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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程年年吊儿郎当地摇着雕刻得栩栩如生的美人扇,游走在东夷国最出名的“青楼”——清雅阁里,时不时还有模有样地念上一首诗,一派潇洒不羁的纨绔模样。

所谓清雅阁,即是男风馆也。本朝女子性格豪爽开放,极好男风,类似于男风馆的楼阁处处可见。而清雅阁,则是当今皇帝特意为代家所建的一所。

东夷国历代皇帝虽为男性,但东夷国的江山却是一位奇女子牺牲性命所打下的。故自元帝开始,东夷国多出女将,本国女将勇猛果敢,颇有巾帼不让须眉之风。所以女将在东夷国具有崇高的地位。东夷国共有四大女将之家,南江家,北代家,东程家,西吴家。这四大家镇守在东夷国的四个方位,就连当今皇帝也要忌惮几分。

四家占据了东夷国的所有军事力量,即便如此,却下过世世代代忠于皇室的死誓,故而颇受皇帝的善待和尊重,而这东程家,则是其中最有势力也最为当今皇帝器重的一家。

……然而程家的第三十二位传人却在悠哉游哉地逛窑子,哦不,清雅阁。

程年年在清雅阁晃悠了许久,嘴上也没闲着,拿着一串晶莹剔透的葡萄吃得不亦乐乎。葡萄各个个大皮薄水汽足,她右手一口一个葡萄,左手一搂一个美人,觉得人生已经达到了大圆满。

这小日子过得真好啊。程年年满足地叹了一口气,也不枉她为考取状元而整天头悬梁锥刺股没日没夜地学习了。

今天她有勇气偷偷溜出来,也是仗着她考取状元后程母对她的纵容。

当然,内心还是慌张的,在清雅阁也不能待得太久,否则露出马脚被程母发现就不好了。

只是……这清雅阁也忒平庸了些。这些美男子,美则美矣,俊也是很俊。却缺少了些独具一格的韵味,她转悠了一圈,摸遍了清雅阁男馆的玉手。最后无一例外摸了一手的胭脂粉护手油……

“走罢。”

没有特别看走眼的,尽是些精致却无神无灵气的花瓶。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倒不如到大街上淘淘宝,说不定就真的挖到宝贝了呢?

美男啊,真是可遇不可求呢。程年年想道。如果真的找到合心意的,一定要先入为主。抢了他的身子,然后再独占他的心。她要把他藏在自己为爱人所作的铜雀塔里,来个金屋藏娇。

唔,想想就挺美的。

程年年一边扬唇笑着,一边对着身边小厮作了个手势,小厮即刻会意,塞了五百两白银给清雅阁的管事男倌,施施然走了出去。

是夜,万籁俱寂,唯有清雅阁尚有几盏灯还明亮着。

“哎呦,程小姐出手真是大方。”清雅阁的招牌男倌,水烟发出一声娇媚的轻叹,光滑的大手拿起桌板上的银子把玩起来。

“是啊,可是程小姐向来只是虚张声势,是个只看不玩的主……要是,能与程小姐春风一度该有多好啊……”另外一位名叫鹭鸶的秀丽男倌憧憬道。

“你呀,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这程小姐好虽好,可不是你我能肖想的。我朝女子虽可纳几房夫婿,但是程家世世代代都维持着一夫一妻制。程小姐将来的夫婿定是她心尖尖上的人……”水烟揉着太阳穴的手顿了顿,似是不愿承认现实似的恨恨咬了咬牙。“而今日她的神情,分明是对我们失了兴趣的。”

“何况一国之将女怎会委身下嫁?我们还是做好自己的本分之事,不要惹事生非为好。”

听了水烟的一段说辞,鹭鸶闷闷地应了一声,随即怏怏不乐地离开了。

不一会,清雅阁所有的灯都灭了,陷入一片漆黑。

水烟静坐在黑暗里,悄无声息地动了动嘴唇,似是在对空气耳语着什么。

窗前一个修长的人影悄无声息地晃动了一下,随后又像一阵风似的消失不见。

水烟眸光微动,曲起手指在红木桌上有节奏地轻轻敲了三下。

那人挺拔地站在他面前,难掩肃杀冷酷的气息。冷光一闪,那人杀伐果断,刀起刀落。

一片枯叶缓缓地从清雅阁的木瓦上飘落下来,水烟的呼吸声随着枯叶的落地渐渐消失在空气中。

久违了……

顾邈。

这就是你对我打招呼的方式吗?

为了一个女人……

翌日清晨。程府程大小姐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惊叫。

“我的亲娘诶!!!你轻一些呜呜呜……”

程年年眼睛都肿了,哭得惨兮兮的。看起来可怜得很。

“你活该!堂堂东夷国七尺将女,被几只野狗追着跑,你还有脸回来?”

