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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电子烟花之后,周书又提议在附近逛了一会儿,大年三十晚上的榕城,算得上是不夜城,灯火辉煌,尽显繁华。
再加上有叶硕陪着,两人一路走走看看,将那附近的几条街逛完了,周书还觉得意犹未尽。
被叶硕送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半了。
在下车之前,周书先拨通了周弈的电话,想着如果方便,两人一起回家会比较合适。
然而,电话只响了两声,周弈就给她挂断了,不用想都知道,他现在在忙着约会,根本没空搭理自己。
周书也再自讨没趣,便将手机揣进兜里,对叶硕勾了勾手指,说:“你过来!”
叶硕抿唇轻笑了声,将脑袋凑过去,下一刻,小孩就在他右侧脸颊,落下轻轻一吻,然后眨着,露出小狐狸一般狡黠的笑容。
叶硕目光变得深沉,这一刻,他突然有点不想放小孩回去了。
不过,最终还是理智占了上风,他看着周书,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问:“今天晚上,怎么……这么主动?”
周书歪着头看他,眼神中带着好奇,问:“你不喜欢吗?”
叶硕垂眸,过了许久,才低低的回了一句:“喜欢!特别喜欢!但其实没有必要,因为……这些年一个人过年,我早已经习惯了。你没有必要为了让我开心,就勉强自己,若是你不喜欢主动,就让我主动好了,哥哥可以主动一辈子。”
听他这么说,周书就知道,叶硕大概是误会了。
原来他以为,自己是觉得他一个人过年太冷清,才会这么主动的,想让他高兴一些。
她伸手,握住叶硕的手,认真道:“不只是为了让你开心,而是……我喜欢你,就想让你知道。在这段感情中,其实并不需要你主动一辈子,本来……就是我先喜欢你的。”
在两人还没有见面的时候,她就对他有了念想,见面之后,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吧!
而他,一开始是将自己当成妹妹的,所以,严格说起来,确实只自己先动心的。
叶硕抬起眼睫看她,脸上露出疑惑的神色,“小孩,你今天晚上,不太对劲。”
周书见叶硕已经起疑,眼睛转了两圈,突然,出其不意的将手放到叶硕的头顶上,乱七八糟的揉了一通,才瞪着眼睛,说:“你不许疑神疑鬼的,我……我们今晚都那样了,现在,我只是说出自己的感受,要是你不喜欢听,以后我就不说了。”
说完之后,她就想下车,可手却被叶硕反握住了,下一刻,整个人被带过去,叶硕的声音,听起来,蛊惑性十足。
“喜欢听,以后多说一些……你今晚,在我宿舍里的表现,我也特别喜欢。”
虽然现在不打算真的动她,可是想到她在床上乖巧害羞的样子,叶硕就觉得,一股热血直冲脑门,心底的悸动,让他下意识的舔了舔唇。
周书眼神闪烁,一个个的掰开他的手指,说:“那……那你以后,不许离开我。说好了,一辈子的哦!”
她声音越来越小,以前这些话,都是被叶硕用调侃的语气说出来,她听着就不好意思,现在换成自己说,好像更不好意思了。
叶硕毫不犹豫的点头,“嗯!一辈子!”
得到肯定的回答,周书嘴角轻轻上扬,正准备下车,叶硕却再次叫住了她。
“小孩。”
“啊?”
“有件事儿,哥哥一直忘了告诉你!”
“什么?”
周书内心有些忐忑,难道,他要告诉自己,他就是邺哥哥吗?
下一刻,她就听到叶硕的声音。
“我爱你!”
周书瞪大眼睛,突然想到,今天晚上看过的烟花,此时,在自己的脑子里,一朵朵的炸开,耀眼璀璨。
可是,再耀眼的烟花,都敌不过,叶硕说“我爱你”的眼神,就像是沉溺池,想让人沉溺一辈子。
低头,犹豫了几秒钟,她突然抬头,义无反顾的看着叶硕。
“我也爱你哦!”
说完之后,见叶硕整个人都呆掉了,周书赶紧趁机下车,不然的话,今晚怕是回不了家了。
回到家里,打开房门,周书发现已经快两点了,客厅里的灯关着,按照往年的习惯,老周应该在爷爷家,几个大人一起打牌或者打麻将。
她松了口气,赶紧去洗漱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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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
袁玥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发着呆,久久不能回神。
叶教授?
叶教授是自己的儿子朱邺?
