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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了吗,邺主想给他那傻儿子招贴身护卫,而且指明要妖修,月俸开的是天价,咱们可以去试试呀。”

“啧,我们这点修为还是算了吧。”

“真不去?月俸十万晶。”

“什么!”

两只狐妖边在那吃着青菜小火锅边讨论,随着“月俸十万晶”这几个字被说出来,一只狐狸屁股处的尾巴抖了一大下,狐狸爪“嘭”地放下筷子,猛地变成人形,然后将坐在对面的小狐妖抱起来往怀里一揣,走去前台结账,满脸写着“我得去研究一下这个事情,还吃什么吃!”的激动和迫不及待。

待两只狐妖走出客栈,流筝眼前的那本《灵根喂养要诀》摊到桌上,黑溜溜的眼珠子一转,脑海里也转悠着“十万晶”这几个大字。

想她辛辛苦苦开客栈,一个月最多盈利五千晶,若是去当护卫,那她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不就可以跻身年薪百万的白领阶层了吗。

为了确认真有这么一回事,流筝将书丢进乾坤袋里,对客栈小二交代了几句,出门到大街上逛悠的了一圈,果然看见有几个猴妖官爷正在墙上张贴告示。

流筝走过去,将告示一撕,把上面的内容认真瞅了一遍。

【蓝湖邺邺主府招:少公子贴身护卫八人

要求:

一、蓝湖邺人士

二、妖修

三、真诚|善良|勤劳|勇敢|衷心

形式:比武

时间:十月底卯时三刻

地点:留都清风烟

月俸:十万晶(附赠一袋飘仙饼)

非诚勿扰】

流筝看完后,默默将告示对折再对折,然后好生揣进乾坤袋里,心中已然下了决定——去留都混。

留都是蓝湖邺的首城,相当于她原来那个世界所在国家的北上广地区,虽然竞争大,但灵气充裕,经济发达,赚小钱钱的机会多,她窝在长横复这样的小地方也当了有几年的小富婆了,早就想卷铺盖到留都那种大地方混一混,只是留都那边儿的地价实在太高,开客栈的成本太大,她一时想不到去那边能做什么谋生就一直没行动,这会儿,倒是终于找着个好机会。

到时候没被选中,再回来开客栈也成呗。

秉承着穿越人士的乐观精神,流筝如是想着。

对,流筝是个穿越人士,蹲马桶的时候穿越的。

这“牛逼”的穿越经历流筝一点儿都不想提起,她走回客栈,见客栈的生意依旧那么红火,打尖和住店的客人都不少,唇角翘了翘,将一堆事都丢给那些她高薪聘请的伙计们,悠哉慵懒地朝客栈后面那片小湖慢步而去。

长横复是蓝湖邺西南部一个小山窝里的小城,山多水多,溪水人家绕,家家户户几乎四面环水,流筝开的这个客栈亦建在水上,后面是一片幽静的碧绿小湖,与客栈里头的热闹喧嚣形成鲜明对比,恰是一个修炼的宝地,流筝时常在这里闭目养神、浸泡身心。

她走到湖边,褪了身上的衣裙,双臂张开,拥抱了一会暖阳之后,纵身一跃,娇小的身姿在空中划过优美的弧度,瞬息变成一朵粉粉白白的小莲花儿。

小白莲花儿坠到湖面上,欢快地在水里游了一圈,再次变回人形,慵懒地往湖岸一靠,纤细粉嫩的手臂趴到湖岸上,像是累了,将旁边一朵荷叶剥开,从里面掏出一壶小酒,未取酒杯,直接握着酒壶仰头一倾,樱桃似的小嘴瓣将从酒壶里流出的细涓接进口中。

喝了几口,如剥了壳鸡蛋般白嫩的脸蛋儿氲出红润。

流筝落下酒壶,去抓被随手丢在湖边小案上的裙襦,摘了挂在上面的乾坤袋,在乾坤袋里翻了翻,掏出一把地契和房契。

数了数,竟然有二十来张,十二块田地,十五套宅子,这便是她在长横复所有的家当了。

若是将这些东西全部变现成晶币,也够她到留都那种地方逍遥快活个几个月,可流筝还真有些舍不得,在这小小的长横复,她可以当个衣食无忧、生活滋润的小富婆,去了那挥金如土的留都,这点家当真算不上什么。

