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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伦希尔一行经历诸般波折终于来到了精灵国。

精灵国覆盖结界,非精灵族不可入内,布伦希尔让骑士们都停在外头,自己独自步入其中。

骑士们因为之前布伦希尔斩鬼的一幕幕而对其格外信服,没有违背她的命令,甚至没有多想——为什么布伦希尔会如此简单的步入避世而居的精灵之国度。

精灵国虽然允许布伦希尔这样拥有精灵血统的人入内,但是毕竟她不是这个地方的人,精灵哨兵们很快将不速之客的信息传递下去,消息一路传向精灵王。

此时精灵王正更自己义子商量事宜,精灵并不热衷权利,所以精灵王虽然只有五百岁,却已经生出了退休养老的心思。

精灵寿岁很长,芙蕾雅三百岁就死那都属于早逝,一般精灵的寿岁都有六七百年,稍微年长一点的就是八/九百,真正长寿的能有千年寿命,五百岁不过是精灵的中年期罢了。

因此精灵王义子劝阻道:“您还年轻,断不至于退位。”

“哎,我老啦,”精灵王虽然还保留着些许俊美,但眼底已经具是沧桑,“或者说……我累了。”他喃喃自语。

义子的名字叫阿多尼斯,是典型的精灵,单纯忠厚,对于精灵王退位让贤的说法很不感冒,他的思路是早登基早受累,精灵王不想劳累的同时,精灵义子也不像忙活。

精灵王退意已决,正想下达覆带精灵魔法的诏令,就听闻哨兵说来了不速之客。

精灵王是个亲力亲为的王者,自然要亲自面对此人。

他本以为来的是什么人类入侵者,在他心目中,人类就是恶臭的混蛋、骗子,他见一个挽弓射一个。

然而来的是只半精灵,相貌有着阿斯加德人的艳丽与深刻,但却是银发尖耳,那双冰蓝色的眼睛更是充斥着精灵族脱俗的韵味。

来者穿着天青色的薄纱,银发被微风吹得轻轻拂动,眉眼即艳丽又清澈,手捧着银色雕花的匣子,不知道里面装着的是什么。

精灵王语气不太好地问:“血统不纯的半精灵,你来我亚尔夫海姆做什么?”

他这已经算客气了,精灵国十分封闭,很少有外嫁或外娶者,大多是族内通婚,以保持血统的纯正,像是芙蕾雅那样逃离精灵国度的是极少数,因此半精灵等同于“杂种”,是精灵国十分不受欢迎的存在。

布伦希尔通过衣饰区分开了普通精灵和精灵王,普通精灵只穿着朴素的麻布袍子,而精灵王的袍子上满是蔓藤刺绣,脖子上戴着夸张的金属饰物,脑袋上还有象征着王权的蔓藤金冠。

好吧,不用说,那个口气糟糕的中年精灵就是她的外祖父了。

布伦希尔对亲情没什么向往,只是高举银匣道:“我是阿斯加德的王女,王后芙蕾雅的亲女,特来将母后的骨灰送还故乡。”

精灵王本来还板着老脸,待看清那银质的骨灰盒,又听说那是他女儿的骨灰时,顿时老泪纵横,“不可能,这不可能,我的芙蕾雅,她还年轻,她才三百岁……”

精灵王哭了。

布伦希尔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这位“老人”,只好将骨灰盒奉送到掌心。

精灵王捧着那骨灰,哭得更厉害了。他的族人受其感染,哭成一片。

精灵都是些心软的,共情力很强的家伙,不愧为从山灵中诞生的纯天然精魅。

精灵王本来不打算认女儿及其后代的,可女儿都死了,临死都没能见上父亲一面,还得其女托着骨灰盒才能魂归故乡,不免心生悔意,不但重新接纳了故去的女儿,也接纳这个突如其来的外孙女。

当晚,精灵王就大摆筵席,欢迎外孙女布伦希尔。

布伦希尔大吃大喝,对精灵族的美食身为满意。

因为本身就是个咸鱼,所以布伦希尔从始至终没有提及任何跟政治有关的东西,这也让精灵王很满意,后者最怕的就是孙女一来就是为了夺取权力。

精灵们都淡泊名利,最不耐烦的就是那些俗世欲望,譬如权欲。这也是为什么精灵王身为老丈人,第一眼就不喜欢那人类王储尼古拉斯,那家伙青年时期眼中就充斥这各种欲望——权欲、□□、征服欲。

布伦希尔来精灵国真就只是因为往后的遗愿,她连阿斯加德的王座都不去肖想,更遑论精灵国?

