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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大学,林路留收到陈知意寄过去的信件时,正在办公室里和其余几位教授闲谈。

负责信件收发的门卫敲了敲办公室的门,“林教授,今早有您的一封信。”

“好的,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

中文系的林教授出身优越,名气偌大,难得的是还待人及其风度翩翩,门卫不过是一个小人物,能得到这样一个体面人物的礼待,一下子脸上的笑容都真切了起来。

林路留本不重视这封信,毕竟他每天收到的信件不知几何,一一看过的话,又怎么看得过来?

接过这封信后,他本想随意的丢到桌上,但不经意一瞥——看到了上面的寄信人名字——容与,一下子,他就收起了慢待这封信的态度。

知己竟又给他寄信了?想到上一次回信,他是在学校里寄出的,这才回过味来。

打开信后,林路留先是一目十行的匆匆扫了一遍内容,确认对方没发生什么不测后,才开始逐字逐句的看信的内容。

自从三年前一度失去知己的音信后,林路留就总是会下意识的担心对方,是不是又遇到了什么难处。

哪知这一看,林路留就一下子陷入了这个故事里,几乎摒弃了周围的一切杂音。

张三是个农民,祖祖辈辈辛勤劳作,却仍旧只能勉强混一个温饱,遇上年景不好的时候,还极有可能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反观地主,每日不事生产,却靠着继承来的土地鱼肉乡里,过得富贵悠闲。

这一幕幕的描写,不就正映射了旧式社会的腐朽与不堪,是那个社会的一个小小缩影吗?

读到这里,读者本该以为,这又是一篇对旧式社会的批判主义小说了,这样的文章不说十篇里有九篇,至少两三篇是有的,前面对地主和农民的对比描写,虽然算得上的用词精辟,字字珠玑,但是就题材而言,却已经是落了熟套。

不过下一秒,故事很快迎来了转机——张三竟然和地主互换了身份!

这样新奇而刺激的展开,不由再次吸引住了人的心神,让人迫不及待的想看下去,曾经的农奴,一夕之间翻身做主,身份阶层

发生了巨大变化后,他会做出什么举动呢?

看农民之前颇具有反抗精神,自身又是底层出身,最能理解佃户们的苦,他当上地主后,应该会像之前发誓的那样,减轻租金厚待佃农吧?

变成地主后,农民闹出来的那些笑话,不由得让人捧腹大笑,但读者在心情放松之后,却愕然的发现,农户翻身后,竟就忘了自己曾经被压迫过的事实,慢慢被同化得,开始朝他曾经憎恨的地主靠拢了!

这真是写出了人性的复杂,正当林路留这么想的时候,事情突然又开始急转直下,早上在床上醒来的地主,居然又像开头那样,发出了一声不敢置信的尖叫......

再加上文章结尾,那断颇为发人深省的对话,一时间让人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宛如套娃一般,农民发誓厚待减租——变成地主——被同化——下一个农民发誓减租——变成地主——被同化......故事不断循环,流水的农民和地主来来去去,这片土地上的租金却从未发生过变化!

这篇文章,直击的不止是人性,更是社会制度和阶级利益!

林路留竟被启发着开始思考,当前社会下,国民最终的出路会是什么?实业救国?医学救不了国家,文学也救不了国家,唯有制度!能拯救这个国家的,唯有一场自上而下的制度变革!

他这个捧着几张信纸,看得如痴如醉的稀罕模样,早就引起了办公室里,其他几位教授的注意。

林路留平时自恃绅士风度,走到哪里都是一副气度翩翩的样子,哪里见过他如现在一般失态?

不禁有人好笑的发问,“相放莫不是看到了什么稀世好文?怎么这样一番模样?”

林路留从沉思中醒来,看了看手中的信纸,“不算是什么稀世好文,但也相差不甚远矣。”

“哦?”他这样一说,倒是一下子引起了其余几位教授全体的注意。

沪市现在正是国内贸易发展最繁华的城市之一,这一点,连隔着一片海的香江,也是比不得的,连带的,沪市大学也是当前国内数一数二的学校之一。

能在这所学校里任教的教授,自

然都不是什么籍籍无名之辈,大家身上都是有着一两把刷子的,被林路留这么一说,一时间都起了几分好奇心。

“什么样的稀世文章,竟然能被相放这样称赞?那我等可要好好拜读一二。”

说是这样说的,但看到信上的署名容与——一个从未听闻过的新人之后,脸上还是带上了几分不以为然。

林路留将信递了出去。

信纸在一个又一个人的手中传阅。

小小一间办公室里,竟很长一段时间,都只听得到信纸翻页后,长思叹息的声音。

————

自那天收到知己的来信之后,林路留心里就萌生了一个想法。

他想要去燕京,真正的见知己一面。

他不知道知己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屡屡通信,却都未告知他真正的姓名地址。

在这之前,林路留秉持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想法,克制着自己,从未想过一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她不告诉自己,或许是有着什么难言之隐?

如果陈知意知道林路留是这么想的,甚至还以为自己有什么难言之隐,心情一定会非常的一言难尽。

说起来,林路留一直不知道她具体地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少女时期,她生活在保守封闭的陈家,她父亲陈忠连子女接受新式教育都不肯,又怎么会乐意看到她和一个陌生男子通信?

因此在那个时候,陈知意但凡和林路留通信,都得偷偷摸摸的拐好几道弯,找了代收点不说,为了防止被家里人发现,就连真实姓名都不敢留。

而到了现在,原因就更简单了,她和萧肃住在一起,两人还是一对早已离心的夫妻,她给林路留写着,密谋对付对方小情儿的信,难道还会大剌剌的留个家庭地址,深怕对方不能发现?

至于真实姓名,这就是个乌龙了——林路留从未问过她真实姓名,她也就从没想过要说啊!

事到如今,在读了时隔三年,知己的第一篇大作之后,林路留已经再也忍不住了。

那篇小说就像燎原的火、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或者是什么缪斯女神随手在人间洒下的一点

牙慧,烧得林路留理智风度全无。

从少年时期开始,就是这个人最懂自己,所思所言,皆到落到了他的心坎里——甚至那些隐藏在他身体里从未发觉的、那些他自己都口舌受限无法表达的,却都能被他闲谈之间,一语道破。

发展到如今,对方随手写下的一篇小说,竟也和他近来的所思所困,不谋而合。

他必定要找到对方。

就像亚当必定要找到自己的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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