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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普通打扮,可是通体的贵气挡也挡不住,就连她身边的丫鬟亦有着寻常女孩没有的气度,更不要说不远处还立着几个装束严谨的护院了。
阮玉睇了金玦焱一眼,又扫向呆愣在原地的小贩与买主,郑重强调:“我相信他!”
金玦焱的拳忽然一紧。
他用力的瞅了阮玉一眼,抿紧唇,垂了眸。
阮玉再不看旁人,只走向金玦焱,微抬了头,唇角衔一丝嗔怪:“又不需你花银子,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着的什么急?这兴许就是两个人在抬价呢,一个是卖的,一个是托儿。瞧,这不就引了大批的人过来瞧热闹?谁知道稍后会不会带一两件‘宝贝’回去?人家有眼没眼的,咱只图个乐儿,你怎么还当真了?这会工夫,汗都出来了……”
掏了帕子,细细为他拭去额角汗珠。
金玦焱的拳又紧了紧。
“好了,快回去吧。大热的天,春分准备了酸梅汤,就等着你了……”
金玦焱没有说话,默默的跟着她走。
“哎,哎哎,你什么意思啊你?”
摊主才反应过来,周围的人也反应过来。
这女人说什么呢?怎么几句话把大家伙都骂了?她什么意思?
“哎,你站住!”
摊主追上来,就要拉扯阮玉。
金玦焱猛回了头。
他吓得后退几步,差点坐地上。
“我没什么意思啊,您有什么意思?要不要咱们去官府把咱们的意思都意思意思?”阮玉丝毫不恼,笑得笃定又亲切。
摊主怔在当地,一任阮玉三人扬长而去。
阮玉跟金玦焱上了车,撂下帘子,霎时隔绝了外面的喧闹。
不多时,春分敲了敲车壁:“姑娘,人都散了。那老头也没买那罐子……”
阮玉瞅了瞅默不作声的金玦焱,转头靠近细竹帘:“真够操心的,别人如何,跟咱们有什么关系?”
春分回了句“是”,车子便缓缓开动了。
车厢微有摇晃,金玦焱于昏暗中抬了眸,睇向对面的阮玉。
她似乎是累了,又似乎是对方才的事当真不以为意,只闭着眼,靠着车壁假寐。
拳又紧了起来。
他想做一件事,一件自打她说“我相信他”就想做的事。
那一刻,他就想将她抱在怀里。
这是他的女人,纵然她如何的对他的欣赏毫不掩饰,如何的对他的爱好表示羡慕并赞赏有加,可是他从未想过她可以在众人面前,在所有人都怀疑他,鄙视他,嘲笑他的时候,选择义无反顾的跟他站在一起,肯定他,支持他,不动声色的还击每一个非议他的人。
那一刻,他可谓势单力薄,可是那一刻,他仿佛拥有了世上最宝贵的财富,他富有得只想抱住她,再也不放手!
于是此刻,手动了动。
她的头随着车厢一晃一晃,打细竹帘的缝隙透过的光亮就一摇一摇的映在她脸上,明媚得仿佛可以用手捡拾。
他抿紧了唇,一瞬不瞬的看她,手臂僵硬在身侧,轻微作响。
阮玉如有所感的睁开眼睛,正对上他的眸子,那眸中有道光芒一闪即逝,令她的心莫名的跳了下。
“你……”她坐直身子,打量了他一下:“这样恶狠狠的瞪着我干什么?”
我?恶狠狠?
阮玉,你能不能照顾一下气氛?
金玦焱的手臂又紧了紧,这回是想将她捞过来,狠狠惩罚一通。
只是,要怎么惩罚呢?
他盯着她,恶狠狠。
“说好的酸梅汤呢?”
“酸梅汤?”
