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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寰辰,你快看,我厉不厉害!”

凌天脚下踩了一柄木剑,借着山势,飞快地在山道上穿梭,他身姿矫健,身轻如燕,好像生来便是这山上的小动物。

他得意极了,滑着滑着就飘了,回头冲着巫寰辰喊道:“巫寰辰,你会吗,我是不是比你厉害!”

巫寰辰眉梢微挑,使了个缩地成寸的法术,一步跨出,便到了二里之外。

凌天:“……”

巫寰辰回头,施施然道:“你是不是比我厉害?”

凌天:“……”

凌天大叫了一声巫寰辰的名字,扔掉木剑,飞扑到巫寰辰背上,快乐地大喊:“巫寰辰,带我飞!”

巫寰辰不知怎么,也高兴起来,抓住他的双手,“抓稳了。”

涿光山上有许多参天大树,树顶犹有积雪未消,巫寰辰像一只大鹏,带着凌天从这棵树顶跃至那棵树顶,不时惊起落雪纷纷,凌天还抓住了两只羽翼初丰的小鸟。

下山之后,巫寰辰让他把小鸟放了,凌天乖乖听了话,嘀咕道:“反正也没多少肉,烤来吃都不够塞牙缝的。”

巫寰辰:“……”

一直到如意客栈门外,巫寰辰还在拉着凌天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凌天一副油盐不进的模样,也不知道听进去了没有。

巫寰辰看着他跳脱的背影,就像看到了夜天临,给夜天临讲礼仪道德时候的暴躁、无力又回来了。

巫寰辰深吸一口气,抬脚跨进客栈。

——他和楼明月约好了在如意客栈会合。

如意客栈的老板是个大胖子,他的肚皮高高鼓起,像是怀胎十月,他的五官其实都不小,一双眼睛尤其大,但放在一张过于圆胖的脸上,便显得小家子气起来。

其余跑堂伙计也都长得各有特色,决不与他人雷同。

苏文安一看到凌天就飞快地跑了过来,喊道:“凌天哥哥!”

凌天:“……”

他回头问巫寰辰:“巫寰辰,我和他很熟吗?”

巫寰辰才不搭理他,他在伙计的带领下来到二楼包厢,楼明月和老板都在包厢里,胖老板殷勤地替巫寰辰拉凳子,

倒茶水。

楼明月问巫寰辰:“寰辰,你能感觉得到,老板其实是个妖族吗?”

巫寰辰屏息,用灵力查探,但这朴素的小客栈里没有一丝一毫灵力的波动。

巫寰辰摇摇头:“我看不出来。”

老板谦和地笑了笑,道:“这也并非是我有多大的本事,只是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只大妖的鱼鳔,这鱼鳔做成法器,隐藏起息功效奇佳,但也仅限于在我这间客栈,出了客栈,气息便藏匿不住了。我这只是区区雕虫小技,这方面的高手,莫说气息,便连神魂都能藏得滴水不漏。”

巫寰辰若有所思:“留仙镜也能瞒得过去么?”

老板为难地摇了摇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

他话音刚落,凌天就一阵风似的卷了进来,自动自觉地捡了巫寰辰旁边的那张凳子坐下,咬了一口手中的卤牛肉,道:“你们在说什么,我也要听,这次我也要出人出力的,不用跟我客气。”

说话间,拳头大小的一块卤牛肉就都进了凌天的肚子。

楼明月瞅着凌天仔细端详,突然说:“寰辰,你有没有觉得你家凌天长得特别快,他来万剑宗也就一年左右吧,最多不超过六岁,但现在走上街,你说他十岁,只怕也有人信。”

巫寰辰闻言仔细打量凌天,他天天和凌天呆在一起,不觉得凌天变化大,现在听了楼明月这话,顿时觉得凌天五官硬朗许多,细看下来,眼角眉梢竟有一丝若隐若现的少年意气,令人挪不开眼。

巫寰辰第一次养徒弟,也不知道这到底正不正常,于是,不确定地道:“可能是因为他修仙天赋高,进境快?”

