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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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明逦下了车,还要扒在车窗边,“mua~”地亲了温如瑾的脸庞一口,笑得天真烂漫:“小叔叔再见~”
她冲温如瑾挥了挥手,脸色如常,温如瑾轻轻冲她笑,也没有拆穿她:“好,元宝在学校要乖乖上课,放学的时候,小叔叔再来接你。”
“嗯!”小姑娘异常高兴地笑着,高高地仰着脸,那漂亮又纯真的笑脸简直是这个世界的一抹亮色。
温明逦一开始还慢慢地走进学校,结果一进到班级,她就马上兴奋地招呼同学们快来快来。
“小丽,给你巧克力。”
“不不不,你们快来看我家静静!”温明逦笑得神神秘秘的,在一众好奇的小朋友们的包围下,刺啦一声把自己的小书包往两边拉开了链子。
一颗金色的毛茸茸的脑袋冒了出来,敏感的薄薄的毛耳朵下意识地抖了两下:“嗷呜~?”又大又圆又亮的眼珠子,漂亮的金毛,瞬间俘获了一众小朋友的心。
小朋友们瞪大了眼珠子,惊叹:“(*@o@*)哇~”
“是小狗狗!!!”
温明逦:“嘘!”
“我瞒着小叔叔偷偷带静静过来的,你们不要告诉老师,静静和我们一起玩~”她用了吃奶的力气,把书包里蹲坐着的金毛犼给抱了出来,用力过度憋红了小脸蛋。
其实温明逦也不大清楚为什么静静看着那么小只,却那么重,但是没关系,还是抱得起来的,加油!
小朋友们赶紧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一个个瞪着亮晶晶的眼睛,小声地靠近:“静静,小丽,我也想要摸摸静静。”
肉呼呼的小手小心翼翼地摸了摸金毛犼的毛脑袋,然后马上收回了小手,一脸仿佛发现了新大陆:“哇,好滑的毛~”
“我,我也想要摸摸。”
“静静吃巧克力吗?”那个和温明逦交好的小朋友撕开了巧克力的包装,递到了金毛犼的嘴边。
“狗狗好像不可以吃巧克力。”
守静小可爱嘴唇上边的小胡须动了一动,它才不是狗子,一口把整块巧克力连同小朋友的小肥手都啃进去。
刚刚还一脸兴奋讨好的小朋友顿时瘪了瘪嘴,一副瞬间要哭出来的委屈模样。
守静决定不逗他了,吐出了小朋友的小肥手,凡人的幼崽太弱了,吓一下就要哭了呢。
“静静吃海苔吗?”
“静静,静静快看,我带了火腿肠!”
“静静……”
“老师来啦!”
温明逦瞬间撩起自己宽松的小卫衣,把金毛犼往肚皮上一按,拉下衣服兜住,其他小朋友也瞬间坐好,大家都是乖孩子。
守静小可爱:“……???”它还没吃完那根火腿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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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尘君看着那小姑娘强作镇定的背影,又看了看前面开车的温如瑾:“你让那么小的孩子,嗯……把犼的幼崽当宠物?”
“守静很懂事,它可以陪元宝玩,还可以保护元宝。”
回想了一下那只与众不同的金毛犼,同尘君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三天,一直在深山老林寻觅灵气充足的地方,甚少步入尘世,若不是感觉到了和光君的气息,他兴许会在深山老林呆到离开的契机出现,而后直接离开。
不过现在不同了,既然和光君是要融入尘世的,那他必然也是要追随一起的。
同尘君一脸认真严肃地盯着手中的电子屏幕,如果忽略掉他不甚熟悉的操作的话,他看起来还挺像那么一回事的。
“你是什么时候飞升的?我那两个徒儿如何了?”
同尘君含笑,他生得极美,超越了性别的、极致的美丽,就如同漫山遍野的荼蘼花绽放到最绚烂的那一刻一般,他若是笑起来,那更是万千落英因风而起的绚丽,比天边无尽的彩云还要更姝丽。
尽管前面的男人并没有刻意注意他的表情,他依旧会用自己最好的一面出现在这人的面前,眸若深海:“在你离开十二年六个月并二十二天八个时辰后,我飞升了,虽然紧随你的脚步,却并没有在真仙界见到你。”
说到这里,同尘君异常遗憾:“我于真仙界修行上千年,才具备踏破虚空、行走三千世界的能力,只是这种能力不受控,去哪儿由不得我,驻留多久由不得我,何时离开亦由不得我,我需得随遇而安,此番能与你邂逅,当真是我此生幸极。”
温如瑾:“……”你好好说话不行么?别无时无刻不散发魅力勾搭人不行么?
