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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六一章帝心

军队获胜而归,谓之“凯旋”,其时高奏凯乐,高唱凯歌。天子亲征凯旋,大臣皆出城迎接,有时远至数十里之外。

如果是命将出征凯旋,有时皇帝也会亲率百官出城至郊外迎接,以示慰劳;有时则派遣大臣出城迎接。这都称为“郊劳”。

但是,哪个皇帝出京城二百多里,来到天津迎接得胜还朝的将军?

全旭搜查一下脑袋中的记忆,好像没有吧?

李靖率领三千精锐夜袭阴山,一战歼灭十数万东突厥精锐大军,俘虏颉利可汗,在那种情况下,李世民只是十里郊劳。

与李靖相比,全旭的功劳还真不足挂齿,东突厥可比此时的后金强大多了,东突厥最强盛的时候,控弦百万。人家东突厥投降大唐的时候,还有一百一十九万人,牛马百万计。

但是,崇祯偏偏固执的拒绝了众臣的请求,结果那些众臣硬是跪在承天门前,不让崇祯的玉辂出宫,崇祯夺过鞭子,驭马前行,强硬地通过这种方式,这才出了紫禁城,离开了北京。

崇祯出城,这可不是随便就可以的,除了锦衣卫、御马监,再加上天子亲军、三千营、神机营足足五六万人马,加上文武百官,浩浩荡荡小十万人走了足足五天,这才抵达天津。

此时的天津码头上,百姓们与明军将士放声欢呼,大明战败过太多次了,明军不争气,他们接到的几乎全是失败的消息,直到这一次,全旭率领辽东军七万余人马,彻底把建奴打疼了,连建奴的国都都收复了。

其实,沈阳城是什么情况,在大明本来就不是秘密,自崇祯二年十二月,毛文龙率领东江军袭击沈阳城,把沈阳城烧成白地,这座昔日的后金国都,就被皇太极放弃了。

这座放弃了三年多的城池,终于回到了大明的手中,哪怕只是废墟,对于大明来说,政治意义则完全不同。

随着全旭率领全家军缓缓下船,刚刚下船的全家军士兵们,马上就震撼到了港口上的百姓和军人。

没错,全家军与天雄军的队列,是这个时代最整齐的,数千上万人整齐抬腿,整齐落脚,行军队列,仿佛像尺子测量的一样。

看到全家军的军容,众百姓们包括崇祯皇帝,这时才明白全旭为何可以打败建奴,收复沈阳了。

那是因为,全家军实在是太精锐了。大明其他军队与全家军和天雄军相比,简直就不能称为是军队。

最激动的莫过于崇祯了,崇祯什么时候见过如此精锐的部队?

特别是这些将士仍然是一身戎装,盔甲俱全,即便回到天津了,他们似乎仍然随时准备着厮杀,他们身上的杀气都浓得化不开了。

孙承宗那张老脸笑成了一朵花,他向全旭与卢象升躬手道“诸位将军,不畏强敌,征战塞外,屡破强敌,克复沈阳、建州,洗雪破口之耻,实乃我大明之楷模啊!”

全旭躬身“楷模愧不敢当!”

说到这里,全旭的目光落在远处的黄罗伞下,崇祯皇帝兴奋的满脸通红,双手都拍得红了。

全旭压低声音“孙阁老,这陛下,怎么来了……”

卢象升也是“天子乃万金之躯,这不是添乱吗?”

这时,众百姓向全家军将士们涌去,

全旭与卢象升、曹化淳向崇祯皇帝的玉辂走去。

“臣,全旭,卢象升拜……”

不等全旭和卢象升的话说完,崇祯就从玉辂上跳下来,他来到全旭和卢象升身前,伸手一手拉住全旭,一手拉住卢象升。

崇祯的神情非常激动。

全旭也理解崇祯的情绪,他在历史上可是一个倒霉蛋,虽然是一个爱面子的人,却被皇太极、张献忠、李自成等人一次次把他的脸按在地上摩擦。

皇太极四次破关,张献忠把老朱家的祖坟都刨了,至于李自成,这货简直就是禽兽,大杀四方,二屠河南,死在他手上的人不下数百万众。

全旭想到这里那就再给崇祯一点激励。

全旭想到了后世的阅兵,他望着崇祯道“陛下,请校阅辽东军!”

