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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红色的王国》是一出非常精彩的歌剧,它讲述的是一个古老诡谲的故事,带着浓浓的神秘色彩,让希莱斯特很着迷。
和现在那些司空见惯的歌剧不同,《猩红色的王国》这出歌剧的背景设在了几百年前,讲述的是一个炼金术师意图狩猎人鱼,但最后却和人鱼相恋的故事。目前故事正进展到炼金术师雄心勃勃的踏上船,准备扬帆起航,去捕捉凶悍的猎物。
埃斯克里特曾经无意中提起过类似的故事:炼金术师为了彰显自己的地位,驾船远航到海上捕捉人鱼。这种奇异的巧合让希莱斯特对这出歌剧更感兴趣了。
他聚精会神地看着演员们的表演,其中那个扮演美人鱼的演员就是诺伊斯曾经向他提起过的那只“小百灵鸟”,她长长的棕发披散下来,大胆的露出了雪白的肩膀,浅蓝色的鱼尾惟妙惟肖,在光线的照耀下显得美丽极了。
就在这时,包厢的门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击声,敲门的人似乎是个急性子。近在咫尺的噪音让希莱斯特不得不抬起头来,他恋恋不舍地将目光从舞台上移开,不耐烦地转头,“埃斯克里特,给我拿一张纸和一支笔来。”
埃斯克里特很快就将纸和笔摆在了希莱斯特身边的矮桌上,希莱斯特铺平纸,拿起羽毛笔在纸上写了一句话:“请不要用您无聊的拜访来打断我对歌剧的沉迷,万分感谢。”
他的笔迹优美,写出的却是这么一句刻薄话。埃斯克里特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图,贴心地为他找来一罐鱼胶,希莱斯特赞赏地看了他一眼,随后草草地在纸张的背面涂上了胶,就捏着纸张站起来,表情冷酷地朝门边走去。
敲门声还没停,一般情况下,敲了这么久的门还没得到主人回应,那就应该知道自己的来访是不受欢迎的,有自知之明的客人早就知情识趣的离开了,但很明显,门外的客人可没有这个自觉,她依旧在“砰砰砰”地敲门。
希莱斯特面无表情地打开门,果然,站在门外的就是娜丽公主。
看见他开门了,娜丽公主露出了一个甜美的微笑:“我亲爱的希尔,你怎么……”
希莱斯特对她露出了一个礼貌的假笑,然后一声不吭地把手上的白色纸张贴在门上。
娜丽公主剩下的话瞬间就被扼在了喉咙里,她脸色惨白,看上去像是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而希莱斯特甚至没有多看她一眼,就再一次把门关上了,门板和门框重重的碰撞,发出了响亮的“砰砰”声。
希莱斯特回到座位上,若无其事的拿起矮桌上的小望远镜,自顾自地继续欣赏歌剧。
只是,有那么一瞬间,希莱斯特的脑海中闪过了一丝丝迷惑:他似乎不应该这样对待一位淑女。
但这短暂的迷惑很快就消失了,就像一阵白烟消失在空气中那样,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埃斯克里特坐在他身边,时不时地喂他一些小干果和小蛋糕,动作温柔极了。他将目光投向了门框所在的位置,仿佛能透过这扇紧闭的门看见门外失意的娜丽公主,翠绿色的双眸藏在暗淡的烛光下,宛如蹲伏在黑夜中的黑猫的眼瞳,森然而冷漠。
在布里亚森的上流社会中,几乎每天都会诞生一对儿新的恋人,但从来没有哪对恋人受到的关注有最近的这一对多。
原因无他,实在是这一对太不般配了。
尤利西斯公爵和达斯威科公爵小姐,光听他俩的名头,这应该是一段门当户对,十分适合的恋情,但只要你见过他们的相貌,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达斯威科公爵小姐的长相,用那些贵族小姐们的话来说就是“她活脱脱就是一个从神话里走出来的泰坦巨人。”这种满含嫉妒之心的话语虽然不太客观,但和事实也相差无几了。而她的恋人,那位尤利西斯公爵,和她完全就是两个极端,根本不能放在一起比较。
不管在任何谈话中,他们都不会被同时提起,仿佛这样就能让事实变成虚假的传言。只是这对不被看好的情人过得却相当快活。他们一同出入歌剧院,一起乘坐马车到郊外的森林去散步,同时在大街上闲逛,为彼此一掷千金……
听说布拉德利亲王夫妇和达斯威科公爵都对这门婚事相当满意,若是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很快就要订婚了。
希莱斯特完全沉溺在了自己的幸福中,他的伴侣对他耐心体贴,虽然外形和性别上稍有缺憾,但他完全不在乎,毕竟,要是他想要和一个美人日夜相伴,那他何不在床上安一面镜子?他相信没有人比他更好看了。
更何况,埃斯克里特也不丑,如果按照男性的眼光来看的话,他的面容也是十分俊美的。
希莱斯特现在只想整天和自己的情人待在一起,对方似乎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能够吸引他全部的注意力。埃斯克里特曾经是他的骑士长,这让他养成了对希莱斯特千依百顺的习惯。以至于在外人看来,他们两个人走在一起,反而是“女方”照顾男方比较多一些。
自从那一次舞会之后,他们俩就公开出双入对,大家从一开始的质疑到现在的接受,也只经过了短短几个月的时间。
这对不被看好的恋人居然能够坚持到现在,令人非常震惊,尤其是诺伊斯,在他看来,这比天使显灵还让他觉得吃惊。
“你真的就这样决定了?”