“我飞升时,湛兮只差一个契机便可飞升,小满也已至化神期。”同尘君微微蹙眉,“只是小满虽天纵奇才,却总是缺了一二分气运,也不知我走后,他们如何了。”
能如何?倒霉悲催地给她师兄渡劫的雷劈了呗。
别看同尘一副奉献型人格要为温如瑾上天入地的样子,他城府有多深,温如瑾清楚得很。
他对温如瑾抱有爱慕之心,却异常董事地不讨人嫌,然而同尘君却一丝丝一毫毫地浸透温如瑾的生活。同尘不收徒弟,把温如瑾的两个亲传弟子当成自己的亲传弟子,修真法宝资源毫不吝啬,悉心指教,道蕴相授,把温如瑾的宗门当自己的宗门,谁敢哔哔,他绝壁是第一个冲上去杀人的。
以至于,当年的修真界公然给同尘取了个外号——“和光之犬”
一个为了靠近和光君,连自己的道号都可以轻而易举地舍弃,继而改道号为同尘的鬼修,是当年被修真界公认的疯子。
当初要不是不愿意贸然挑起人修与鬼修之间的战事,温如瑾早八百年掐死这只没脸没皮黏黏糊糊的死鬼了,竟然当众在他五百大寿的宴席上,送出了他自己的尸骸。
整片大陆,谁人不知,谁人不晓,鬼修之间最为庄重的定情信物,是他们的尸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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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尘君有许多话想对温如瑾说,但是他还没来得及想要怎么开口倾诉自己的思念之情,就见温如瑾接了个电话,直接把他晾在了一边。
同尘:“……”
波光潋滟的眼眸瞬间阴沉了几许,暗光凌凌,同尘君垂眸,看向手中的电子屏幕,懒洋洋地戳戳戳——加入购物车、加入购物车、加入购物车!
购物车的小图标里,飙升数字为1025,同尘君抿了抿唇,不甚熟悉地提交订单,付款……
“和光,要你的指纹。”将手里的平板电脑递了过去。
正在讲电话的温如瑾伸了一只胳膊过去,摁了个指纹,同尘君收回一看——【您已经成功付款8541265元。】
同尘君:“……”看不懂。
正在通话中的温如瑾:“别求饶,你弟弟的安排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还有什么事请,说重点。”
温明遥叹气,看来他老弟是非得要去非洲玩真人版的黄金矿工没得商量了。
“小叔,我前两天已经带着小远到那个姑娘家上门道歉了。”
温如瑾垂眸,停好了车,问:“人家原谅你们了么?”
“一开始没有……”
“没有那就让温明远跪着,你自己拿条铁棍给那姑娘的老爹,随便打,打死了也不告他。”
温明遥:“……!!!”叔!亲叔!那是我亲弟弟,您亲侄子啊!
忍住!忍住!
深吸了一口气,温明遥尽量平静地说:“我们现在已经获得对方的谅解了。”赔了一大笔钱,给那位升职无望的父亲动了动位置调离当地,为那位找不到工作的母亲提供了合适的工作,给小姑娘换了个新身份,换了新学校,他们全家都搬走了。
当然,小叔叔似乎没兴趣知道得那么清楚。
“既然如此,那让温明远现在就动身去非洲,岗位一直空着也不行。”
温明遥咬牙:“小叔叔,爷爷说……”
“那就让老爷子给我打电话。”直接挂断。
温明遥听着一阵嘟嘟声,顿感人生艰难,委屈如斯,让爷爷给你打电话,那你倒是接一个啊!
他弟弟如此受苦受难,他自己如此不快乐,那就只能让罪魁祸首更加痛苦了!该死的女人,没事找事儿,蛇蝎妇人,最毒妇人心,果然古人诚不欺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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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如瑾自始至终就没打算亲自动手料理许文倩这种立不起来的菟丝花,哪里需要他低头去看,光是恼怒的温明遥大总裁动动手指头就能整死她了。
这一部女主全靠着男主站起来,靠着男主打脸,靠着男主获得资源,靠着男主的保驾护航走向世界的小说,一旦失去了男主这个强有力的金手指,女主什么都不是。
原剧情中,温明遥就像是一个打不死的小强类型的反派,一天到晚地给女主整事儿,为促进男女主的感情升温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其职业精神和职业操守简直感动天感动地。
而原身作为男主角,就是一个收拾烂摊子的工具,为了女主搞死亲侄子反派的金手指,现在温如瑾不配合演出,那完蛋,女主扛不住反派任何一个攻击,温明遥随随便便就可以拿个“firstkill”,毫无压力。
老实说,温如瑾很明白这类小说为为何会有如此多的受众,因为读者们不是来学习或者来思考的,他们是来代入的,像许文倩这种没有丝毫可取之处且三观不正,杠谁谁死的女主角,就很符合读者们的喜好了,正是因为她没有丝毫可取之处,所以她不存在特殊的地方,她可以被轻而易举地随随便便一个人取代,所以读者们才会有代入感。
要是弄一个十佳全能的女主角,那不行,太高难度了,没有代入感,读者们就会说这特么也太假了!一点都不现实。
承认别人的优秀,就是如此困难。
正如同岛国快乐运动大片中一样,男人通常总是丑的很,只有丑的很的男人才能让死肥宅们有代入感,不然搞个高富帅双商优秀,举止得体的男人,那还看个什么看。
承认要付出努力才能得到回报就是如此的艰辛,偏生热衷于yy,因为那不需要脑子更不需要努力,只需要代入就行,代入就能跟女主角一样,啥啥啥都不用干,躺赢,躺着等男主为你征战天下。
温如瑾一边给520吐槽,一边在通过沈强的手机进入暗网,暗网之下隐藏着——人间炼狱。
作者有话要说: 温如瑾:八百万,你是要把人家公司给买下来吗?
同尘君: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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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剑,准备杀人了。
同尘君:明白!同尘快递,使命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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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买了个新封面,明天换上哦,以后我就是有两个封面的人了,哦吼吼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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