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第一百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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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怜花无力捂脸,悔不当初。
想来想去,深觉不是他的错,都怪“爱莲说”这个妖孽。
对方非常有搞传销给人洗脑的潜质,据听闻对方是男人时,就喜欢翘兰花指绣花,遇上离奇事件性转成女人,那就更加明目张胆的绣花。
面对他的讥笑,对方义正言辞的反驳,不想给喜欢的人做衣服,证明你不够爱他。
一通胡扯八道下,王怜花可不就信了他的邪。
可惜等他做好衣服,才神魂归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蠢事。
最后,这身衣服自然被压在箱底,若非想参赛拿奖,他怎么也不会让它重见天日。
原本,他竭力忽视这身衣服的“绣娘”是谁,哪知道金无望这般聪明,给他猜出来了。
太丢人了!
好在王怜花脸皮够厚,不然非得钻进老鼠洞不可。
不过,面红耳赤的王公子此刻还是有些恼羞成怒的。
盯着金无望的眼神阴狠凶残,仿佛他敢打破砂锅问到底,他就……就……给他好看!
看着奶凶奶凶的王怜花,金无望抿唇一笑,摸了摸他可爱的小脑袋瓜子。
王怜花眼底掠过惊艳之色,眼神顿时湿润柔软,晕晕乎乎,被迷得晕头转向。
唉,当真色迷心窍。
所以,对金无望而言,王怜花还是很好哄得。
随便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就被撩得五迷三道。
王怜花为金无望准备了新衣服,金无望便以自己的审美眼光挑了几身凸显王怜花气质的衣裳。
王怜花最爱穿绯色衣服,其次是紫色、白色。
大冬天的,为了拍摄效果,王怜花穿的比较轻薄,务求轻盈翩跹。
虽说练武之人比较抗冷,但是也就是比普通人好一些罢了。
金无望看着冷的牙齿直打哆嗦的少年,摇了摇头,道:“还是穿上狐裘吧。”顿了顿,又道:“绯色配白色,也很好看。”
王怜花似乎就在等这句话,闻言立马套上狐裘。
暖和,太缓和了。
王怜花苍白如纸的小脸慢慢恢复了血色。
看着穿着薄薄两层于寒风中面不改色的男人,好奇道:“你不冷吗?要不要我给你捂捂?”
话犹未了,环住男人的窄腰,可劲儿的揩油。
金无望:“……”
王怜花握住了男人修长有力的手指,本以为对方的手如他那般冷的像冰棍,结果出乎意料的干燥温暖。
他微微诧异,道:“你不冷?”
金无望告诉他一件混江湖的都懂得的基本常识,道:“觉得冷时,使用内力就不冷了。”
王怜花:“……”
忘记了不行吗?
到了桃林,王怜花帅气地耍着扇子,而后遮挡住脸。再移开,一秒变脸。
录完两分钟视频后,便将视频上传到单人-古代组。
金无望在桃林雪地中,随便舞了一段剑法便作罢。
“双人组作品,我们来一个那个微什么影。”
“微电影。”
“对,我们拍个微电影。”
王怜花细细琢磨,很快想出一个开局惊艳,过程一波三折跌宕起伏,情节曲折离奇狗血淋漓,结局皆大欢喜,大体可歌可颂荡气回肠的微电影。
金无望听完故事内容后,迷之沉默。
王怜花道:“你觉得这个故事不好?”
金无望委婉道:“我们是古人,你不觉得故事内容太时髦了吗?”
王怜花道:“系统不是说参赛作品要送往现代和星际的娱乐公司,我这是为了迎合观众们的口味。”
金无望:“……你想的真周道。”
王怜花挑眉笑的好不得意,道:“好说好说。”
金无望:“……”
真不是在夸你。
为了编出清新脱俗与众不同的好故事,王怜花在系统商城里查找了下读物销售排行榜前五十有哪些,排除自己不喜欢的,其它小说取其精华糅杂在一起,形成了以下故事。
王公子乃京城四大美男之首,风姿潇洒,文采斐然,惹得众多少女芳心暗动。
对于那些名门闺秀,王公子从来不屑一顾。
直到他遇到此生的劫,丞相府上的庶女白翩然。
她活泼善良,古灵精怪,面对当家主母的刁难傲骨铮铮,面对命运的安排坚强不屈。她是不一样的风景,与那些遵从三从四德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不一样。
她像一头小鹿狠狠闯入他心中。
“你觉得怎么样?”王怜花念完这一段,问金无望感受。
金无望:“……”
他能说什么?
王怜花如此兴致勃勃,他也不好扫兴,于是道:“白翩然由谁扮演?”
王怜花摸了摸的下巴,有理有据道:“能让王公子喜欢的女人,定然不俗。一时半会儿,我们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只能由我自己扮演咯。”
金无望眼神复杂,道:“你不是最讨厌扮女人?”
