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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佩璃和赵易简的婚事最终还是定下来了,两家都挺满意这桩婚事,交换了庚帖,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只等他们年龄到了就会成婚。

沈清疏几番试探和接触,觉得赵易简确实性格温和,待人友善,和沈佩璃应该会合得来。

她接受了赵易简,就三五不时约他出来玩,两人因此有了不错的交情,更主要的是,沈清疏偶尔会带上沈佩璃,给他们创造一些互相交流,增加了解的机会。

不过沈清疏的空闲时间也不多,她现在更多的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

到了乡试,基本不会再考死记硬背的内容,都是大篇大篇的策、论文章,沈清疏也终于觉得有些吃力。

她毕竟是后世人,习惯了用白话文写作,遣词造句方面比不得这些原汁原味的古代人。

加上常年的理科生思维影响,经常文章写着写着,就奔着详实的数据流去了,因此她的文章虽然观点新颖,却被郑先生批评为“匠气有余,灵气不足”。

同样困扰她的还有用典,燕世祖之前的还好,燕世祖之后的,假如一不小心用了,郑先生就会问她哪里看到的,答不上来就会生气地叫她不要乱用典故。

沈清疏觉得十分冤枉,谁叫她有后世的记忆,时常会分不清。她之后再写文章,年代不确定的,就宁愿不写,这使得她的文章更加干涩无味了。

本来这个问题可以用精神力辅助记忆的,但她现在如非必要,实在不敢动用精神力。

不知道是不是院试的时候,精神力消耗过多,回京城的路上,她的易感期又来了。

这次持续了四天,第一天还算好,心里充满了友善,遇到什么都想助人为乐。

第二天第三天则是沮丧,看任何事情都悲观消极,也就是情绪抑郁了点,没产生什么大的影响。

最严重可怕的是第四天,是汹涌的爱/欲,看谁都喜欢,连给她送饭的负鞍都显得眉清目秀起来,把沈清疏折磨得够呛,呆在马车上都不敢下来。

回京城待了没多久,易感期又第三次爆发,好在她转到秀才班后,不用每日去学堂,呆在书房里,少跟人接触就还勉强能控制。

不过她也能感受到,易感期的波动程度越来越强,照这么发展下去,也许早晚有一天会失控。

所以,能不用精神力就不用,保住小命要紧。

上辈子,沈清疏也是从题海战术里历练出来的,她就不信,不用精神力,她天天写文章,日积月累地做水磨工夫,会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因此尽管每次都挨骂,她却往郑先生那里跑得更勤了,时间久了,郑先生也觉得她毅力有加,转变了态度。

当然,看到烂文章,该吹胡子瞪眼还是吹胡子瞪眼,该骂还是要骂。

前一天沈清疏文思泉涌,写了一篇自我感觉良好的文章,这天天不亮她就起来,带着文章兴奋地去找郑先生批改。

到了学堂,经过甲班教室时,她随意地往里瞥了一眼,却一下顿住了。

昏暗的教室里,高鸣彻一个人跪坐在席位上,一动不动地像尊古板的雕塑,晨光熹微,照亮了他面前的书桌,他的脸却隐藏在黑暗里,光暗变化间,有种寂寥的感觉。

其实寂寥这种情绪吧,要是没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十几岁的小孩表现出来,只会给人一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

但现在沈清疏看着阴影里的高鸣彻,真切地感受到了他身上的情绪,莫名地她心里都有点酸涩了。

“高师兄,”沈清疏轻手轻脚地走进去,在高鸣彻对面坐下,打破了这种氛围,“在想什么?”

