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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吴三桂的嘲讽,黄重真也不分辨,只是轻笑不语。

黄小贰很有眼力见地为吴三桂奉上了一个小皮囊,后者拨开木塞一闻,见仍是斯风黄酒,便嫌弃地撇撇嘴,却仍然往嘴里美美地灌了一大口。

——嫌弃归嫌弃,酒还是照喝不误。

就这份厚脸皮,重真觉得这家伙“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潜质简直越来越大了。

“看来以往的敲打还不够,逮着机会得好好治治他了!”重真暗道。

一群铁骑一只狗便这样默默等待,只余浑河与辽河交融的声音,在身后咆哮。

听得出来,浑河似乎不怎么甘心就此被辽河融合,而后者却笑哈哈地,一副管你多么凶猛多么磅礴,一旦到了老子的水系里,就乖乖束手听话的架势。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远处响起了隆隆的马蹄声,便连侦察兵也只是提前一步匆匆来报——袁七祖宽两位百人队哨官,已将后金斥候尽数斩首,大胜而归。

旋即,与离去之时截然不同的两队人马,便在当先两个矫健汉子的率领之下,直奔到了重真与吴三桂的近前。

战马齐刷刷地人力而立,旋又将两只前蹄重重地踏在大地之上,犹如两百副鼓槌重重地敲打在鼓面上,发出了“咚”的一声闷响。

“这谁不会?关宁铁骑的基本骑术而已。”吴三桂撇撇嘴,尽管面上不屑,心中却极为震撼。

因为第二个侦察兵所报告的二十五个后金斥候的人头,正被当先的二十五个关宁铁骑拎在手里,便连鲜血都淋淋漓漓,尚未干涸呢,显然是刚砍下来的。

而刚刚出去的二百名骑兵,回来的不多不少,也刚好是二百名。

——吴三桂虽然文学类书籍读得少,算数却貌似还不差,对于军阵更是有着天生的敏锐,仅从这两队少年铁骑的列排列之中,便已得出了确切的人数。

同时他也确定,这二百人都是堪堪从战场之上下来的。

虽然那只是一场极小极小的战斗,然而战与非战,气场是完全不同的,没有一人存在中途加入,滥竽充数的可能。

吴三桂很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这实在是一种极其复杂的心理。

最终,他还是承认再次在与重真的比拼之中败下阵来,并且这次还是在占据了先手的情况之下。

因此,纵使心有不甘,也还是放弃了挣扎。

吴三桂仰头便将囊中之酒“咕咚咕咚”喝得干干净净,旋即愤怒地将皮囊奋力扔向浑河与辽河交汇的地方。

大吼一声“我们走”的同时,已猛然策动战马,顺着辽河的走势狂奔而去,那袭黑色的披风,在其身后猎猎作摆。

黄重真立刻拢嘴喊道“披风太臊包啦!”

吴三桂其速不减,却立刻便一把将之扯下,揉成一团,也奋力地扔往浑河融入辽河的交汇之处。

看得出来,他已将自己比喻成了浑河,正为避免被融入辽河,从而竭力挣扎。

“太浪费啦,纵使无需取暖,用来裹尸也不错啊!”

重真继续气沉丹田,美声十足,对吴三桂心气打击的力度也相当足。

吴三桂的麾下想要有样学样,闻言却终究不忍,只将这看着拉风,作战之时却碍手碍脚的披风收了起来,默默地垫在了臀下。

“孺子可教也!”重真大笑,继续大吼。

吴三桂不明白为何浑河辽河交汇咆哮的声音,也盖不过重真的聒噪。

不知是刚刚喝酒太猛了,还是战马太过颠簸的缘故,喉间一咸,一口反胃的老酒,便欲夺喉而出,却又被他生生地咽了回去。

吴三桂却哪里知道,自重真喊第二声开始,极有眼力见的黄小二便将一只铁皮喇叭,递给了于他而言,亦师亦友的小小守备。

再加上黄重真的声音本就极富穿透力,他本人又极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才未能将其的声音排斥在外。

