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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雁不会喝酒。
即使是必要的时候,他也只能喝一点点,这方面很克制。家中亦没有备酒的习惯。
正想如实回答,眼睛一抬,却恰恰迎上齐誩饶有兴致的目光——看起来心情真的很愉快。沈雁怔了片刻,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开口去扫对方的兴。
不知道还有多少次机会可以像现在这样,和他庆祝同一件事,分享属于两个人共有的喜悦。
一个月之后……可能,连见面都会变得困难。
齐誩的职业比较特殊,常常一年到头东奔西走,就算回到省城也一定需要时间休整。
“好。”沈雁忽然轻轻点头答应,“不过家里面没有酒,我一会儿出去买。”
齐誩听说他要冒雨出门,愣了愣,连忙劝阻。
“啊,那还是算了。毕竟外面还在下雨……”
“没关系,地方很近,五分钟就走到了。”沈雁却很坚持,微微一笑从他肩上离开,边观察窗外的雨势边问,“你想喝什么?要是喜欢特定的牌子,也可以跟我说。”
齐誩因为父亲嗜酒,自己在这方面相当注意分寸。
除了有时候单位应酬领导在场,他被迫硬着头皮喝喝白酒,一般情况下只喝啤酒或红酒。后者度数低,不容易醉,因为他们当记者的经常四处走动,保持意识清醒很重要。至于酒的牌子是什么他根本不在乎。
不过,既然是两个人在家里庆祝,还是红酒比较符合气氛。
虽说骨折患者恢复期间不宜饮酒,但是红酒酒性不烈,喝一两杯应该不碍事。再说这几天天气转凉,而啤酒是消暑品,不合时宜。喝喝红酒不仅可以暖身,还可以助眠。
“买红酒吧,什么牌子都行,不挑。”
“好。”沈雁今天晚上似乎一改往日处处讲究饮食忌讳的习惯,自己说什么便是什么。
齐誩心想:或许是因为他心情不错的缘故?
这个念头闪过,笑意也不知不觉流淌出来,毕竟这件好事里面也有自己的一份。喜悦不必独享,那是最好不过了。
“你先去洗澡吧,你洗的时候我出去买酒。”关上电脑,沈雁让齐誩在喝酒之前先把这件事做了。他的理由很简单——齐誩身上带伤,万一到时候喝醉了再进浴室,很有可能因为头晕而摔倒。
而他本人不存在这个问题。
他因为工作关系接触许多动物,为了去除气味,习惯一下班回家就冲干净,现在已经不需要了。
齐誩闻言,眼眸中似有什么微微一闪,埋下头清了清嗓子:“好吧。那……麻烦你像平时那样帮我一下。”
同一个屋檐下相处那么多天,洗澡前有三十秒钟的时间是齐誩特别珍藏的,他从来没对沈雁说过的一个秘密。
三十秒很短。因为每天重复做,沈雁的动作已经很熟练了,齐誩也知道该怎么配合他摆放手臂。从沈雁的手碰到他衬衫的第一颗纽扣起开始读秒,一个个解开,褪下,直到上身的衣物完全卸去,正好需要半分钟时间。
沈雁在这个过程中往往神情一丝不苟,目光停留之处除了扣子之外,似乎再没有别的地方,看不出任何遐想。
齐誩暗暗叹一口气。
看着对方一副心无旁骛的样子,他也不得不尽量表现出镇定,一动不动站着。
看来沈雁对待自己,和对待手术台上受伤的小猫小狗没有区别,因为那种态度正是他平常工作时的态度。
所以在这种时候还会感到脉搏加速的自己……真的很没出息。
齐誩对这样没出息的自己无可奈何,他以为他可以跟沈雁一样具有专业精神,当一个专业病号,坦然接受照顾,接受那双替他宽衣的手。
不过心脏的剧烈跳动由不得他掌控,涌入脑中的种种杂念也由不得他抑止,通常都得熬过这三十秒,然后若无其事般走进浴室,关上门,这才敢用手捏住发烫的耳根,匆匆用热水把刚才所想的东西全部冲掉。
也许,是因为那天听了宁筱筱的话,有了惦记。
也许,是因为男人可悲的本能。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自己在想什么绝对不能告诉沈雁。
沈雁那么正直的人,应该完全想不到自己会动这些小心思。要是不小心让他发觉,岂不是显得自己龌龊?
