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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棠眼看着沈星河一副要拆柜子的架势,她还是把刚看到王小芳吃金平糖的事儿说了,不过她只是描述看到的情形,没有加任何主观的评价。
沈星河听了,微微皱了眉头,倒也没说什么,只是两只手一捞,把床上翻得像狗窝的衣裳抱回柜子里,他也不叠,直接硬塞,最后柜门关不上,又伸手薅了两把,才硬合上了柜门。
啧,唐棠看得眼睛痛。
沈星河一回头,看到唐棠皱着小鼻子,伸手搓她的发顶,“哟,还嫌弃哥哥邋遢呐?”
这也是个顺杆子爬的,因为帮他说了两句话,就把自个儿当哥哥了。
唐棠本来想反驳,但又觉得,这个总是寡言少语的小少年,每次遇到她,嘴里说着要欺负也好,翻箱倒柜要给她找糖也好,其实比平时开朗,比平时活泼,大概这就是他表达亲近的方式吧。
算啦,忍他。
唐大彪帮着程光北把书架挪好位置,要留唐大彪和唐棠吃饭,唐大彪大手一挥,“算了,我还不知道你,也就适合搞搞书本子,要说做饭,你敢做我还不敢吃呢。”
程光北本来就不善言辞,只好温温地笑一笑,和沈星河一道,将祖孙两个送到了公交车站。
第二天上午,程光北早早就去南门饭店等着了。
要说程光北为什么选在南门饭店呢,因为这里的味道和价格都不错,七八块钱能大鱼大肉地吃上一桌,而且这个店是学校的下属单位,本身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对学校职工的优惠力度大,同样的食物,这里需要的粮票比别处的国营饭店要少。
钱还好说,粮票谁家也没有多的,所以学校的职工们但凡下馆子请客,都爱往这边来。
“慧珍。”程光北看到沈慧珍,连忙伸手帮忙收伞,不过沈慧珍躲过去了。
尽管爱人神情冷淡,但不妨碍程光北露出一脸傻笑,他搓着手,有点忐忑地问:“慧珍,我给你买的衬衣,你喜欢吗?”
昨天唐大彪祖孙两个走后,沈星河也回了沈慧珍那边,程光北没留住儿子,只好坚持要儿子把他给沈慧珍买的衬衣带过去。
沈慧珍看了一眼程光北,冷哼一声。
要说程光北这个人,除了做学术灵光,别处都不灵光。当初是程光北吃酒席遇到沈慧珍,然后七拐八拐地托人,才介绍到沈慧珍面前,也够费心思了吧,结果头一回在公园门口见面的时候,程光北穿一件皱皱巴巴的中山装,因为扣子扣错了位置,两边衣裳下摆不一样齐。
这么个男人,结婚后总给她买东西,有时候是一件衣裳,有时候是一个糖人,有时候甚至是两颗玻璃珠,反正,只要是他觉得好的、有意思的东西,就爱给她买回来。
沈慧珍不言语,前面的事儿还没完呢。
“星河呢?”程光北又找了点儿话。
这一句沈慧珍倒是回他了,“在后面。”
程光北想再接再厉,还想说点什么,沈慧珍扬手朝人打招呼,“唐叔,你们到啦!”
沈慧珍虽然和程光北闹别扭,但是这年头的人要面子嘛,讲究个家丑不外扬,没有真离婚,那就还是别闹到亲朋面前了。
唐棠一家七口人,大的小的,浩浩荡荡地走过来。
“哎,是你啊,小妞妞!”沈慧珍刚打完招呼就看到唐棠了,脸上立即又惊又喜。
唐大彪意外道:“咋的,你认识我们家甜妞?”
“岂止认识!”沈慧珍原本只是客套,这会儿笑得真心实意,眼睛都笑眯了,“甜妞给我帮过忙呢。”
说着,就把甜妞帮忙抓贼的事儿说了一遍。
唐大彪可骄傲了,胸膛拍的啪啪响,“不愧是我孙女儿!”
