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敲木鱼酒郡王爷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六十七章 小诅咒,踏雪玉摧红,敲敲木鱼酒郡王爷,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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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卧房,已经太多年没有人住过了,所以既算香熏过很多次,空气中,仍然有一丝挥之不去的**气息。

让人恍惚觉得,在这个己经被大明皇族们慢慢遗忘的宫城中,到处都有一丝**的气息。

封铃舞保持一个很费力的姿势许久了,她让燕归云蜷伏在自己的怀抱里,领尝着这混合着患得患失,但却又有一丝淡淡的温馨滋味。

不再需要讲安慰的话,也不需要安慰的动作,因为如今,这一切都是多余的,燕归云只是慵懒地依偎着,直到呼吸声平稳了下来。

已经有很多年,也许还要从他离家出走那年说起,燕归云就从来睡得象今夜这样的香甜过。

被褥和被单都是新换的,掀开面具的他依旧唇红齿白,封铃舞痴痴地盯着他看了半晌。

燕归云的睡相很差,就像是一个粉嫩的婴儿。

大醉之后,酣畅的睡眠,对于一个失落到了极至的年轻人来说,本来就是一剂良药。

风尘三侠之中,因为出身不同,所以燕归云最为矜持又最为刻板,他与人比剑,却不想取人性命。他陪朋友喝酒,却从来不敢烂醉。

今夜,我的燕公子已经破例了,他醒来时,会不会忘记了所有的抑郁,失落和不快呢?

“五姑娘,我们该回去了。”这次敲窗户的仍然是路一闯。

“知道了。”封铃舞没好气道。

她,什么时候又成了“五姑娘”?

当然,没有人敢到这里来打扰她的,也不知过了多久,天边已有了一线淡淡的曙光,但是晚风仍然很冷。

封铃舞缓缓转身,道,“走!”

路一闯只轻轻“嗯”了一声。

敬事房外围墙上的红色墙漆有些剥落了,上面竟然有了不少斑驳的苔痕。

暮春三月,新绿的苔痕翠如碧玉。

封铃舞略一沉吟,足尖在地上一点,人已凌空掠起,飘过这段红墙。

墙外巡防的锦衣卫察觉有异,刚要开声喝止,先挨了一个大大的嘴巴。

“不许多事。”

所以,所有的禁衣卫垂首足,任由两条身影从众人的头顶掠过。

一声尖锐的呼哨声响起,宫墙中竟然奔出两匹快马来。

马是调教过的良驹,所以,封铃舞的身子落下时,不偏不倚恰巧落在第一匹马的马鞍之上。

健马一声长嘶,已十丈开外,锦衣卫才敢抬起头来。

这时间,金灿灿的宫门缓缓打开,由着两匹快马闪电一般冲出,一切,配合得天衣无缝。

太平街。

无论什么样的酒楼菜馆,晚上都一定有个伙计睡在店里的大厅里,负责开门关门。

悦来客栈当然也不会例外。

封铃舞一脚踢破悦来客栈的门板,飞燕一般地冲了进去,一把揪起那个在三张拼起来的饭桌上打铺睡觉的伙计。

昨夜是王小二当值。

封铃舞喝道,“把钱得乐找来见我,快。”

钱得乐是这里的掌柜子,而封姑娘却是他的女主子,以王小二的小聪明,当然知道,应该把谁先放在首位!

他当即提着裤子跳了起来,回答道,“钱得乐昨天晚上带回来一个女人住在家里,现在我就带去!”

路一闯道,“他……现在住去哪里了?”

王小二道,“钱得乐的家就住在后面的巷子里,左边的第二个院子!”

因为王小二说话办事实在得力,所以,路一闯当即赏给了他一锭银子。

然后,由路一闯领着封铃舞冲过去敲门。

还没来得及拍门的时候,房中先传出一阵让人发麻的喘息之声。

封铃舞己经伸出去的脚默默收了回来,对路一闯使了个眼色。

路一闯拍门道,“钱总。”

过了很久,里面才传出一个愤怒的声音,竟然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外面是什么人,敲门都不要看时候的吗?”

做为悦来客栈金陵五店的总掌柜子,钱得乐不可能永远住在店里,而房子多了个女人,只能说明,钱得乐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路一闯忍住好笑,大声答道,“钱总,女主子来了,你赶快出来迎接。”

一阵酸风拂来,让人迷了眼,睁眼时,钱得乐就一脸谄媚的站在门口,这动作实在太快,仿佛他一直就守在这里,从没走开过。

封铃舞咬牙切齿道,“给本……我把玉摧红翻出来。”

钱得乐小心道,“不知道,这小子怎么得罪了女主子?”

封铃舞道,“听说他受了伤。”

钱得乐道,“略有耳闻。”

封铃舞道,“找到他之后,趁他病要他命,你们就一齐出手,解决了他的性命。”

不单钱得乐,连陪同前来的路一闯都闻声咋舌了,玉摧红这一次受伤,只是因为和南宫离修士之间发生了一些小误会,他甚至没有通知过燕归云。

而,封铃舞竟然生气了,只能叹,恋爱中的女孩子本来就不可理喻!

钱得乐一眨鼠眼,道,“如果我们杀了玉摧红,无论怎么隐瞒,燕公子迟早都会知道的。”

封铃舞道,“那……又如何?”

钱得乐略一沉吟,道,“男女处事本来就有很大的不同之处。”

封铃舞道,“讲!”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钱得乐偷看她一眼,道,“燕归云这次开溜,其实是感觉朋友有难,他舍了这条命也要去的。”

封铃舞将脸一拉,心中却是一惊,以燕归云的刻板,如果他知道,是自己指派手下人去杀了他的好朋友,别说他这一辈子,就是下一辈子,他也不会再理自己了。

她不由气馁道,“那……以后怎么办?”

钱得乐道,“只能,让他对所谓的“兄弟”产生怀疑。”

封铃舞“哦?”了一声。

钱得乐得意道,“让他知道,虽然自己那么地在乎对方,而玉摧红和铁无双却己经把他忘记了。”

封铃舞点一点头,迟疑道,“再过几个时辰他就会酒醒,而,这,有些太慢了。”

钱得乐道,“有快的,诅咒玉摧红呀!”

封铃舞冷哼一声。

钱得乐忽然跪下来,跪在街心,然后张开双手,朝向西方黑暗的苍天,口中喃喃道,“这个人,使我们失去了力量,使兄弟们戒除了美女和烈酒,使太阳黯淡无光……所以,他的鼻子,一定会被割下来做卤菜,眼睛也一定会被挖出来下酒,这个人的心肝肚舌,一定会被挖出来喂狗,不要等到太阳再次升起,他的尸体就已发臭!他死的时候,将会想起我至爱之人的死亡……”

这钱得乐本来就喜欢装神弄鬼,如今他边念边唱,如同道人们开坛作法事一般。

唱到激烈处,他竟然白眼一翻,口中吐出可疑的泡沫。

一个人心中有多少刻骨的仇恨,口中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之间,才能充满这般恶毒的诅咒?

晨风起时,封铃舞竟然在这诅咒声中打起了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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