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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的路上,路过林阿姨的超市,突然想到家里没盐没醋。又买了两包细盐,一瓶醋。

孙晓月揉了揉眼睛,抬头看着超市两排红亮亮的老干妈。踮起脚,暗暗唾弃了自己小身板了,拿了个老干妈。

要知道十年前的老干妈是真的好吃,虽然后来的老干妈火到外国,但味道确实有些变了没有以前那么好吃。坊间传言是因为原料辣椒品种换了的缘故。

孙晓月买了风味豆、油制辣椒味的。孙爸孙妈一直不喜欢吃添肉的,倒也不是不喜欢,只是他们心里觉得,纯豆豉的更容易保存。

斟酌一番,孙晓月想了想反正家里有冰箱,天又这么热。于是绕道去了冰柜那处,又买了三四个光明冰砖,四个小布丁和两个葡萄味冰棒。

回到家,瞅了瞅墙上挂着的表,出去那么长时间,才三点四十。

孙晓月打开冰箱一股脑儿的把冰砖砖、冰棒放进去,转身进厨房麻利地把土豆削皮,用刀切成丝。说来孙晓月刀工还算不错,土豆丝切的像模像样,这也怪不得孙妈以前总在亲戚面前自夸自己闺女,土豆丝切的就像用刨子擦出来的一样细整整的。毕竟切个土豆丝确实费时费力的活儿。

切半天,终于切完,孙晓月把土豆丝泡了一会。省的它糊锅底。又把青椒洗净切丝,又切碎葱姜蒜,油一热,下锅一起炒了。

说来这油还是孙爸托人从老家运回来的花生油,熟的,黄澄澄的,味儿香,颜色也好看。

孙晓月现在的家住平房,北方的平房通常是要烧炕的,但现在夏天天热,用不着烧炕。于是孙晓月便用锅煮了个绿豆大米粥。绿豆消消暑正好。

孙爸孙妈一回来就看到桌上摆着一盘尖椒土豆丝,两碟小菜,三碗绿豆粥,筷子,茶水也摆放整整齐齐的。

孙爸一边放下手里的包,一边走向饭桌“咦?这谁做的饭啊,晓悦做的吗?”孙妈一眼看穿孙爸不洗手就想直接吃饭的意图,嫌弃道“你能不能先去洗洗你的手再上炕,干活一天了也不嫌脏”

孙妈进去厨房,看着闺女热火朝天的在那煮豆芽,走到闺女身后心疼道“够了,你这是在做什么炒豆芽吗,一个就够了,你爸还买了个烧鸡”孙晓月一瞅是孙妈,继续手里动作切干豆腐丝,嘿嘿一笑“不是,我是要拌凉菜,天热,我还买了老干妈呢,等我煮完豆芽,添点香油啥的拌一拌。”

孙妈看着一阵忙活的孙晓月,心里一阵欣慰,不禁感慨自家闺女懂事了,长大了。还以为就会简单做个拉架炒鸡蛋呢,没想到啊连凉菜都会做了。

闺女会做饭是一回事,心疼自己闺女又是另一回事。孙妈洗了洗手,麻利儿解下了孙晓月身上的围裙,转身系在自己身上。“快出去,剩下的我做就成,你爸还给你买可乐了还有烧鸡,你赶紧去吃”说完,把孙晓月推出厨房。

孙晓月,有些无奈,果然自己这约莫十岁的小身板做点家务活还是不够得到信任。没事慢慢来,总会慢慢让母亲大人接受我是个早熟的小大人的。

孙爸喜欢喝酒,在孙晓月的印象里,啤酒白酒不离手,酒量虽好但就是天天喝夜夜喝。好在孙爸还是有些分寸,喝酒绝不开车,开车绝不喝酒。而且虽然孙爸酒是没戒下来,但是烟还真戒下来了,据孙妈说孙爸有一次突然大彻大悟觉得吸烟有害健康还是怎样,就戒了,且此后十几年都没在碰烟。酒场劝烟也没让他破戒,这倒也算是个成就吧。

孙爸干活累了一天,回来看到闺女如此贴心还准备晚饭,心里宽慰不已“快过来吃饭,这还是排队买的烧鸡呢听说挺好吃,赶紧来吃”