因此在表面上,对方有多冷静,他也必须一样冷静才行。
但是仔细想想,甜头还是有的。
至少在沈雁专心于解衣扣的短短几秒钟内,他可以趁机体会那个人的手指时不时擦过自己皮肤的触感。遗憾的是,经过这几天反反复复的练习,沈雁已经差不多能做到在不碰到他的情况下把衣物脱掉。
只有在一开始,喉结那里会被轻轻蹭到。而衬衫向后揭开的时候,沈雁的双手绕过他的身体,偶尔也会有小小的摩擦。
然而这样的机会一天比一天少。
于是这三十秒的时间似乎越来越短,他也越来越容易走神。
“已经好了。”在齐誩出神之际,沈雁连防水塑料膜都替他套在石膏管上了,抬起头,忽然发现他正直勾勾盯着自己看,不觉愣了一愣。
“我去洗澡。”齐誩抽回思绪,心虚地避开了他的目光,转身迈入浴室把门合上。
“那我先出去买酒了?”沈雁隔着门轻轻喊了一声。
“嗯。”门那边的人的声音听上去跟平时没有任何不同,仿佛一切正常。
沈雁得到这样的回答后,眼睑稍稍往下垂,松了一口气——看来自己并没有露出破绽。齐誩刚刚一直盯着他,他还以为是自己的私心被识破了,所幸两个人后面的一问一答还算自然,除了齐誩移开眼睛那个细节之外。
他知道今天他的手在贴上齐誩喉咙的时候无意识地停了一下,打开衬衫的时候也是。
不仅停住,甚至想轻轻摸上去。
“呼……”
这样下去,齐誩真的会发现的。沈雁克制地深深吸一口气,双目紧闭用力甩了甩头,试图将意识中不受控制渗进来的一些杂念甩出去。
他在原地辗转两步,回到门前。
虽然说过要出门,可他迟迟没有离开这个地方。事实上,每天看着齐誩走进去之后,他都要在浴室和客厅之间的这个小小隔间里站上一会儿。
由于用手不便,齐誩动作慢,在里面起码要待二十到三十分钟。
而他在最初的十分钟内会一直静静地守在门外。就好比现在,当浴室内响起花洒启动的声音,一片哗啦啦扫过的水声随之而来,水珠一串接一串地落地,仿佛成千上百个密集的鼓点打上胸膛,响到一种微微疼痛的地步。
沈雁的一边手缓缓放在门板上,侧过头,一动不动斜靠在上面。
耳边除了水流声还是水流声,没有任何别的声音,单调而乏味,但是他会闭着眼睛不做声,一直听。这样的举动他无法向齐誩坦白,因为他不知道要怎么坦白。
起初他是出于安全考虑,怕齐誩在里面滑倒,会坐在客厅里听。
可是现在。
现在,这种借口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齐誩洗完澡出来,沈雁似乎还没回到家,客厅里空荡荡的。
于是他像初学穿衣的孩子般笨拙地套上一件新衬衫,慢吞吞地将扣子扣好,找到吹风筒,自力更生地吹了一会儿。
头发吹到八分干,大门便响起一阵钥匙窸窸窣窣拧动的声音,果然是沈雁回来了。
“是不是雨太大,你在路上耽搁了?”齐誩匆匆把吹风筒搁到一旁,皱着眉头迎上去,看看他有没有被雨淋湿。按照沈雁说的五分钟路程,来回不过十分钟,可自己在浴室里待着的时间起码都有这个的两倍长了。
沈雁收起雨伞,低着眼轻轻摇头:“没事,我原来说的那家店提早关门了,去了另一家。虽然比较远,不过红酒的选择相对多些。”
原来如此。
齐誩打量他身上没什么雨渍,放下心来,笑道:“正好外边冷,喝酒暖暖身子。你坐下吧,我去找杯子。”
沈雁不知道为何眼睛一直没有抬起来,只是点点头,把买来的红酒放在桌面上。
窗外的雨让夜晚更黑,更冷。
玻璃上雨的痕迹被灯光一照,衬着背后灰暗的老城风貌,花白花白的像结了一层霜。都是些让人联想到低温的意象。
“明天估计还要继续降温。”齐誩这一次并没有怀疑气象局的预测。
正好,这种天气加深了他对于酒的渴望。