他匪夷所思地看着希莱斯特,仿佛在看一个患了绝症的病人:“你可要想好了,结婚之后,你就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地换情人了……我看还是娜丽好,至少她背后没有一个掌握权利的父亲。”
诺伊斯觉得,为了希莱斯特以后的幸福,他很有必要劝一劝:“我看你还是再好好想一想,不要一头扎进婚姻里。”
希莱斯特浑不在意地耸了耸肩:“别这样,诺伊斯,你知道我是不会改变主意的。”
诺伊斯无可奈何地看了他一眼,没再说话了:反正现在他是国王,要是以后希莱斯特反悔了,他也兜得住。
“来吧,开心点儿。”希莱斯特说:“这不是为我举办的欢庆会吗?”
他对诺伊斯的想法一无所知,拉着诺伊斯往宴会中央走去,这里的人不多,都是和他们两人有些交情的年轻贵族,庆祝他即将步入婚姻。
一群年轻的贵族凑在一起没人管束,领头人又是国王,那结果自然可想而知,所有人都喝得有点多,酒精控制了大脑,行动变得更加随心所欲。诺伊斯振臂高呼:“我们去狩猎怎么样?”
“好!”
希莱斯特跳得最高:“我要给我的未婚妻猎一只鹿!”
“没出息!”
诺伊斯从桌子上跳下来,他行动还算稳当,光从外表上看,你是根本分辨不出他喝醉了的,他揽着希莱斯特往外走:“我亲爱的弟弟,你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
希莱斯特喝醉了也不忘反唇相讥:“我亲爱的哥哥,你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傻瓜。”
两个人一边拌嘴一边往外走,脚步都很稳当,在他们身后,还跟着一群东倒西歪的贵族,他们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来到了王室猎苑,找到马就想往上骑。
侍从们可不敢让这群不省心的主人们上马,这群可怜的侍从们费劲了口舌,才终于让主人们松口答应不上马。
幸好他们忘记了索要武器,否则侍从们就要跪下来祈求上天显灵了。
“不要紧。”诺伊斯说:“我光用跑的,就能逮住一头鹿。”
“你以为我不行吗?”希莱斯特说:“我能逮住比你的鹿更大的鹿。”
侍从们为了哄这群酒鬼开心,紧急将仅存的三只不怕人的鹿放进猎苑,希莱斯特和诺伊斯两人奔着最大的那一只鹿冲过去,诺伊斯跑得快,死死地拽住了那只鹿的鹿角,得意洋洋地冲着希莱斯特挑挑眉。
希莱斯特和最大的那只鹿失之交臂,有些灰心丧气,但就在这时,一只比诺伊斯逮到的那只鹿更大的鹿慢悠悠地从一个草丛走出来。希莱斯特眼尖地注意到了它,他飞快的跑到那只鹿身边,伸手抱住了那只鹿的脖子就不撒手。
“我的鹿才是最大的!”
希莱斯特得意洋洋地说,他抬起腿往鹿背上跨,企图骑到这只鹿的背上去,这只鹿的性情十分温顺,也不反抗,由他去了。
希莱斯特顺利达成了自己的目的,他昂首挺胸,觉得自己比诺伊斯更厉害。诺伊斯看他骑在鹿的背上,自己也跃跃欲试,但他的那只鹿并不合作,最后烦不胜烦地跑掉了。
诺伊斯拔腿就追,希莱斯特催着身下的鹿去追诺伊斯,但这只鹿并不理会他的命令,老神在在地低头吃草,无奈之下,希莱斯特只能从它背上下来,自己去追诺伊斯。
“你给我记住了。”希莱斯特严厉地抬起那只鹿的头,迫使它看着自己,“我记住你这张脸了,我会来找你算账的!”
说完,他就追着诺伊斯的方向去了,身后还缀着一群东倒西歪的伙伴。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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