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蓬蒿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十八章 原来是白狼大人(三更),帝御仙魔,我是蓬蒿人,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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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李晔煞气腾腾的目光,在切实感受到了生命危机后,麻雀很快反应过来,“殿下莫慌,这群蠢狼找不到人拉的黄金的!没有人拉的黄金,这测试就没法进行,这件事还有商量的余地!”

李晔一把将麻雀拍飞:“滚!”

我看到一坨黄金已经够恶心了,万一那头蠢狼再去中央营地搞一坨妖士的黄金出来,我还不得当场给恶心死?

话说妖士拉的黄金,到底是算人的黄金,还是算动物的黄金?

然后李晔就捂住脸。卧槽啊,我为什么会想这个问题,我竟然真的在想这个问题?

作孽啊!

李晔想死的心都有了。

“他娘的给老子动手,搞死这帮蠢狼!”李晔回头对众修士汪汪两声,然后用杀人饮血的目光盯着魏威武,你还在等什么,还不给孤王把伪装效果去了?你是不是听孤王叫听得很开心?

狮子魏威武接触到李晔的目光,浑身一个激灵,连忙手指掐诀,念动咒语。

场中的局势已经很明显,战狼们都围了过来,俱皆做好了随时战斗的准备。就连左右的兽群,看到动静也都站起身,戒备的看向这边。可想而知,只要李晔一现出真身,惨烈的战斗立马会打响。

饶是李晔这些修士修为高强,但也熬不住现在已经深入到兽群当中。一旦开战被围杀,根本就没什么优势可言,而且此处距离中央营地已经不远,换言之,那些兽群随时都能支援过来,而且几名真仙境实力的存在,也能在第一时间赶到。

只不过此时的李晔顾不得这么多了,也没法顾及。

行到绝路,不得不拼,根本没有第二个选择!

吃黄金是不可能吃黄金的,吃了这辈子就走到头了,必然没脸活下去。

“嗷呜!”就在这时,一声极为响亮地狼嚎声忽地响起,如同钟声一样在众修士耳旁回荡。

原本已经蓄势待发的狼群,听到这个声音骤然收敛了气势,眼中的凶光很快散去,步步后退,然后悉数坐在了地上,转眼就变得很是温顺。

就连大灰狼都退开,回到狼群中跟同伴坐到一起去了。

对这些战狼而言,那声狼嚎就像是圣旨,让他们从暴戾的战士瞬间成了温和的平民。

李晔等修士在错愕之余,循声向狼群后方望去,魏威武见势赶紧停止了念动咒语。等他们看清彼处的存在,无不露出惊讶之色。

一头毛发雪白的小狼站在树梢上,正仰头对着明月嚎叫。

等它收声向李晔等看过来,众修士眼中都露出惊艳之色,哪怕大家物种不同,此刻也辨认出了对方的丰神俊朗。

说是小狼,其实只是相对高大的战狼而言,它本身仍旧有普通成年野狼大小。

嚎了一嗓子之后,白狼抖了抖项间的鬃毛,朝李晔等人看过来,竟然露出一个极为人性化的喜悦笑容,就像是见到久别重逢的至交。

这个笑容当然不是对李晔发出的。

它的目光落在红袖身上。

红袖姑娘怔怔望着白狼,恍然失神,好半响,脸上的惊愕之色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无法抑制的惊喜。约莫是太过喜出望外,她竟然不由自主脱离了松鼠状态,回归到人形,“白狼大人?”

然而即便是眼见红袖姑娘回归人形,狼群也没半分动静,该舔毛的继续舔毛,该趴着假寐的继续假寐,好像眼前发生的事已经跟它们无关,完全不会引起它们的注意。

白狼从树梢上一跃而起,飞到李晔等修士面前,落地的时候居然也化作了人形,而且还是一个白发白袍、风度翩翩的青年公子。面容英俊、气宇轩昂自是不必多言,还有一股桀骜不羁的气质,看起来竟然比皇家公主还傲娇。

嗯,就是傲娇。

他扫了魏威武等修士一眼,充满轻蔑之意,好像在看一群蝼蚁,好像已经完全洞察了他们的真实身份。只是在看到李晔的时候,目光有所变化。

李晔和魏威武等修士无不心神凛然。

李晔是无法看透对方的修为,而魏威武却明显察觉到,对方的境界已经达到了太乙真仙那个层次!只不过在众修士的感知中,白狼的气息有些紊乱,好像受了伤。

“红袖,多年不见,别来无恙?”白狼温柔的笑道,他看红袖的眼神格外宠溺,就像是看亲女儿一样。

红袖笑容纯真而简单,就像是没有沾染任何尘埃的朝露,那是只有在面对亲人时才会有的笑容,“白狼大人,我很好,你还好吗?你要办的事办完了吗?我在流兮镇开了一间酒楼,你说你办完了事就会来找我的,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为什么还没有来呢?我学会了酿酒,他们都说我酿的酒很好喝,有凡间的烟火气还有妖族的妖气,白狼大人喝过这样的酒吗?白狼大人要是想喝的话,我现在就可以去给你取。白狼大人,你怎么会在这里?你是跟这些凶兽一起行动的吗?可是你不是很讨厌凶兽吗?白狼大人”