有了这么个开头,两家人很快就聊得其乐融融,尤其是沈慧珍性格直爽,孟丽云也是个干脆利落的,两人意外地投缘,落座的时候还特意坐到一块儿。
这会儿不到十一点,离开饭还有一个钟头,唐棠坐着无聊,看到包间门口溜达过去一只狸花猫,就从椅子上溜下来,去追猫咪。
唐文是个小操心,看到妹妹溜出去,就跟上去了。
狸花猫在店里悠悠达达,先去蹭蹭收银员的脚杆,收银员忙着理账呢,随手摸摸它的脑袋,又接着打算盘去了,狸花猫大概觉得没趣儿,噌一下跳到板凳上,两只爪子像老农民一样揣着,然后趴下了。
这只狸花猫长得挺喜人,看着跟一条泡了水的海参一样,唐棠看得手痒痒,想过去摸一摸,结果还离着三五米的距离呢,猫咪的尾巴忽然不安地摇晃起来,然后朝她充满警告地低低叫了一声,“喵呜——”
唐棠有点吃惊,自从她能听懂动物说话,就一直很得小动物们的欢心,像是猫咪狗子,平时只要招招手,那肯定就摇着尾巴颠颠儿地过来了,对她这么凶的还是头一个。
不过一听猫咪的话,她就明白了,猫咪以为她要欺负它?
“我只是想摸摸你呀。”唐棠脑子一动,又问:“有人欺负过你吗?”
“喵呜——”狸花猫这回声音软了些,尾巴也慢慢放松下来。
狸花猫说,店里有个跟她差不多的小女孩儿,经常拿小石子扔它。
唐棠听得皱了眉,心疼地摸摸猫咪的脑袋。
“咦,连猫都喜欢我们家甜妞。”唐文看到妹妹和狸花猫说话,没当一回事儿,妈妈还说他小时候爱跟王大爷养的大黄聊天呢。
兄妹俩一个摸猫脑袋,一个摸猫背,猫咪舒服得呼噜呼噜的。
这时候,旁边的后厨门口出来个小女孩儿,狸花猫突然嗷呜一声,立即从凳子上跳下来,飞快地蹿走了。
唐棠扭头一看,那不是娄玉芬的女儿王小芳吗?一联想,马上就知道王小芳就是狸花猫说的扔石子的小孩儿。
这么点儿大的孩子,心肠怎么那么坏?
王小芳看到唐棠兄妹两个,似乎想过来一起玩儿,唐棠立即拉着唐文的手,“哥哥,咱们回去。”
扭头就走,不理这个坏心眼儿。
沈慧珍和孟丽云出来上厕所,跟兄妹两个擦肩而过,沈慧珍笑着伸手摸了摸唐棠的小脑瓜,夸道:“我要是有甜妞这么个女儿就好了。”
“也有皮的时候。”孟丽云笑一笑,知道沈慧珍两口子闹别扭,所以没说什么“你也生一个”之类的。
沈慧珍和孟丽云前脚进了厕所,后脚跟着进来一个女的,那人笑着跟沈慧珍打招呼,“慧珍,好久没看到你了。”
“是有一阵了。”沈慧珍听声音就知道是娄玉芬,也没回头,敷衍着答了一句。
沈慧珍一直不喜欢娄玉芬,两家人当了十几年的隔壁邻居,有些事儿男人们看不出来,但是女人有天生的直觉,这娄玉芬啊,不是个安分的。只不过以前出于个人教养,也是看在王朝发的面子上,沈慧珍从来不表现而已。
但是最近不一样了,结合儿子几次回家的经历,沈慧珍其实有点怀疑娄玉芬。至于是娄玉芬一个人捣鬼,还是程光北也在搞腐化,那还得另外求证。
“慧珍,你看我这件衬衣好看吗?”娄玉芬往前走两步,到了沈慧珍的面前。
沈慧珍抬眼一看,登时就愣住了。
娄玉芬身上穿的衬衣,白色的确良短袖,袖子边是波浪一样的曲边,跟程光北送她的那件儿一模一样。
怎么,昨天恶心她儿子不够,今天还要来恶心她?
沈慧珍性子是急,但那也得看在谁面前,要不然,她能在单位当个小领导?她就跟什么都不知道一样,笑着上手去摸娄玉芬的衬衣袖子,真诚地赞道:“哎,质量不错,样式也时髦。”
“你真觉得好?”娄玉芬有点愣住了,沈慧珍咋一点儿不生气?
“昨天星河他爸打电话,说给我买了件衬衣,我一想他那个挑东西的眼光,我能要吗,我直接让他送人了。”沈慧珍摸完袖子,又去摸衣角,“我挺喜欢你这件儿,你在哪里买的?”
“我……”娄玉芬卡壳了,这和她想的完全不一样,程光北那个棒槌,居然没把衣裳给沈慧珍,居然把衣裳送人了!那她跟着买这件衬衣有啥意思?
那可是二十四块钱一件的衣裳,她大半月的工资啊!
