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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米安被迫换上了一身普通小孩才穿的衣服,头发蓬松柔软,表情僵硬并且怒火中烧,一脸极端的不情愿。

同样换上普通服装的小乔、史蒂文和斯塔克三人已经在等他了。

“干嘛又盯着我?”达米安倒毛。

“没什么,”斯塔克露出欠揍的笑容,“走!粑粑带你们买衣服去!”

四人偷偷摸摸的从斯塔克大厦的后门出发。

当史蒂文与斯塔克一起乔装打扮,带着双子逛街买买买的时候,哥谭则一路远行。

城市之灵的生活方式和人类相差甚远,他们的“移动”也并不是人类理解中的移动,在目标城市允许的情况下,这种“移动”更像是一种瞬移。

景物被极端的扭曲拉伸,空间却被压缩成奇特的扁平状态。

不过转瞬的功夫,哥谭出现在伦敦之中。

他受到伦敦的邀请而来,却没有看见伦敦的影子。

今天的伦敦被迷雾覆盖着。

一般来说,任何城市之灵如果进行超远距离的压缩移动,进入到其他城市的领土,他只可能出现在目标城市意志的身旁。

所以伦敦肯定在这附近。

哥谭左右看了看,这里是一间非常常见的公寓型毛坯房,大概只有50平米不到,完全没有装修痕迹,他草草环视一圈周围,依然毫无所获,却被对面房间的情况给吸引住了注意力。

旁边有个案发现场,已经被警戒条层层围住。

从哥谭的角度看过去,能看到一个警探正在扶着额头,似乎非常头疼,而另一个高挑的男性正在不断地碎碎念,时不时就突然趴到地上去仔细寻找,而旁边的尸体出另有一个矮小一些的男性正拄着拐杖检查尸体。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个撑着拐杖的男性给人一种很微妙的感觉。

好像一只兔子?

哥谭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无声中迷雾在他身前逐渐聚集起来,那些雾气一样的水珠聚集成一个微妙的人形,却依然看不真切,只能知道对方是一个身高在175cm上下的成年人,体型修长纤细,连性别感都十分模糊难以看清。

这团雾气不偏不倚的挡住了哥谭的视线,于是哥谭主动退后了半步,将空间让出来。

“伦敦。”哥谭认出了对方。

迷雾轻轻上下晃了晃,像是在点头。

哥谭表情微妙,伦敦的行为给他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于是他尝试调整角度,去看隔壁发生了什么,那团迷雾却立刻晃了晃,刚好又挡住了他的视线。

哥谭陷入沉默。

“我能知道那是谁么?”哥谭对伦敦还是很尊重的。

伦敦:“他们是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以及这里的警局局长。”

福尔摩斯。

这也是一个很出名的人类了。

虽然和超级英雄的路数不一样,却也用自己的方式在城市之中闻名,毕竟人类很会作妖,没事不是埋个炸弹,要不就放个病毒。

连哥谭也会思考万一谜语人对上福尔摩斯是个什么情况?

估计谜语人会被气死吧?

“我们换个地方。”伦敦矜持的说。

话音未落,周围空间轻微的晃动了一下,伦敦拉着哥谭进行了移动,等他们各自站稳,周围的景色已经变成一处别院。

他们在草墙做成的迷宫中央,面前是漆成纯白色的亭子,伦敦在其中落座,哥谭也走了过去。

红茶、司康饼、不知名的果酱。

“我认为,接下来的话题并不适合做下午茶的搭配。”哥谭只能委婉的提醒。

伦敦发出轻笑声:

“知道么?我亲眼见识过的鲜血和背叛,比你领略过的日出日落都要多得多。为什么你会觉得这事情对我来说很严重?严重到不能被我随意拿取,用来做下午茶的谈资?”

伦敦的语气里带着一丝隐约杀意,又像冰一样冷硬,却又很快溶解了,化作一汪清泉。

哥谭识趣的跳过了这个话题。实际上如果有的选择余地,他也不想答应伦敦的邀请,可是他联系不上那些更加久远的古城。

毕竟……

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城哥谭觉得,他跟那些古城之间真的有代沟。

伦敦似乎在观察哥谭。

隔着浓郁的迷雾依然能够感觉到胶着在自己脸上的视线,哥谭托起自己的面纱,露出底下并不女气的面容。

“你为什么总是蒙着脸呢?”伦敦询问,那种飘忽的声音听上去就好像醉酒了一样。

哥谭被问愣住了,迟疑的回复:“为了增加一点小小的乐趣?”

“知道吗?你说话的调子真像纽约。”

伦敦被他的话逗笑了。笑过之后,顶着哥谭铁青的脸色,伦敦将茶水和点心送上,堵住了哥谭的嘴,并继续说:

“我们的‘客人’打算杀死原本的城市之灵,让新的意志诞生,而你想知道除了这种常规办法以外,他们是否还有可能用其他办法来操纵现有的城市。据我所知,最近你一直在背着纽约寻访各处,就是为了寻求这件事情的答案,对吗?”