原本寻常时候都是一副清冷模样的红袖姑娘,在面对李晔时的火热之外,现在又展现了第三种面貌,那就是喋喋不休问个不停的天真小孩子模样。

“停!停,红袖,你慢点儿问,我脑袋有些疼。”白狼无奈的捂住额头,咧了咧嘴,傲娇的形象立即荡然无存,“你的问题太多了,我都记不过来”

红袖姑娘一点也不觉得尴尬,雀跃根本抑制不住,“好的,白狼大人。你怎么在这里?”

“此事说来话长,容后再叙。”白狼长舒一口气,然后瞥了李晔一眼,“这家伙是谁?”

面对实力如此出众、气质如此妖异的白狼,李晔当然不会气势上输给对方,一本正经的行了一礼,自我介绍道我乃大唐安王李晔,是红袖姑娘的朋友,现在化名李从璟进入黑石岭,打算处理一下兽潮的问题,“汪汪汪汪!”

呵呵,前面的台词都是心理活动,后面的汪汪汪汪才是说出口的声音。

白狼:“”

红袖:“”

气氛凝固了一息。

李晔跳起身返身就是一巴掌,啪的一声甩在魏威武的狮头上,还不给老子解开?!你看老子装大尾巴狗看上瘾了是不是?!

魏威武自然没听懂李晔的叫声,不过李晔杀人的眼神他还是看明白了,连忙爪子掐诀,嘴里念动咒语,让李晔回到人形。

他本身就是妖,跟被迫变成大灰狗的李晔和凶兽不同,哪怕不是人形,也能口吐人言,所以念咒语没什么问题。

李晔回到人形,心里终于舒坦了些。他向白狼行了一礼,张了张嘴,却发现想好的话竟然别扭的怎么都说不出口。这他娘的,刚才那么一闹,情绪都不连贯了,还彬彬有礼的自我介绍个屁。

“在下李从璟。”李晔硬邦邦的说了一句。

红袖见李晔神色谈不上和悦,生怕他惹怒了白狼,连忙为李晔解释:“李公子是红袖的朋友,这回是来对付兽潮的。他本身其实非常和善,也是我们队伍的头领,连真仙境都对他言听计从!”

红袖对白狼的性子再清楚不过,对方的傲娇桀骜可不是装出来的,那是发自本心的态度。

如果说红袖平常的性子只是冷清,那么白狼就是货真价实的冷酷,而且还很嗜血。加上它自身实力强大,一般的修士稍微惹他不快,就会被他毫不迟疑的放血。

这还不算,白狼有个特别的嗜好,那就是极度爱好饮血。一般他到了山林之中,碰到一只凶兽就要抓过来,一口咬住对方的脖子饮对方的血。被他硬生生把血喝干而死的凶兽,多不胜数。

也正因如此,红袖才奇怪对方这回怎么跟凶兽混在一起了。

总而言之,白狼温和良善的一面,仅仅是对红袖。

所以现在看到李晔态度冷硬,红袖很担心白狼会不会发怒,也向往常对付其他修士一样,直接给李晔放血。

“李公子?”白狼上下打量了李晔一眼,让红袖松了口气的是,他脸上的寒霜和冷酷很快就如冰雪消融,露出真切和善的笑容,“在下白狼,号大人,幸会。”

李晔皮笑肉不笑:“幸会。”

他到现在还很郁闷,毕竟大灰狼那坨黄金山还在不远处,看着就糟心。

红袖看到李晔如此作态,刚刚放松的心情又紧张起。,白狼大人方才的笑容跟和善,只是给她面子,现在李晔态度如此漠然,只怕会触怒白狼大人啊!

然而事实证明,红袖想错了。

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她浑身一僵愣在那里,并且如梦初醒的弄懂了一个困扰她多年的疑惑。

“唉呀,李公子笑得可真是好看啊!这么俊朗的公子我生平还是第一次见,李公子要是不介意,我们找个妖少的地方好好交流一下?”

白狼凑近了李晔,一把攀过他的肩膀,露出痴女般的笑容嘿嘿道。

不止如此,他还伸出手指,在李晔脸上滑了一下,然后就像触电了一样缩回,娇嗔的在李晔肩膀上轻轻推了一下,“唉哟这皮肤可真嫩,真有弹性,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跳都加速了呢!”

李晔:“”

魏威武:“”

众修士和狼群:“”

红袖姑娘羞愧掩面,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我的天,我就奇怪白狼大人身边为何一直没有伴侣,原来他喜欢的是男人!

说好的傲娇呢?说好的看谁都不假辞色呢?说好的冷酷嗜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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