阮玉一怔,紧接着想起在众人面前说过的话。
其实她本不愿再谈方才的事,只怕他尴尬,可他却自己提起来了,还是这么一副认真的语气。
她瞅了瞅他,他亦瞧着她,俩人都是一本正经的严肃模样。
可是看着看着,不知是谁的嘴角一抽,紧接着一阵笑声打车厢里传了出来。
车夫甩了记响鞭,直把那阳光都牵成一条圆润的亮线。
春分抬了抬头,望向头顶烈日,再拿帕子擦了擦汗湿的脑门。
虽然因为姑爷的加入她不得不改为在车外行走,被太阳晒得滋滋冒油,估计回去就要脱层皮了。
可是这笑声让她心里敞亮。
姑娘跟姑爷和好了。
这多好,省得以后无聊得只想着去看什么蜂窝了。
她又抹了把汗,耳听得姑娘带着笑的吩咐她:“春分,四爷渴了,去给四爷买碗酸梅汤。”
“哎!”她脆生生的应了。
手搭凉棚眯眸远眺,然后快乐的往前面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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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片高低不齐,略显杂乱的树丛。中有几棵大树,不过看样子不是什么好材质,其中一棵最粗的还被虫子蛀出个硕大的空洞,依旧执着的用半边身子表现苍绿。
阮玉就躲在这颗大树背后,穿着“迷彩服”,戴一顶帷帽,同样“迷彩”的薄纱将她从头罩到脚,她却还嫌不够,拿绿丝巾将脸捂了,只露出两只眼睛,满含热切的注视着远处的另一片杂乱。
那里也有几棵高树,其中相邻的两棵都挂着箩筐样的蜂窝,上面是密密麻麻爬动的野蜂,天空也“乌云密布”,看不出是如何出发,也看不出如何归来,只发出如空降机般的轰鸣,带着股气势汹汹的压力。
阮玉屏住呼吸,尽量往远处张望,手不由拢了拢袖子,那里正藏着她的“不时之需”。
来了,来了……
阮玉急忙又缩了缩身子,心情紧张而兴奋。
“阮玉……宝贝……小乖乖……”
一道呼唤颤巍巍的打远处传来,结果被轰鸣的蜂声打得凌乱。
大约觉得此处僻静,不觉放开了音量:“小乖乖,小心肝,你在哪?我的亲亲,想死你了……”
即便时值酷暑,又烈日高照,阮玉依然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她攥紧了袖中的物件,瞪圆了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那个移动的花里胡哨的物体,心道:“近点,再近点,我的小亲、亲!”
贾经又动了几步,大约是觉得情况不对,因为按照信里的约定,阮玉就在此处等他。可是这里偏僻异常,是一条山野小道。虽然有树,但也不至于看不到人影。他怀疑是阮玉设了计,只待他上钩,虽然一个女人……
贾经嗤了一声。
一个女人能有什么本事?
不过还是要小心,万一落到个什么陷阱……阮玉上回不就掉里去了吗?
想到这,他摸了摸衣襟。
这里原本应该有只绣鞋的,就是金玦焱背她出来时,众人一通忙乱,他在地上捡到的那只。
真是天降桃花运!
美如阮玉,他平日里是只敢想的,然而若是有了这只鞋……
于是属于阮玉的丰挺的胸,纤细的腰,还有那看起来是微翘的但一定是弹性十足的玉臀,他就觉得身子里有一股火在烧,忍不住又往前走了两步。
瞧那走路的姿态,想必金玦焱还没有碰过她吧?
那个蠢货,还说什么识宝,却只会暴殄天物,一个阮玉,可不比十个温香都要强?若是能让自己睡上一回,那可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了。
所以这回,他特意留下了那只绣鞋。
他才不会这么轻松的还给她呢,有了这只鞋,阮玉再怎么骄傲,还不是乖乖的送上门来?
只是他的乖乖,在哪呢?
欲|火烧得难耐,若是再不让他泻一泻,就要爆炸了。
于是粗噶的喊了一嗓子:“亲亲,你再不出来,我就走了!”
反正有鞋在手,不怕你不到手!
阮玉急了。
精彩尚未上演,主角怎可退场?再说,她岂非白计划了?
她连忙从树后走出来。
此际无风,这边的异样自然很轻松的落在了贾经的眼睛里。
虽然阮玉太过“迷彩”,看起来就像树枝摇动,但是好在她及时发出了一声“啊”。
且不论这个“啊”是否美妙,但足以证明是个女声。
贾经已被烧得只要是个母的就可以奋不顾身了,闻声就往这奔,口里不停的喊着:“小乖乖,我的亲亲,心肝宝贝儿,我来疼你了……”
最后一个“了”不知是否完整出口,总之是成功转化成“啊”,而且是由惊叫到惨叫再到嚎叫到最后已不知是什么摇滚唱法了,阮玉只见一团野蜂忽的压了过去,铺天盖地,直把那团花花绿绿罩上一层毛茸茸。即便离得老远,阮玉仿佛依旧可以看到一只只黑黄相间的野蜂扇动着翅膀,抖动着肚子,时不时拿毒针“关照”一下那朵不听话的大野花。
阮玉都忍不住跟着哆嗦几下,心道,经了这么一回,贾经怕是要变成一只油氽的肉丸子了,还是拿荤油炸了又炸的那种。
她想象了一番,密切关注一边惨嚎一边扑打野蜂最后彻底转成连滚带爬不分方向乱转的贾经,只等着他昏倒在地,她便上前搜找那只被他用作威胁的绣鞋。
作者有话要说: 改一字
小改,顺加分隔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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