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蔓越莓提示您:看后求收藏(17、第 17 章,穿书女炮灰骄养姑奶奶,红酒蔓越莓,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姜家铺村大队长姜金海兄弟两个,他是老大。

姜金海今年五十多岁,在村里当了二十多年的大队长,日子过得沉厚,在村里也颇有威望。

他跟媳妇儿叶翠娥先是生了两个儿子,姜建国和姜建梁,最后才有了姜新棉这个小闺女儿。

那年他刚当上生产队的大队长,那天队里棉花刚开头一茬,他正在地里组织队员摘棉花,邻居婶子就跑来告诉他,说他媳妇刚给他生了个闺女儿,他当时高兴得把鞋都给跑丢了。

能不高兴吗?

这小闺女儿可是他们姜家三辈子才盼来的唯一一个闺女儿啊。

他兄弟姜金龙夫妻俩都已经生了三个秃小子了,也没盼来一个闺女。

还是他老婆的肚子争气,给他生了个比金子还金贵的小闺女儿。

这个小千金,他们夫妻俩和老爷子老太太真就是捧金子一样给捧大的。

这闺女也没白疼,不仅打小就生得好,还聪明乖巧,脑瓜也好使,才五六岁上,算起数来就比她两个哥哥还快。

姜家没那重男轻女一说,照样送闺女读小学,读初中,再读高中。

如果不是高考的时候差了三分没考上,他还准备送闺女去省城念大学呢。

闺女高中毕业后就在村小当了老师,她模样好,脾气好,书也教得好,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都是人见人夸的。

闺女的改变是在三年前,一开始是老婆子说闺女总是魂不守舍地对着一张纸傻笑,后来就总是楞楞地望着远处出神,也不像以前那样乖巧了,有时候还会跟她娘闹脾气。

他想着这是闺女年龄到了,想女婿了,就千挑万选地给她订下了大于庄老于家的于明军。

明军那后生好哇,长得魁梧英气,还能干,家里老人也通情达理。

一开始闺女虽然有点不愿意,却也没刚烈地拒绝。

他想着女娃娃面皮儿薄,慢慢处处就好了。

没想到是,两个月前,闺女儿一下学回来就不高兴,午饭也没吃,闷闷地睡了一觉,起来就闹着要跟老于家退婚。

他和媳妇都急了,问她到底是为嘛,她才说,她跟以前来村里插过队的苗知青已经写了三年的信了,她现在心里只有苗知青,不想嫁给于明军。

苗知青还许诺,只要她肯去省城找他,他就给她安排工作,落实户口。

那封信,闺女也拿给姜金海看了。

以他老父亲的眼光来看,这位苗知青做事很是不地道。

男婚女嫁可是终身大事,如果他真的想跟他闺女好,哪怕是苗家父母不亲自上门提亲,他苗知青自己也该来一趟说说清楚不是?这么一封破信就想把她的闺女骗走?门儿都没有。

再说了,他就这么一个闺女,实在也是不舍得她远嫁。

又再说,老于家条件也不赖,尤其明军那后生长得人高马大,浓眉大眼,看着就提气!

那苗知青虽说长得也还行,可是城里读书人嘛,也太俊气了些,不对他的口。

所以他就想着,让闺女他娘先慢慢劝着,小孩子心性,兴许哪天就想明白了呢。

没想到的是,这闺女也忒有主意,眼看着家里人不同意,她竟然一声不响地自己跑去省城找了。

那天早晨,他一起来就看见闺女的房门大开着,床铺叠得整整齐齐,就知道坏了事儿。

他赶紧叫上兄弟,带上儿子和侄子,跑到县里车站去截人。

车站没有找到人,就立刻回家找苗知青写给闺女的那些信,想照着上面的地址找到省城去,却发现那些信都已经被闺女带走了。

他只好托关系找人,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找到了苗知青来插队时在县里留下的记录,按照上面的地址找了过去。

找到那里以后才知道,苗知青一家早就搬走了,具体搬到了哪里,谁也不知道。

他们在省城没头苍蝇般撞了一个月,只好再回来。

那段时间啊,老爹老娘连着急带心疼躺倒在炕上,媳妇也快把眼睛都哭瞎了。

没多久,老爷子还病急攻心,不治过世了。

送走了老爷子,想起老爷子临死前还记挂的那个不听话的妮子,他是又心疼又生气。

他告诉姜家子孙,妮子被他惯坏了,不仅丢了姜家人的脸,还气死了老爷子,从今往后,他只当老姜家就没有过这么一个人,让大家都不要再提她。

话虽这样说,其实,他是没有一天不在心里盼着老天开眼,能把闺女儿再给他送回来啊。

也许是他的诚心真的被老天爷听见了,今天一大早,他的亲亲宝贝疙瘩竟然自己跑回来了。

虽然她说的“去了海市找同学”的话很有些蹊跷,可是,他还能求什么啊?

