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高湛不荒唐(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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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三年,正月
短短一个月的事,让阿瓘快速地成长起来。
他擦掉落在肩上的血雪,心里早已一片麻木。
疯狂的北齐皇帝带着一千百保鲜卑,一人带两骑,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库莫奚族的领地内。粮食没带,每人带了半头猪肉,以生肉为食,以冰雪解渴。
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
因为高洋怕库莫奚人遥遥发现炊烟,早早转移了。
被主人家发现了,还抢劫个屁啊!
他是带人出来打劫牲畜的,肯定是要出其不意,再造一笔大的!
库莫奚人驯养的牛马多,在北齐皇帝的眼里就跟肥羊一样,不狠狠地打劫一笔都对不起自己。高洋摸到身上的铠甲,感觉跟冰块一样冷。
但他的心是火热的,分兴奋。
他用杀人的环首刀砍来一整条猪腿,用刀刃切成大片,吃得狼吞虎咽的。他旁边的小个子戴着面具,似乎有些犹豫。
“阿瓘,可是后悔了?”
“不后悔,我吃!”
阿瓘以前总觉得自己能吃苦,肯定能照顾好自己,结果现实告诉他太天了。外头的生活让他知道,他原来是这么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
生猪肉的气味很大,脂肪都结成白花花一大片,外面抹了薄薄一层盐,又咸又腥的味道恶心得他险些吐出来。
但男孩摘面具,他捂着嘴,强迫自己咽下去。
他吃了半斤生肉。
吃生猪肉算什么。
高洋用刀锋串过一片生肉,品尝到残留的血液味道,似乎还有些享受:“若在战场上没有吃的,人肉也得吃。灾荒年间,易子而食也不是没有,先吃小孩,再吃女人。”
叔说起来云淡风轻,仿佛不是什么大事。阿瓘的心神一震,竟然要吃人肉……
他,还学不会。
冻伤的战马被高洋令杀了,毫不可惜。因为没了可以再抢,抢了库莫奚人的,什么都有了。
最重要的保持战力,不能叫军队饿肚子。
阿瓘学着习惯这种生活,甚至还仰着头去喝马血。看到曾经的战友举着刀走过来,一头黑色的公马眼睛蓄满了泪水。
“嘶——”
它嘶鸣着,撅着冻伤发黑的蹄子,却没有踢人。一秒,一刀去,温热咸腥的血液流到阿瓘的喉咙里,算是不错的营养品。
这是口热乎的。
因为高孝瓘是皇帝的侄子,所以他是第一个喝马血的。
后面的百保鲜卑都在排队,人人茹毛饮血,鲜红的血液更能激发了心里的斗志。
高洋用鲜卑语大呼:“等打库莫奚部,男的反抗者杀,女人随便抓!活着的牛马牲畜都给朕赶回去大齐,回军分予尔等!”
这是军中常的激励手段。
女人,钱财。
库莫奚人没钱,但他们有很多牲口。跟随皇帝的百保鲜卑绪激昂,每人分几头牛,乡里能算富翁。
谁家没婆娘的,陛说了,可以随便抢!
众人磨刀霍霍,好像群狼闯进了羊堆一样。
阿瓘听着叔用鲜卑语发布军令,感激九叔逼着自己学习语言。要是高澄的儿子都听不懂鲜卑语,当是十分讽刺。
“陛威武,陛威武!”
“杀,杀,杀——”
男孩带着面具,双腿夹紧马腹,他冷漠地跟在二叔身边,专门负责补刀。入夜,好多人都看不清视野,但高洋带着的人马没有夜盲症。
他们看着聚居的库莫奚人部落,眼都绿了。
北齐皇帝举起刀,露出一个残忍嗜血的笑容。他带头冲破库莫奚人的防线,在库莫奚人惊恐的尖叫声中,混入了一声声金属刺破肉身的声音。
不响,但收割着一条条生命。
一个库莫奚人被高洋砍倒,男孩一刀上去扎破心脏。两个库莫奚人在逃跑,男孩瞄准脖颈而挥刀。
溅开的血落在盔甲上,凝结成暗红色的雪花。
男孩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到后来,他连叔的人头都敢抢,一人一骑冲在前面,不断挥舞着臂。玩腻了,他肆意地抢过火把,在火光在看到了一张张不认识的脸。
他们的表情都一样,惊慌失措,仿佛看到恶鬼从地狱爬上来。
恶鬼张开獠牙,择人而噬。刀锋浸透了污脏的血液,已看不清原来的颜色。反抗的人都被他砍去首级,苟活的人好像羊群一样,被赶到一个地方,圈着。
当阿瓘摘面具的时候,他是最干净的那个人。
他的脸真白,好看啊。
百保鲜卑没有一个人敢小瞧他,就这位不要命的玩法,跟陛不遑多让。难怪都是高家人,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再然后,清点剩余的人口和牲畜。
胜利者开始享受着战争的甜美。
库莫奚族余的男人不敢再反抗,皆俯首贴地,被齐人用麻绳捆起来,如猪狗一般。女人和小孩被赶在一起,最白嫩漂亮的两个大姑娘,被欢呼着送入高洋的帐房。
皇帝理应享受最好的。
这是所有人的共识。
知道去侍奉敌人的首领,有些奚族女还露出羡慕的神态。但阿瓘猜到,那两个女人才是最惨的。
她们活不成了。
叔并不会把这种女人带回去邺城,他会在太阳升起前,一刀捅在女人的胸口上。叔的性格谨慎,万一在这里留子嗣,以后惹出一堆破事怎么办?