当初在峨眉的时候,她是见过那个年轻人的,当时只觉得那双眼睛过于熟悉,却从来没有想过……他竟然是自己的儿子。
他真的还活着,且过得并不落魄,他能让眼高于顶的继女高柔动心,这证明他现在足够优秀。
想到这里,袁玥赶紧打开电脑,上了榕北大学的校园论坛,然后,精准搜索有关叶硕的帖子。
单从学校的简介来看,就知道,他已经特别特别的优秀了,而那些在校学生发的帖子,更是将他们的叶教授夸上了天。
看完那些帖子,让袁玥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的时间,她一条一条的浏览者,不管是官方介绍,还是学生的偷拍描述,她都一条不落。
似乎觉得,这样就能多了解儿子一些。
看完之后,袁玥仍然久久不能回神。
在过去的十年时间里,她从来没有想到过,小邺真的还活着;也从来没有想过,脱离了家庭之后,他竟然变得如此耀眼。
可现在仔细想想,又觉得似乎是理所应当的,年少时期,在那个略显陈旧的四合院里,小邺早已从同龄人中脱颖而出,甚至超过了那些比他年龄大好些的孩子。
想到这里,袁玥觉得,内心突然升起了一股自豪感,这样的感觉,在面对自己小儿子时,是不可能产生的。
可紧接着,袁玥又皱起了眉头。
她突然想到,刚刚从窃听器里听到的,另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高柔在离开小邺的宿舍之后,遇到的那个女孩子,声音挺特别,她一下就听出来了,是在峨眉山上,跟在自己儿子身边,并且还和自己针锋相对的小姑娘——周书。
周长安家里的小姑娘,从小养的很娇气,小时候,倒是经常跟在小邺身边,除了在小邺做功课的时候能够安安静静的待在一遍玩耍,其他时候都叽叽喳喳的,特别讨人嫌。
不过说来也奇怪,小邺和同龄人都玩不来,而且也没见他对别的小孩那么有耐心过,可在面对周书的时候,他还真的像个大哥哥一样,将人照顾的无微不至。
小邺和周书的关系好,她是知道的,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姑娘,会成为自己的儿媳妇。
不管是站在母亲的角度,还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她都觉得,这样的女孩是配不上小邺的。
虽然长得漂亮,但年纪也太小了些,肯定还在念大学,也不知道,念的是哪一所学校,但那个孩子从小成绩平平,比不过她亲哥哥周弈,料想也不是什么名校。
关键是,就周长安那宠女儿的模样,绝对是容不得她受一丁点儿委屈的,周书那个双胞胎哥哥,小时候也是四合院里的小霸王,一言不合就揍人。
这样的人家宠出来的女儿,哪里能够温柔知礼呢,怕是满身的大小姐脾气吧!
更何况,小邺原本就沉默寡言,事事都不爱计较,肯定会被那一家人吃的死死的。
从窃听器里听到,小姑娘威胁高柔时的语气和态度,也不难推测出,这孩子说话做事儿都很偏激,肯定不是良配。
想到此处,袁玥恨不得立即去找儿子,告诉他这些道理,可是在走出书房门的时候,脚步又突然一顿。
儿子会听自己的话吗?
想必不会的吧!
他离家之后,这些年毫无音讯,从未想过联系父母,在峨眉见面的时候,他对自己的态度,就像是在对待一个陌生人。
这一刻,袁玥只觉得满心苦涩,大儿子不认自己,二儿子蠢钝如猪,作为母亲,她这辈子,真的很失败!
不过,小邺是因为年少时期遭受磨难才会心性大变,所以,他对自己有怨气,也是应当的。
好在,他也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否则,绝不可能选择当初四合院内的那个小丫头作为女朋友。
那个小丫头,只给了他片刻温暖,便能让他在峨眉上的时候,那么的护着。
自己作为他的母亲,再怎么说,都是血浓于水,他又怎么可能完全放下呢?
只是,自己也不能贸然去找他,一切事情,都需要从长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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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周书没再找理由去见叶硕。
原因很简单,周家的所有人,都会在这一天回农村老家,去给家里的祖先上坟。
虽然,那些祖先她一个也没见过,就连关系最近的奶奶,也是在她还未记事的时候,便早早去世了。
但作为孙女儿,周书肯定要跟着家人回去一趟,给奶奶上坟的。
在回乡的路上,周书就只能通过手机,和叶硕文字聊天。
回老家的山路原本就挺崎岖,车子晃来晃去的,她又在车里玩手机,很快就晕车了,为了能好受点,她只能和叶硕说了缘由,将手机收起来。
周弈注意到她的动作,好整以暇的看着她,心情不错的问:“晕车了?”
