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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淼拿《西游记》里的猪八戒打趣,陆启帆也不在意,还故意耸了耸鼻子。

“那猪八戒吃人参果没尝到味就没了,我这可不一样,我这还两大盘子呢,一口没尝到味不要紧还能再来两口三口四口五口。”

说完,他又夹了一筷子,高高兴兴的送到嘴里。

这回夹的是切成细丝的鱼脍,其实鱼身上哪个部位切成细丝哪个部位切片,都是很有讲究的。不是所有的鱼肉随心所欲就能切,多年前人们吃鱼脍攒下来的经验,流传到现在大多已经被抛弃了。对于食物精细精致程度的追求,确实也远不及洛渔生活的那个朝代。

鱼脍切丝和切片的口感完全不一样,切丝的口感会比切片更有韧劲一些,尤带着鱼肉相间的肌理,咀嚼的同时饱含油脂的鱼肉散发着纯纯的鲜香,沾了酱料之后鲜甜适口,不像是在生吃鱼肉,更像是在吃一份q弹软滑的果冻,一大口的口感尤其满足。

陆启帆自家酒店就有日国的厨师,他本人也去过日国,关于日式料理,没吃过百顿也吃过几十顿了。在日国,做生鱼片讲究的就是新鲜,以及品种。但洛渔用的这条鱼,其实就是普普通通的海鱼,并没有特殊之处。

不知道是她手法不一样,还是酱料调得够好,鱼脍的鲜美和口感之妙,完全不输于那些昂贵的品种,甚至因为她做得够细致,在体验感上比日国最顶尖刺身店还有好上不少。

哪怕是坐在这样露天的普普通通的大院子里,隔壁还有人在叮叮当当做着菜,吃着这样的鱼脍,都能让陆启帆感觉自己是坐在高雅至极的餐厅中。

他一个人沉浸其中,边上的吴鹏也没好到哪里。他不怎么喜欢吃生食,对于他来说,所有食物得热乎乎的吃起来,所以这所有的菜里,他最喜欢的就是那份樱桃肉了。

樱桃肉颜色红润,真如熟透的樱桃一般,只是樱桃面上透出的是莹润的光泽,而这樱桃肉透出的油润满满的光泽。炖了一个半小时,连皮带肉的早就酥烂了。筷子这么一夹,一块肉就被夹了下来。这肥得啊,肉脂颤巍巍的,送到嘴里不消多咀嚼,厚重酥烂的肉块就在嘴里徜徉着。

那你还舍得去多嚼啊,就恨不得多抿两口,将这肉抿到化在嘴里。至于滋味,咸甜咸甜的,又酥烂肥美得很,或许是加了樱桃一起炖的,带有樱桃新鲜的味道。与着猪肉中和在一起,不叫人觉得怪,就是好吃得停不下嘴。

吴鹏喜欢吃,那宫沧溟也是喜欢的。

洛渔看见了,宫先生吃饭时沉默寡言,戴着墨镜也不说话,筷子却频频往这樱桃肉上面伸。看见吴鹏用勺子舀肉汁拌饭吃,那薄唇还抿了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碗,到底是没有像吴鹏那般。

这下倒是让洛渔发现了宫先生不同的一面,也不如面上那么端正嘛,大抵是好面子。

她把碗放下,拿过洛淼的小碗,一边用勺子舀了两勺肉汁浇到洛淼的碗里。

“樱桃肉的肉质拌饭是最好吃的,吴鹏哥真是会吃,来,我给你拌上饭,都尝一尝。”

洛渔顺势就给洛海还有张秀梅等人都拌上了,轮到宫沧溟的时候,她微微一笑,露出几颗洁白的小牙齿来,酒窝深深的,看起来无辜又无害。

“宫先生别觉得我们吃饭不讲究哈,做菜的底汤拌饭确实是好吃的,您尝尝看,如果不喜欢就换一碗饭。”

宫沧溟隔着墨镜去看洛渔,见她已经低下头拿勺子舀起了汤汁,樱桃肉的汤汁都是樱红的颜色,虽然他戴着墨镜,却也能看出来这颜色有多红润。小小的勺子被她捏在手里,一勺两勺三勺,浇了三勺肉汁。然后她放下勺子,双手扶着碗边,轻轻巧巧的放到自己面前。

“宫先生稍微拌一拌吧,让每一次米饭裹上肉汁。”

吴鹏已经西里呼噜的吃完了一碗,这会站起来去舀第二碗了,路过宫沧溟身边的时候还连连点头。

“对对对,宫先生您拌着吃,好吃死了。”

陆启帆看着他们都有肉汁拌饭,直接举起自己碗,眼睛盯着洛渔。

“阿渔阿渔,我也要吃。”