高洋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
斩草除根,是最简单而高效的办法。
阿瓘转过身去,远离人群,不欲再看。他尚未成年,对男女那点屁事没兴趣,他在月光擦拭着自己的刀,一又一,仿佛对待亲人一样。
这把刀是九叔送给他的,用的是最好的钢,锋利极了。全赖它,他今天发挥得不错。
突然间,他一抖,自己的指被割破了。
他皱起眉头,刚才是谁在尖叫?
是在找死!
军营中禁止营啸,夜间禁止有高声叫喊。高洋曾经跟阿瓘讲过,若突然爆发出士兵的尖叫,即刻将违者斩首,尖叫声会放大弱者心中的恐惧和种种负面情绪,甚至会引发军队中的众人搏斗残杀。
高孝瓘用干净的雪水擦过伤口,他很严肃地跑过去事发的地方。
叫声很尖锐,还有点嫩,不像是男人的呼号,像是女声,紧接着是几句鲜卑语的唾骂声。阿瓘去查看况,应当是哪个百保鲜卑在抢女人。
叔放纵的行为,阿瓘没有说什么。
他不会违背叔的意志。
“到底发生什么事?”他推开几人,“你们扰着陛了。”
扰了高洋的兴致,吓萎了怎么办。
不得不说,高洋的招牌很好用,加上他是高洋的侄子,人高马大的鲜卑猛男都停来,纷纷给他让道。
只见枯黄的草堆里躲着一个瘦小的身影,头发乱糟糟的,应当是女的。小孩的脸色一片惨白,肩膀上的羊皮小袄已经被人扯下来。
露出一弯纤白的膀子。
看样子,才是十岁左右。
她吓坏了,身板一直在发抖。她的眼睛好像幼兽一样,看到阿瓘,满眼都是哀求的神色。
谁来救救她呢?
姐姐们一个个被捉走,族人也救不了她。她躲在人群最里头,没想到还是难逃一劫。
好像是旁边有人重重推了她一把,叫她跌出来的。
她好害怕啊。
这些人是不是要杀她?
有百保鲜卑指着她说:“……刚才兄弟们说找点乐子,我们就把她抓出来。结果她咬人,还大叫!”
“这个太小了,你们去找那些奶大的。”
阿瓘皱着眉头,他提溜着草堆里的小孩,带她躲开其他鲜卑人。他叹了一口气,他要是不把她带出来,那么多个成年男人……她肯定会死的。
他并非是多么善良的人。
只是九叔教他守着本心,到底什么是本心呢?
书里都说人性本善,但阿瓘以为人性本恶,不然他的血液怎么会因为杀戮兴奋起来。叔说这个是正常的现象,还夸他有出息,比太子的胆子都要大。
被保护得很好的太子高殷至今没见过血,没杀过人。
高洋很感慨,大哥倒是生了个好儿子,长得像姑娘,心比狼崽还狠。他喜欢侄儿勇武,有魄力,如果太子有这样的胆气,皇位肯定能坐稳。
男人不狠,地位不稳。
阿瓘从二叔身上学到这样的道理,但是他想起家里的九叔。
“九叔那么善良的人,如果他在这里,他肯定会伸手救人吧。”
阿瓘想向九叔学习,做个好人。
九叔心善,救了他和妹妹。他今日救了一人,如果有福泽,就报在妹妹和九叔身上。
他杀了那么多人,他的罪孽肯定很深,由他一人承担便好。
阿瓘把小孩带回来自己的营帐,摸她身上有没有武器,检查过后,才放开她。
“你,这里,睡觉。”
他用鲜卑语说了一次,再用突厥语和柔然语对她说话。大概是诸胡的语言有相同处,小孩愣了一会儿,竟然点点头。
“不杀?”
“不杀。”
奚鹿躺在男孩的脚边,僵硬得一动不动,紧紧地闭着眼睛。
她是被他抢了吗?
族里好多姐姐都被人带走,外头都是她们的哭声。往日生活的草场,此刻变得好像地狱一样。
但她是幸运的,她被人救了。
他长得那么好看,肯定是个好人。他裹着厚厚的牛皮毯子,躺在她隔壁,闭上眼睛,似乎睡着了。
奚鹿的脑子乱糟糟的,胡思乱想了好一会儿,昏昏沉沉地睡过去。
听到身边平缓的呼吸声,阿瓘才默默地睁开眼睛,眼神一片清明。他将小刀藏在衣袖里,前完全没睡着,如果这个奚族女想害他,他绝对会毫不犹豫地杀了她。
他在试探。
但她没有。
“算了……”
阿瓘想了想,把自己牛皮毯子分她一半,严严实实地盖在她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 阿瓘小天使,其实心很软的。
奚族人擅长放牧,从北魏开始就常被人打劫。高洋攻打他们,光是牲口就带回来十几万。剧情参考《北齐书》:三年春正月丙申,帝亲讨库莫奚于代郡,大破之,获杂畜十余万,分赉将士各有差。
高洋带一千人百保鲜卑去攻打库莫奚,听起来人很少,是我猜的人数,因为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很强。
战斗力参考《北齐书》:帝率麾下千余骑,遇茹茹别部数万,四面围逼。帝神色自若,指画形势,虏众披靡,遂纵兵溃围而出。高洋跟柔然几万人的战斗,他都只带千人。
这人要不是疯了,就是十分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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