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乡下来的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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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赵迎春离开,赵得志深深松了口气。
他再怎么飞扬跋扈,也是仰仗赵家,而他爹又是赵家当家做主的人,当着他爹的面臭牛气,不是自寻死路吗?
“妹妹,这事儿算是彻底了结了?”
赵得志摸了摸脖子上那道结痂的伤口,心里还是有些后怕。
当时的沈琦,是真想杀了他的。
赵婉茹柳眉皱起,瞪了赵得志一眼。
如果不是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兄长,事情怎么可能发展到这一步。
“暂时算是告一段落,不过这段时间你最好还是收敛一些,没人敢保证姓沈的不会再来找麻烦。”
赵得志立即点头应声,半句废话都不敢多说。
至于他心里是怎么想的,没人知道。
窗外雷声轰隆,赵家祠堂里赵婉茹和赵得志两人跪在蒲团上反省。
比起他们两个,身为城主义子的沈琦,待遇明显要好上不少,既不用跪地,也不用面壁。
但比起赵得志兄妹,沈琦的心情却好不到哪里去,当着主座上那人的面,他连抬头的多余动作都不敢有,全程低头不语,整个人宛如泥捏的雕塑一般。
足足良久的沉默之后,主座上那人才缓缓开口:“梁王府那个管家,已经杀了?”
“是。”
沈琦身子一颤,头又往下垂了几分:“听说我妹妹失踪,我认为是李福泄露了消息,一怒之下,便派人……杀了他。”
言罢,沈琦又急忙解释道:“小人莽撞,自知犯了错,还请义父责罚。”
“免了。”
主座上那人淡淡的摆了摆手,神色如常:“他既然已经暴露了行踪,留下也没什么用处,是杀是留本就无关紧要。”
沈姓城主靠着椅背,神色淡然道:“不过,城中那个叫青龙帮的小帮派倒是可以留下,市井小混混虽然不堪大用,但有些事情,他们做的还是不错的。”
说着,沈姓城主抬眉看向沈琦:“还有句话叫人不能忘本,你当初不也是市井小混混出身吗?”
“是!”
沈琦连忙拱手行礼:“小人明白。”
沈姓城主很是随意的摆了摆手,声音里似是多出些许倦意:“退下吧。”
沈琦不敢违背,小步倒退着朝门外走去。
临近门口时,主座上突然飘来一句话。
“既然将你已经站到了这个位置上,该属于你的东西自然都是你的,不过,只有做好分内的事情,才能站稳位置,石头村里,有的是想要荣华富贵的泥腿子。”
沈琦脸色骤变,恭敬拱手后疾步退去。
石头村,正是沈琦安置妹妹的乡下村落。
随着城主府正堂大门紧闭,房间里有一道淡淡的哼声响起,而后缓缓散却。
是夜,暴雨倾盆。
接下来两天时间,大雨都没有停歇,直至第三天午后,雨歇天青。
受大雨的影响,这几天时间,秦安算是好好享受了一把梁王府姑爷的待遇。
起初的时候,还有下人看不起秦安这个“名声在外”的书生姑爷,直到碎嘴的两个下人被杖责二十,淋着大雨被赶出梁王府后,府内风气瞬变。
至于李元霸,这两天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这也是无奈之举,他在王府后山偷偷搭的那个小窑洞挡不住这样的暴雨,再加上柴火被全部淋湿,起不了火,又哪里来的开窑烧瓷的说法。
正是因为得了闲,李元霸索性就缠着秦安讨要新的制瓷配方。
风里来雨里去的,态度那叫一个诚恳,最后秦安交给他一份釉上彩的小手段,才算打发了李元霸。
而李思岚,除了上次特地赶到小书房开解秦安,之后就再度变成了平时那副模样,虽然是以夫妻自处,但绝对不给秦安半点占便宜的机会。
任秦安想尽办法,最后都是不了了之的下场。
秦安最后无奈之下,只得用出一记大杀招,打着能够改变梁王府势弱的名义,成功近了李思岚的身。
当然,秦安最后的下场不值一提便是了。
跟身为梁王府私兵教头的李思岚过招,不跟老鼠逗猫似得?