见伦敦终于打算谈正事了,哥谭这才勉强安耐住了自己的火气。

“是的,这很重要。”

“理由呢?”

漆黑的哥谭在一片白色茫然的雾中显得异常突兀,伦敦笑着,说哥谭就像是一只迷途的黑色羔羊。

哥谭不想回话,他搞不明白伦敦这到底是闹得哪一出。

伦敦也笑而不语,抬手挥开一片迷雾,于是在迷雾的中央出现了大约有衣镜大小的真空区域,它是纯黑的,像是刷了漆。

“这是?”哥谭问。

伦敦示意他去看。

在那片黑色的区域中逐渐显现了景象,正是福尔摩斯和那个用拐杖的男性,福尔摩斯称呼他为“华生”,两人的关系十分要好,正一边走一边谈论刚才的案情。

“这是只是场常见的自杀案件,连个嫌疑人都没有,这样的案子居然会被你看上,太让人意外了。”

华生一瘸一拐的慢慢走着。

向来眼高于天的福尔摩斯此时却主动放慢了行走的步调,显然在迁就华生速度。

“你难道看不出来吗?那是一次祭献,只是被伪装成了普通的自杀。”迁就的同时,福尔摩斯显然又很鄙视华生的智商,话语间全是“没指望你能听懂”的调子。

“之所以没有其他痕迹,只不过是因为被祭献的人完全自愿配合,主动消除了所有的可能性,这才会让案件看上去像是普通的自杀。”

华生楞了一下,他已经不会好奇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了,直接问下一个问题。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警员?”

福尔摩斯回以充满嫌弃的白眼:

“又没有实际性的证据,难道要指望他们会自找麻烦吗?那些人巴不得所有案子都是自杀,好赶快结案。”

“他们没有你说的那么差劲,歇洛克,我们谈过不要带着有色眼光看人的问题。”

华生看着年纪也没有很大,可是跟在福尔摩斯身后一瘸一拐还要苦口婆心的样子,就特别显得有种“老父亲”的沧桑质感。

别说,这两人的对话还挺有趣。

哥谭看着有点儿想笑,很快又把注意力放到了他们正在谈论的案情上面。

“看到死者穿的黑色袍子了吗?那种布料并不常见,他们的信仰牢固能让人欣然赴死,肯定不是个小组织,我们可以从这方面入手调查。”福尔摩斯的思维已经快速跳跃,跑到抓捕犯人上面去了,“调查显示死者今天才入境到达伦敦,从纽约飞过来,这个距离可不短,他是专门来自杀的?这太有趣了。”

福尔摩斯的表情有些亢奋,就像磕了药一样。

“等等,纽约?这要我们怎么查?就算是你哥也管不到纽约去吧?”

“谁说要找那个家伙?我们可以自己去查,就以普通游客的身份去。”

说着,他加快了脚步,走两步想起来不对,返回到华生身边,就这么半拖半拽的硬拉着华生加快了步伐。

“你的护照肯定还没过期,我记得!”福尔摩斯非常兴奋的说道。

华生被他扯的一个踉跄差点就直接滚到了地板上面去。

可在跌跌撞撞的走了几步之后,华生不得不把注意力放到福尔摩斯的鬼叫上,恨不得伸手捂住这家伙的嘴,这时候他的腿又正常了起来,完全行走自如,甚至还能轻松的撵上速度不慢的福尔摩斯。

“所以他没瘸?”哥谭问。

“战后创伤,身上的伤口好了,心理上的没有。”伦敦回答,“人类的身体很脆弱,心灵更弱。”

哥谭沉思片刻,问:“关于他们口中的祭献,你认为是我们的‘客人’做的?”他丝毫不怀疑福尔摩斯推论的正确性。

城市看人类基本上是等于大半个上帝视角,对于很多事情都看的很明白,他们自然知道福尔摩斯虽然在很多事情上都不靠谱,行为也不得体,但是唯独在推理这方面拥有独一不二的能力。

虽然很遗憾,但是哥谭也必须承认对方的优秀,在单一比拼推理能力的时候,同样是侦探出身的蝙蝠侠也许都不是对手。

“衣着打扮符合你的形容,其他方面我就不知道了,在那个人自我祭献之前,吃了一种药物,”伦敦事不关己一般的速效着,“他歌颂了伦敦对其他城市的伟大统治。所以我想,他在说的是另一个世界的故事。”

“……”

哥谭听出了伦敦话中有话,然而他并不想参与伦敦和纽约之间的破事。

作者有话要说:  递话筒:你跟谁?

哥谭:跟个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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