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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是大明立国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朝会了,不知不觉间,竟折腾了整整一个上午。

黄重真若非有备而来,早就吃了一顿饱了,中途又用天启吃剩下的几个面包填了填肚子,也早该饿了。

至于殿下的阉派和东林群臣,是否已饿得眼睛翻白,他是没有兴趣知道的。

至于李来等鲜有的中立清流,非但无丝毫的疲乏,反而人逢喜事精神爽。

天启已授意魏公公意气风发地宣布退朝了,天子都已从后门跑了,重真自然不好再于殿上停留,否则便真的是僭越了。

于是,不待阉派和东林院派的群臣出言提醒,他抓起“汝钦”宝剑,便龇牙咧嘴踮着脚尖儿,三两下便下了殿,好似殿上的砖块地毯有多么烫脚那样。

如此确如一只蝗虫般蹦跶的动作,直看得李标来宗道等人哈哈大笑。

东林院派的文臣们有心想要找他的茬儿,谁知稍一怔愣便已错失良机,当真是鼻子都快要气歪了。

至于阉派文臣,包括崔呈秀黄立极在内,似乎有点敬而远之。

黄重真才不想跟他们套近乎呢,与建奴鏖战整整一天,他都仅仅是觉得有点儿疲倦,然而与这些当朝大佬勾心斗角了仅仅半日,他便真的是觉得累。

什么累?心累!

“难怪原本历史上的崇祯皇帝才三十多岁,便连路都快要不会走了,第三只脚更是早就已经举不起来了。”

重真坏坏地想到,同时斜眼撇了撇这些端着架子看他的文臣,轻轻摇摇头,便径自朝殿外走去。

那里,阿黄正站立着朝自己甩尾,高起潜很狗腿地站在它身后,朝自己笑呢。

“还是我家的狗好。”重真蹲下去默默二狗的大脑勺,一语三关。

然而高起潜的脸上,却无丝毫尴尬,反而笑容可掬。

阉派与东林院派的群臣听了,当即唾弃地从居中挡道的二人一狗两旁绕过,走出大政殿扬长而去。

待走下长长的台阶时,却又回过头来阴阳怪气地说上一两句,还一唱一和的。

幸好,似乎便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他们这种行径,降下了沥沥淅淅的迷蒙秋雨,以作小惩。

两派群臣害怕雨下大了回不去,便都以袖遮头,小跑而去。

“秋雨默默哟那个哟,狼奔豕突哟那个哟……”重真领着二狗与高起潜出殿于阶上站定,看到这一幕,便以不知名的曲调高歌起来。

经李标与来宗道鉴定,这家伙确如袁可立所言,是个绝不会在这些人身上吃亏的关宁少年滚刀肉,但还是忍不住委婉提醒道“贤侄,这就是群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惯会见风使舵,浑水摸鱼,你可别理他们。”

“放心吧,小侄一定会倍加当心的。”重真转身,朝二人深深一鞠,又朝跟随于二人身后鲜有的几个文官,郑重点头,后者尽皆投以微笑。

“走吧,贤侄。”来宗道做出了邀请状。

李标的性子显然更加耿直一些,立刻便大声道“是啊是啊,快找家酒楼填填肚子吧,本官都快要饿坏了。来兄,贤侄与你更加亲近一些,这顿便由你请了。”

来宗道愕然道“由老夫做东这没关系,可是贤侄我与更亲近,又从何说起?”

李标嘿嘿笑道“贤侄连你姐夫陈洪绶都认识,还不是与你更加亲近些?”

“这……好吧。”来宗道无奈摇头,又转向重真道,“贤侄,你是如何认识我姐夫的?贤侄?贤侄?”

重真随口便道“待某看看那远方的山和水,以及这近在咫尺的迷蒙秋雨。”

李标催促道“哎呀!京师的山水也就那么回事儿,哪有你辽东的好看呀,你那一曲《辽东的森林》,当真是让我等儒生好生向往呢。”

重真手搭凉棚,居高望远“不是,我其实是看东方……”

李标也学着他的样子道“日出东方?贤侄你糊涂了吧?现在都已经大中午了,况且还下着雨呢!”

“不是,我是觉得那片天幕有些奇怪,怎么隐隐透着丝红呢?”重真的心中,隐隐生出了一股不祥之感,并且这丝感觉很快便越来越强烈。

“东方的天幕有些红?难道太阳打东边出来了?不对啊!太阳本来就是打东边出来的啊!咦,还真是……”来宗道也探身看去。

他对京师的房舍布局颇有心得,这一看之下便是身躯一震,下意识地喃喃道“东富西贵,北尊南贱。那是京师东北角上最尊贵的地方,似乎是……信王府?”