流筝在心中考量一番,决定去了留都确定能落了脚后再将这些东西卖了,然后用这些钱看能不能在留都买上一套宅子,到时候在留都有了房,还有了一个月薪不错的工作,那当真是更利于她走上人生巅峰。

不错,流筝有个伟大的梦想——当神仙。

将地契和房契叠好,落回乾坤袋里,流筝掏出《灵根喂养要诀》继续研究,一双玉白的小脚丫在水里撸水,看了一会书,流筝在湖中屏气凝神,双手结势开始修炼。

神海里有一搓绿油油的草,灵气一吹,那草掀开一些,冒出一个脆黄的小尖尖儿,那小尖尖儿就是流筝好不容易种出来的灵根,此时才冒出一点头,当真是好难养起来,流筝使出吃奶的劲,全力吸收周围稀薄的灵气。

灵气吸进身体里后,她双手结出另一种势,竭力将所有灵气催化成一团,随着灵气聚集越多,透明状渐渐变成如云朵一般的纯白颜色,在流筝一鼓作气之下,全部朝那小搓草萦绕而去。

触及到那纯净清甜的灵气,那小搓草旋即从地中拔高了一截,并轻颤了起来,宛若正在跳草草牌迪斯扣。

流筝睁开眼,累得喘气,额头布满细细密密的汗珠,她整个人趴到湖边,抹了一把汗,叹道:“修炼真是个技术活。”养颗灵根都这么难。

轰隆隆一声,晴空万里的蓝天倏然变天,阴风一起,倾盆大雨砸落,流筝被这突如其来的大雨和闪电惊回白莲花原形,稍一回神,又淡定地变回人形摊到湖边,任那大颗大颗的雨珠砸到身上。

因为方才修炼着实累惨了,口渴难耐,倒是趁此机会直接昂起小脑袋,对着天空喝了几口砸下来的雨珠。

“爽。”流筝甩甩湿哒哒的头发,准备起身回屋,一泼鱼雨接踵而至。

每当变天刮大风下暴雨,长横复中央湖里的各种小鱼摆就会被吹起一大片,然后被狂风刮到长横复四处,凭着这些因为天气白送到家门口的鱼,不知道填饱了长横复多少户人家的肚子,每当下雨,都不用出门工作了,吃鱼都能混上好几天。

流筝小手一挥,命令客栈的伙计们将这些鱼都收了,到时候卖烤鱼,又是一笔赚钱的好买卖。

从湖里上岸,随便拢了件粉色外衫,遮住内里穿的大红色小肚兜,不曾想刚走了一会,一只肥肚圆身的小鱼摆摔到流筝洁白光滑的小脚边。

流筝低头,发现这条小鱼儿通体紫色,双目泛蓝,竟是十分与众不同。

如此俊俏的小鱼流筝还是头一回见,一时兴起,将那条小鱼抓进手里,带它一起回厢房。

与此同时,长横复某座荒岭中,那口被深埋在地底下的棺材剧烈颤动起来,天雷轰响,银电刺眼,土丘坍塌,“嘭”的一声,那口棺材被里面躺着的尸体推开。

一个紫袍男人从棺材中爬出来,深蓝的双目在接触到空气的一瞬间变成深棕色,身上的长袍也瞬间从紫色变成黑色,皮肤惨白得令人心惊,焦黄杂乱的长发显得整个尸身令人颤栗。

魏煊扒开额前的长发,看了看天。

五百年了……

他漫无目的地在荒岭中行走,任瓢泼大雨砸在身上,他摊开手心,是一颗通体血红的珠子,男人冷哂一声,又瞥了眼左边肩膀的位置,那处似乎绣着一朵火红色的曼陀罗花,但大雨砸上去时,整个花身会动,像普通的绣花,又更像活物。

走到一颗老柳树下避了雨,魏烜开始用神识搜寻自己的第一片碎魂。

就近寻找,触感很快延伸到一个小镇密集之地,是在一间客栈后面的湖岸边,他碎魂所附的那条小鱼周身被什么软软的东西捏着,好像是……一只手?

那种被捏着的滋味并不好受,魏煊蹙起眉头。

随后感觉到身上被两根软软的手指头来回抚摸,耳边传来少女音,“你怕不是湖里最靓的崽?”

“呦呦呦,鱼鳞好滑,好喜欢。”

“看在你长得这么好看的份上,我就不烤你了,当我的宠物鱼叭。”

“呐……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好呢?小紫紫?小肥肥?”

魏煊:……

作者有话要说:  流筝vs魏煊

有木有jio得这两个名字很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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