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十一章 酒香不怕巷子深,死神实在太苟了,屹立,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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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卧室,此刻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萧离忽然举起手臂闻了闻,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思考了半天才唉声叹气的拿起衣物出门,此刻的他身上带着一股浓烈的尸臭味,这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正好现在是大晚上,黑灯瞎火的办事比较安全。

一连几天时间过去,酒坊终于完工,让萧灵秀准备的蒸馏工具也已经送到了酒坊。

萧灵秀做出这么的动作自然瞒不过忘忧镇上的其他居民,在群众好奇的关注下,在苏月的指挥中,萧离有模有样的开始了第一次酿酒、蒸馏。

在萧离身边,是萧灵秀通过层层筛选出来的六个镇民。六个镇民全都签订了终生保密契约后,开始跟着萧离学习蒸馏酒的制作。

如火如荼进行了五天时间,从发酵酒到蒸馏,萧离事无巨细,一一传授给了这六个镇民,当然,这其中`功劳最大的还是苏月,萧离这个草根死神不过是借助了她的传授而已。

当一坛坛兑过水的女儿红摆在萧灵秀面前,他仿佛看到了漫天的银票朝他飞来,他的好日子就要到了!

一旁的萧离同样洋溢着笑容,为他即将到来的炼金实验而感到高兴,有了源源不断的财富,他才能展开接下来的行动。

按照苏月的说法,为了扩大知名度,他决定在镇上开展一次试酒会,在和萧灵秀商量了半天,萧灵秀这才点头,确定了时间和地点。

时间就是明天,地点就在羊肠小道连同小镇主干道那一块宽阔地带,整个镇上的居民加起来还不到一千五百人,其中成人男子只占据了三分之一,剩下的妇孺儿童自然不在此列。

消息一经发出,便迅速传开。

萧灵秀家不管是财富还是威望,作为忘忧镇上仅次于萧大力家的存在,再加上他这段时间的大动作,想不让人确信此事都难。

第二天,镇民们在好奇心和怀疑中,兴致勃勃集结在主干道与羊肠小道交汇口,这里早已摆放了几张八仙桌。

人越来越多,成年男子兴致勃勃的讨论着这次福利的好坏,对萧灵秀酿制的“女儿红”早已饥渴难耐。

而那些看热闹的妇女孩童则吵吵囔囔的围观。

这些人都是忘忧镇上的贫苦人家,穿着破旧的粗布麻衣,因为地理环境的影响,这里的农收非常低产,交上税租以后,真正到手的作物已是寥寥无几。

世世代代都是如此,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的人不觉得什么,反而还有种理所当然。

对忘忧镇来说,唯一与外界有接触的就是那些穿越深渊峡谷的那些商贾,到了隘口,商贾们往往会先进忘忧镇休整一晚上再出发,忘忧镇的镇民们就会趁这个机会向那些商贾推销自家的农产品。

萧大力家的小酒馆做这些商贾的钱,否则凭镇上的镇民们一年都不可能进酒馆奢侈一把的性格,能开这么久?

萧灵秀牵头,在他身后是六个镇民,每两人扛着一坛女儿红,萧离则抱着一叠碗跟在后面。

见到他们的到来,早已等候多时的镇民们顿时激动起来。

将酒放下,萧灵秀望着这群人,淡淡的笑容就没收起过“感谢诸位父老乡亲的捧场,我萧灵秀先在此谢过了,小子我无意间酿制出女儿红这等美酒,作为忘忧镇的一份子,不敢忘本,特意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喝过酒以后,还请大家给点建议或者评价,如何?”

“好~”

“啪啪啪”

“好!一定”

“”

有免费的酒喝不叫好的都是傻子,至于建议和评价都见鬼去吧,俺们又不是你这小儿一样无所事事,大把的农活还等着俺们做呢。

如果酒不咋地,浪费俺们这么多时间等候,送你几口唾沫星子还是可以的。

萧灵秀见气氛搞起来了,便大手一挥,六个镇民和萧离开始摆碗倒酒。

随着封口纸一打开,顿时一股浓浓的酒香味随着一阵风飘散开来。

“哇⊙??⊙!好香!”

“好酒!咕咚~”喝惯了酒的爷们闻到这股酒香味,下意识咽咽口水,肚里的馋虫直接勾引了出来,伸长脖子探向碗里,就跟水一样清澈见底,若不是那股酒香,谁知道碗里的是酒!

“扑通!”