精灵们本就与世无争,精灵王这个位置更像是劳苦劳累的部落酋长,负责一大堆东西,却没有世俗的名誉与权柄,做的不好就会被民众退下位,简直是吃不力不讨好。

布伦希尔吃饱喝足,醉意浓重,几乎无法自己走动,一走就身子歪斜,因此被阿多尼斯架着去了木头制作装饰不朽之花的精致小屋——这是精灵公主芙蕾雅曾经的闺房。

阿多尼斯是典型的精灵,俊俏而空灵,银发尖耳朵。一摸,那耳朵还会泛红,并且带得浑身颤抖,足见敏感。

“不要……”阿多尼斯不由自主喃喃,企图推开醉女的手。明明一般是喝醉了的人被轻薄,怎么到了他这,反而是没醉的被轻薄?阿多尼斯脸红了红。

喝多了的布伦希尔向来不管不顾,见阿多尼斯害羞,愈发喜欢,甚至多了几分恶作剧式的快感。这种可爱的小男生调戏起来最好玩了~

她摸了摸他清凉白皙的脸颊道:“你真好看,不愧是精灵,比大多数的人类男子都好看,让人一见啊,就倾心~”

“是、是吗?”阿多尼斯说话都结巴了,“不不对,我们才第一次见面!”

布伦希尔会说精灵语,但所有人都没有怀疑,都觉得是王后思念故乡心切,将这故土的语言教给了小王女。

“当然了,你这等美色是凡俗世界所没有的~”布伦希尔脑海里闪过穆斯贝尔王子的妖艳面容,但她的嘴一路甜到尾,“而且第一次见面怎么了,感情这种事可不是日久就能生情的,第一眼不喜欢那就永远不可能喜欢了,但若是第一眼见了就喜欢,那就这辈子都无法忘怀了。”

说着说着,布伦希尔自己都快信以为真了。

布伦希尔自认为并不是个情商很高的家伙,至少让她表演有时候演不出应该有的神色,可但凡有几分真情实感,她都能演得惟妙惟肖、真假难辨,这也是为什么玛丽女王那样的老人精都会喜欢她了。她若是说起甜言蜜语来,那真是满嘴跑火车,拉都拉不住。

不过对于精灵之美的认可倒是实话,阿道夫·洛基美则美矣,但委实俗艳,哪儿有精灵王子的空灵脱俗?

这是俗世容不下的美,好似晨雾笼罩的麋鹿,一转眼就会消失,无迹可循,是人类难以捕捉的梦幻。

布伦希尔见到精灵王子就喜欢,那种少女怀春式的单纯的好感。

她尤其喜欢他那双浅绿色的眼眸,就像是冰冻的湖泊。

原本布伦希尔以为只有翡翠绿的眼睛好看,就像是大王兄的眼睛,然而看到阿多尼斯,她才知道真正好看的眼睛是浅绿色的。

只消跟那双眸对视片刻,她就会联想到了南国如茵的绿草、北国融化的雪水所浇灌的山坡——就像春天一样美好。

可神明并不希望祂的暴君喜欢上与世无争的精灵,神明再一次恼怒了,将即将走入木屋的精灵王子吹飞。

布伦希尔这个身份本来是神明重要的棋子,在神明眼里她就是祂的人,可如今这棋子不但听话不说,还到处勾搭,这叫本就喜欢信徒终身不娶不嫁来侍奉自己的霸道神明越发不悦。

血腥的布伦原本的命运就是一辈子没有真爱,虽然有过几段感情但都无疾而终,其中某几个情人甚至因为利益或者正义揭竿而起,导致布伦对感情深深地失望,最终像玛丽女王一样没有子嗣,只能从旁支过继孩子来继承王位。

——这就是神明的占有欲。

布伦希尔并不知道神明如影随形,虚着眼睛道:“哪儿来的妖风?”她讨厌这突然其来的古怪罡风。

阿多尼斯以为这是布伦希尔使的赶他走的术法,断定她并不喜欢自己,因此狼狈而逃。

他心想自己怎会如此自作多情,布伦希尔只见了自己一面怎会喜欢上自己,再加上他是她义兄,对她继承王位最有威胁的存在,她憎恶自己都来不及呢,方才的亲近说不定就是因憎而生的戏耍。

布伦希尔想要喊住阿多尼斯,却根本来不及,精灵跑路的速度还是很快的,她只来得及喊一声:“喂……”

布伦希尔忽然觉得自己有些悲催,每次遇见美男,总会出岔子,不是对方是敌国王子要杀自己,就是对方是自己义兄且分外有戒心,这简直是神都希望她母胎solo!

布伦希尔并不想单身,这可是民风更开放的中世纪!她居然可以一直单身!简直了,难道她不够美吗?

自恋的布伦希尔大受打击。

尾随而来的恶魔见布伦希尔竟然打入了精灵族内部,大为震惊。

根据神明告诉他的“未来”可知——暴君布伦希尔首先血洗的地方就是精灵国!

精灵王不愿意将权柄交给孙女布伦希尔,而是想交之于义子阿多尼斯,为此布伦大开杀戒,杀了外祖父和义兄以及一杆精灵党羽,夺取了精灵国的王位,从此获得了第一个助力。

精灵与世无争,本不参与人类王国的纷争,但他们天生拥有治愈系术法以及弓□□准度,所以安排成医疗兵和远攻部队再适合不过。布伦希尔最早就靠着此在诸国之间大杀四方。

然而他眼前的是什么!是什么!好一副父慈女孝、兄友妹恭的景象!

这不可!

恶魔阿加雷斯决定亲自现神,典型这异世灵魂的榆木脑袋。

以恶魔天生的蛊惑本事,肯定能令她神志错乱,血染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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