很快,全旭交代了一番曹化淳。

曹化淳也非常乐意哄崇祯皇帝开心,一座临时搭建的看台在码头上快速搭建起来,至于全家军与天雄军将士,则有全旭和卢象升分别安排。

就这样,过了一个时辰的准备。

天津码头的阅兵正式开始,随着阵阵雄壮的战鼓声响起。

参加阅兵的全家军与天雄军开始进场,他们并没有高喊什么口号,而是沉默着,整齐划一的挥动着手臂,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向前走。

崇祯皇帝马上就被震撼到了,虽然他们下船的时候走得也整齐,全是,现在更加整齐了,太整齐了!每一个方阵,就是一个司,不到二百人。

不管从哪个方向看都是一条整整齐齐的线,手臂摆动的幅度,步伐的大小,几乎完全一致,这都是怎么做到的!

随着“一二三四!”

“向右看齐!”

一个方阵开始踢着正步前进,他们一边踢着正步,一边大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崇祯瞬间感觉吸引急促起来。

全旭耐心的向崇祯介绍着“陛下,这是辽东的第一火枪团将士!”

“团?”

崇祯第一反应就是“团?像唐时府兵中的团一样吗?”

“不是!”

全旭躬身道“辽东军的每个团,类似于唐时的一个折冲府,人数从八百到一千两百人不等!”

接着,进步的则是天雄军骑兵。

同样也是将近二百骑的一个方阵。

不过,现在的天雄军与全家军有着明显的区域,天雄军骑兵以五骑为一排,总共四十排,他们手持长枪,槊锋朝天,马蹄整齐的抬起,又整齐的落下。

最让崇祯感觉熟悉的,还是天雄军那火红的戎装,火红的斗蓬,长枪如林,骑兵如墙一层层推进。

崇祯的脑袋中只剩下一个念头“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虽说每一支军队都会有行伍训练,但还没有哪一支军队能够做到如此整齐,如此默契。那只有全家军与天雄军了。全家军与天雄军完全是照着近代军队的操典训练的,虽然装备还没有换装,不过从队列方面来说,已经已经非常显著了。

“大明万胜,陛下万岁!”

全旭接着向崇祯皇帝介绍“这是天雄军的骑兵雷字营,他们麾下两千精骑,在广宁之战中,斩首两千五百余级,陛下现在看到的将士,他们每个人都拥有五级以上的斩首,事实上死在他们手中的建奴,最少不低于十人!”

崇祯疑惑的问道“斩杀十人,为何只有五级之功?”

曹化淳马上介绍道“陛下有何不知,这建奴有军规非常苛刻,若作战袍泽阵亡,助其抢过尸体,回去之后,则可分其一半家产,所以,我们大明与建奴的战斗中,想获得斩首,非常困难……”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战场上刀枪无眼,子弹横飞,像火铳,一铳打在脑袋上,半边脑袋就会被打碎,对于残缺的首级,咱们兵部考功司根本就不承认,所以……”

全旭也非常无奈,战场就是这么残酷,特别是当火箭炮、以及大炮、迫击炮这样的武器出现在战场上,再想像冷兵器时代依靠斩首计功,是非常不公平的。

就像全家军在台南的战斗中,荷兰人明确确认他们有一千七百八十二人阵亡,但是,全家军只有不到六百级的斩首之功,超过一千二百人尸体无法辨认,或者是根本就没有首级。

天雄军的阅兵方阵一个接着一个走过,同时全家军士兵,再次进入视线之内,全家军的戎装漆黑如墨,这其实并不是最理想的戎装,在全旭的计划中,最好是用迷彩伪装色。

只不过,在这个年代,他们更喜欢黑色,也不在意这些细微枝节。

天雄军校阅完毕,崇祯上前拉着卢象升的手道“爱卿于己巳之变率万余民军入京勤王的情景犹在眼前,堪堪两年,那万余民军就变成了这装备精良的铁军锐士,爱卿真乃奇才啊!”

卢象升恭谨的说“陛下过誉了!微臣并没有多少本事,天雄军能练出来,跟枢辅大人的大力支持分不开,全旭更是出了大力,臣不敢居功!”

崇祯点点头道“枢辅大人从边军选调精兵锐卒补充给天雄军,朕是知道的,也是朕批准的。虽说他们都给了爱卿很大帮助,可是说到底还是爱卿有才华,否则任别人怎么帮,也不会有如今的成就!”

崇祯望着朝城下那些火红天雄军将士,以及漆黑墨的军队,近乎痴迷的看了看,他有些心疼的说“朕记得天雄军出征的时候是三万余人吧?如今在这里的,只有三四千人了!”

曹化淳很想说,天雄军与全家军根本就没有那么大的伤亡,这次是回京述职,如果不是需要看押着数千名蒙古和建奴俘虏,全旭只想带着二三百人进京。

崇祯的眼睛微微一红“全卿,卢卿,这伤亡太大了,建奴固然死伤十万,辽东军只剩一万余人,伤亡太大了啊。不过两位爱卿放心,你们死一个兵,朕就给你补两个,你损一副甲,朕就给你补两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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