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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王爷这么说,迟枫怔了一瞬。
约定,这就是洪颂所说的,方启明与林慎的约定。他忽然有种莫名的安心感——原来自己的任务与方启明的心愿是一致的。
其实,他一直想知道,如果自己完成任务回到现实生活,在这里的方启明会如何呢,是生是死,是会将自己替身上演的这段人生完全抹掉,还是接续着自己这个穿越者所演绎过的因果继续生活,他会知道自己的存在吗?
当然,迟枫自己满脑门官司,毫无余力去考虑方启明的事情。但眼下,听了王爷的话,他这颗被穿越复生、王府男宠、擂台比赛等等突如其来的变故搅得混乱不堪的头脑忽然有了几分清明通透,而这具据说师从名家习武多年的身体也恢复了原本的敏捷与轻盈,握着长剑的掌心竟微微有些发热。
只见方启明立在庭院中央,一个剑花起手,剑气直冲云霄。他的步伐灵动却扎实,虽不像武侠电影中那样上天入地,但每一步都劲道十足,仿若弹落在荷叶上的水珠,饱满而有张力。
而他舞剑的动作,则更是行云流水,恣意开合。一如惊凤游龙,因内中有精气贯持,所以变化万端却沉着机敏,招式每每出人意表却又能收敛自如。四下里面无表情的人偶侍卫们此时都目不转睛地盯着庭院中央的方启明,不少人发出了惊叹和赞服的声音。而那持剑的人凝神静息,专注于身法动作,竟浑然不觉。
日光耀耀,剑刃翻飞,银光灼闪。恰巧空中不高不低地飞过两只雀鸟,可能是被剑气所惑,这两只鸟距离剑尖尚远,却被刺伤一般,嘶鸣着坠在了院子中央。
一时周遭围观者的议论声更盛,连高宇也被这景象惊呆了——古人所谓惊弓之鸟也不过如此吧。
方启明从容收招,他长吁了一口气,回身踱至那两只鸟雀旁边,躬身拎起来看了看,飞鸟竟已双双殒命了。
缓缓褪去刚才练剑的状态,迟枫重新掌控了这个身体的一言一行、所思所想。此时,千百个念头在他的脑海中炸开:卧槽!我这么厉害!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有木有!简直狂霸酷拽吊炸天!不亏是男主角待遇!感谢作者小姐姐!
高宇的声音适时打断了他头脑中的无数喝彩和尖叫:“鸟留着烤了吃,补充营养。”
“……”
不等迟枫吐槽反驳,那边传来了瑞王爷的笑声。书卷早就被他搁在了桌上,王爷双掌轻击,笑道:“不错,花架子也好看。后悔打赌放你回去了,该把你留在府上给我耍剑解闷。”
听语气,王爷是在说笑,但迟枫莫名后背一凛,刚才那些自信自负陡然化为乌有,心里忽然没了底。
王爷又说:“看来伤好得差不多了,再叫个大夫来替你瞧瞧?”
迟枫没有点头也没摇头,他远远站在庭院中,感受到瑞王爷浑厚的声音震颤自己的耳膜。花架子?解闷?这意思是方启明的武功只是看上去厉害,其实完全没有战斗力?
见他不动,瑞王也并不在意,他侧头看向院子外,整个人愈加放松,笑着招手说:“门口躲着偷看的是谁家闺女,快来我这里吃点心。”
话音未落,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快步穿过院子,走到瑞王身边站定,小脸儿红扑扑的,脆生生叫了一句:“父亲。”
瑞王左右端详,伸手掐了掐姑娘红润的脸蛋,让她坐在自己身边,又叫侍从们拿来几碟零食点心,摆在这姑娘面前。
“我不过出门几天,莲儿怎么瘦了。”他亲手把各种吃食送到这女孩手中,慈爱可亲地问,“是不是又生病?还是吃得不好,夏天没胃口?”
小姑娘垂下眼睫,细细吃东西,不声不响,摇了摇头。
这时,一位妇人带着几个侍女进了院子,她们从迟枫身边走过,带起一阵香风。
“王爷,莲儿又淘气,您看这……我这就带她……”为首的妇人小心翼翼地说着,面露难色。
王爷却打断了她,不耐烦地说:“我自己的女儿来看看父亲,不用你多管,下去吧。”
“可是……”妇人欲言又止。
瑞王冷下脸来:“我莲儿怎么瘦了,让你们做些可口的饭菜给她吃,做了吗?从今日起,莲儿就住我这里了,随我吃住。”
妇人身边的一个老妪忙道:“王爷,这可不妥,莲儿小姐再过一两年就该着手操持亲事,怎么能让小姐和王爷同住,这要是传出去……”
瑞王当即暴怒:“你是什么东西,管到我头上了,滚!”