在书房窝了两天,等到手上的淤青消散不少,秦安才算是能出门散心。
不过,秦安这边还没在花园溜达几圈,王府门房就急匆匆赶了过来,说是王府门外有人找他。
而且,对方自称是秦安的乡亲,姓周。
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秦安还有些不明所以,足足回忆了好半晌,这才朝着梁王府门口跑去。
等见到那位姓周的妇人时,秦安顿时僵在门口处。
秦安脑中一直被忽略的记忆尽数浮上心头,随之出现的还有鼻头酸涩的感觉。
秦安身子僵硬许久,步履艰难的朝那妇人走去。
那妇人的确是乡下来的,而且大眼一看就可以看出是经常下田操劳的那种农村妇人。
一身粗布缝制的衣裳,黑白相间的长发被布条挽起,犹如枯枝杂草。
而那团乱糟糟的头发下,皮肤黝黑的面庞上沟壑道道,一双略显浑浊的双眸中隐隐可见泪光。
两人隔门相望,秦安看到对方的同时,那妇人也看到了门内的秦安。
周姓乡下妇人泪水盈眶的双眸中除了喜悦,更多的还是紧张。
“安儿……秦、秦少爷。”
妇人上前两步,已经喊出口的“安儿”临到最后也换成了生疏至极的“秦少爷”。
“这是咱们自家种的瓜果,你小时候最喜欢吃的。”
妇人怔怔的看着秦安许久,直到秦安到了跟前,才有些局促的从背上摘下一个包裹。
似乎是为了不让“秦少爷”难堪,妇人还特地在身上蹭了蹭手,才从包裹里摸出一个个头极大的西红柿。
“你、你还喜欢吃吗?”
秦安牙关紧咬,低头看向那个西红柿,但他看的更多的,却是那双指关节粗壮,老茧厚重的手。
这双手上伤口极多,都是冬天操劳农活时冻裂的伤口,买不起护手的药膏,就只能等待着天气变暖后自行痊愈,然后到下一年冬天时再度开裂,然后开春愈合,如此反复。
几十年下来,就变成了这幅枯树一般的模样。
秦安今年二十有二,正是这双手养了他二十多年。
秦安强忍着泪水,但鼻头仍旧忍不住泛酸:“娘……”
“哎!喊不得喊不得。”
周姓妇人偷偷看了大门处一眼,见把守的门房没看到,这才连忙拉着秦安躲到王府门口的石狮子背面。
“在这儿可不比在咱们家,做事说话都要小心些,万一被人家知道咱们的关系,你不得一辈子抬不起头嘛。”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周姓妇人脸上的笑容却是无论如何都遮掩不住。
仔仔细细打量了秦安一遍,周姓妇人脸上的笑容又多了几分:“好孩子,长胖了,也长高了,果然大户人家的吃食就是好。”
一边说,周姓妇人试探性的伸出手,还没碰到秦安的脸,却闪电般缩了回去。
“手脏,我手脏。”
周姓妇人,也就是秦安的母亲勉强笑了笑,然后将包裹塞到秦安手里:“这些都是我在家里种的,都洗过了,干净。”
一边说,秦母又从怀里小心翼翼掏出一块折叠极好的方布,天青色,锦缎料子,和秦母身上洗的褪色的灰布衣裳对比明显。
“等会儿你背这个包裹进去,有人问起,你就找个由头遮盖过去。”
秦母先是将那个粗布包裹打开,然后又将里面青瓜、西红柿之类的东西挪到那块锦布上。
此举分明是考虑到秦安背着粗布包裹不成体统,特地裁了块锦布当包裹,免得让自家孩子丢人。
秦安托着那块锦布,牙关几近扣死。
母亲一直都是勤俭性子,鲜少将钱花在穿衣打扮上,毕竟对家里来说,一套三五两银子的新衣裳,足以让家里两个月不愁吃喝了。
而这块锦缎料子的布块,少说也得一两银子。
颜色亮丽的青瓜和肚大蒂小的西红柿干干净净,很是喜人。
乡下孩子鲜少能吃到水果,谁家门前有几颗果树,十里八村的孩子都会巴巴地盯着,往往果子长出来,不等熟透就会被瓜分殆尽。
所以,对小时候的秦安而言,一个熟透的西红柿就是最好的水果,如果能再就上半勺蔗糖,简直绝了。
可此时此刻,看着锦布上的瓜果,秦安却感觉不到半点喜悦。
“娘——!”
“在呢。”
秦母一边答应着,一边小心翼翼揪起锦布四角打了个结:“你这孩子,不就是几个果子吗?怎么还哭了?”
秦母踮起脚尖用袖口擦去秦安的眼泪:“如果你喜欢吃,娘以后多来几次就是了。”
秦安泪流满脸,哭而无声。
秦母怔了怔,额头皱纹越发明显:“是在王爷家受了委屈?人家愿意给你一口饭吃,咱们能忍就忍忍吧?”
“是爹娘没本事,对不起你。”
秦母虽然在宽慰秦安,可泪珠却好似断了线的珠子一般跌落。
秦安抽了抽鼻子,突然抬手抓住秦母的手,然后大步向前。
秦母看着近在眼前的王府大门,顿时有些慌乱。
“娘,你儿子我现在出息了。”
秦安步伐坚定,泪如雨下:“从今往后,谁也不能欺负咱们一家子!”
“我秦安,说话算话!”
天边再起惊雷,仿佛在迎合这番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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