高鸣彻看了她一眼,对她点点头算打招呼,就又转头看向窗外,继续眼神空茫地发呆。

他不回答,沈清疏也没有追问,只是安静地坐着陪他。

两人就这么一直沉默,直到甲班的其他人来到教室,沈清疏才起身,也点一点头才离开。

这只是学习生活的一个小插曲,沈清疏也没有想太多,但过了几天,高鸣彻忽然决定离开京城。

几人一起去送他。

“这不是心血来潮,我已经想了很久了,虽然不知道这个决定是对还是错,”高鸣彻苦涩地笑了笑,语气并不是十分自信,却含着十二万分的坚定,“我从小就不喜欢读书,父亲说,只有读书才能有大出息,可我也并不想要什么大出息。因为不想让他失望,我努力地念书,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就连我娘的孝期,我也是手不释卷。”

“可我不像大哥那么天才,我无能又怯弱,每次一进考场,脑海里就会变得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高鸣彻低着头,沈清疏几乎以为他要落泪了。

可他没有,只是他常年挺直的背有些微的弯了,两肩无力地耷拉下去,像是不堪重负一般。

他的语气也变得迟缓,很慢很慢,充满了倦怠,“我觉得好累,真的好累啊,我想去做点别的什么,哪怕是做一个种田的农夫呢,都要比读书要有趣得多。”

今天的高鸣彻不是一个典型的他,从往日的面瘫变成了话痨。沈清疏却很能理解,与父亲决裂,远走他乡,多年包袱放下,总会有些倾诉欲的。

而他们也做着一个合格的倾听者。

“诸位师弟,我要走了。”高鸣彻牵了马,重新打起精神,跟众人告别。

“高师兄,别去管对还是错,说得残酷点,这条路你继续熬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沈清疏还是想要说点什么,她上前一步,直视着高鸣彻的眼睛,神色认真,“多年以后,年华老去,你回想自己这一生,肯定不希望只有一次次失败的考试吧?”

“我们每个人都只能活一辈子,一辈子也就短短几十年,韶华易逝,只争朝夕,趁着你年轻的时候,去做你想做的事,不管对还是错,那都是有意义的。”

高鸣彻怔了怔,脸上神情更轻快了几分,“谢谢你,清疏,认识你们这些同窗,是读书带给我的最好的事。”

临别送行,其他人也想说点什么,但想来想去都被沈清疏说完了,夏薄归干脆就做了一首送别诗。

高鸣彻重复咀嚼两遍,也道了一声谢。他嘴角不甚明显地勾了一下,牵起一个勉强可以称之为笑容的弧度,“山高水长,大家以后有缘再见了。”

“高师兄一路顺风,多多保重啊!”

“后会有期。”

大家都不舍地揖手作别,在他们的目送之中,那道高大的身影挥了挥手,仿佛脱去了多年枷锁般,走得越来越快,越来越远,渐渐地,看不见了。

毕竟相处了这么久,众人都有些惆怅,默然一阵,也没心思再聚,直接各自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沈清疏就一直在想,她想要做的事情是什么呢?

一个人只有一辈子,咳,她这已经是第二辈子了,却还没有想清楚。

唉,她果然是一条没有梦想的咸鱼。

别看她给高鸣彻大碗大碗地灌鸡汤,说起来一套又一套,那都是后世看多了,其实她自己的人生目标也不怎么清晰。

受父母的影响,她考进军事学院,加入舰队,但要说那是她为之奋斗的事业,也未免太夸张了点。

从前从军杀敌她觉得可以;穿越之后,读书科举的生活好像也不错;如果穿成农家女,像高师兄说的那样做农夫,似乎也还行。

只要生活不是太难过,她都能适应习惯,真不知这是优点还是缺点。

又冥思苦想了一阵儿,还是没有答案,沈清疏也就干脆地把这问题抛之脑后了。

算了,能健康地活着就是好事。

春日的风,冬日的雪;暖融融的阳光,舒卷的云;蒲公英的种子,飘舞的落叶;热气腾腾的白米饭,吱吱冒油的烤鸭。所有这些,它不香吗?

最精彩的,其实就是世界本身,一切都要活着才能体验到。

也许活着就是她的梦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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