他扬手在木椅扶手上一拍,竟瞬间将那椅子震成一堆碎木。院中众人在这暴喝声中悉数跪伏在地上,低着头不敢发出一丝动静。
迟枫左右看看,此时站着的只有三人,怒火熊熊的瑞王爷,腮帮子鼓鼓满脸无措的莲儿,以及一手拎着剑一手拎着两只死鸟的自己。
迟枫当然是不想跪的,他堂堂七尺男儿,膝下可全是粉红色人民币,哪能说跪就跪。但看瑞王爷刚才的阵势,他的武功简直深不可测,这时惹了他,也不必展望什么三十天后擂台赛了,恐怕今天就要死在这瑞王府中。
似乎是顾及到女儿还在身边,瑞王周身的戾气散得也很快,他紧皱眉头摆摆手,把一院子人都轰了出去。
侍从们屁滚尿流地逃远了,瑞王的眼神往迟枫这边一闪,好像考虑了一瞬,然后嫌恶地把迟枫也撵了出去。
迟枫心上的石头落了地,劫后余生般拎着两只死鸟回了自己在王府中的居所。
高宇倒是善解人意,在他匆匆回去的路上就开始向他介绍刚才的情况。
“莲儿是瑞王的一个女儿,刚才那位夫人是她的母亲,这位夫人自进了王府之后一直不得宠,性情又懦弱,总被欺负,只有莲儿一个孩子。但不知什么原因,瑞王前阵子忽然就开始宠爱莲儿,宠得过头了,王府上下物议纷纷。可怜这位夫人,虽然女儿现在是王爷的心头肉,她却没有半点得宠的苗头,还是不受瑞王的待见。”
“鬼鬼……鬼父!”迟枫受到惊吓,拎着死鸟的手上猛用力,掐出了一些尚未凝固的血,“这个王爷太没下限了,功夫又这么厉害……老高,我现在逃跑还来得及吗?”
“据我了解,好像没有那么龌龊的事,只是单纯的父女爱而已。但为什么忽然就开始宠了,不得而知。”高宇镇定地说,“你别想着跑,方启明也不是没跑过,结果呢?我觉得现在他对你还不错,你安安分分练习,一个月后取得胜利,我们一起回去,也就不用理会这些乱七八糟的了。”
这时他们已经回到了方启明的小院子中。高宇吩咐迟枫架火拔毛烤鸟,还让他问院外路过的老妪要了些盐来。
随便捡来的树枝不得章法地堆在院中,点燃之后烟熏火燎,迟枫呛得差点把肺咳出来。他在内心咆哮:“老高你确定这玩意能吃?”
“全当求生实战了,你想想贝爷,鸟肉味,嘎嘣脆。”高宇淡定道。
“脆你个大头鬼,”迟枫愤愤扯下一条鸟腿,“反正你不用吃。”
“我本来想让你申请外出,去野地里或者山上打点猎物野味。现在看来,就算瑞王不放你出去也不要紧,你就像今天这样,时不时捉几只鸟来吃,补充蛋白质。”
迟枫大啖鸟腿,不打算把这个话题深入下去,他问高宇:“刚才那套剑法,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超出了你的水平,甚至超出了方启明的水平。如果那天在擂台上,方启明有这样的功力,不会被薛公子活活打死。”
“你这么确定?你又不懂武功。”迟枫不太敢信,“你没听瑞王爷怎么说,花架子!他可是一掌能把椅子震碎的真正高手。”
“你也是货真价实地捉了两只鸟回来吃,所以不是花架子。我分析,刚才你发挥出那样的水平,有两个原因。”高宇认真解释自己的想法,“第一,方启明上擂台与薛公子对战的时候,身上带着伤,然而你穿越过来之后,伤情好转了很多,甚至不用再接受治疗,受伤影响了方启明当时的发挥,你现在没有这方面困扰。第二,刚才,你与方启明的身体达成了某种共鸣,简单说就是精神与□□的统一,所以激发了他原本的真实力量。总而言之,你刚才发挥出了方启明未受伤时候的水平,他确实是个高手。”
“我说老高……”迟枫消灭了不多的鸟肉,一边用木棍胡乱拨弄院中将熄未熄的火堆,一边状似无意地问,“昨天你还苦大仇深一问三不知,说自己是我的队友,要跟我并肩作战呢。今天怎么就样样门清,分析起来头头是道,高瞻远瞩上帝视角。拿到剧本了?”
高宇没立即答话,迟枫又说:“昨晚我被带去见瑞王的时候,怎么叫你都不理我,忙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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