王怜花只一次扮过女人,还是落朱七七手上,被迫之下才男扮女装。
王怜花道:“不得已而为之,可见我牺牲多大。”
金无望:“……你高兴就好。”
金无望道:“京城四少找谁扮演?既然要拍微电影,总不能只有我们两个人。”
王怜花自傲道:“我一个人顶一百个,我可以包圆除你之外的所有人。”
金无望:“……”
金无望嘴角一抽,精分成这样也不嫌累得慌。
“我怕你累到。”
王怜花爱享受,一般情况下,还是挺懒挺娇气的。
一个人扮演上百上千人,那还不累死。
“那就扮演十来个人玩一玩。”
十来个人自是与状元郎感情纠葛最深的人。分别是女主、公主、王公子、女主嫡姐、大将军、上司、女山贼、敌国公主、敌国皇子、敌国国师。
金无望:“……”
【叮,选美大赛免费提供群演剪辑后期特效等人性化服务,具体使用方法,请宿主们自行摸索。】
金无望心道:果然人性化,省了很多事。
虽然人性化,但是王怜花言出必行,说扮演十个,一个都不能少。
桃林只是白翩然和王公子第一次偶遇的地方。
王怜花一人饰两角,辛苦了半天,在系统强大剪辑以及后期的帮助下,很快搞定这一幕。
金无望在故事中扮演的是寒门子弟,通过十多年的苦学不缀,终于成为状元郎。
状元郎才华横溢,天赐绝世容颜,京城四大才子和他站一块,好比衬托红花的绿叶,黯然无色。
这样的美男子,据说还没有娶妻,皇上自当将他留给自家人,及他最宠爱的七公主。
可惜,状元郎断然拒绝,理由他家中早已给他定下一门娃娃亲。
皇上这样要面子的人被拒绝后,心里不高兴,但是也不能强求对方娶他女儿。
于是,被拒婚的公主黯然神伤。
状元郎回朝廷所赐的宅子时,看到被小混混团团围住的白翩然,一番英雄救美,被白翩然瞧上了。指天发誓不嫁给他,就出家为尼。
无力吐槽的金无望:“……”
白翩然爱上状元郎,对王公子而言无疑很打击,对其他人而言,白翩然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个小小的庶女,竟然和公主抢人不自量力。虽然公主没抢到人,但是那是因为状元郎自小有婚约。
男人的三大喜,升官、发财、死老婆。
这不,状元郎的未婚妻没成老婆就不小心风寒去世了。
同僚见他伤心,便约他一起到花楼喝酒。两人巧遇上司与大将军,便拼桌喝酒。
状元郎醉酒的姿态太勾人,搞得一桌上的三个男人心中隐藏那座断背山拔地而起。三个人争先恐后要送他回家,同僚官低一级,自然争不过上司,上司没有大将军牛逼,送人回家这项任务自然由他完成。
状元郎未婚妻死了,他伤心了一段时间,就缓了过来。
期间,女主纠缠过他数次,公主偷偷写信安慰他。
被抢了心上人的王公子与他针锋相对。
状元郎这般抢手,皇上酸溜溜,赶紧将蓝颜祸水安排到穷山僻壤的小县城。
这个小县城民风彪悍,管理特别乱,想治理好太难了。
状元郎还是很有才华的,但是不等他施展,就被人掳走了。
掳走他的人,是县城最猖狂的山贼首领,捉他走自然为了让他当压寨夫人。
像状元郎这样有骨气的男人如何能够屈从,于是想方设法逃跑。
最后,在逃亡的路程中不小心滚落山崖,被路过两国边界线的敌国皇子救了,却失忆了。
敌国皇子冷血无情,救人必有所图,原来他也瞧上了状元郎。
敌国皇子有个胞妹,不小心看到状元郎后,芳心暗许。
得知妹妹觊觎自己喜欢的人,敌国皇子特别生气。
为了状元郎,兄妹二人闹得不可开交,彻底决裂。
敌国国师本想看一看状元郎到底有什么魅力,怎么一个两个都喜欢他。
结果,一见状元郎误终身。
后面还有姐妹争一人打晕替嫁,未婚妻“借王公子尸体还魂”,国师大人为了和状元郎在一起,修炼堪比“葵花宝典”的神功,硬生生性转什么的就一一累述了。
金无望听完故事的整个梗概,精神有些恍惚。
“我演状元郎?”
“没错。”
金无望顿觉心累。
为什么状元郎的感情如此扑朔迷离?
人人都爱状元郎,是不是有点夸张?
金无望希望王怜花替他删掉三条,不,所有感情线。
王怜花似笑非笑道:“我这是以你为原型,你说说哪里不对?”
金无望一脸严肃,道:“至少没有大将军公主皇子喜欢我。”
王怜花道:“那是他们没有见过你,如果让他们见到你,估计也是要死要活的想嫁给你。”
金无望:“……”
他发什么疯非要参加选美比赛。
作者有话要说: 吃完晚时,看到一只跟小奶牛一样的小狗用爪子按住小花猫,小花猫用爪子挠它,两只小动物玩得不亦乐乎。小狗见我来了,走了过来,小花猫站起来,还不愿意离开,等着小狗陪它玩。太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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