宝宝磨了几次后,葛石燕终于松口允许俩孩子出门,和村里的孩子一块出去玩耍了。

午睡后,上一次的摘野果小分队再一次在山脚下集合,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一次他们越发信服宝宝了,虽然她的年纪在这群孩子里并不是最大的,可隐隐已经有了孩子头的架势。

基本上她指哪儿,那些孩子就跑去哪里摘果子。

今天他们的收成也不错,居然还叫宝宝发现了一片不怎么常见的刺梨果,上面挂满了沉甸甸的刺梨果。

刺梨顾名思义,是一种浑身带着刺的果子,吃起来酸甜脆口,孩子们喜欢生吃或是沾糖吃,大人们也喜欢泡酒吃,刺梨果可以给酒水增添酸甜的口感,酒水可以为刺梨果增加醇厚的酱香。

要是能将这些果子带回家里去,家里的大人一定会狠狠夸赞他们,没准晚上就能喝到一杯泡着刺梨果的黄糖水啦。

这是一片刺梨丛,因为在山脚下凹陷处,外边有很多刺球丛挡着,以前好像鲜少有人踏入,上面的果子又大又多,沉甸甸的,都快把树枝给压弯了。

只这一片刺梨丛,就足够这些孩子采摘很久了。

为了摘到最甜的果子,一群小毛头使上了十八般武艺,摘刺梨最怕被尖刺扎到,孩子们把宽大的衣袖裤脚都用草绳绑起来,在用毛巾帕子遮挡住脖子和脸,然后小心翼翼地走入刺梨丛里。

除了刺梨,这里还有几棵拐枣树,都是熟透了的拐枣,味道香甜,并不输刺梨,于是一些孩子麻利地爬到树上,大把大把采摘拐枣。

果树并不高,树下是松软的泥土和厚厚的落叶,摔下来也不会摔伤,这些放养的泥猴子们都皮实的很,偶尔爬到一半摔下来,或是在树下被掉落的果子砸到脑袋,也只是豪气地抹干净眼泪,很快就再次沉浸在摘果子的快乐之中。

林余已经爬到树上去了,她占了一个粗壮的树干,小心翼翼地将摘下来的果子放在竹篓里,宝宝试着爬了几次,明明上辈子灵活的像个猴子,翻越任何障碍物都不在话下一样的女兵王这个时候就像是一个笨拙的树懒。

只爬了一小段距离,就有些腿软了,宝宝怀疑原身有一点恐高,绝对不是她胆小或技术不够的原因。

于是她干脆放弃了,又看见刺梨丛也挤满了摘果子的小伙伴,她干脆寻找起别的野果。

自从发现大山里的味道很嘈杂,会对寻宝造成干扰后,宝宝一直有意识地控制着自己的嗅觉范围,现在附近这一片都是她已经探索过的,确定没有其他有价值的东西,于是在放弃这片刺梨果和拐枣树的时候,她又扩大了一点嗅觉范围,一瞬间,她就闻到了西南角方向传来的馥郁芬芳。

这股味道,比刺梨果的味道浓烈百倍千倍,一瞬间,鼻腔里只剩下那个味道。

肯定有好东西!宝宝心中一动,趁着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刺梨果和拐枣树上,她偷偷摸摸朝西南角前进。

其实味道传来的方向,距离那片刺梨丛也就二三十米的距离,宝宝来到香味最浓郁的地方时,转过头,还能看到刺梨丛和几棵显眼的拐枣树,听到孩子们欢快地笑声和被刺梨果刺到,被掉落的拐枣砸中的尖叫声。

她蹲下身,开始专心寻找那个值钱的宝贝。

那一片地方杂草丛生,宝宝不是植物学专家,自然认不清所有的植物,好在她的鼠鼻子足够靠得住,她闭上眼睛,感官全都集中在鼻子上,摸索的范围进一步缩小。

很快的,她就在一株植物前面站定。

这是一些长满掌状复叶的植物,每一个掌状复叶都有三至五片,叶片呈椭圆形或微呈倒卵形,头部渐尖,叶子边缘呈细齿状,有少量细毛,直立的茎部上有一丛一丛的叶子,粗略地数了一下,起码有十来丛。

类似模样,又很珍贵,宝宝脑海里瞬间闪过一种药材——人参!

太俗了!

宝宝看着这一株植物摇头晃脑,怎么种田文里总是能出现人参、野猪之类的东西呢,这世界上也不是只有人参这一种值钱的药材啊。

她这就是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要是真的嫌人参俗气,那求她赶紧停下她疯狂挖参的小手啊。顺带着把那快咧到耳根的嘴角收一收,她这表情,就差把一夜暴富、喜上眉梢这俩词语刻在脸上了。

发财了发财了!

宝宝在心里不断回想人参的价格,听说叶子越多,意味着人参的年份越长,那么多的叶片,是不是意味着这个人参上了年份了?

这可是好东西啊,在不少种田文小说故事的设定里,简直就是起死人,肉白骨的神物。

她现在生活的这些世界都是以小说背景而展开的,作者的设定一定程度会影响这个世界的正常运行,在这样的框架里,人参的功效远比她生活的那个世界还要厉害。

或许遇到什么突发情况,这株人参还能救下一条人命呢。

宝宝琢磨着,如果这棵人参年份很长,那就先别卖了,反正按照她这个世界的金手指,绝对不会缺钱花的。

她觉得自己棒极了,这个世界她能带着养娘、小哥哥还有小表姐一起躺赢!

为了不让别人注意到,宝宝挖参的动作有点快,因此还扯断了不少参须,不过既然已经准备留下来自己吃了,那就无所谓了。

她看着那株完整暴露在视野中的人参,约莫她两根手指那般粗细,参头到参尾的长度,只比她手肘短一些,只不过现在这株参还新鲜着,等炮制完,恐怕还得缩小几圈。

她也不懂这些药材,不知道这般大小的人参到底算大还是算小。

不管了,反正肯定是好东西,宝宝将挖出来的人参往竹篮最底下一放,然后用之前摘到的野果子将它盖住,即便凑近了瞧,也不会有人知道这个篮子里还装了一根上了年份的人参。

宝宝又嗅了嗅,确定这附近没有其他诱人的味道了,她拍了拍沾满泥土的小手,扭头朝刺梨树跑去。

就在走了十几步路,离刺梨丛也就十来步距离的时候,宝宝感受到了危险。

一股强烈的敌意以极快的速度从远处向她靠近,顷刻间,这个味道的来源离她也就不足一米之距。

难道那这就是部分小说中会设定的围绕天灵地宝的毒蛇野兽?

这么近的距离,宝宝甚至来不及躲闪!

她只能秒速闭上眼,双手抱住脑袋,迅速在原地蹲下。

等了好一会儿,身上并没有什么疼痛传来,倒是脚踝的位置痒痒的,好像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在动弹。

宝宝将眼睛睁开一条小缝,只见一个白、黄、棕三色,胖的跟球似的不知品种的小肥鼠正咬着她的鞋底,两颊鼓鼓的,似乎很生气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嗯,只会写野猪和人参的俗气作者就是我,晚上十二点左右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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