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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毓修的车祸风波到底是有惊无险地渡过。沈毓修在医院住了一个礼拜,搬回沈家大宅疗养。沈希罗从每天去医院改成了每天去沈家宅邸。

沈希罗记得,自原版嫁进陆家后,就再没有回这栋大宅。

他的驾照禁令也终于取消,可以开车上路,不用走到哪都得找人送。沈毓修心疼他每天开车来回跑,让他不用每天来看望。

“嫌我打扰你谈情说爱了?”沈希罗说。

穿过花园的羊肠小道时,沈希罗看到了在医院见过面的男护工,沈毓修回沈家大宅,把这只小金丝雀也一并带了回来。沈希罗没有去问那人叫什么名字,又是做什么的,如果沈毓修真的想他们认识,总会介绍给他。否则,也只是一个不值得记住的过客。

沈毓修躺在可调节角度的躺椅上,闻言,瞪了沈希罗一眼,嘴里却说:“是啊,你大哥我住院期间身心寂寞,被每天晨起为我读报读杂志的小护工温暖感动,坠入爱河。”

沈希罗找了张椅子坐下:“然后呢。”

沈毓修说:“什么然后。”

沈希罗说:“坠入爱河之后呢,总不可能一直在坠入爱河吧。”

沈毓修做失语状:“你真是一点幽默感都没有。王馥通那老匹夫送来的东西,我不好好带着,怎么对得起人家的一番好意。”

王馥通是那天到医院来的董事局代表之一,沈氏三朝元老,野心勃勃。

沈毓修近来常和沈希罗说些公司的事,董事局各大股东代表,拥有投票权的管理层,正在进行的一些大项目,还有将来的发展。

沈希罗对这些并不感兴趣,说他,刚活过来就要交代遗言吗。

沈毓修拍他一后背巴掌,难道沈氏是我一个人的沈氏?

沈希罗也有沈氏的股份,只是原版从来不干事,和沈毓修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就更是放飞自我,只要每年还能拿到巨额分红,沈氏如何运作,他根本不关心。原版整个人都是为纨绔子弟这四个字量身打造的。

这次车祸,沈毓修说不后怕是不可能的。他的直系亲属只有沈希罗一个人,自己一死,大比财产落在沈希罗手里,最后会落个什么下场,沈毓修都不敢去想。非他之罪,怀璧其罪!

他也后悔过于放纵沈希罗,任由沈希罗不学无术,只知花天酒地,他要是死了去见爸妈,也无颜提起。

沈希罗的一番改变,让他更加坚定要让沈希罗参与进公司来。

沈希罗无奈,哥,我要上课要排练,真的没时间。

沈毓修眨眨眼,没关系,我叫他们来家里开会。

沈希罗只剩无语。

对于王馥通,沈毓修只有冷笑:“他想当鳌拜,也不看看鳌拜什么下场。算了,不说他了,一只脚踏进棺材板的玩意儿。希希,你们学校不是有期末汇演吗。”

一旁默默剥橘子的沈希罗抬头:“你怎么知道。”

沈毓修说:“这又不是很难打听。”

沈希罗于是回道:“是有。”

沈毓修来了兴致:“你有表演什么节目?”

沈希罗觉得这个问话可能会引导出一些他不太想回答的问题,但是沈毓修的眼神太期待,让他不忍无视:“嗯。”

沈毓修快速问道:“什么时间,我让老傅好好准备。”

老傅是沈家的管家,从他们父亲那辈儿就开始照顾这一家子大大小小。

沈希罗就知道会这样,“演出那天到处都很乱,你别来了。”

沈毓修坚持:“没关系,有保镖看顾着。”

沈希罗说:“只是年级汇演,演得很无聊,没什么好看的。”

沈毓修说:“不会,我只是去看你的。”

沈希罗意识到,不管他怎么劝,沈毓修都不会改变主意了。

他只好说:“随你吧,只是要注意安全。”

沈希罗没有在沈家大宅待太久,吃过晚饭便离开了,雪天路滑,太晚开车不太安全。

沈毓修透过落地窗,目送沈希罗的车子缓缓驶出宅邸大门。傅管家走到他身后,对他说:“大少爷,按摩师来了。”

沈毓修忽然说道:“老傅,这段时间,我总觉得自己像做梦一样。”

傅管家不明所以:“少爷?”

沈毓修似是喃喃自语一般:“以前恨不得敲开他的脑袋看看是不是构造和我们不一样,等他真的懂事了,又觉太不真实。”

傅管家闻言,心下叹息。打小都是沈毓修一门心思地对沈希罗好,这宠爱来得太过容易,沈希罗并没有多少孺慕之情,又因为年岁差得大,和哥哥并不特别亲厚。沈氏夫妇逝世后,沈毓修在这头和各方食腐秃鹰鬣狗斗得焦头烂额,沈希罗在那头逃课飙车,欺男霸女,一天下来两人也见不着几面,更遑论管教了。等沈氏稳定下来,沈毓修回过头来看,沈希罗已经变成了扶不上墙的一滩烂泥。沈毓修的心痛,只有他自己才能明白。

费尽心思帮他嫁给陆勋言,结婚之后,沈希罗却一次都没回来过娘家。就连沈家大宅里的佣人私底下都要骂一句没良心的白眼狼,大少爷的好根本不值当。

没想到这次沈毓修出车祸,沈希罗忙前忙后不说,还天天回老家来。真真变成了一个知道心疼大哥的好弟弟。

不管怎么样,傅管家都为沈毓修高兴。这么多年,终于苦尽甘来了。

傅管家说:“小少爷以前是玩心重,都会越来越好的。”

