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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小公主(完)·==
母女二人达成共识之后,林柳就开始为废除帝制做准备了——
封建帝制在这片土地上存在了几千年,若是不通过武力,想要废除还是很有难度的。好在林柳如今还年轻,对此一点儿也不着急,筹谋几年,总能让人接受这个事实。
而季曌在这场谈之后,也彻底房费自我了。
除了自己学业以外,其他属于皇太女的额外课程全都被她直接停掉了。又因为当初挑选专业的时候,季曌就因为即将开始接触朝政,而特意将大学专业选了一个不需要多少精力的汉语言学。
她打小在一群大佬中长大,这个专业的课程对她来说就像小孩儿过家家酒一样容易,根本花不了季曌多少时间。
而当季曌将自己的帝王课程全部推掉之后,她就发现,自己五天时间几乎有一半都是空闲的。
空虚无聊寂寞冷?
想什么呢!
季曌发现这个真相的时候,当然是整个人都高兴疯了!
是每天睡到自然醒不美?还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香?又或者,每天醒来只需要考虑今天到哪儿玩,吃什么美食,买什么包包不爽呢?
反正季曌觉得每天醒来只需要想着玩儿,真的是一件再让人高兴不过的事情。
从此以后,纸醉金迷,灯红酒绿,还有……
小说漫画电影院,动漫游戏电视机……
总之,爽就完了!
==·惊呆的外国人·==
史密斯是一个欧洲闻名的大商人,生平最喜欢的就是金银珠宝,华服美食,在林深见鹿的产品出现在欧洲之前,他以为自己拥有的东西,已经是天底下最好的东西——
因为有钱,他甚至可以弄到不少国王王后都弄不到的好东西。
史密斯心满意足,哪怕是在面对高高在上的皇室贵族时,他面上谄媚,里对这些贵族姥爷们也相当不以为然,等他用钱打通了关系,捞到了一个最低等子爵之后,他更是挺直腰杆抖了起来。
然后,来自东方的林深见鹿的产品就让他知道了,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他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知道,自己以前追捧的那些东西在黄金之国中的黄金之国,林深见鹿面前,到底有多么不入眼。
各种工艺繁杂,巧夺天工的首饰;精美绝伦、细腻华美的布料;还有各种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的如扇子吊坠儿等装饰品……
史密斯恨不得将所有东西都据为己有。
但他只是区区子爵而已,虽然有钱,可在这些历经千辛万苦才终于抵达他们面前的好东西面前,也只能任由其他人挑选购买之后,才能拿着大把金钱……
无处购买。
史密斯当时面上嘻嘻,回到家后却几乎将整个卧室的东西都砸了一遍,等到仆人入内,已经见不到一件完好的摆件儿。
史密斯很生气,他不敢相信自己捧着那么多的钱,却连一件自己喜欢的东西都买不到。
这时候的史密斯还只是不甘而已,并未想过要为了得到这些东西做什么。
一直到,他被爵位比自己更高的落魄贵族拿着林深见鹿的产品敲诈——
原本从国王那儿买来只需要几个金币的东西,那位贵族卖给自己却抬到了一百个金币的价格。不但将他当傻子,还将他当做了肥羊在宰。
史密斯气炸了,断拒绝了对方。
他虽然确实想要那些东西,却也不代表愿意被人一边轻视一边薅羊毛啊!他是商人,可不愿为了无谓的脸面去做赔本儿买卖。
毫无意外地,史密斯被落魄贵族阴阳怪气指责了一通。
史密斯很生气,却还是不敢与之起冲突,并满脸带地将人送出了自己的家,好似自己刚才受到的刁难都是幻象。
但等躺在床上后,史密斯越想越气,成功把自己给气得失眠了。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史密斯的情也一直非常不好。
一直到手下为了讨好史密斯,悄悄给他送来了一本据说在东方非常受欢迎,一年卖出了几百万册书籍的本儿。
本儿来自手下的船员朋友,对方在跟着老板出海的时候曾经到过东方,并深深为之着迷。
如今那位船员已经居在了东方,这本书还是船员寄给手下,说是上面记载的东西全是那个东方国家的现状,想要以此劝说手下也到东方定居。
为此,那位已经在华夏居的船员,甚至提前将本儿翻译成了他们国家的文字。
手下看过本儿之后,里也有了一些想法。
但手下已经娶妻生子,手上没有多少余钱,也就只能抱着本儿,对里面那个神奇的国度望洋兴叹。
他保存这个话本儿已经很长时间了,一直到发现史密斯对东方黄金之国非常感兴趣后,才想到将其送给史密斯讨好他,想以此赚取一点儿赏金。
史密斯接过本儿,疑惑地翻开首页。
松鹤延年四个汉字,出现在了扉页上。
史密斯猜到是作者一类的文字,并未在意,直接开始往下翻。
然后,不过是看了第一页,他便控制不住地开始往下翻,并越来越专注,从早上直接看到了晚上,中途甚至连三餐都忘记了吃。
等到看完后,史密斯一双眼睛亮得惊人,他转头看向手下,宣布了自己的决定:“我决定,马上组建一支船队,到东方去做生意!”
