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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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清洋的胆子不是很大,但那是在凶他的人面前,在帮他凶别人的人面前,他只觉得扬眉吐气和兴奋。
要不是怕被摔着,不敢松开搂着宋思甜脖子的手,在宋思甜把陆老太太骂得接不上话的时候,他肯定给她鼓掌喝彩,完全不怕她骄傲。
宋思甜和陆老太太吵架前,有就此事询问过八皮,担心自己把话说得太难听会给小小年纪的他留下心理阴影。
确定不会给他留下心理阴影后,她才敢大胆地教陆老太太做人。
活了大半辈子还不知道怎么做人的陆老太太,此时刚刚从终于回上嘴的莫名喜悦中缓过来。正准备乘胜追击,反过来教宋思甜做人的时候,他们家的院子里突然来了一大帮人。
首当其冲的是宋瀚文和陆清河,一个护女心切,一个护弟心切,再来就是同样护弟心切,但腿比较短的陆清海和他大伯陆明言一大家子,以及几个来看热闹的吃瓜群众。
宋瀚文进了院子后,第一时间挡在陆老太太和宋思甜中间,把宋思甜护在身后。
“陈明珠,你敢动我女儿一下试试。”陈明珠是陆老太太的名字,宋瀚文也是气狠了,才会直呼她的名字。
呵斥完陆老太太,他还不忘转身问宋思甜,道:“甜甜,她有怎么你吗?”
“她骂我,超难听的那种。还想打我,幸好你们来了。”不用怀疑,这就是传说中的恶人先告状……呸!先下手为强。
“你个破烂货,小贱蹄子,敢往老娘头上扣屎盆子,看老娘不撕烂你的嘴!”明明都是她在骂她,她废了千辛万苦才回了一句,居然敢颠倒黑白,当她死了吗?
宋瀚文觉得她也当他死了。
“你给我闭嘴!”他的女儿,他都舍不得骂,哪里轮到她一个不相干的人骂。
陆老太太倚老卖老惯了,虽然有点怕他大队长的身份,但仗着自己辈分大,并不是很想就这么闭嘴,好在她大儿子陆明言是个识趣的,适时制止她再继续说下去。
她没声音了,宋瀚文也收了横眉怒视的目光,又问宋思甜,道:“你怎么跑这里来了?”
“他们家小孩抢了我给洋洋的糖,我就带洋洋来找他们理论,没曾想她知道后,非但不就此事赔礼道歉,还各种辱骂我和洋洋,甚至扬言要打死我。”宋思甜一脸委屈地控诉道。
宋瀚文听完她的叙述,还没来得及开口说些什么,那边陆老太太又炸了。
“你……”
只不等她把想说的话说完,她大儿子陆明言就开口打断了她。
“娘,你少说两句。”他们理亏在先,再得罪宋瀚文这个大队长,对他们没好处不说,还可能被报复。
陆老太太看他面容严肃,骂人的话不敢再说出口,但想到宋思甜倒打一耙的事,还是忍不住为自己辩解道:“她污蔑娘,娘没骂她。”相比于宋思甜骂她的话,她觉得自己骂的那几句,根本算不上骂。
陆明言很想相信她,可他亲耳听到的一切不允许他相信她。
“我娘年纪大了,有点老糊涂,这事是她的错,我替她向你道歉。”这话,他是对宋思甜说的。
宋思甜听了,没说原不原谅,只道:“你娘年纪大了,有点老糊涂,你替她向我道歉。你孙子年纪小,不懂事,你是不是也要替他向洋洋道歉?”
她都这么说了,陆明言能不替陆彦生道歉吗?
好在左右不过动动嘴皮子的事,他没什么损失。
“洋洋,小宝是小辈,不懂事,大伯替他跟你道个歉,希望你这个当小叔叔的能原谅他。”
“不原谅。”抢他糖吃的人,打死他都不原谅。
陆明言没想到他会拒绝,面上的表情僵了一瞬,只很快,他便皱起眉头,仿佛被他的话伤到一般,指责道:“小宝怎么说也是你侄子,你一个当长辈的,不就是一颗糖,至于这么斤斤计较吗?”
“不是一颗糖,是两颗糖。”他总共才两颗糖,全被他抢了,气成河豚。
陆明言:“……”
这是他话里的重点吗?
“两颗糖也不至于。”
“那就赔两块钱好了。”两块钱在这个年代可不少,要知道城里的工人工资,一个月也才十几二十块,像他们这种在地里刨食的,一年到头也就能存几十块。
宋思甜一开口就要两块钱,简直惊呆了在场所有的人。
“你怎么不去抢呢!”说这话的是陆老太太,他们家的钱向来是她在管,宋思甜找陆明言赔钱,等同于找她赔钱,她怎么可能乐意。
“我是遵纪守法的人,不兴抢这一套,不像你太孙子,小小年纪就会抢别人糖吃,长大以后,指不定抢什么呢!”宋思甜冷嘲热讽道。
嘲讽完,也不给陆老太太回话的机会,转而将目光落在陆明言身上,又说道:“两颗糖对于你来说,或许不算什么,但却是洋洋的全部。”
“如果有人以小辈的身份,抢了你所有的钱财,再让他爷爷出面,以长辈的身份跟你道歉,你会不计前嫌原谅他吗?就算你原谅了,你会不要赔偿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吗?”
“不会吧!你一个几十岁的人都做不到的事,哪来的脸职责洋洋一个几岁的孩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最讨厌的就是像他这样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堪比后世躲在电子设备后面的键盘侠。
平心而论,陆明言确实不会。
不过……
“那也不用赔两块钱那么多吧!”两颗糖而已,哪里值两块钱,她这分明是敲诈。
“警察在给抢劫犯定罪时,会只是让他把抢来的东西还回去这么简单吗?抢来的跟借来的从来都不是一回事,也不是原物奉还就能解决的事。更何况,糖已经被你孙子吃了,你想原物奉还都不可能。”
她废了这么多口舌,不让他们家出点血,对得起陆清洋,都对不起她自己。
“只是抢了自家小叔叔两颗糖吃,怎么可以跟抢劫犯相提并论。”陆明言面上有些不悦,显然不赞同她拿自己的孙子跟抢劫犯比。
“在法律上,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都被定义为抢劫,最高可判处死刑。”(注:本段源于刑法)
这是她上辈子生存的那个世界的法律,这个世界的法律她不懂,但陆明言,包括在场的其他人同样不懂,所以,她完全不怕被拆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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