沈毓修微微点头,他也希望是如此。

“好了,推我去见按摩师吧。”

与之同时,陆勋言陷入了长思。

大凡受过高等教育的高级知识分子喜欢把爱情看做是哲学行为,而非社会学行为。在他们眼里,以□□三两肉为主的根本不叫爱情,只是人类为种群繁衍而受基因驱使下的兽类□□。

陆勋言没有这么极端,如果谈及喜欢一词,大脑和下半身无法同步,那不是虚伪就是性、无能。

顾景同约他去酒会时,他没拒绝。他需要好好理一理自己对沈希罗的感觉。就像做实验一样,要得出一个相对正确的结果,就必须为实验组设置一个对照组。

顾景同通体打量了陆勋言一眼,陆勋言知道他玩得开,往常邀请从来没兴趣,今儿太阳打西边出来。

顾景同心有余悸:“你家那位不会突然冲过来摔酒瓶子吧。”

以前就出过他们一行人喝着喝着酒,打听到陆勋言行踪的沈希罗突然出现,似是认准了其中一个是奸夫,随手拎起桌上的酒瓶对准人家脑袋就砸了过去,当场开瓢,叫人目瞪口呆。

陆勋言想说不是那个人了,但他斟酌了下,说:“他现在忙得很,没空管我。”

顾景同啧了声,眼神怜悯,“怎么听着这么凄惨呢。”

陆勋言直接无视了顾景同的揶揄。

酒会人不少,男男女女,十分热闹。陆勋言对他们来说是生面孔,一张脸像雕塑家拿矬子一点一点削出来的似的,用现在人喜欢说的形容词就是,高级。只是坐着不说话,就已经引来好几拨流连目光。

顾景同已经搂着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小妖精调情去了,让陆勋言自己好好玩儿,米其林三星吃多了,也搞点火锅试试。

陆勋言年轻时候也去夜店,只是到现在还是不太喜欢这种震耳欲聋的嘈杂声。

终于有人壮着胆子凑上来,是长相娇俏的女人,露骨地搭讪:“哥哥是第一次来吗,请我喝一杯好不好。”

陆勋言躲开她妄图攀上自己肩膀的手,拒绝地说:“不好意思,我对女人没兴趣。”

美女顿时不顾形象地翻了个白眼,怎么好男人都喜欢男人去了。冲陆勋言摆摆手,扭着腰走了。不过很快,关于这个新来的帅哥只好男风的消息就迅速蔓延开来。酒会里几个知名同志已然跃跃欲试,要拿下这朵高岭之花。

蔚霄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他没想到能在这种地方碰见陆勋言。陆勋言以前就表示过,他不喜欢这种喧闹嘈杂,过于混乱的地方。如果蔚霄知道会碰上陆勋言,他绝对不会来这儿,要是陆勋言因此觉得他是那种会在夜店和酒会约炮的不三不四的人,那就完蛋了。

但他马上觉得不太对劲。

陆勋言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身边坐着一个在昏暗灯光下看不太清楚脸的年轻男孩,他们交谈着什么,男孩越靠越近,就快要挂在陆勋言身上,而陆勋言竟然没有阻止对方!

蔚霄心底蓦然烧起一股又酸又涩又怒的火,若是目光能杀死人,陆勋言身边的男孩估计已经被刺穿千百回。

但当他越接近陆勋言时,他脸上的表情却越是平静,等终于走到陆勋言身后,他甚至有余力扮出偶遇的惊喜来。

“师兄?”蔚霄喊了一声,“真的是你啊,还以为看错了人。”

陆勋言回过头来,看到蔚霄,有些惊讶:“你也在?”

蔚霄忙解释道:“被朋友拉来的,不好拒绝。”

陆勋言点点头,并不在意蔚霄为何而来。他发觉自己现在看到蔚霄已经没有了最初见面时的惊艳感。蔚霄的外貌确实很不错,但也就这样而已了。

他忽然有了个困惑,当初他是怎么和蔚霄发展出普通朋友外的关系的?他自持不是见色起意的人,在同窗会上撞见蔚霄也仅仅是欣赏对方的谈吐和气质,真要上、床是没太想过。那时他的人生被一个叫做沈希罗的炸弹炸得粉身碎骨,蔚霄不一样,蔚霄会安静地倾听,在他谈论纪德和包豪斯时巧妙地接上话,这让他感觉平静、舒适,所以他愿意和蔚霄待在一起,甚至被狗仔拍到两人吃饭的照片曝光在网络上时也不是特别生气。

他对蔚霄有一种奇怪地纵容。

如果他要谈恋爱,蔚霄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对象。他原本是这么认为的,但现在想想,他对蔚霄的感觉实在有些平淡。

从各种意义上讲,蔚霄很漂亮,很有诱惑力。他不是性、无能,怎么可能对这种尤物一点欲、望都没有?

一年多了,若是真的要做什么,早该一垒、二类、全垒打了。他又不为沈希罗守身。

陆勋言默默呷了一口威士忌,对上蔚霄的眼睛。

蔚霄生了一双顾盼流风的桃花眼,笑起来时特别勾人。

但陆勋言却莫名想起那个冬夜里被路灯点亮的黑色眸子,和那一抹有些邪气的微笑。

原来不是每一双眼睛都带着一箭穿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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