东方遍地是黄金,遍地是机遇,而且随便一个人都能买得起林深见鹿那些精美得不似凡间的东西。
那些贵族不让他花钱买,他为何不直接开着船到东方去进货,然后拿回来卖给这些眼高于顶,不将其他人放在眼里的贵族,赚取他们口袋里面的金子?
史密斯一想到这件事,整个人都振奋起来了。
没多久,他便组建好了属于自己的船队,带着满船的货物来到了华夏。
经过几个月的航行后,史密斯等人很快来到了港口。
呜呜呜——
一阵轮船轰鸣,史密斯被吓得跌到在了地上。
手下赶紧将他搀扶起来,然而不等他站稳,轮船的轰鸣次响起,史密斯又摔倒了。
折腾了好一会儿,手下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史密斯先生,若是我没有记错的,这个声音,好像是那本故事书里面的,那种据说时速可以高达六十千米的轮船?”
史密斯原本是很恐惧的,毕竟轮船的声音真的太恐怖了——
“真的是轮船,而不是我们不知道的猛兽吗?”史密斯拿起手帕擦掉额头上的冷汗,“那声音听起来太恐怖了,像是野兽捕食前的威胁嘶吼,我总担自己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它吞吃入腹。”
手下一听这,也有些不确定起来。
于是犹豫之后,悄悄离开船舱来到甲板上,眺望着不远处的码头。
一瞬间,那如山峦一般的钢铁巨物就冲入了他眼里。
手下先是震撼,旋即惊喜地跳了起来:“史密斯先生您快出来看,刚才的声音真的是轮船!轮船真的和我老朋友说的一样,高大威猛,虽然如今不曾在海上航行,但我仍旧可以从他威猛的身姿中窥见他在海上航行时的风采,哦,他可真是英俊极了!”
史密斯迫不及待地离开了船舱,然后被码头上的景象震撼得瞪大了眼睛。
说来也是巧了,他们过来的时机,正好是林柳派出去寻找新大陆的船队归来的日子,所以码头上密密麻麻地排了几艘大船。
若是平时,码头上其实没有这么多的轮船。
但史密斯一行人不知道啊,所以完全被眼前一幕震撼到了。
等到靠岸下船之后,史密斯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将自己带来的货物全都批量处理给了当地的商行,然后便带着手下和金钱走上街头,开始了买买买的购物过程。
看到留声机?买!
看到了电视机?买!
看到了打印机?买!
看到了……
买买买!
不过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史密斯便几乎花光了自己这次到华夏赚来的所有钱。
若非手下制止,活脱脱一个乡下人初次进城样子的史密斯,怕是能将身上所有的钱财都用在购买这些华而不实之物的东西上——
他们还要回国呢,海上几个月,难道不吃不喝吗?何况回去一趟,难道不应该买点儿好东西回去卖给有钱人,多赚一点儿钱?
史密斯……
完全没有被手下的说服。
但,他还是听了手下的。
原因?
他从手下的中得到了灵感,华夏这么好,他为什么一要回国呢?
史密斯当天就抛下手下找到当地官府,询问了留在华夏的条件。
然后,他就成功留下来了。
虽然仍旧需要回国一趟,将他这些年赚的钱与家人带到华夏,但他已经有了居住在华夏的权利。
——没有获得户口身份,因为官府说必须住满多少年,做了多少贡献才能给他身份。但这对史密斯来说,没有什么难度,所以他立刻便做出了移民华夏的决定。
后来,他也成了第一个拿到华夏合法身份的,非科学家移民。
并因此在后世历史书中,都留下了属于自己的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不要着急,番外大概明天就完了,最迟后天……_(: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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