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完结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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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本来还准备了巴斯克维尔猎犬和玛丽篇,巴斯克维尔猎犬我还做了功课(给电视剧拍照留档),打算明天继续写来着。
但是我以读者的身份看了一篇上一章,看到结尾的时候……我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了一个念头。
“他们的故事我已经写完了,剩下的是他们的生活。”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不可抑制,我翻了一下前文(在此不得不提一句,内容提要还是有点用的)。
莫娘死了,教授死了,麦哥即将结婚,原麦雄心勃勃地当他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卷福原福的手自从牵了起来以后就再也没放开,约翰和哈德森太太过得充实而幸福,卷福和雪莉会好好地保护他们的。
大团圆了嘛!
接下来他们依然会一如既往地这样过他们的日子,也许过了几十年,卷福和原福会去乡下养蜂,麦哥会带着安德蕾西亚过来度周末,顺便捎上约翰和玛丽……岁月流淌,无声运转,平静幸福。
没有我继续动笔的必要了,他们能够自己过得很好。他们强大勇敢,坚强高贵,是我们平凡生活中的英雄梦想,他们永不凋零。
也到了我这个作者停笔告别的时候了。
单纯说说这篇文吧。
《镜像理论》是我写的第一篇文,诚如公告所说,我动笔的时候,脑子里都是黄色废料,所幸我尚且称得上所学庞杂,依稀记得有个心理学名词似乎可以用来做文章名字,而且还相当贴切——我他妈可不想第一篇文的标题是什么镜子play……
于是就有了《镜像理论》这个乍一看逼格很高的名字。
但是我还是玩脱了,我本来只想单纯写个□□,一次嫖俩男神让我自己爽一爽,结果写完了自己一看,这他妈什么骚东西……
莫兰一案我就觉得不对了,到了大乱斗的时候,我坚定地认为我肯定是被镜像世界的我给附身了,现在我照着镜子都想给自己磕个头。
本文完全没有大纲,每一个布局每一个陷阱都是我每天做完工作以后坐在电脑前,打开了文档,看一遍前文,然后开始临时想的……幸亏我有随手埋伏笔的习惯,这导致我想用的时候能够信手拈来。
幸亏我还擅长脑补,在群里我曾经戏称自己“你给我一个脑洞我还你一个世界”,而我把这个本事用在了写文上。
说回文。
本文塑造最用心的角色——毫无意义,就是原福了。因为没有前例,我非常小心地去设想了原福的所有性格,逐一分析了原福的所有心理状态,因为一切全凭想象,难度真的很大,所以我花了很大力气在他身上。
本文塑造地最困难的角色——卷福。
或许你们会觉得可笑,堂堂男主为什么会难塑造?
实际上我一直认为卷福要写好真的是太难了。
单纯写卷福不难,难在卷福的转变,卷福的社会责任感,卷福的平静成熟与单纯真挚并存……
并不是神叨叨地说着别人看不穿的真相的黑卷毛都是卷福。
我也不愿意让卷福像是s4那样崩溃地砸棺材、发呆、然后成熟。
原福让他成熟,让他再一次“感受到情感上的共鸣”,感受到“平静如生活”的美好,引导他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人。到了完结的时候,卷福依然水晶一样剔透,但那不再是万事不过心的冷漠了。
我觉得很满意。这是他们互相影响的成果,原福给了卷福新的世界,让卷福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我竭尽所力,把我能给的最好的给了他们。
最后说说麦哥吧。
我上一章提到了麦哥打算同麦昆结婚,政治婚姻,麦昆女士握着麦昆家族最后的遗产,经过运作之后获得了非常丰厚的政治资本,如果麦哥需要联姻,她可以说是最佳选择了。
麦哥这样的人,控制欲过剩,他喜欢的东西,他要握在手里才放心,他看上的人,他会掌控她的一切。他当然不会相信麦昆,但麦昆是个好选择,因为她永远不可能逃出他的手掌心,他们完全可以互相帮助,作为夫妻走下去。
至于爱?时间足够长久的话,或许会。
而信任?不好意思,直到麦昆小姐死了,麦哥才会彻底相信她。
其实麦昆这个人也他妈是个神转折,这名字是群里小伙伴“麦哥的橘子”起的,还调整了一下颜值,我本来是打算让麦昆成为一个普通的委托人,写出茅山铜榉案的……至少我写麦昆出场的时候是这个打算的,顶多也就设置安茜是她家族长辈的私生女而已。
至于什么麦昆研究中心,什么难民营,什么人体实验……这都是什么东西??
但是第二天我更新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地,这些想法就冒出来了。
容我对着镜子磕个头……
好了,说了这么多,我最后聊一下新文吧。
《何处寻归途》,无限流,主角就是李明夜本尊,也就是接受了原福整整几十年思维强bao的可怜原身了,原福老死之后是李明夜的故事,因为算是被囚禁了几十年吧,可以说就是个疯子了……我在写第十章的时候就有了这个想法了。
我用汉尼拔、莫娘、小丑、教授,加上了原福渊博的学识和强悍的智慧,捏出了一个女主。
没有下限,因为她曾经连幽魂都不如,没有原则,因为她不是我们。
唯一值得庆幸(对我来说)的是,无限流里除了李姐,没有这种聪明到妖孽的角色了……所以大概算是爽文了吧!
0831追加提示:《何处》一文和《镜像》完全不同,何处的主调是灰色的,纯灰,所有故事基本都没有大家想象的大团圆或者光明正义。如果想看的,记得不要看进去,应该会引起不适……说句实在话,我自己都经常写得很不舒服,但我只是觉得……写出感情来了吧!我欠她一个人生。
只能说,幸亏我没打算入v,不然我肯定不会写这个可以为一块钱杀人的小疯子
好了,到此为止,完结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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