娄玉芬觉得自个儿一口气吞不下去,吐不出来,梗在胸口上了。
孟丽云站在一旁,她认出了娄玉芬,不过看样子娄玉芬没认出她,本来嘛,人跟人的记性不一样,而且娄玉芬是昨天最后一个顾客,又怪叫人讨厌的,所以孟丽云印象有点深。
孟丽云知道沈慧珍两口子的情况,还亲眼见了娄玉芬昨天买衣裳的情形,她心里头有点明白了。
“同志,我觉得你不太适合这件衬衣。”孟丽云打量着娄玉芬,认真地说。
娄玉芬被沈慧珍的话怄得不行,恹恹地不想搭理,不过她爱俏,看孟丽云一件格子衬衣配军绿色褶裙,头发还烫了卷,显然是个会打扮的,就还是忍不住问一句,“为什么?”
“你皮子黑,还穿一件白衣裳,这就更显黑了,看起来跟个非洲‘拉菲克’一样。”孟丽云一脸诚恳地说。
非洲拉菲克,那就是收音机里说的非洲朋友啊,娄玉芬在别人家的黑白电视机里看到过,笑起来白晃晃的一口白牙,当时娄玉芬挪了几个光线好的位置,愣是没看清电视里那位非洲朋友的长相。
娄玉芬长得不错,胸脯大,腚也丰满,还有一根黑亮的大辫子,唯一的缺点就是肤色黑,人家说一白遮百丑,反过来,黑了也能遮住其他优点。
沈慧珍略微讶然地看了孟丽云一眼,转头亲昵地拍拍娄玉芬的胳膊,笑道:“玉芬,你别介意啊,她跟你开玩笑的,你也,也没那么黑。”
没有非洲朋友黑,那就不黑了吗?就这么一句话,怎么说着还卡壳?
这安慰得,娄玉芬更心塞了。
痛花大半个月的工资买了件衬衣,没起到作用不说,穿着还被人揭短儿,娄玉芬咬了咬腮帮子,好半天才憋出一句话,“不,不介意。”
娄玉芬脸都憋成猪肝色了,结果刚回到大堂,饭点的黄经理就把她喊住了,“娄玉芬,你这件衬衣——”
“你也觉得我穿着不合适吗?”娄玉芬郁闷地问。
“你在咱们店干了几年服务员了?上班要穿工作服,不知道吗?”黄经理没好气,一锤定音,“扣工资。”
“噗——”后一步从厕所出来的沈慧珍没忍住。
娄玉芬的脸色更黑了,乍一看,更像非洲拉菲克了。
那边包间里头,唐棠坐了一阵,唐兵突然问:“妹妹,你的小花发夹呢?”
唐兵虽然是个男孩子,但是一家人里就他最爱打扮,最爱漂亮,所以最先留意到。
唐棠伸手一摸,还真没有了,这个发夹总是容易掉,之前在东风服装厂也掉过一回哎。
“进店门口的时候还在,肯定是刚刚掉的。”唐小文虽然不爱留意这些,但架不住他记性好啊,进饭店的时候他摸过妹妹的小揪揪,那时候发夹还在呢。
唐武觉得,小姑娘的小花发夹,那就跟男孩子的弹弓一样重要,他赶紧说:“妹妹,二哥去帮你找。”
“三哥也去!”唐兵是哥哥们的跟屁虫,尤其是疼妹妹这件事儿上。
于是,兄妹几个溜下凳子,沿着唐棠刚才去逗狸花猫的路线找了一遍。
结果,竟然没找到。
“不应该啊!”唐小文挠挠头,他的记性不灵了?
先前溜走的那只狸花猫又回来了,揣着毛茸茸的爪子,趴在结账的木头柜台上。
唐棠就问:“猫咪,你看到我的小花发夹了吗?”
“喵呜——”狸花猫的耳朵抖了抖,叫了一声。
猫咪说,小花发夹被王小芳捡了。
王小芳就在门口站着呢,看着兄妹几个找了半天,一声都没吭。
唐棠朝王小芳看过去,一瞬间就做了个决定,呵,她要当个恶小孩儿了。
“大哥二哥三哥,我的发夹在她那儿!”
作者有话要说: 没写到6000,这是今天更新,补更另外补(痛哭认罪……)。
有点意外大家对程光北的讨厌程度,一是因为他是个棒槌书呆子,二是家属院住隔壁的人串门,很正常很常见呀,我细看了一下,有我表达粗糙、不够准确的地方,明天我修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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