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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转了转手腕,从手腕上褪下来一只玉镯子。摸着这镯子温润的感觉,很明显,它一定价值不菲。

“我们去城里,将它卖了。”

管事老泪纵横:“多谢公子,公子对我们真好啊!”

以这个农庄的贫穷,别说马,就是牛也养不起,只有一头瘦骨嶙峋的倔驴“昂昂”的叫着。

何洺想体验一把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感觉,虽然是驴,但是骑上去也勉强了。

谁知道刚上去,驴子就疯狂摇摆,将他一身飘逸的纱衣弄得打了好几个死结,何洺黑着脸踉跄着从驴被上下来。

庄子里的下人连忙把它牵走,害怕何洺受到丁点儿伤害,恨不得以头抢地。特别是奉管家之命要用生命保护何洺的总侍卫伏翼,单膝跪地,视死如归:“洺公子,我驮着你走吧!你把我当成是一头驴就行,就算是累死,我也不会摔着你!”

伏翼身后刷刷跪下一排人,气势磅礴的说:“我们也愿意让洺公子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这真是让人感动!】

【我怎么听着怪怪的,有点疑惑。】

【其实,如果主播愿意,我也可以让主播骑啦,害羞脸。】

【楼上不要脸!】

dini送了星辰灿烂

一排烟花炸开,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和感叹号。

主播骑我!

别以为刷了礼物就能为所欲为,何洺黑着脸将他禁言了。

没有办法,驴子不愿意让他骑,他就只能用双腿丈量脚下的路途。

因为郊区刚刚遭过蝗灾,走在路上,往往就是兜头一脸沙子。为了形象和装逼,何洺穿的比较清凉,沙子简直无孔不入!

旁边的管事谄媚的递上一块黑色的帕子:“公子,用它围住你的脑袋和脸,这样会好受些。”

身后的人都是拿着一块黑色的面巾围着脸,并且还用围巾将脸蒙起,只露一个黑色的眼珠子出来,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去打劫的土匪。

为了不吃一嘴沙子,只有暂时牺牲一下自己的形象。

一行人穿过荒凉的田坎,爬了两座山,才走到了繁荣的京都城边。

为了能在京都边缘找到一个环境最恶劣的庄子,李书合也是煞费苦心,挑拣了许久。

和庄子里的穷苦不同,一到京都城墙外,就感受到了繁华热闹,人声鼎沸。

各种卖小吃的,饮品的,稀奇古怪的东西一大堆。他们没有进城,就在城外摆了地摊,生意也不错。

进城并不需要小费,一行人蒙着灰扑扑的土气纱巾,就这么进了城。

但是!

何洺找不着路,他从来到这个位面开始就没有出过门,一直在李书合的府邸躺尸,骗吃骗喝,他哪里知道当铺卖粮食的在哪里。

侍卫们每天除了练武就是保护这个保护那个,吃住由李府负责,更是连当铺的门都不认识。

何洺的目光扫在了哆哆嗦嗦的庄园管事上,很明显,这也是个无能的家伙!

闻着这条街上酒楼,小吃摊传来的香味,早上只喝了几口野菜稀粥的何洺有点受不了。

他一撩衣摆,坐在卖馄钝的小摊上:“店家,给我们来十六碗混沌。”

刚好一人一碗。

包混沌的汉子小眼睛一眯,似乎是觉得这群人太过穷酸。

何洺褪下手腕上的镯子,碧绿的水头在日光下熠熠生辉。不仅是混沌店主,旁边卖糖葫芦,卖油,卖胭脂水粉等等的店主眼睛就跟粘在上面了似的,反应过来之后眼中全是羡慕嫉妒。

“我表哥她舅姥爷的儿子就是这么发财的。”

“肯定是我出门忘记烧香的缘故,老祖宗保佑,明天我也能遇到一个冤大头!”

“天哪,为什么不是我,我的臭豆腐究竟哪里不如馄钝了?”

卖馄钝的汉子沐浴在羡慕嫉妒的强烈目光中,双手情不自禁的就要摸上去:“够了,够了,大爷,别说十六碗,就是今天小店所有的馄钝都够了!”

很明显,他以为自己在这儿苦苦支撑了十几年,终于迎来了暴富的曙光。

何洺不解的转了手腕,将镯子递到了侍卫长的手上:“你去找当铺和米铺,我们在这儿等你。”

曙光咔嚓破碎,何洺假装没看到店主的失魂落魄,嘱咐了侍卫长要小心。

开什么玩笑,何洺自己都在饿肚子的边缘徘徊,怎么可能让他占这么个大便宜。

在馄钝店主怨念的目光中,一行人迅速解决了眼前的美食。

坐着等啊等,也太过无聊。刚吃了好东西,内心正对何洺充满感激的管事凑了上去:“洺公子,你是不是还没吃饱啊?”