楼明月摇摇头,道:“你自己天赋也很高,端木京天赋也高,都没长这么快。”

巫寰辰的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凌天的异常何止于此,是他自己掩耳盗铃罢了。

胖老板在他们之前就注意到了仙门暗地里对魔族的残害。

“我最早发现黑市上有魔族心脏流通是一年半之前,你们应该知道,据说心脏要现取,就着热血服下,所以,当时黑市上卖的其实不是心脏,而是活生生的魔族,顾

客过来把这些魔族买走,就像买鸡买鸭一样,买回家再杀。”

楼明月皱眉:“这也太残忍了。”

胖老板叹了口气,道:“更残忍的是,他们贩卖的魔族大多是幼童,因为幼童比较弱小,易于掌控。”

楼明月似乎很想破口大骂,但硬生生忍住了,勉强问道:“到底是哪些人在贩卖魔族幼童?”

胖老板摇摇头,道:“我以前打听过,一无所获。”

巫寰辰等人从胖老板那里得到了不少消息,胖老板建议,他们若想探听更多消息,不如亲自去黑市走一遭。

楼明月问:“什么是黑市?”

黑市就是各族攒起来的一个交易市场,交易物品千奇百怪,包罗万象,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黑市找不到的,不过,黑市不用金银,而以灵石交易。

哪怕是人族和魔族闹得最不可开交的时候,黑市里的生意仍然照做,只是,那时候,魔族是黑市的主导者,拿东西不给灵石等等霸道场景时常上演,而现在,人族在黑市只手遮天,敢来黑市做生意的魔族只有少数高手。

黑市水深,魔族心脏的事情牵扯到黑市,他们想要查清楚,也就越发举步维艰。

黑市每个月圆之夜开放,因此,他们约好了,三天之后一起去黑市探探。

楼明月暂时不回万剑宗,要留下来帮胖老板照看如意客栈,巫寰辰关心她,便和她说了会儿话,回去的时候就找不到凌天了。

胖老板叫了店里所有伙计一起找,最后才在酒窖里找到了脸蛋佗红的凌天,旁边是一个倒在地上的空酒坛,周围酒香四溢。

巫寰辰:“……”

胖老板哭天抢地,抱着酒坛子嚎啕大哭:“这是我的三日香啊啊啊啊,一杯就价值千金,现在一摊子都没了,我不活了呜呜呜呜,我还活着干什么我的三日香都没了呜呜呜呜!”

巫寰辰:“……”

他把身上所有的灵石都给了胖老板,并另外许诺了若干天材地宝,胖老板才止住嘤嘤哭泣,但仍然打着哭嗝委屈地说:“我这一酒窖的酒都比不上这一坛三日香,偏偏就是这一坛三日香遭了秧,我也太倒霉了。”

巫寰辰抱着喝醉的凌天离开酒窖时,胖老板仍然恋恋不舍,他的视线在那一小片酒渍上流连,大有趁着巫寰辰不注意,就去舔两口的架势。

巫寰辰无奈道:“……老板,不至于,真不至于。”

老板羞惭掩面。

临走时,胖老板提醒巫寰辰:“哦对了,三日香不止对喝了的人有效,闻到酒香的人也会醉,不过醉不到三天,醉酒之人会梦到最令他沉醉的梦,不愿醒来。”

巫寰辰:“……”

当天晚上,巫寰辰果然在三日香的余威中见到了夜天临,夜天临虽是个魔族,却比巫寰辰这个人族更懂人间的吃喝玩乐。

他约巫寰辰一起去黑市逛逛,被巫寰辰义正言辞地拒绝了,巫寰辰严肃地说:“这是正经修士去的地方吗?我不去。”

夜天临啼笑皆非:“这怎么不是正经修士去的地方了?这又不是青楼。”

巫寰辰的神情更严肃了:“难道你没去过青楼?”

夜天临理直气壮:“我也没说我是个正经修士啊,我就是个臭不要脸的魔族。”

巫寰辰:“……”

他气得够呛,扭头就走,夜天临懒洋洋地跟在他后面喊他“正经修士”,把他耳朵臊得通红,一时间恨不得把他拖过来揍一顿。

像以往的任何一次一样,夜天临总有办法让巫寰辰和他一起厮混,他们还是一起去了黑市。

那时,黑市还是魔族的地盘,人族要在黑市谨小慎微,但巫寰辰跟着夜天临,却一路受到礼遇。

他们去看了难得一见的鲛人之舞,又花万颗灵石拍下了千年开花的雪莲,最后又去喝了妖族酿的三日香,在黑市最高的楼顶整整醉了三日。

那时候,他只觉得自己轻快得像是要飞起来,快乐到产生了愧疚感。

他恍恍惚惚地想:这果然不是什么正经修士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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