孙晓月瞅了瞅桌上的肉,口水自动分泌了,马上回应“嗯,好”忙不迭脱鞋上炕

说来也怪,小时候的孙晓月只吃素菜,吃鸡也只吃鸡翅膀,肉类基本不吃,长大了反而喜欢吃肉,吃的膘肥体壮的。

以至于初二,孙爸看着自家闺女一天天圆润,天天晚上鞭策她爬楼梯。而孙妈在多年溺爱后,于高考完某一天,指着孙晓月趴着玩手机露出的跟球一样的肚子,下令不许吃夜宵。

不过孙晓悦即便是肥,那也是个发了福的小仙女。奥对,还是那种白仙女。因为可能是胖扯的肉更多,反而皮肤更白了。这也算是个小福利吧…

摇头晃了晃自己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一定要从小均衡营养,为了一米七的大个儿冲刺。要瘦瘦的,向着肤白貌美大长腿晋级,。

咳咳,不过今晚先放肆一波,一切从明日开始。毕竟这肉实在太好吃了~

酒足饭饱之后,孙晓月便主动请缨刷碗扫地。

原因无他,主要是吃的太多,良心有点过不去。害怕自己如今看起来还算纤细的身板变成膀大腰圆啊。诶。

晚饭过后,便是一家人看电视的集体活动了。孙晓月正看着湖南卫视当年和老爸一同熬夜看完的晴川,八阿哥和四阿哥的情感纠纷。果然啊,过了这么多年虽然忘了差不多了,但还是还挺好看的。“孙妈喝了口茶慢悠悠说道”我今天遇到尹新月她妈妈了,明天不是开学吗,她妈妈说让你顺道和新月一起去上学,对了,你写完暑假作业了吧。”

嗯,这剧情还真有意思,不错不错。

啥,开学,孙晓月知道自己在放假但不知道自己居然刚回来就开学啊我天。孙晓月忙去找自己的书包,看着那粉红色印着灰姑娘的,孙晓月连欣赏的心情都没了,忙打开看看自己的战况。

翻了翻语数外三本暑假作业,心里松了口气,还好,小时候的孙晓月还是勤奋的,没有拖欠作业的习惯。

看了看自己写的十二篇作文,嗯,说实话以孙晓月十年后长大了的眼光来看,真是,不忍直视。不过还好看着着字迹也算是工整,估计也是费了不少时间写。

检查完作业后,孙晓月也没了继续看的勇气,拆了自己的“狗窝”,铺好被子,缓缓睡了。

第二天,吃完孙妈准备的早饭,便哼着歌蹦蹦跳跳出门了。实在不是因为想装可爱什么的,实在是因为,现在的身体实在是太轻盈。让孙晓月忍不住舒展舒展。要知道自从上了初中,孙晓月迷上了吃蛋糕。

奶油泡芙什么的,虽然好吃,但对于孙晓月这种喝白开水都胖的人来说。简直是灾难。以至于后来的孙晓月体重虽然不是特别肥胖,但确一直比同龄人壮实。初三毕业后 108斤,高考完体重飙到138斤,整个高中三年整整胖了三十斤。平均一年胖十斤啊。

拐进个小胡同,凭着脑袋里模糊的记忆,孙晓月沉着气敲了敲门。还没开门呢,约莫也是现在的墙,门什么的隔音效果太差。孙晓月就听到那记忆里熟悉的声音“来了,来了,别着急”,一开门看到那张自从各自上了不同初中后,就渐渐没了联系的脸,忍不住上去拥抱。尹新月一脸诧异“你咋了,咱俩前两天还见面呢,咋的想我了,你等着我去拿书包,咱俩去上学”,说完又跑回去拿书包。

不怪,孙晓月反应这么大。实在是真的有八年未见了。孙晓月说白了,一直都是有点自闭倾向的人,小时候腼腆害羞极了,人一多说个话都脸红。要不是后来上了初二,天天不务正业在课上睡觉被班主任骂了两年,高中又渐渐续续被骂了三年。以至于脸皮厚了很多。真不知道现在会变成什么样子。

而尹新月就是那个在孙晓月上小学六年里唯一的光吧,虽然听起来有些矫情。但对于没有一个朋友的孙晓月来说,那个皮肤很白,圆圆的眼睛,鼻子两旁些许浅棕色的小雀斑,身量与她一般高的小女孩是真的让她阴郁的日子亮堂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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