就在这时,站在一旁围观的人群中,一个小姑娘受不住这酒味居然当场醉晕了过去。

这一下,场面就更加热闹了。

在一干爷们的望眼欲穿之下,萧灵秀抬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排在最前面的十几个男子端起碗,有的直接一口下腹,有的则深吸了一口才咕咚咕咚大口喝了起来。

“呼~呕~”

最先干完的男子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直接呼出了一口浓浓的酒气,最后才打了个酒嗝。

“咋啦?味道咋啦?你倒是快说啊。”

“”还没缓过劲来的男子对一旁同伴的催促充耳不闻。

直到第二个男子喝完,朝着萧灵秀竖起了大拇指道“好酒,够劲!刚下喉咙就像火烧过了一样,到了肚里就像一把火在里面继续烧,等烧过以后,酒劲才从里到外直冲脑门,劳资喝了大半辈子酒,才知道以前喝的都是水,好酒!好酒!”

只有试过的人才有发言权,一个人说好喝不代表真的好喝,如果一群人喝过以后都说好喝,那才是最重要的。

而女儿红在众人眼里,俨然成了好酒的代名词。

三坛酒很快被分食得一干二净,见众人赞不绝口,萧灵秀这才趁热打铁道“女儿红初产,名声不响,今后灵秀能不能将此酒卖出去就靠大家了。”

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那也要等酒的名气传开来才行。

忘忧镇的镇民们虽然世世代代生活在这一亩三分地上,但他们之中的亲戚可是不少,一些从外面嫁过来的女子,大多都是附近的村落人,一传十十传百,久而久之名气就响了。

接下来的事就交给萧灵秀了,萧离悄悄回到石头屋拿起黑布袋、小刀就往后山走去。

苏月不解,“你这是去干嘛?”

该不会又要去挖坟吧?这也太缺德了些。

“资金紧张,最近也懒得出镇,所以只能辛苦一下去山里采集些炼金药材。”

你压根就没出去过好吗,与其做爬山这种极消耗体力的运动还不如出去一趟来得轻快。

“世界那么大,你难道不想出去见识见识?”

“不想,低调是生存之本,我怕你出去见识过外面的花花世界就静不下心来了。”

“大哥,你这话说的,你难道想在这里待一辈子不成?”

“一辈子有些夸张,一年后,等你我成为见习召唤师再出去也不迟。”

也就是说,他们还要在这忘忧镇苟上一年。

寻寻觅觅了大半天,萧离终于蹲在一株植物面前开始挖掘。

苏月一看,这不就是农村家用来当柴火烧的蕨草吗?

仿佛心有灵犀一般,萧离边挖边解释道“这叫铁骨草,是给骷髅战士炼骨用的,配合金桐花可以将它炼成铁将军,等炼成之后,它的防御力就算是剑气都难伤它分毫。”

苏月脑海中突然想起一幅画面,武侠剧里面的药浴,于是好奇的问道“那这具身体能炼吗?”

一分钟过去了。

“能吗?”苏月犹不死心。

萧离大怒“我还不想死,你是不是巴不得我死了你好继承我的肉身?居心叵测的女人。”

“大哥,不要这么凶嘛,我就问问而已。”

这反应也没谁了。

“问也不行,问也有罪。嗯!不过你的建议我倒也想试试,从未炼过活人,也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大哥,我错了,真的错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别拿我们的小命开玩笑啊。”

抗议无效,现在肉身归萧离使用,苏月很想扇自己一嘴巴子,嘴欠碰到一个疯子,迟早要同归于尽。

别看萧离平时慢悠悠的性子,兴趣上头以后连苏月都拉不住,又是铁骨草又是金桐花采集了一黑布袋,那金桐花像极了彼岸花,除了颜色不一样,彼岸花是红色的,而这金桐花也是黄色的,黄中带粉,煞是好看。

一直来到一口小湖边,此时已经月上梢头,又大又明亮的月光洒在湖面上,波光粼粼,静静的夜晚里,不时又几声鸟鸣和虫鸣传唱,身后是树林,月光洒下,点点荧光点缀着黑暗。

萧离放下黑布袋和小刀蹲在湖边洗漱,洗着洗着突然发现湖水下面突兀的出现一双绿眼睛。

没错,就是绿光莹莹的眼睛,眼睛慢慢靠近萧离。

五米

四米

三米

就在这时,萧离突然抓起黑布袋和小刀转身就跑。

“嗷呜~”

鬼哭狼嚎声乍然响起,萧离匆忙回头,只见一头体型巨大的狼冲出水面朝萧离扑来。

那狼个头比萧离的胸口还要高,粗壮的四肢落在地面上发出“砰”的震响,这个时候,巨狼望着已经跑出十来米远的萧离也不直接扑上来,转而绕着湖边打算抄近路捕杀萧离。

随着巨狼的奔跑,湖面上一道水雾迅速融进了它的身子里,越跑越快,越跑越敏捷。

转眼之间,巨狼已经到了萧离三米之内了,只要它伸一伸前爪就能勾到萧离的脚踝。

“这是什么?狼哪有这么大个啊!”小黑屋里的苏月眼看着萧离就要被蹂躏,顿时跟着急眼了。

“笨蛋啊你,往树林深处跑,这怪物居然还有吸收水分的本事,太不科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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