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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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寒虫,听名字会以为是虫子,但其实是一种通体雪白,莹透如玉的果实。前世,苏玥在一颗原始星球上发现这种植物,好奇之下带回去研究,结果发现植物的果实有惊人的续骨功效。最后花了两年终于成功研制出冰肌续骨膏。她也是在一本古籍中发现这种果实叫玉寒虫,只不过在末世前就已经绝迹了。
回想了一下那颗原始星球,确实常年被冰雪覆盖。最厚的冰层达到三万多米。可以说整个星球就是一颗冰球。而她也只找到一株,之后又去过几次,每次都空手而回。
没想到这个世界竟然也有玉寒虫,苏玥迫不及待地问:“师父,那颗种子呢?”
望尘大师警惕的斜睨着她:“你想干什么?就剩下这么一颗了,你可别来霍霍。”
苏玥一脸讨好:“师父,您刚才不还夸我有天分。”
望尘大师斜她一眼:“我那是夸你在制药上有天分。”
苏玥笑的一脸赖皮:“师父您有所不知,其实我种植药材的本事比制药还厉害。”见望尘大师一脸的不信,加重语气道:“真的,不骗您,我家后院就有一片药铺,种了三七,半夏,好多种药材,都长的特别好。不信您可以跟我回去看。”
见她讲得信誓旦旦,望尘大师有些动摇。如果这诡异的小丫头真有这本事倒是可是一试。只是想到这是唯一一颗种子,不免又犹豫起来:“先说说你打算怎么种。”他之前两次,第一次不等种子发芽就腐烂了。第二次,好不容易发芽了,还不等高兴多久便开始烂根,试了无数种办法还是没能救活。
“玉寒虫的种子不能直接埋进土里,也不能泡在水里,否则不等发芽就会腐烂。种子外面有一层坚硬的外壳,要想种子顺利发芽,必须先去掉这层外壳。”见望尘大师听得认真,苏玥继续道:“外壳坚硬无比,如果强行拨开,即使发芽也长不大。”
在苏玥说到“强行拨开”时,望尘大师脸上浮现一丝赧然。第一次他就是把种子直接埋进土里,最后腐烂。他直到那时才发现种子外面有一层异常坚硬的外壳。第二次时,他先把种子泡在水里,想让外壳软化后剥离,结果泡了半个月,外壳丝毫没有变软,反倒是又出现了腐烂的迹象。吓得他立刻将种子捞出来。最后是他将内力灌注在刀刃上,强行剥开外壳。结果也正如小丫头说的那样,虽然发芽,却很快死了。
“你知道怎么剥开外壳?不对,你怎么知道有外壳,你以前见过?”古籍上可没有关于种子的记载,要不然他也不会瞎子过河,全靠自己摸索了。
苏玥当然不会承认自己见过,于是摇头道:“没见过。”前世,她不但摘了果实,还摘了花。她以为种子肯定在果实里,所以当她从花蕊里掏出一颗又黑又硬的类似小石头的东西也没往种子上想,拿起切割器就给一分两半了。分开后才看到里面的胚芽,一切都晚了。虽然没法种,但本着探索新事物的精神,她还是将这颗种子里里外外研究了个遍。
望尘大师一脸的狐疑:“没见过,你怎么知道有一层坚硬的外壳,还知道不能埋土里也不能用水泡?”
苏玥撇撇嘴,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听我娘说的,我娘还说用酒浸泡后的种子种到土里后要用酒浇灌,否则虫子会把根吃掉。”想要求证,只能去地下找她娘了。
望尘大师更加狐疑了,小丫头的娘出自淮南伯府,未出嫁前在京城小有才名,淮南伯府落没后便没了音讯,后来才知道被皇上指给了苏枭年为正妻。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不管是皇上,淮南伯府,还是苏枭年都有意将此事隐瞒了下来。
要说苏夫人颇有才情,他信。但小丫头说的这些,他是一个字也不信的。但现在死无对证,小丫头咬死不松口,他也没办法。
不过面前的小丫头本身就是个谜团,既然那位要保她,想来再多几个秘密,那位也是不在意的。
“你确定能种活?”望尘大师在交出种子前再次确定。
苏玥笃定地点头:“一定种出来。”
打开玉盒,里面果然是她熟悉的玉寒虫的种子。用精神力探查了一下,种子被保存的很好,里面是生命力十分旺盛。
每天学习诊脉,照顾种子,练习大字,日子就在这忙忙碌碌中一晃而过,当种子破土发芽,院试也开始了。
说好两个月就能回来的苏老爹迟迟没有音讯,苏玥担心之余开始为韩慎准备去院试的物品。院试要去荆州府考,每天考一科,考完就能出考场,第二天继续考。这样一连考三天。十天后出成绩。
苏玥准备好东西,陪着韩慎一起去府城。这可是表现的大好机会,没定韩慎看在她劳心劳力的份上主动伸出金大腿让她抱呢。
青远学堂这次一共有九人参加考试,不但有夫子带队,就连院长也去了。再加上和苏玥一样陪考的家长,天不亮,青山镇的城门口就被堵得水泄不通。