那么一点点,怎么可能吃饱。

于是,借着值钱镯子的光,整条街的小吃都源源不断的被送到了他们的桌子上。

另一边,走了几条街的苦逼的侍卫长,终于找到了京都最大的一家当铺。

当铺的门口连招牌都是金光闪闪的。

伙计都带着得体的微笑,看起来就比别的地方高大上。

镯子递过去之后,掌柜眼中闪过一道精光,他不动神色的将侍卫长请到二楼去:“公子怎么称呼,这镯子太过贵重,我还做不了主,需要请上头的人掌眼,才好给公子回话。”

侍卫长点头,他也从没见过当过东西,不知道流程。

喝了半杯茶之后,他意识到了不对劲,按住腰间悬着的长剑,警惕的看着四周。

果然,来了一群人,为首的竟然是李书楠!他玉带金冠,唇角没有一丝笑意,手中还拿着那只镯子。

刚才还慈眉善目的掌柜此时也变了面容:“大胆小贼,竟然敢偷我们李府的东西!”

侍卫长是李书合府中的人,并且李书合经常还将一些重要事务交予他,所以他也认得李书楠。

于是,何洺就在吃吃喝喝中见到了原本的主君。

李书楠没想到自己的亲弟弟竟然撬墙角撬到自己头上,气的头脑发昏,指着带着面纱,灰扑扑的何洺:“给我将这荡夫带走!”

“不,不行!”

无数道颤颤巍巍的拒绝传来,李书楠眉头一皱,他们几乎要哭了。

“这位公子吃了我们摊位上很多东西,还没结账呢!”

他的脸色更黑了,霸道邪魅了一辈子,还没被人追着讨债过。

何洺站起来叹口气,眼中似有水滴,宽袍大袖迎风飘展,他解下了自己的面纱,美貌值惊艳全场。

“竟然,竟然是一个哥儿!”

“他真好看,我可以不收他钱!”

“md,一个哥儿穿的这么sao还敢出门。”

在众多闲言碎语中,李书楠终于忍耐不住,脱下外套罩住何洺,将人一把抱起。

他恨恨的在何洺耳边说:“你可真是不知羞耻,竟然敢单独出门,还穿成这样,你还记得你身为哥儿的本分吗?”

何洺死鱼眼看着他,但是在遭受颜值暴击后,李书楠眼中的何洺是楚楚可怜的,是遭人蒙蔽后受尽苦楚无枝可依,只好变卖掉身上最后的东西,只求生活的柔弱小哥儿。

不得不说,他们两兄弟的审美还真是如出一辙。

可怜兮兮的何洺激起了李书楠强烈的保护欲,他抱着人,不坐车,不骑马,生生的走到了李府。

其实,走到一半的时候,李书楠就有点撑不住了。因为何洺在经过吃吃喝喝的躺尸修养中,胖了十几斤。

他脸上只长了一点肉,剩下的肉都长在身体上了,抱起来软乎乎的,手感忒好,就是沉。

李书合只抱了一次,之后就从未越过雷池半步,所以不清楚曾经瘦骨嶙峋的何洺已经变了,倒是便宜了李书楠。

但是,看李书楠浑身冒汗,青筋直跳,狠命支撑,手已经被压的麻木,还要故作潇洒的样子,也不知道占便宜的是谁。

反正,何洺是乐的不用走路,在直播中和观众们巩固感情去了。

终于到了李府,他被李书楠抱到了一个富丽堂皇的房间中,被他遗忘的落雪哭着跑了过来,跪在他面前:“公子,你受苦了!”

【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别扭呢。】

【我觉得主播过的还挺潇洒的。】

【可怜的孩子,又被我们主播骗了。】

何洺在这个位面中的任务就是逆袭,从一个边缘不受宠的小哥儿逆袭成为男主心中的挚爱,成为李府另一个主人。

本来没指望他乖乖做任务的星辰球球,忽然看见何洺又回了李府,不知道有多高兴。

李书楠神色不明的走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他穿着大红织金的衣裳,头发挽起来,插入玉簪,也是一个小哥儿,这是李书楠的原配正夫。

落雪顿时变得紧张起来。

他李书楠门当户对,家里有人在朝堂之上做官,就是靠着他的关系,李书楠才从商人一步步走上了朝堂,走到权力巅峰。

在星辰球球的书中,男主为了让正夫满意,假装不爱主角,假装只是被他的容貌吸引,玩玩而已。主角被虐,他迂回的为主角解围,虐中带着一点点甜,简直酸爽。

所以说,李府中最有背景的其实是李书楠的正夫,萧蕴。

这样的金大腿还不抱,简直是眼瞎。

何洺颠颠儿堆起笑容,吹弹可破的肌肤染上一点点红晕,弯起的眉眼就像是从清冷的仙人变作了温暖的阳光一般,美好令人向往。

本来是想给下马威,结果被何洺的微笑闪了一下。

何洺热情的招呼:“萧蕴哥,来喝茶啊。”

萧蕴身旁那个板着脸,穿着制服的小哥呵斥:“大胆,竟然敢直呼主子的名讳!”

哥儿嫁人之后,冠夫姓,原本的名字就不能再随意说给别人听,仿佛陌生男人叫出小哥的名字就像是剥了他的衣服一样羞耻。

所以,何洺算是马屁拍到了马腿上。

萧蕴冷哼一声:“不知礼仪的东西,亏你白长了张好面孔,掌嘴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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