程母恨铁不成钢,咬牙切齿地数落自己女儿,觉得自己的老脸都被丢尽了。手上的动作却不自觉放轻了些。

“那还不是因为清雅阁路边的狗太凶狠了嘛……”程年年委屈地小声嘟囔。她很小的时候被一只疯狗咬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从此天不怕地不怕的程大小姐除了她娘之外又多了一样害怕的东西——狗。以至于当清雅阁街头拐角处突然冲出来一只庞大的野狗时,程年年呆愣了一晌,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腿就跑。

就连随行的小厮都找不着人影了。直到远处传来惊天动地的“扑通”一声惊响时,他才后知后觉地追过去。

彼时的程年年脸朝地四脚朝天地摔了个头破血流,还不忘蹬着双腿挥舞着双手死命挣扎。

真是痛苦的回忆,往事不堪回首。程年年郁闷地想。

“什么?清雅阁?”一道阴恻恻的低沉女声让程年年打了一个激灵。

她的大脑习惯性地高速运转起来。完了,这事要让她娘知道,她又得摔一次。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所以……从下一秒开始变成代傻子。

于是冷静地装傻:“娘你在说什么我不是我没有我什么都不知道……”大眼睛无辜地盯着程母看,一脸恳切真诚的模样。

程母冷冷地笑了笑,端的是风华绝代美颜无双,纤细的手指缓缓地在自己女儿脸颊上这么优雅地一掐。

“啊啊啊啊啊……娘我知错了我不该背着你去清雅阁不该随便调戏男倌…你能轻点吗……”

屈打成招的后果就是,程大小姐捂着红肿的脸颊在闺房里抄了三天三夜的四书五经。并且,一个月内不再被允许跨出代府一步。

于是程年年又回归了吃了睡睡了吃的咸鱼生活。

佛系躺平,巴适。

不过这样安排也是合情合理的,她脸上的伤实在可怖,整张小脸似乎被狠狠-蹂-躏-过,红肿得不成样子,即使是用面纱也遮不住那不堪入目的容颜。

程母为帮她消肿可是操碎了心,不为别的,只是不久后程府就要举办一年一次的比舞大会。在这次比舞大会上的最终获胜者将作为代家的待选夫婿之一。

这是程家祖祖辈辈的传统,一直延用到现在。

作为主办方,程家的下一代接班人程年年必须亲自到场宴请到来的宾客。可是……程年年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要是他人看了,谁还愿意来参加程家的比武大会啊?

程母的眉毛皱了又皱,都快拧成麻花了。心理越发觉得自己的女儿不成器。

于是无肉不欢的程年年这几天再也没吃到过一点肉渣。

程年年:“……”

当时青楼一时爽,事后狗咬火葬场。她娘这一招,真绝。

有句俗语叫“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还有句话叫“天无绝人之路。”

离比武大会还有三天之时,程年年的脸还没有完全消肿,说起话来呲牙咧嘴的,颇为不雅。

程母看着女儿,更愁了。

直到她在街上遇见一位女子。

那女子是代母在银铺旁发现的。彼时她正在被几个恶汉逼迫着行不轨之事。程母向来看不惯这帮无赖仗势欺人的丑恶姿态,当场便毫不犹豫地掏出红缨枪,救下了那位女子。

仔细一看。呦呵,这个小姑娘和我女儿真像。

再看看,不,我女儿没有这么漂亮。

又瞟了一眼。脑海里灵光一闪,这张脸和我女儿有七八分相似,暂且可以借她一用。

“你叫什么名字?”思考了片刻后,程母又恢复了平常对待陌生人的冷淡模样。

“回夫人的话,奴叫林苗。”

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顾邈随口编了一个名字。

女子声音怯怯的,眼角还泛着点点泪光,整个人倘若清晨泣露的茉莉花,越发显得有一种弱柳扶风的柔美,楚楚可怜。

在程母眼里就是另外一副模样了。

像,实在是太像了。程年年被她教训得狠了就会露出这副神态,每次都让程母狠不下心来,只好无奈地作罢。这位女子,竟也让她忍不住流露出对女儿才会显现出来的怜爱之情。

只不过……

还是少了一点程家女儿的英气。代母微不可查地皱了皱眉。但是一想到家里女儿的病状和即将到来的比武大会,只能咬咬牙采取下下策了。

还是死马当活马医吧,毕竟程年年只用露个面就好。

“跟我走罢。”程母大手一挥,将人带回,神情若有所思。

顾邈低低地应了一声。嘴角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

步步为营,这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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