见周弈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周书懒得理他,将羽绒服的帽子一拉,盖在头上,便仰到在座椅上,开始闭目养神。
等到上坟之后回到榕城,周书只觉得整个人疲惫不堪,当天晚上很早就睡了。
大年初二,是周弈和周书的十八岁生日。
一大早,林枚就把兄妹俩叫起来吃面,一人一碗长寿面,是她亲手煮的,看着卖相极佳。
等两人吃完之后,周长安便拿出个大蛋糕,上面插了18根蜡烛,一家人唱了生日歌,又分食蛋糕。
之后,周长安给两个孩子一人一个大红包,就让他们想怎么玩怎么玩儿去,毕竟他俩这个年纪,正是贪玩的时候,肯定还是想和同龄人一起过生日的。
周书离家之后,第一时间便去了叶硕那里,步履非常欢快。
开门之后,她发现,饭厅的小桌子上摆着一个小巧的心形蛋糕,叶硕等她换上拖鞋,才说:“小孩,生日快乐,恭喜成年。”
周书笑了,说:“你也生日快乐!其实,我也订了一个给你,估计过一会儿就能送过来。”
叶硕点点头,开口说:“这个蛋糕,是我亲手做的。”
周书吃惊的瞪大双眼。
亲手做的?
那自己买的那个,好像就被对比的……不是那么显眼了。
可是,想到蛋糕里面的东西,她脸上又浮现出笑容,叶硕肯定想不到,自己给他的生日礼物。
周书才刚到一小会儿,外面的门就被敲响了,她欢快的跑过去,接过快递员手里的蛋糕,然后端过去放在桌子上,和叶硕亲手做的蛋糕放在了一起。
她轻声的,唱起了生日歌,今天,是她和叶硕两个人的生日,可以一起过。
以后的年年岁岁,每一个生日,他们也都会一起过。
唱了生日歌,吹灭蜡烛,叶硕正准备切他亲手做的那个蛋糕,周书却拦住了他,说:“你切我买的这个吧!好不好?”
看着小孩撒娇的样子,叶硕犹豫了一下,说:“你切我做的,我切你买的!”
周书点头,“好呀!”
话是这么说的,但切蛋糕的时候,周书的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盯着叶硕切蛋糕的手。
她想,第一时间,看到他惊喜的表情。
很快,他就从蛋糕里,切出了一个款式相当简单的,铂金戒指。
叶硕的手指有些颤抖,脸上的表情也变得特别丰富,他将戒指拿出来,声音听着有些沙哑,“给我的?”
周书红着脸,“嗯,我偷偷观察过你的中指,估计……应该是差不多的,你……试试吧!”
其实,她原本给叶硕准备的礼物是一块腕表,和他曾经送给自己的是一个牌子,并且选择了相对应的男款,看着和情侣款差不多的。
她将自己所有的积蓄砸进去,这其中包括老周让自己还叶硕帮忙付的医药费,还有陈教授的上门红包,最后还偷偷找老周撒娇,提前拿了过年的压岁钱,总算是,轻轻松松将腕表买下来。
可是大年三十的晚上,见过高柔之后,她突然就想送叶硕一枚戒指了。
带在中指上的戒指,象征着正在恋爱,以后,她不会再隐藏两人的恋情,她想告诉所有人,叶硕是她的男朋友。
为了买这枚戒指,她缠着周弈还了当初借的一千八百块钱,又把自己剩下的钱全砸了进去,才勉强够数的。
就是不知道,叶硕会不会觉得,太素了些。
叶硕眼中情绪万千,却又通通被他压制住,最后,只说了一句:“你替哥哥带上?”
周书犹豫了一下,走过去,将戒指套在了叶硕的中指上,发现,似乎正好合适。
哪知道,叶硕弯曲了一下手指,突然笑道:“我觉得,稍微紧了些。”
“啊?”
她看着,大小就是正好合适啊!
哪知道,叶硕下一刻就将戒指取下来,套到了他的无名指上。
周书:……
她就知道,这人变着方的,就想着占自己便宜。
叶硕笑着捏了一下她的鼻子,道:“你这个礼物,哥哥非常喜欢。来,切哥哥给你的蛋糕,看看里面藏着什么!”
周书将蛋糕切开,很快,便发现,里面竟然藏着……一枚钻戒。
和这枚钻戒对比起来,自己的那个铂金圈圈戒指,就显得特别寒酸了。
这么一想,周书瞬间觉得很局促,动作和表情,都变得不太自然。
叶硕明显是误会了,还以为,她在紧张这枚钻戒所代表的含义。
将戒指从蛋糕里取出,拿在手里,叶硕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轻松一些,说:“不是求婚,不用太紧张,哥哥送这个,就是……让你拿去戴着玩儿的。”
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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