洛渔就不再管宫沧溟了,又给陆启帆舀了肉汁。只是眼角却还瞥了几眼宫先生,见他一手托碗,一手用筷子认真的搅合,然后吃上一口,似乎是愣了下,接着又赶紧吃了第二口。

大家都沉浸在肉汁拌饭中,洛渔个人却沉浸在糖蟹里面。

腌制放了二十天的糖蟹外壳都是黑褐色的,蟹身中间对半切开,里面浓稠的蟹黄就如糖浆一般挂在蟹壳里面。糟腌过后的糖蟹风味十足,若是喜欢吃的人那是非常喜欢的,不喜欢吃的人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这样的滋味。

洛渔小时候没吃过糖蟹,这糖蟹是她师父爱吃的,每回师父都会在晚上泡脚的时候从坛子里拿出一只糖蟹来,备上各种小器具,再烫上一壶热酒。那时候她要伺候师父洗脚,一边给师父洗脚的时候,就能听见师父轻咬蟹壳,再轻抿蟹膏蟹黄的滋味。

用师父的话说,那叫一个妙不可言。

后来偶然有一次,师父往她嘴里塞了一块,她一开始还觉得那滑腻腻的感觉很不好呢。见她想吐又不敢吐的样子,师父冷着脸让她咽下去,没奈何,她就只能吃得干干净净的咽下去。哪知道这东西是越吃越好吃的。加了蓼汤的糖蟹味道有点辣,辣中又带着甜,甜中且还透着鲜,如此滋味混合在一起,再加上生蟹腌制后独有的口感,她反正是喜欢上了。

后来师父出宫,专门把她秘制糖蟹的法子教给了自己。日后洛渔也学着师父,晚上泡脚的时候吃上一个糖蟹,再喝上一壶热酒。只不过她没带徒弟,没人给她倒洗脚水擦脚,吃完糖蟹还得自己擦擦手去倒洗脚水。

陆启帆吃了一碗满足的肉汁拌饭,填饱了一点肚子后就开始扫荡其他的菜了。他以前也没吃过糖蟹,尝了半个后发现新大陆一般,吸着糖蟹里面的汁水嗷嗷叫唤。

模样逗乐,把洛淼和洛海逗得都不吃饭了,就拿眼盯着他看,笑得跟花一样。

至于那通花软牛肠,他还以为是腊肠之类的,就是颜色稍微黑了点。哪知道尝过之后才发现和腊肠完全不一样,这里面也不知道加了什么,比腊肠可鲜多了,一块咬下去汁水溢出,要不是他捂着嘴,都能飚出来。

沾了蒜酱后将油腻感减轻,增加了不少清爽的口感,陪着饭吃也是尤其下饭的。

一桌子菜,几个大男人加上洛渔他们一家子,吃都给吃得干干净净的。

等吃完了,洛渔又去了厨房,用托盘端出几个小碗来。

碗比正常吃饭的碗要小很多,纯瓷白的,没有其他点缀。而在这些小碗里放着樱桃,面上浇了一层白色的乳酪。

白底透红,红中又沁白,单单就这么看着,都是一副美景。

“这是饭后甜点吗?”

陆启帆看着这些小碗问道,其实就是睁眼睛说话,人都端出来,还能不是甜点。

洛渔将碗送到大家手里,勺子都已经配上了。

“是甜点,樱桃酪。最近是吃樱桃的季节,我就喜欢捣腾些樱桃的吃法,吃过饭再来一小碗这个,清爽又解腻。”

陆启帆朝她伸了个大拇指,“阿渔你这一顿饭,把我可吃得服服帖帖的,我就算是去吃一些大师做的家宴,都不如你这里带给我的感受。”

他说的是实话,今天这一顿饭,就连那盘小青菜他都觉得好吃。单单是饭都吃了三碗,吃得他肚子都撑了起来,自己还悄悄的松了下皮带。

等吃完这顿饭,他才明白过来,为什么宫沧溟要跟他说,或许他会改变自己的态度了。对方有这些手艺,根本就不是他可以随便拿捏的,他出十万,那不叫高价,那叫看不起人家。

人家随手做的家常菜,哪一道不是秒杀他酒店的那些厨师们?

更何况人家年纪才多大,二十都没到的年纪,就能有这样的水平。以后人家的发展,怎么可能就局限于一个小小的摊位。

他还以为自己甩出十万人家就要赶紧点头答应,不答应他还觉得对方没眼光清高了些。

现在再看,到底是谁没有眼力见啊。

难怪昨日他跟沧溟哥说了酒店的事,对方只说要带他来吃个饭。他也是到现在,才悟到沧溟哥的意思。

这个小姑娘,不是他能拿捏的,而是需要他恭恭敬敬来请的人物。

等这一份樱桃酪吃完,俩孩子蹦蹦跳跳出去玩了,张秀梅借口洗碗筷的功夫去了厨房,那陆启帆腆着一张脸,拖着凳子坐到洛渔身边。

“这个,阿渔大师,是这样的,我先为我的有眼无珠道个歉,然后呢,咱们能不能换一种合作方式,就是那种你赢我赢大家都赢的合作方式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陆启帆:我先跪为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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