一个巴掌,毕竟是极难拍响的。

除了直属于袁崇焕的侦察兵之外,祖大寿在这广袤辽河平原南端,自然也拥有着专属的哨探体系。

吴三桂主动去与重真会晤的消息,很快便被他得知了。

对此,他既对那个便宜外甥怒其不争,又对他纵然低声下气,也要找到不如重真的原因,从而感到庆幸与欣慰。

不过,他俩到底谈了些什么,祖大寿并未得知。

因为重真所统御的虽然只有五百名关宁铁骑,还至少有一般是自己的亲信,但他的战圈却极其严密,轻易无法渗透,便也无法探知他的具体兵力,具体部署。

即便是经验丰富的后金斥候,在几乎没有漏网之鱼的情况之下,也只能做出一个大致的推断。

祖大寿觉得,保持神秘,让狡诈的敌人猜不到摸不透,心存犹疑甚至恐惧,大概便是重真在浑河南岸,纵横无敌的其中一个原因吧。

其实祖大寿更加希望捷报频传的那个人,是自己的便宜外甥吴三桂。

毕竟,对于华夏民族中的大多数人而言,最顺手的用人手段就是任人唯亲。

并且经过几千年的发展,这份手段已形成一份无法摆在明面之上,却仍旧无法避免,而且脉络可循的网络。

大明其实真的还算好的,但是在许多的地方,国器私用,国营变私企,已成了不可避免的习俗。

对于和吴氏结为姻亲的祖大寿而言,帮助同为辽东将门的吴氏在关宁军中占有一席之地,显然比提拔一个手下,更加符合自己的利益。

虽说从面相以及言行上看,重真显然也非那种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但是没办法,辽东就剩下了最后一片狭长的土地了,仅存于上并赖以生存的幸存将门,不得不团结起来,以保留这最后一片立于关外的自由土壤。

亲戚就是亲戚,辽东祖氏、吴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虽说,祖大寿老是觉得吴三桂的那声大舅,是在占自己的便宜。

可祖大寿把机会和先机都给那个便宜外甥,可惜他没有抓住。

迫得祖大寿不得不再度派出重真,以求稳住局势。

然后,吴三桂便连之前斩获的战果,都在短短十余日的时间里,便被反超了。

这就很让祖大寿怒其不争了,幸好幸好,这家伙还算机灵,还知道问他同为守备的袍泽战友,去取取经。

吴三桂到底从重真那里学到了一点儿什么,祖大寿并不知晓。

他只知道,在这流速极慢的时光里,那两个时辰的会晤无异于乍和倏分。

不过,从吴三桂回到辽河左岸之后,所遣送回来的每一份战报来看,重真那家伙还是有点儿真东西的。

吴三桂这小子也确实学到了,他那原本一成不变到近乎死板偏执的战术战法,瞬间变得灵活多样起来。

不但暂时收拢了直属于袁崇焕的侦察兵为其所用,还充分发挥出关宁铁骑机动灵活的特点,又从未将之敢打敢拼的血勇,埋没进土地肥沃的辽河平原里。

并且,还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

迅速的进步终于衍变成蜕变,到了后来,甚至便连行军打仗从不拘泥于小节的祖大寿,都觉得这家伙的战法,实在太过卑劣无耻了些。

吴三桂仗着自己人多,一个斥候就动用一支五十人的小队,对之形成完虐。

还派遣会说女真语的士兵,假扮成后金斥候,深入虎穴探取情报,将那些隐匿在茂盛的青草从中,或者蜷缩于旱濑洞里的斥候,有一个算一个地揪出来枪毙。

如此作法,堪称毫无下限。

以至于便连他的便宜亲娘舅,都不得不以“小桂子,兔崽子”怒而呼之。

同时心中,却又无比窃喜。

正如重真近日来信所言,一切都应以杀伤女真人的有生力量为目标。

毕竟,大明从辽东节节败退的过程,其实就是女真人举起屠刀屠戮汉人,让黑土地被汉人的血水泪水所浸润的过程。

这一过程已称不上惨烈,只能以悲惨二字,方能形容其中之万一。

因为这其中的大部分汉人,并非军人,而是手无寸铁的百姓。

包括,妇人,老人,孩子。

明亡金兴,或者说每一次王朝的更替,每一个民族的融合。

其实,无非便是华夏百姓血泪水交织的过程。

也因此,世纪的每一个中华人都明白,自己所在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多灾多难,历经沧桑,终于通过伟大复兴,从而空前强盛的民族。

那份复兴,那份强盛,皆源于团结。

正是因为每一次血与泪水的交织太过刻骨铭心,才成就了那份来之不易和平,才成就了那份玉汝于成的团结。

重真想从一个小兵做起,去达成这个目标。

说真的,太难太难。

但他从未放弃,总是尽力地去做好每一件份内份外的事情,总是倾力地去影响引导身边的每一个人。

所谓只管努力,至于成功与否,便交给时间,以及老天。

辽河左岸的战局,严重惹恼了后金八旗,个个义愤填膺,摩拳擦掌,巴不得立刻便打过辽河,让大明在关外的最后一片土壤,也变成后金占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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