以前的他有时候会一个人独自在家喝酒,也曾经有过这样的雨天,无拘无束,无所谓气氛如何,打开瓶盖就可以随时开始——那是单身男人的喝法。两个人的话就另当别论。
红酒本身即是一种需要搭配气氛的酒。
他们临时起意,家里面没有怎么布置,也没有准备任何装饰品,譬如花束,譬如烛台。齐誩于是因地制宜想出一个点子,只打开黑桃木桌上的那盏白色吊灯,余下房间的灯统统熄灭,使周围沉浸在一片淡淡的光晕之中,由深到浅铺开,取代了传统西洋格调的烛光,形成一种独特氛围。
“如何,看起来还挺有模有样的吧?”齐誩后退两步环顾一下全景,微微笑道。
“嗯,挺好的。”沈雁的这番话是真心话。
尽管灯光比不上烛光有情调,但是两个人的座位处于最靠近光源的地方,全身上下都被薄薄的微白色簇拥着,有一种人世间的温暖已经全部浓缩于此,静止于此的错觉。
室外,雨声淅淅沥沥传来。
室内,软木塞“嘭”地一下被沈雁拔开,深红色的酒注入玻璃杯内淙淙作响,那种声音听上去比雨水更厚,更有沉淀感。甚至让齐誩想到他们之间声音特质的差别。
“其实你的声音比较像红酒。”两个人面对面而坐,齐誩忽然笑起来,冒出这么一句话。
“怎么说?”沈雁停下斟酒的动作,定定地看着他。
“需要慢慢品。”齐誩朝他挑了挑眉,自信得如同一位资深的品酒专家。是的,慢慢品才能品出红酒真正的味道。
一旦记住了味道,品酒的人很容易上瘾……例如他。
沈雁听完他的话,默默抬起唇角,却说:“这么说,其实我的声音不适合去参加比赛。”
比赛好比做广告,必须在有限短短一两分钟时间内给人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对于陌生的评委和听众而言,选手开口时的第一印象很关键,声音需要慢慢品的人将会失去这个先机。而齐誩和铜雀台都属于那种声线抢耳、令人眼前一亮的类型,他们的优势比较明显。
这些齐誩并不否认。
不过他还有另外要补充的:“确实,你的声音给人的第一印象或许不深,可你的语气和情绪抓得很准,几乎可以说是一步到位。官方评委是专业配音出身的人,我相信他们不会那么肤浅,只关心声音不关心表演的。”
沈雁一直静悄悄地注视他的双眼,这时候忽然问:“那你最关心的是什么?”
齐誩一愣。
“我……”只关心你这个人。
真正从心底说出的话是这句。
但是沈雁就坐在距离自己不到一米的地方。
四目相对,齐誩一时间感到喉咙有点干涩,喉头突突跳了一下。里面像埋了一团火,烧尽了他原本想用的词语:“我只关心……你在比赛时开不开心。”
沈雁听到这里,一对眉毛微微舒展,仿佛冰消融成水的那一刻缓缓向外流淌的样子。
他笑了笑,低声道:“我现在就很开心,谢谢。”
齐誩看着他之前还有些寡淡的神情在灯光下一点点回暖,自己也忍不住与他一起嘴角上扬。于是浅笑着端起酒杯,晃了晃里面丝绸般富有光泽的红酒:“那么,正式祝贺你三个角色全部入围——”
沈雁亦轻轻笑着回应:“你也一样。恭喜。”
举杯,碰杯。
两只玻璃杯在吊灯的正下方相遇,杯身连接的地方高光流转,在“叮”的一声中落上酒面,粼粼地铺成一片。
齐誩收回手,很自然地仰头喝了一口。
沈雁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的动作,最后也端起酒杯,照着样子慢慢喝下去。
酒的味道到底不太习惯,而且他挑的这一支是干红,涩感比较重。他皱了一下眉头,却刻意不让齐誩觉察。
两个人借着昏暗的灯光,一面喝,一面聊。
秋雨代替了乐曲成为伴奏,倒也十分惬意,有种难得一见的沉静感。