“不好!信王有危险!”一句惊醒梦中人,重真当即便洞悉了那丝不祥之感的由来,当即便蹦跳着下了太和殿前那串长长的台阶,往太和门狂奔而去。

在此过程当中,那身妨碍速度的布面铠甲已被他脱了下来,随手便丢在了一边。

“皇宫禁地,你怎么可以……乱丢垃圾!”那差点被丢中的侍卫顿时大怒。

“送你了!”重真心急如焚,只全力奔跑,大声怒吼,于是那侍卫顿时话锋一转,避重就轻。

“信王有危险?那是……信王府失火了!”

李标与来宗道等人惊立当场,直至重真于太和殿与太和门间宽阔的的广场之中狂奔了一半,才突然意识到了事态之严重。

李标忙提着衣袍,颤巍巍地往下迈起了台阶道“快去看看!快去看看!”

来宗道一把抓住他的胳膊道“你我都一把老骨头了!赶去有啥用!”

“那可如实是好?”李标转头看向他,关公般的红润脸庞早已一片煞白。

“我去告诉皇上!你派人去叫火龙司!灭火!去五城兵马司!维持秩序!”

“好!那东厂锦衣卫呢?”

来宗道重重地一跺脚道“哎!都这个时候了,你当真还想不明白么?”

李标勃然色变道“权阉!竟已嚣张至斯?”

“先别说了!速去!速去啊!”

“好!好好!”

偌大大明京师,恁多兖兖诸公,为此事而竭力奔忙者,竟寥寥无几。

放眼京师,乃至整个大明天下,最为心系信王朱由检安危者无疑便是重真了。

他全力奔跑,很快便接近了太和门。

而太和门守卫早已从从鱼贯而出的群臣口中,拼凑出了一条惊天讯息——此次朝会,那个闯门而入的蝗虫将军非但没有受到惩处,反而独占鳌头。

于是,便都眼巴巴地盼着他踱着嚣张的将军步子而来,然后客客气气地将那近人高的长弓,以及那沉重无比的长矛还给他,以作补救呢。

然而他们左等右等,等来的竟是一道比闯门之时更加迅捷的身影。

其形如豹,其速如风。

守卫大惊,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

那锦衣百户急中生智,率先喊道“黄小将军,您的弓和矛还要不要了?”

然而他话音刚落,重真便如一个全力进行百米冲刺的运动员一般,“嗖”的一声便越过了他,穿越了太和门。

其速度之快,甚至将那锦衣百户被迷蒙秋雨洒得潮润的衣角,都刮了起来。

黄小贰与二狗,紧随其后。

“太快了!实在是太快了!他若是想杀我……”锦衣百户呆立原地怔怔作想。

而重真心中则只有一个念头,那便是——尽力奔跑,救出信王。

于是,他硬是以短程冲刺的速度,闯过太和门,跨过金水桥,穿越午门。

于极短的时间之内,便冲出了重重守卫的大明皇城。

然后折道向东,往着信王府的方向继续狂奔。

穿过几条狭小的胡同,重真觉得其中的一条很是熟悉,似乎于此做过一件令之至今都回味无穷的旖旎坏事。

小伍的俏皮、脸蛋、身材,瞬间掠过他的脑海。

但这个时候,女人只会影响他奔跑的速度。

哦不对……小伍那丫头就在信王府中。

“妮子,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重真心中焦急,身形已毫不停留地便穿了过去,很快,前方便豁然开朗。

独属于胡同的幽静气质也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奢华的氛围。

但喧闹将这份奢华雍容,冲击得支离破碎。

许多人都提着水桶,彼此呼喊着,来回奔跑着,哪怕显得杯水车薪,也只为将桶中之水,浇往前方那座火光四起的庭院。

一名女子手力不够,脚力也跟不上了,“哎哟”一声跌在了地上,桶中之水洒了小半,路过的重真顺势提起那桶水,就继续往前冲。

与此同时,他的心中也在疯狂呐喊“这场大火究竟是怎么起来的?是有人故意纵火,还是不一小心燃烧起来的?看其火势之大,当属前者!想不到权阉的胆子竟已如此泼天,居然敢选在这朗朗乾坤之下动手!若是崇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必将你当街刺杀!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念头落下后不久,重真已快要冲到信王府门口了。

热浪扑面而来,人们咳嗽着,呼喊着,声嘶力竭。

然而大部分人却始终只敢在门外徘徊,敢于冲进去救火救人的,极少极少。

重真自然不一样,他一头就冲了进去,引起一阵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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