闺女全须全尾地回来了,虽然是瘦了不少,却更爱说话,也更喜笑,眉眼也更活泼。

这不就是他日思夜盼的吗?至于这两个月她到底干什么去了,以后慢慢再问吧。

这一天,姜家犹如过年,近支的亲人闻讯都跑来问候。

虽然大家都很热情,却没人再多问姜新棉这两个月的经历。

因为曹秀花那个大喇叭,已经前村后店都嚷遍了,说姜家铺大队长家的闺女姜新棉根本就不是去省城找相好的了,而是去海市教书了,两个月就挣了500块,奶糖买了一簸箩,还给他爸买了带过滤嘴的香烟,给她娘她奶都扯了高级布料。

大家都争着跟姜金海夸着她家棉棉胆子大,能干,比个小子都强。

姜金海坐在太师椅上抽着闺女给他买的高级烟,只是嘿嘿地笑。

涉及自家闺女名声的事,他乐得外面的人都不再提什么省城,更别再提什么苗知青。

所以他也就顺水推舟,帮着闺女把这个话圆了下去。

姜金海很高兴,今天又逢端午,他大方地留大家在他家吃中饭。

除了姜新棉带回来的那刀肉,他又让大儿子去割了十斤膘多瘦少的猪肉回来,大柴锅里炖粉条熬白菜。

叶翠娥狠狠心把前几天才打下来的麦子磨了二十斤细面,蒸了两大锅纯细面的大白馒头。

姜家院子里,肉香馒头香飘了满院,桌椅板凳也摆上了,大家都等着开席,一派喜气洋洋。

此时,姜新棉正借着换衣服的由头,一个人待在小姑奶奶住过的那间西厢房里。

这间房应该不到二十个平方,木楞窗,报纸糊的墙,满室阳光,干净清爽。

房间里贴墙放着一张木头单人床,床上铺着素色的洋布床单,放着叠得整整齐齐的被褥。

床头一张木头书桌,上面垒着课本和教案,旁边是一张玻璃框镶着的黑白小相。

照片上的人,明眸皓齿,长辫垂肩,十分地漂亮。

姜新棉看着这间屋子,再看看相框里的人,莫名其妙的,不像是初来乍到,倒像是久别归来。

熟悉好,熟悉了就能更快地适应环境。

姜新棉想着,看见床边那只老樟木的衣服箱子,就走过去,打开箱盖准备换衣服。

箱盖一打开她才发现,里面几乎是空的,裤子外套一件不剩,只有几只破了洞还没来得及补的袜子随意丢弃在角落里。

她连忙又打开了箱子旁边的矮橱,也是一样,除了一双穿旧了的布鞋,其他鞋子一双也没有了。

姜新棉很是意外,刚才叶翠娥催着她来换衣服时还抹着眼泪告诉她:“知道你讲究,不爱别人翻你的东西,这两个月,除了打扫,我平时都是给你锁着门的,没人进去过。你的衣服也还都在你奶奶给你的那个老樟木箱子里,皮鞋就在箱子旁边的矮橱里。”

可是,看这情况,这房间,除了叶翠娥,绝对还有别人进来过,而且还是偷偷进来,拿走了小姑奶奶所有的衣服和鞋子。

姜新棉不想嘲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竟然连别人穿过的旧衣服旧鞋子都偷。

她刚才观察了一下外面这些人的衣着,虽然现在已经是八十年代初,其实多数人家的日子还是很紧巴,像今天来的这些人,多数还都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

就连小姑奶奶的大嫂李红英,她男人姜建国还是县裘皮厂的大师傅呢,一个月领五十多块钱的工资,她的衣服虽然洗得干净,领口、膝盖却也都补着补丁。

而小姑奶奶就不一样了,看看她这洋布的床单,绣花的枕套,再看看她窗户上挂着的这片碎花窗帘,竟然比李红英身上衣服的布料都好。

显然,小姑奶奶是被整个家族捧着的人,这也就难怪别人会惦记她的衣物了。

那么,那个贼进来就只偷走了那些衣服和鞋子吗?有没有顺手拿走其他东西?

带着这个疑问,姜新棉开始翻捡房间里面的东西。

等她把东西都翻了一个遍,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怎么小姑奶奶的日记本还在呢?

姜金海说,小姑奶奶走的时候把苗知青写给她的那些信都带走了,所以才导致他们找不到苗知青家现在的住址。

姜金海还说,小姑奶奶走得很匆忙,连她让叶翠娥帮她存着的钱都没拿,身上最多只带着十块钱就出了门。

那么匆忙都记得拿上那些信,姑且理解为那些信是她和苗知青爱情的见证,必须珍惜,那么日记呢?

这么满满的一大本,密密麻麻记录的都是她的少女心事,甚至苗知青写给她的那些火辣辣的情诗都摘抄在上面,就这么被她随意地丢在家里,她就不担心会被别人看到吗?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这只日记本确实已经被当做唯一可能查出苗知青新家住址的线索,快被家里人翻烂了。

“会不会是,小姑奶奶走的时候,其实连那些信都没来得及拿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豪门小说相关阅读More+

唐棠伍加衣

四岁小甜妞[七零]

穿书后炮灰成厨神了

月七兮

娇女在七零

我是一颗小小草

靠手机在逃生游戏里躺赢[无限]

缪苏苏

夏目新帐[综]

月挽风清

替身他只想要钱

甜椒最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