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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缨枪就是在枪上加个红缨,红缨的作用据说是,缨穗吸血,可以阻止枪头上的血顺着枪杆流下来不利于持枪者发力,换言之就是擦血抹布,选红色是因为血的颜色染成而且在攻击时可以给对手造成错觉,增加士气,红色吸睛,也用来干扰敌人视线,以便枪头刺入。

司马恪的红缨枪使得最好,在骁骥营中便是一杆长枪虎虎生威,除钟招外,无人与之一战!

只是刘思的兵部侍郎名头也不是白得的,当初赵王叛乱,北漠来敌,刘思也是上了战场,一双手不知染了多少鲜血。

司马恪从小苦练枪法,枪法是指用于战阵中枪的拼刺技术,表现形式多为单招和对刺,着重用枪的力度和拼杀的实效性。

刘思的一双手,却是平白得了个铁砂掌的名号,曾单手接过长剑,只是不知对上司马恪的红缨枪又会如何。

“辩之,可要注意。”司马恪提起红缨枪,笑容肆意,目光在刘思身上扫过,带着几分邪气。

“阿慎尽管放马前来,我绝不退败!”刘思笑的温润,说出的话却也是带了几分狂妄。

到底是男人,哪有在这种事情上认输的。

“好。”司马恪握紧红缨枪,便是一招燎原枪法,使出时丈二红枪暴涨,幻出千百道的红色枪影,有若燎原之火,往刘思烧去。

刘思微微后仰躲开,见其攻势过猛,即将落败,不得已也拿出一柄长枪,只是并未系上红缨。

“阿慎,我与你相识已久,也学了些枪法皮毛,你且看看,我使得如何!”

话落,便是一套二十针,刘思平日多爱看写杂志,人体穴位也是了解的差不多,这套二十针专针对人身穴道而创,诡异莫测,细腻处若绣花之针。

叫人防不胜防。

司马恪哈哈大笑,“这二十针,最适以少敌多,辩之,你来看这套枪法!”

司马恪接着用出的是五十势,五十势是五十个单独的枪势,适用於不同的情况,特别是其中的无枪势收枪於背後,将所有气机收藏,再突然刺出,攻敌之不防。

无枪势一出,刘思一时躲闪不及,险些要被刺中,却见一双手合住红缨枪,竟是直接弃了长枪。

“阿慎,我最厉害的,从来就是这双手!”双手微微用力,将红缨枪握在手中。

司马恪武器收到桎梏,连带着自己也是行动不便,红缨枪收不回,刺不下,场面便僵持着。

刘思轻笑一声,握着红缨枪便是退后一步,司马恪抓握着红缨枪的手一时脱力,竟丢了武器。

看着司马恪有些狼狈的模样,刘思微微低头,转过身捡起刚刚丢在地上的长枪。

司马恪却是抓住了这个机会,红缨枪前刺就是高家枪法,速度快力量大,可谓是司马恪毕生学的最好的一招。

刘思半蹲在地上,右手握着长枪,听见身后的破风声,头微微侧过又是后仰,长枪顺势回挡刺出回马枪!

这一招走势似直实弯,循着一道弧形攻敌,且战且走,以化卸为主,攻敌不破!

司马恪彻底落败。

闭上眼,司马恪不住喘息,刘思的额上也是带了点汗水。

“我输了。”

“今日一战酣.畅.淋.漓,阿慎,来日可还要再比试比试?”

“自然!”司马恪睁开眼,双眼通透明亮,“下一次,我定然赢你!”

“好,那便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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