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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走神间,远处出现了袁佐才的身影。
祝俞嘉远远望去,袁佐才的身法极为鬼魅,整个人犹如一道残影一般在树丛之间快速穿梭,有时甚至从一棵树腾身窜起,飘然而落至另一棵树,就像是在随风而舞,身姿极其潇洒。
“不愧外号不沾泥!”
祝俞嘉不禁暗自赞叹,这个年代的江湖上,真的有奇能异术之士存在啊!要是把他招至麾下,就是一名现成的优秀侦察兵呐!
“他们来了!”
随着袁佐才打出的手势,耳畔传来楚芳的声音,祝俞嘉回过神来,目光一凝点了点头道:“准备吧!”
“兄弟们,上拒马!”
楚芳一声娇喝,随即便拎起哨棒,率先腾身冲上了官道,她的那名侍女也抽出腰刀紧紧跟随,土丘后应声奔出数十人,抬着五六棵带着枝丫的大树干,横七竖八地丢在了官道上,随后纷纷抽出刀剑列队于楚芳身后。
因官道两侧都是树木稀少的小土岗,为防止敌骑迂回逃脱,余下的数百人则散布于各个土岗之后,随时准备拒敌。
祝俞嘉早已令手下十来名枪法好的战士在官道两侧自行挑选狙击阵地,自己亲自带着五六名通信班的战士也奔上官道,以增强正面的阻击力量,这些战士人手一支卡宾枪,有着足够的火力密度对付骑兵的正面冲撞。
他这么做同时也为了保护楚芳,毕竟孙可望身边人数虽少,却都是近卫亲兵,眼看遂宁城近在咫尺,困兽犹斗的他们极有可能拼死一搏,做出强力反扑。
孙可望不来便罢,若是真来,那无论怎样拿捏他都很轻松,他可不想打这种仗都产生伤亡。
……
孙可望终于来了。
开路先行的亲兵远远望见前面官道上出现了一彪人马,看装束却并不像是前来接应的清军,纷纷勒马止步,满脸错愕地回头望着孙可望。
被众亲兵裹挟在马队中间的孙可望,也望见了前面的这一队人马,顿时心中一凛。
一路都在咬牙坚持着策马而行,好不容易历尽千辛万苦逃奔至此,没被后面的瘟神追上已是万幸,眼看就差一步便到清军辖境了,居然在这里遇到了阻拦,难道老天爷真的不愿饶过我孙可望吗?
运目望去,虽说前面人数并不很多,但孙可望知道,就凭他手下亲兵眼下的体力状况,今天怕是难有好果子吃了。
古时候骑马行军打仗,是极为耗费体力的一件事,不仅马累,骑手也很累。
骑过马的童鞋都知道,只有驭马缓行时,才是比较惬意的,此时骑手可以端坐马背,身子的重心随着马背的起伏节奏而上下摆动,即便走上很长的距离都不会太累。
而当打马急驰时,其实骑手是上身前倾、双腿直立在马镫上的,此时臀部必须悬空,否则五脏六肺都会被颠碎,而这种姿势,就相当于站立在一辆极为颠簸的皮卡车厢内长途行驶,是非常耗劲的一件事。
再考虑到胯下坐骑的体力极限,因而古时候骑兵行军,每过二三十里都必须下马歇脚,骑手休整的同时也让坐骑歇歇体力,而临阵冲锋也都是先小碎步提速,最后几十米才能打马急速冲刺。
孙可望一行为了逃命,提着一口气不管不顾一路疾行,逃到此处已经都是强弩之末了,无论坐骑还是士兵,都已累得气喘吁吁,几乎耗尽体力了。
回头是不可能的,莫说后面的追兵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到达,即便没有迎头撞上,就凭剩余的体力,想要从别处走出这片大山,恐怕也已很难了。
“王爷莫急,或许前头只是些流匪草寇,企望劫点钱财而已,还是先上前看看情形再说。”
身边高乐厚的声音及时响起,这倒提醒了孙可望。
他也知道这一带土匪很多,如果前面仅仅是土匪劫道,就很可能只是虚惊一场,顶多留下几匹好马,再许诺一些好处,还是很有希望通融的。
如果不是土匪,他也想知道前面究竟是何人要打他的主意。
他还记得,这里曾有一支专打鞑子的义军,领头的是个擅使一根哨棒的女人,好像是号称什么千岁的。
去年他也曾派人前去收编,尽管最后没谈拢,但凭他的赫赫威名,应该还有几分人情可卖的吧?
沉吟半晌,孙可望决定策马上前,求生的本能驱使他无论如何也得最后努力一把。
越走越近了,当看清前面的情形后,孙可望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内心的希望也瞬间跌落至冰点。
因为他看清了,不仅前面当头站立的正是一个女人,而且,周围土丘后到处都是脑袋,这,分明是有备而来啊!
更使他绝望的是,前面队伍中,竟然还有一些奇装异服之人,这种军服他已不再陌生,这分明就是那个瘟神林啸的手下。
及至看清了他们手中的火枪,孙可望心中更是一声叹息,今天,怕是在劫难逃了!
“前面可是千岁军?”
孙可望在马背上拱拱手,苦笑着道,不管怎样,死马当活马医吧。
“你可是孙可望?”
楚芳冷冷喝道。
“孤正是秦王!今日路过宝地,还望贵部通融放行!”
孙可望对外人一向自称孤,今日明知不妙,却还心存侥幸,便想狐假虎威,企图装出一副高傲的模样镇住对方。
“呸!你个投降鞑子的孬种,还有脸称孤道寡!”
楚芳怒目圆睁,怒喝道,“废话就别说了,要么下马受缚,要么留下你的人头吧!”
“……”
孙可望真的无话可说了,既然对方什么都知道了,那就只有一条道可走了。
孙可望扭头看了看高乐厚和一众亲兵,时至今日,再累也得拼了!当即深吸一口气,冷笑着缓缓抽出马刀,一夹马腹,大喝道:“跟我上!”
剑客高乐厚倒也不孬,也拔出长剑,一扔剑鞘紧随而上,众亲兵见状,稍一愣神便纷纷抽出马刀,瞪着绝望的双眼,大声吼叫着打马跟上。
亲兵,是将领的私人侍卫,身份比较特殊,一般都是将领的仆从,或是同乡同族子弟,除了感情纽带外,平时享用极高的军饷待遇,战时必须要拼死保护主人,要是主人战死,亲兵断无活路可走,否则事后算起账来,横竖也是个死,还会连累家人。
因此,看到孙可望带头冲锋,众亲兵都热血上涌,鼓起了最后一口气,拼死往前一拥而上,好几个年轻力壮的转眼超过了孙可望,冲在了最前面。
(提问:滇马,与阿拉伯马相比身材矮小,但它也有什么突出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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