苏玥二人到了镇上就换了萧逸杰的马车,用苏玥的话说,这叫节约资源,环保。其实,她就是贪图萧逸杰的马车宽敞又平稳。
府城有青远书院,考试这两天,学生就借住在书院里,既安静又省钱。不过书院只让学生住,像苏玥这样的陪考只能住客栈。
苏玥一早打听清楚,早早就让萧逸杰给她订好了房。把韩慎和萧逸杰送进考场,苏玥在府城逛了逛才去落脚的客栈。萧逸杰办事还是很靠谱的,订的客栈就在主街上,离考场也就隔了一条街。
书院只提供免费住宿和早饭,中饭和晚饭需要自行解决。苏玥在集市上买了食材,准备用客栈的厨房炖个汤。
苏玥不会做菜,但把所有材料扔进锅里煲汤还是会的。只要食材搭配好,煲出来的汤就不会难喝。何况她还加进了好几种药材,益气补脑,最适合用脑过度的考生。
考试从上午八点进行到下午二点,三个时辰。考场允许带干粮,但也只限干粮。不过大多数考生还是选择不带,三个时辰忍一忍也就过去了,等出了考场再好好吃一顿热乎的。
韩慎几人也是如此,一出考场便直接来了客栈。于彦彬的爹是荆州知府,家就在府城。可是一听说苏玥也来了府城,便跟着韩慎他们一起过来了。
苏玥掐着时间准备好饭菜,见他们进来,赶紧招呼三人洗手吃饭。等他们洗完手坐下,面前已经各放了一碗汤。
“先喝一碗汤暖暖胃,特意准备了清淡一些的饭菜。吃完饭你们是打算回书院温书,晚饭时再出来,还是留在这里吃完晚饭再回书院?”苏玥看向身边的韩慎问道。
萧逸杰订了两间客房,一间苏玥住,另一间就是给他们两人休息用。
“如果想睡午觉,哥可以在我房间睡。我正好下午想出去逛逛。”苏玥这话是真的,好不容易来一趟府城,总要好好逛逛才行。上午去了集市,下午她就想去两条主街看看。
“你一个人出去不安全,还是等我考完陪你去。”韩慎放下汤碗,不放心地道。
“我什么身手你还不清楚吗?真有不长眼的撞上来,只能算他倒霉。”苏玥抬起头,一脸的傲娇。
自从那次上山后,萧逸杰就对苏玥万分崇拜:“不如让李叔跟着,万一有什么事也好有个帮手。”这话说的他自己都不信。李叔是萧家的车夫,有点拳脚功夫,但和苏玥一比,真不够看。所以,当苏玥看过来的时候,又补充了一句:“真遇到什么事,李叔也能回来报个信,妹你说是不?”
就连对面的于彦彬也点头:“带上李叔,我再去家里叫两个护院,给你拿拿东西也好。”
苏玥吓得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带上李叔就行。真有东西要买,也可以让店铺送货。”她又不是大家小姐,出门还带一串保镖的。
李叔行事稳重,要不然也不会被派来当萧逸杰的车夫。见她愿意带上李叔,韩慎放心不少:“那好,我们就在这里休息,晚饭后再去书院。”
苏玥也是这个意思,这里虽然离考场近,但离书院却不近,走路过去至少大半个小时。坐马车,街道上人多走不快,估计时间上也差不多。这一来一回就是一个多小时,有这时间多休息休息,看看书不好吗?
于彦彬也想留下,不过没订他的房间,便没好意思说出来。韩慎和萧逸杰自然不会主动邀请他,更何况他家就在这里,客栈哪有自己家里舒服。
吃过饭,韩慎和萧逸杰各自回房休息。苏玥和于彦彬一起出了客栈,于彦彬上马车前道:“如果遇上麻烦,就让李叔去府里找我。”在荆州府,找他这个知府公子比找萧逸杰有用的多。
苏玥笑着点头,接下他的好意,等马车走远,才转身往主街走去。
荆州府城之大在天启国各州府排得上号,纵贯东西南北的两条主街长达八里,也就是四公里。从街头走到街尾光走就需要一个多小时。这还只是一条街,纵横两条都逛一遍,一天都不一定够。
所以,苏玥没打算一家店一家店的逛,两条街有一个十字交汇处,她就去那里转转,正好府城最大的医馆药铺也在那附近。
府城是真的大,苏玥走得不慢也走了两刻钟才到主街。正值院试期间,街上的学子比平时多,主街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苏玥对衣服首饰都没兴趣,因此走过银楼首饰铺,成衣铺,绣庄之类的店铺也就远远地望一眼。李叔显然对府城比较熟悉,跟在苏玥身后不时的讲解几句。
“小姐,这是天启国最大的首饰铺子珍宝阁,各大府城都有分店。前面是书画铺子雅轩阁,售卖的笔墨纸砚都是珍品。也卖名家字画,不定期还会举行拍卖。”
这时候就有拍卖了。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小瞧古人的智慧和敛财的本事。
“这支红玉步摇真好看,做工也精致。婉儿,你的气质好,戴上一定很漂亮。”
“不用了,我的首饰够多了,我瞧着这步摇也很适合你。”
这声音,苏玥好奇地停下脚步,扭头往珍宝阁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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