“对了,再说一件值得开心的事吧。”齐誩的表情与他的语气一致,准确体现了句子里的内容,“我们新闻频道的主任今天打电话跟我说,暗访宠物医院的专题上面批下来了,可以做成‘社会调查’的其中一期,时长六十分钟——那将是我做过的最长的新闻。”
沈雁知道齐誩一直记挂着这件事,天天聊工作都会提到。
如今尘埃落定,自己也替他高兴:“原来你是双喜临门,那真的应该好好庆祝。”
说罢,主动举杯向他祝贺,两个人又喝了几口。齐誩放下杯子,食指有节奏地轻轻敲打杯身,笑道:“不过……第二主持人的事情还没有定。这是大事,部门领导还得商量一段时间。”
“你有想法,有实力,我觉得这是迟早的事。”沈雁淡淡一笑。
齐誩的工作态度是他亲身体验过的,这句话说出口完全没有吹捧的意思,不掺任何水分。
不知道是不是酒精作用,齐誩两杯酒下去,兴致反而渐渐上来,愈来愈浓。他听见沈雁这样肯定自己,更是笑得一对眼眸神采飞扬:“哈哈,既然沈医生都这么说了,那就承您吉言。来,咱们继续喝。”
齐誩一边笑一边伸手去取酒,正准备给双方都添上,始终默默看着他的沈雁却突然问:“如果定下来了,你会因为这个提前返回电视台做准备吗?”
齐誩怔了怔,没有接话。
这个问题对齐誩而言太突然了,他不知道怎么接才合适。
这个问题对沈雁而言,却一点儿不突然,因为他已经把问题埋藏在心底太长时间。现在话题自然而然到了这里,正是最好的提问时机。
久久不见齐誩回答,沈雁叹了一口气,自己接下去。声音与目光一同放低,一同沉到面前的那杯苦涩的酒中:“你住在这里,还要每天搭车到市中心上班的话……会不会不方便?”
其实他们两个人都明白——答案是肯定的。
使用询问的语气不是因为不知道,而是一种无力改变现状,却不愿意点破的矛盾心态而已。
“我石膏都没拆,短期内他们不会叫我回去的……毕竟,领导当初都批了一个月的假。”齐誩不知道这样说算不算得上安慰,尽管“一个月”这个词本身就很刺耳。
沈雁这时候一言不发地端起酒杯,将半杯酒一饮而尽。
“沈雁。”齐誩一下子清醒过来,连忙唤了一声。
红酒其实不应该这么一口气喝光,但是此时此刻已经不是讨论规矩的时候。沈雁目前的情绪才是最令他担心的。
“沈雁,”齐誩第二次呼唤他,右手越过桌面,试探性地握住了对方的手。干红的淡淡涩味还残留着,连说话都捎上了那种味道,“我要是恢复得不好,一个月后还不能拆石膏……病假还可以再往后延的。”
沈雁微微一声苦笑:“我又怎么会希望你恢复得不好呢?”
事实上,他比任何人都期盼齐誩可以好好养伤,早日康复,即使知道两个人现在过的同居生活很可能无法继续。
“我知道。”齐誩低声回答。他当然知道。
“你近期要去医院复查吧。”只有给医生复查后,才知道石膏究竟什么时候能拆。
“嗯,下周三上午去照x光片,看看骨头长成什么样了。”
“下周三……”沈雁念出这三个字的时候,双目紧闭,眉头微微蹙起,努力回忆自己下一周的工作安排。他想说下周三他可以请半天假,陪齐誩去医院复查,可本来时时刻刻都应该记得的日程表现在却非常模糊。
仿佛所有日历上的数字都打散在一个个方格里,看不清具体内容。
奇怪。
沈雁伸手扶了一下自己的头,手指虚抓了一下,像是要把意识中那些不清晰的字抓下来,放到眼前好好再看一遍。
“唔……”他艰难地发出一个单音,喃喃自语似地重复,“下周三……”
“沈雁,”齐誩看到这里,轻轻抽了一口气,生怕惊动他那样小心翼翼地问,“沈雁,你是不是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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